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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1:48:48
关于当前文化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安徽省政府副省长 任海深

中国文化产业网 时间: 2007-11-13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安徽日报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繁荣兴盛。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这是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提出的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为我们努力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与发达省份相比、与建设文化强省的宏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善于实践,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当前,迫切需要在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实现我省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推动我省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历史跨越。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在文化建设中的关系,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共同繁荣

文化产品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依据其不同属性,可将整个文化划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就必须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市场调节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两个积极作用。

在改革实践中,我们已经在理论上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进行了科学论述,但这些理论成果在文化工作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着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 “两不管”、“两不到位”的现象。许多该由政府负责的工作,却完全推向市场,导致政府“缺位”。同样,许多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政府却依然在“越位”包揽,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从根本上说,我们目前的文化工作既没有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精神,也没有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必须清楚地认识,政府和市场在推动文化大发展中的作用是相辅相成,完全一致的。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反过来,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则是促进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的助推器。没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繁荣,难有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兴旺发达;没有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有力支撑,难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大发展大繁荣。因此,在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中要注意引入市场机制,在市场发挥调节作用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政府也要发挥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大力繁荣公共文化

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产品,由于其在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特点,决定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由公共财政给予保障;必须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必须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农村和基层。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扶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要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遗产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农家书屋等重大工程建设,为公共文化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必需的硬件支撑。要充分发挥文化设施和阵地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实现相关设施的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增强吸引力。

要加大文化精品的创作力度,努力提高文化供给的质量与层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高层次的文化产品的需求在不断提升。近年来,我省群众文化蓬勃开展,但以群众自编自演为主的群众文化节目总体艺术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群众文化是“草根文化”,但决不能是“草台文化”,群众文化也需要精品。公益性文化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创作编排适合群众口味的文化产品。要采取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 ,鼓励文艺精品创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要将政府给予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养人钱”变为购买文化产品送到基层服务群众的“养事钱”,逐步实行项目制和政府订单制。比如,专业文艺团体提供文化演出产品,政府出资购买送到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这样既可满足剧团的生存需要,又可满足了基层群众免费享受文化产品的需要,也没有增加政府负担,一举多得。在此基础上,文化事业单位要面向群众,开拓市场,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三、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经营性的文化产业,政府要放手交给市场和社会来办,充分发挥市场对经营性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开放文化市场,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确立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文化企业,激发活力,做大做强。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目前体制不活、功能萎缩。深化文化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是其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要进一步探索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发展的新途径,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激发微观活力。要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集中。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要加强对文化企业的扶持、服务和监管,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