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必要性探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6:50:57
摘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的高效的强质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方面,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邓小平早有论述。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他还指出:总不能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有什么希望?邓小平这一段话明确地指出了小块土地上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在1993年10月、1995年7月、1997年16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指出: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为什么目前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要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目前一农一户的狭小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局限性,其弊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日益呈现,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去完善。
一、我国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不可能“致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
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历史证明,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连续迈上几个大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转变。“占世界7%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吃饭的问题,”人民生活在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小康”。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群众解决温饱进入小康以后的今天,我国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已经不是农民的温饱问题,而是增收、致富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但是小块分散的家庭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不了增收问题,满足不了农民致富的要求。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2亩,”“我国有1/3以上的省份人均耕地低于1亩,有660个县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5亩,”“北方单熟地区虽人均3亩,产量却相当于南方的1亩。”国际上的标准是,人均耕地低于0.8亩时,土地就只有生存保障的功能,没有条件承担生产功能了。
耕地在我国来说,对绝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一个“生存资料”,每户农民靠种几亩耕地,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是难以有较大增长的。从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来说,“2002年农业降到了15%以下,而农业中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50.7%,用50.7%的农业劳动力去分享15%的农业产值,农民的收入是无法提高的。”从小市场与大农业来说,在我国农业出口很低的情况下,近10亿农民想出售自己的土特产给2亿多本国消费水平不高的市民,并从他们手中想得到使自己富裕起来的钱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也是如此。近几年党和政府为了帮助农民增收,虽然召开了许多会议、出台了不少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如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民在一亩二分地上做文章、什么挣钱就种什么、农业产业化等等,但收效甚微。1997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仅没有增加,而是逐年降低。“1996年至2000年分别为9%、4.6%、4.3%、3%、2.1%,”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1997年为1267.69元,而2001年则为1165.17元,4年间人均农业纯收入减少了102.52元,”事实表明,农户靠几亩承包地要想致富是不可能的。
如何使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一个农村劳动力占有20亩耕地时,耕地的收入方可能达到一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这也就是说,通过规模经营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消除工农收入的差别,我国北京顺义县、苏南地区适度规模经营产生的绩效也证明了这一点。据统计,“顺义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使以1996年粮食平均亩产由过去600公斤提高到750公斤以上;劳动产量由过去的0.2万公斤,提高到3万公斤,粮农的劳动收入从以往的600元增加到6000多元。苏南地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无锡、吴县、常熟三县全年经营粮食生产的劳均净收入达到13316.5元,是当地兼业农户同期人均纯收入的3.3倍,是务工人员劳动年收入的2.2倍。”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许多农业人口已经到城市找到比较稳定的工作,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狭小分散经营限制了先进生产手段的采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所谓农业现代化,就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最大优越性是,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对生产的其他要素、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等来讲,并没有改变,甚至某些方面还有恶化的趋势。因为,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土地均分为基础,土地好坏、远近搭配的平等条件进行分配的。这种土地分配办法把一些成片的土地因多户共同承包而划得狭小而零星,使得各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分散而零碎,这样就造成农业生产要素或生产手段不论它的先进程度如何、实施发挥的效能如何,它的利用都被规定在一个狭小土地这一层次上。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决定了只能以人力加畜力的手段操作为基础,排斥资金技术集约,阻碍技术进步发展及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一方面土地过于狭小影响了机械作用的效率,使用机械耕作很困难,无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地块过于狭小使得多种机械作业难以施展,从而限制了农业机械类型的增加。加上土地小块经营农户经济实力差、资金少、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都会遇到很大困难。这表明分散、零碎的一家一户农村承包制的经营方式与农业现代化不相容,是阻碍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因素。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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