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缘到免费阅读全文:立法禁“啃老”,乌托邦式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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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啃老”,乌托邦式梦想?
2011年01月24日 09:11:55  来源: 半月谈网综合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新闻背景:

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昨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记者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网言网语:
网友:他们为什么会啃老?是因为好吃懒做?还是生活艰难?其实我觉得这样的问题,法律是不可以直接参与的,应该回避!人们之所以啃老,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网友:立法禁止向父母伸手要钱,新鲜。
网友:啃与被啃界定起来谈何容易?如果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呢?
网友:啃老是可恨,特别是游手好闲,恶意啃老者。但从另一个方面说,现在子女就业压力太大,特别是城市无业人员,要地没地,要房没房,要工作没有正儿八经的工作,可怎么办?
媒体论道:
“啃老”需要立法吗?
“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啃老”这种“家务事”,如今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定,道德、亲情、礼教、人伦方面的东西要用法制去约束,血脉相通父母子女亲情要用律法制约,怎么感觉都不是滋味,我们的社会真的就悲哀到了,要用律法来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不许啃老吗?难道现在的年轻人漠视父母权益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父母子女亲情行为要用律法机械性的规范,道德、亲情成了沉重的话题,孝道的救赎无奈之下要用法律来矫枉过正,法律能否起到改变世道人心,心灵救济孝道作用。
父母和子女之间固有的亲情模式,在中国传统的伦理观下,更适合用道德的方式去调整,法律面对人性的伦理亲情难题,起不到我们想要的作用,最终家庭的事务成了僵局,法律惩罚下让人让亲情倍感心冷。原本家务事在亲情、责任,爱的付出中谅解共识,当法律挤占道德层面,代替父母的怨气,父母子女的亲情维系要用法律对簿公堂裁决对错,感化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无疑是雪上加霜,剥离亲情加大了双方的不愉快。
说到啃老,社会导向是让年轻人自食其力依靠自己,父母可以帮助,但不能完完全全依赖父母,从内心深处改变生活方式,体谅父母,精神、道德层面有所改变,这是从道德方面去认知去改变,从道德方面去考量这个亲情、伦理的问题,如果用法律来约束,显然有剥离亲情的味道,好像是在鼓动一些父母,把亲情中的怨气对簿公堂来解决,让双方感情在法律下倍感心冷,看似在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实则让单纯的律法来充当道德底线,把伦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
父母对子女给些经济帮助是啃老,吃父母的喝父母的是啃老,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啃老,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界定啃老?父母对子女的啃老认知,完全取决于父母的心理感受。立法来解决亲情伦理,作用实在是有限的很,更会剥离亲情,无疑会对亲情雪上加霜。啃老需要立法吗?(华声在线/徐博)
法律不应在家庭亲情中插一杠
有的年轻人不去找工作,或不努力工作,只知道吃喝玩乐,享受,兜里没钱向父母伸手,的确不应该,也是个令父母烦忧、令左邻右舍不齿的事。但是,啃不啃老,是个地地道道的家务事,也是父母与子女两厢情愿的事。父母要有,子女才有得啃,父母没有,子女则没得啃,同时,还要父母愿意让子女啃,子女才有得啃,父母不愿意,子女自然啃不到。
因此,啃老所涉及到的是一种家庭教育和伦理问题。说白了,是对孩子的溺爱和纵容。这不仅增加父母的负担,对父母没有好处,对子女的危害也不小,致使子女养成了不劳而获的坏习惯和坐吃山空的秉性。父母能保管子女一生衣食无忧吗?恐怕想得到做不到。事实上,像这样的啃老,完全可以通过家庭说服教育和帮助来解决,不需要也不应动用法律工具来调整。
亲情是靠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来调整的,无法想像用法律工具介入亲情和家庭伦理的后果。事实上,子女啃老,一方面,是子女不孝和不争气的表现,而当下,另一方面,更多的是社会问题、规则问题,物价高、物价飞涨,收入少,且涨得慢,立法应着重解决社会及规则问题,使劳动者的收入跟得上物价的涨幅,现在却反其道而行之,用法律工具来对付亲情、家庭伦理等道德问题,立法为何要在亲情、家庭伦理道德中间横插一杠?用法律工具惩罚亲情和家庭伦理,情何以堪?
所以,对啃老立法,看似透出关爱老人的浓浓爱意,实则是立法泛化。事实上,法,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应该让道德的归道德、法治的归法治,二者不可不分,混为一谈。笔者认为,对啃老进行立法,是立法泛化,其结果可能是,子女是否啃老,本身无法求证,也无法量化,更无法执行到位。因为什么情况下算啃老,什么情况下不算啃老,难以界定。退一步说,即便能界定清楚,在实际操作中,能否取到相应的证据,又怎么认定?而有的父母觉得子女啃老无所谓,甚至应该,不去追究责任,岂不出现了严重的法律不公?故而笔者认为,做不到的事,就不要去做。 (南方网/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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