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振国教授:还有比“挥霍浪费”危害更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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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比“挥霍浪费”危害更大的浪费

2009-12-02 18: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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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比“挥霍浪费”危害更大的浪费
洪振快 历史学者 

 造成如此怪异的局面,人们考虑的也许不应该只是怎样去治理公款吃喝,而更应该思考,如何让官员们的行为,回到它应有的逻辑上来。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建议设“挥霍浪费罪”以根治公款吃喝之风,一时引发议论纷纭。然而,论者多从设此罪名能否根治挥霍浪费现象着眼,却忽略了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不仅仅是一年比修一个三峡工程还多的公款,其实还有比浪费公款更大的浪费,那就是官员们在吃喝之中浪费的时间、精力,以及因此导致的公共服务不足。

 据赵林中调查,过度应酬、公款吃喝“几乎成为一些公务人员主要工作之一。一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酬已成为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时甚至一天要接待四五批来客,以至于吃饭的时候像赶场子”,某单位负责人很为此苦恼,因为“如果不陪吃陪喝,工作不会这么辛苦”。

 众所周知,老百姓纳税给政府,是要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工作人员的一切工作,本来都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然而,事实却是,公款吃喝“几乎成为一些公务人员主要工作之一”,这就未免让人诧异:公务人员的行为是在提供公共服务吗?如若不是,那是不是背离了“公务”———提供公共服务的本意?天天赶场子吃喝,还有多少时间、精力真正花在提供公共服务上?

 官员的心思不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历史上多有议论。清代建国之初的顺治十五年(1658),刑科左给事中任克溥在奏折中说,地方官员“十分精神,三分办政事,七分奉上官”,即官员只有三成的“精神”是用来“办政事”。姑且认为他们“办政事”就是提供公共服务,那么,也只占到所有“精神”中的三成。

 乾隆八年(1743),江西巡抚陈宏谋在给友人的信中则说:“官场陋习,上下衙门终日忙迫,究竟实在及民者甚少。”这是说官员们天天忙,但所忙的都不是“实在及民”的事,公共服务的成分“甚少”,可能三成还不到。

 同在乾隆年间,袁枚在给门生的信中说:“今之州县,非不勤也,所惜者精神在上,而不在下耳。”这就是说,地方官员们不是“不勤”,所花的时间、精力也不算少,但他们的“精神”是“在上”———怎样为上司服务,而不是“在下”———怎样为小民服务,可知真正花在提供公共服务上的“精神”,可能也是不到三成的。

 官员们用在提供公共服务上的“精神”还不到三成,其他的时间都花到哪里去了?这一点,道光、咸丰年间在全国各地担任过知府、道台、按察使、布政使等地方重要职位的张集馨感触最深,按他所说,官场生活就是“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来往过客,攀挽流连,余等复迭为宾主,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还有点理想的张集馨,对这种生活不太满意,认为“有识者耻之”,但他无法改变“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的官场生态,也只能随大流,白天忙于应酬,只是在晚上夜阑人散之后,发点感慨而已。

 对地方官员们忙于应酬的风气,清代皇帝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抚按旧习,迎送往来,交际馈遗,实为可恨”,“各衙门官员,拜往宴会,旷职营私,明季弊习,深可痛恨”。然而,皇帝们“可恨”乃至“痛恨”的表态,并不能改变官员们的作风。皇帝们也屡屡下旨严禁,但未见得有什么实际效果。皇帝们还要求管监察、纪律的科道官员们,切实履行职责,否则将受到连带处罚———“馈送燕会,已经屡旨严禁;如有不遵,著科道官指名参奏,从重究处;倘别经发觉,科道官亦著一并处治”。但是,吃喝之风仍然不见稍有收敛。

 在清代,皇帝的圣旨就是法律,管监察、纪律的科道官员,也被要求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可以说,法律和纪律的方法都用上了,但吃喝之风仍然治理不了。这就让人深思,治理公款吃喝并不是有法律上的惩处条文或有纪律上的监督就能解决的,这里面包含着更深层次的问题。

 在历史和现实中,一方面是官员们赶场子吃喝,还为此感觉很“辛苦”,另一方面却是社会管理严重缺位,人们深感公共服务的不足。造成如此怪异的局面,人们考虑的也许不应该只是怎样去治理公款吃喝,而更应该思考,如何让官员们的行为,回到它应有的逻辑上来,即回到切实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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