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飞为何不追娜美:关于把专家咨询列入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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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专家咨询列入重大决策必经程序的建议

[日期:2004-06-16] 来源:北京社科规划  作者:市社科规划办秘书处处长  张庆玺 [字体:大 中 小]

  2004年1月29日,市委书记刘淇到清华大学亲切看望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时说,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都要请专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科学民主决策。北京市近年来在充分调动专家学者参与决策方面作了不少有益尝试,比如建立专家顾问团、建立研究北京问题的科研基地、建立市科协与市社科联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社科专家季度恳谈会等等。

  在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宏伟规划的征途上,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屋建瓴,虚心学习别人的成功经验,把决策科学化推进到与时代要求更相适应的水平。建立起领导者与专家学者密切联系与交流的渠道,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设立专门协调与办事机构,在政策、制度、机制上促进理论研究与决策实践的完美结合。用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代替经验型、官本位的决策过程,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依靠深入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预见性、正确性。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办法
  (一)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决策的规范程序
  程序化是科学决策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方法。各级机关都应以政策、规定的形式,研究制定出决策的规范程序,明确各项议事规则。要科学地界定哪一级、哪一类的决策属于本级机关的重大决策。属于重大决策范围的,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事先通过专家学者咨询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才能提交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否则,不能形成最终的决策。

  凡讨论和通过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或市政府规章,研究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等重大事项,研究决定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都应该经过专家咨询及论证。

  (二)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要在制度规定中专门界定哪一级、哪一类的决策要吸收哪些学科、多大规模的专家参与决策全过程或某阶段的咨询论证。要加强对提出重要决策事项和重大调研课题的协调、审核。进行重大决策之初,即成立“某项决策专家咨询小组”,使有关专家及时了解情况,适时参与咨询。

  决策的论证制度,是就决策方案是否符合“可行标准”、“效用标准”和“创新标准”等进行论证,包括决策机关、专家学者、公众或以上各方共同对于决策方案的论证。可以参照“专家咨询小组”方式组织“专家论证小组”,或合二为一。

  要严格保证专家咨询活动的独立性。同时,也要建立专家学者咨询、论证的道德规范和责任制度,对于决策实施后取得突出成绩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应根据专家学者在参与咨询、论证中发表意见、建议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惩。对专家学者为决策提供战略思路、重要信息和参与咨询、论证工作所付出的智力成果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新的决策制度建立之初,各级机关可采取试点的方式,选取一部分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咨询论证,待有一定成熟作法和经验后再全面深入地推开。

  上海市由专门负责政府决策咨询的机构,将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每年召开上海市决策咨询工作会议暨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成果奖颁奖大会,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有关报道,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就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所颁发的文件。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决策责任制、领导决策失误追究制
  各级机关都应建立领导决策责任制度,将实施“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论证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决策督查和督查考核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实践成果后评估制度”等制度规定的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一级考核一级,严格奖惩。

  还要建立领导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造成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者,给予政治或经济上的追究。这样会进一步促使领导者在决策中更加追求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深思熟虑,增强决策的实效性。

  落实好以上两个制度,就要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反应灵敏、协调有效、影响广泛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同时,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舆论等多种渠道的社会监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相关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成立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专咨委”)
  “市专咨委”是主要由高级专家学者组成的社团组织,为市委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研究服务。“市专咨委”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聘任的委员分别隶属于各专门委员会。为了体现重大决策的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等特点,遵循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与规律,尽可能为决策者提供大思路、大谋略,促使决策者突破一般性、眼前性、事务性的思考障碍,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不对应市委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也不按照具体的单一学科设立,而是按大的学科门类综合设立,如财经委员会、文教委员会、科技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城市委员会等。每个专门委员会涵盖相互交叉联系较密切的若干具体学科。

  每届“市专咨委”可聘请300名左右委员,社科专家与自然科学专家的比例应调控在6:4左右,委员主要由学术界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担任,还可聘请一些社会上相关领域成功人士。老中青的年龄结构要适当。委员的聘任要采取科学、严格的遴选程序,在各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资格推选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正式聘任。每年根据委员各自的工作参与情况,进行评奖鼓励和人员的动态增减。

  成立“市专咨委”可在已有的两个组织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一是以“北京自然科学界与社会科学界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基础。根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精神,2003年9月29日成立的“联席会议”,主旨是要促进两界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为研究解决北京发展的实际问题作出贡献。“联席会议”已邀请了48位中央在京以及北京的著名专家学者作为顾问,顾问们对参与支持北京市决策咨询工作的热情都非常高。二是以市政府专家顾问团为基础。目前,市政府专家顾问团聘有专家顾问350名,其中,自然科学专家人数占到60%。顾问团设立了46个顾问组,分别挂在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和行业总公司,顾问团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近年来,为北京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咨询服务。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有必要对顾问团的人员组成、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进行重新调整与定位。

  (二)成立市专家咨询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可吸收市委市政府研究室、督察室、市社科联、市科协、市科委、市社科规划办和市科技咨询业协会等单位参加。

  领导小组可下设一个非常设的“专家资格推选委员会”,负责推选胸怀强烈责任感、具有全局观念与世界眼光、掌握辩证思维与科学方法、在相关专业学科领域有突出造诣的专家学者进入“市专咨委”,并实行动态管理。

  领导小组可常设一个办公室,作为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下简称“市专咨办”)。“市专咨办”可挂靠在市有关部门或合署办公。主要工作职责是:编制和执行《决策咨询工作计划》;协调联络市委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与“市专咨委”、科研管理系统之间的关系;加强决策机关与专家学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决策咨询论证活动,定期组织情况通报会、恳谈会、研讨会;根据某项具体决策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召开说明会、研讨会、论证会;为“市专咨委”及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委员的工作活动提供支持服务等。

  在具体的决策实践中,根据某项具体决策内容涉及到的学科类别,由决策机关与“市专咨办”商定参与某项决策咨询的专家学者范围,组成“某项决策专家咨询小组”,参与咨询、论证工作。

  上海市为了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政府咨询研究工作,专门成立了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事会。这个干事会有10项职责,主要是:提出、审议市级重点决策咨询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立项计划;参与组织全市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研究;参加全市决策咨询联席会议;参与重大发展问题的专题系列研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建立咨询信息网络等。

  (三)建立“市决策咨询网络辅助系统”
  由“市专咨办”牵头,依靠“首都之窗”、“北京社科规划”网站等信息资源,建立“北京市决策咨询网络辅助系统”。在网上资源共享、科研成果推介、决策信息采集、社情民意调查、定性与定量分析、决策实施追踪与信息反馈、决策成果评估与宣传推广等方面,对科学决策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根据各项决策的实际和需要,界定其公开性、透明度,在网上发布信息,建立互动平台,实现决策者、专家学者、公民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

  “足智”才能“多谋”,“多谋” 才好“善断”。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决策机制改进和完善的方向。各级机关和领导者要把科学决策当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把改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工作当作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建立和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使踌躇满志的专家学者广泛深入地参与到决策实践中来,是一个复杂的、渐进的过程,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不多,推进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就一定能够圆满实现我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