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群侠传x1.0洗练书:村民赠肇庆沙浦镇府“强占农地 与民争利奖”锦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10 06:15:41
村民赠肇庆沙浦镇府“强占农地 与民争利奖”锦旗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6月28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沙二村村民委员会拿着“强占农地 与民争利奖”的锦旗和三条死鱼赠送给沙浦政府,表示对政府强占沙二村千亩农地数十年致村民生活如鱼缺水,村庄发展死路一条的不满。

穿白色衣服的疑为政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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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沙二村的高湖地块,由原来各塘塱组成:桑根塱、宝成塱、中和塘、龟岗新塘及西便尾塘及周边高旱地,面积约1300亩左右。1954年土地改革时,政府将其分给沙二村集体所有。1958年末,公社在高湖地块建造水库,利用高湖水库蓄水灌溉,主要解决沙一、二、三大队及沙浦劳改场的农田抗旱用水。高湖水库建成后,水库仍旧由沙二村管理,从水库所获得一切渔利也均归沙二村所有,高湖周边的田地也是由沙二村集体种植。1976年末,当时的沙浦公社领导借口公社办综合场,发展社办经营,将高湖水库强行收归公社所有,后将高湖陆续作为鱼场出租给私人搞养殖,2003年左右,镇政府将高湖地块出租给肇庆市天湖生态旅游度假邨有限公司搞旅游开发。沙二村曾要求天湖生态旅游度假邨有限公司将高湖地块归还,但该公司认为其是该地块的合法使用人,并拒绝归还。听说政府转卖土地获得暴利1200多万。
我们村民5月16日向鼎湖区沙浦镇政府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沙浦镇政府公开原高湖地块(现名为天湖度假邨)目前的土地权属情况;将高湖地块转让或发包给天湖度假邨经营权人的相关合同;高湖地块整体出租或转让后的相关收益及其使用情况等信息。
然而,沙浦镇政府自5月19日收到申请后直到今日仍未作出答复。



村委门前的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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