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代河:天水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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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情况

新闻来源:培训处   发布时间:2011-07-10  浏览量:88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马兆琪

去年,我们深入全市五县两区和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扶贫办等单位,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基本上摸清了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为今后一个时期抓好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下发后,全市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农部门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维护了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按照省上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市、县区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在纪委设立了办公室,党委政府两办、组织、宣传、政法、发改等32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专门负责市、县区两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深入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市上制定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靠实、具有较强操作性、能够指导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天水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加强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要重点抓好的10项活动,作风建设要重点解决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要重点抓好的20项具体制度和措施,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和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3个重点环节和4个方面的重点内容,5条保障措施等,确定要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切实改进,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起与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夯实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我市坚持把经常性的教育与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面、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采取了“三会一课”教育、党校和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印发廉政手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发放学习宣传资料、组织反腐倡廉知识竞答活动、建立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开设反腐倡廉专栏、在互联网或行业系统的区域网上设置廉政网页、给领导干部赠送廉政书画、发送廉政短信息、发放廉政贺卡、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乡村活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教育,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是突出抓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的行为。近年来,我市注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不断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县区、乡镇、村三级党政组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前、任中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农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村民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2)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县区、乡镇全面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制度,村级财务全面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监管;对乡镇各基层单位财务实行“零户统管”制度,撤销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各单位不设会计只设报帐员,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乡镇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各项支出实行报帐制;对乡镇财务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制度,乡镇资金由县级财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直接管理。(3)推行强农惠农财政性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管理制度。从去年开始,在全市普遍推行了“一册明、一折统”制度,把涉及财政、农业、林业、民政、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粮款等20多项涉农补贴项目和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直接把补贴项目的名称和政策依据、资金数量明明白白告知农户,并将补贴资金统一、及时、足额存入财政所为农户设立的银行账户。(4)实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市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覆盖面扩大到了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县区和乡镇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政治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了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市重点做了个方面的工作:(1)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强化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民主管理。2006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天水市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经过试点后,从10月份开始至2007年6月底,在全市全面集中推行了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2007年7月以后,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工作转入长效机制阶段。通过集中公开阶段的不懈努力,我市初步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建立起了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公开的长效机制。(2)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市纪委每年都要组织五县两区和市财政、农业、林业、民政、水利、卫生、教育、畜牧、农办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对近几年来中央、省、市各级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直业务主管部门都要自上而下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惠农资金进行了对口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措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坚决落实“五项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①实行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审核制”,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坚决清理作废。②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全市113个乡镇都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③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严格控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公费支出,坚决制止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的行为。④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在没有实施“一册明、一折统”办法之前,主要通过农民负担“监督卡”把涉及农民收费的项目、标准、政策等清楚明白地告诉农民群众,保证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2008年起,全市普遍推行了“一册明、一折统”制度。⑤实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凡是违反减负有关政策规定的案(事)件,都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看,近年来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比较偏远的地方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完全到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地方对党的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不高;有的地方在落实惠农政策的过程中,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农村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在落实惠农政策措施的过程中,需要当地政府配套和农民群众自筹的部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有的农村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党群干群关系不够和谐;仍有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一些农村基层的党务、政务、村务不能及时如实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不力;还有一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作用发挥不够。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不断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要突出对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农村综合改革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我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四是要高度重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督促县区、乡镇、村三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六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进一步充实乡镇纪检工作力量,改善办公条件,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七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作者系甘肃省天水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