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肌男腹肌抗打文章: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最肥科级单位上百人贪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35:48
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最肥科级单位上百人贪污 

正方:关键是教育、人的素质出了问题。

慕毅飞  时评人

宋军  九三学社

 

反方:关键是制度、监督出了问题。

胡星斗  中国问题学专家

孔青慧  山东广播电视报

 

 

胡星斗:

集体腐败是由于上下庇护、买官卖官结成了权力网,权力网又形成利益链,由此形成利益集团和窝案;地方政府公司化、赢利化,成为公司型政府、赢利型政府,处处设卡,处处管制是造成湖南耒阳市最肥科级单位的根本原因。

缺乏独立监督、独立纪检监察、独立审计,而靠权力部门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因此监督的效果必然不彰。矿征办5年违法,无人查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常常猫鼠一家,成为利益共同体,我认为必须追究监督者的责任。

为什么矿征办可以大肆收费?是由于预算外、制度外收费的存在,在法治国家,是没有预算外、制度外的资金的。应当将预算外、制度外资金统一到预算之中。中国今年的财政收入达到8万亿,另外我国还有四五亿以上的收费,而现代法治国家是只能收税不能收费的,而且收税须经人民或人民的代表也就是议会的同意。我们国家也应当只征收税款,去除收费。

从经济学上看,腐败的盛行是由于腐败的成本远远低于腐败的收益,特别是我国对于腐败的查处率很低,集体腐败的查处率更低。以后要加大对集体腐败的查处力度,要修改刑法,目前大部分集体腐败现象都没有纳入刑法。

腐败是一种寻租现象,寻租源于政府的管制。哪里有管制,哪里就有寻租,哪里就有腐败。因此,减少管制是解决集体腐败、集体分赃的治本之策。

腐败是公权力异化的产物,是暗箱操作的副产品。治理腐败要依靠阳光行政、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制度的建立,也依靠新闻监督、人大监督、公民监督的事前监督,而不是事后“痛打死老虎”。

日本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年要揪出贪污腐败的公务员几千个,现在一年只有一二十个,他们依靠的是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如公务员财产申报等,而不是依靠个人。如果把希望寄托于对官员的教育、提高官员的素质、培养明君清官之上,那是重复过去人治的做法,是背离法治的,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如果假设大家都是君子,是君子之国的国民,那么人性善,就不需要监督了,君子之国必然沦为小人之国。相反,如果假设大家都是小人,是小人之国的国民,那么人性恶,就要依靠法治、制度监督每个人,迫使每个人守规矩,小人之国才会转变为君子之国。我们不要寄希望于任何官员,不要寄希望于任何个人,不要寄希望于廉政的教育。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建立公开透明、民主法治的现代预防腐败制度是治理腐败的最终出路。

 

2010-11-28

 

附件:

湖南“史上最肥科级单位”百人贪腐

一个集体贪腐的活“样本”

——聚焦湖南耒阳市“矿征办”窝案

新华网长沙11月22日电(“新华视点”记者谭剑、徐宜军、丁文杰) 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最近因集体贪腐曝光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

透过这起集体贪腐案件,一条上下勾结、利益均沾的腐败生态链清晰可见。

进了“第二财政局” 想不发财都难

耒阳市“矿征办”成立于2004年,前身是“耒阳市煤炭相关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近年来,由“矿征办”征收的税费每年达4亿元以上,占耒阳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被称为耒阳市“第二财政局”。

由于掌握着煤炭资源税费征管大权,“矿征办”在耒阳是个肥得流油的单位。尽管从工资表上看,大部分员工月工资不过千余元,但只要挤进了“矿征办”的大门,就等于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路径。

据了解,耒阳市“矿征办”下设12个收费站,50多个收费点遍布耒阳全境。按照规定,耒阳境内所有运煤的车辆按载货量向“矿征办”缴纳相关税费,税费为每吨煤70元至80元。按此计算,一台运煤车辆需缴纳的税费动辄以千元计。

据参与侦办这起窝案的衡阳市石鼓区反贪局副局长赵奇介绍,耒阳市“矿征办”员工“搞钱”的主要方法是私放煤车及收款不入账。

据了解,每天经过“矿征办”收费站点的运煤车辆络绎不绝,当班员工稍微松一下手,每天放行几台煤车或者少收些税费,车主们就会乖乖地送上大笔“好处费”。

“只要进了‘矿征办’,想不发财都很难。”在耒阳市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记者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耒阳市“矿征办”下属有一个收费站,在2008年端午节前的短短20多天内,通过私放煤车,大肆向运煤车辆收取“红包”。据涉案收费站站长交代,每次当班人员收到“红包”后,就会扔到站长办公室内的一个大纸箱里。到了端午节前3天,站里几个领导带着纸箱到耒阳市宾馆开房间商量如何分钱,仔细一查,才发现纸箱里的赃款竟达118万元。

领导班子成了“分赃会”

员工大肆敛财,领导则“坐地分赃”。据办案人员透露,在耒阳市“矿征办”各下属站点流行着一个“潜规则”,即每次非法所得都会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百分之七十由站内员工私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送给“矿征办”领导。在收受下属站点的“进贡”之后,“矿征办”领导对下属站点的贪腐行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耒阳市“矿征办”领导采取“集体决策”方式,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捞取巨额奖金。据检察机关证实,自2005年至2009年,耒阳市“矿征办”在主任罗喣龙主持下,班子成员集体参与讨论决策,采取虚报超收数额套取“超产奖”、伪造部分站点发放“奖金”名册、截流部分站点“奖金”等方式,套取资金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发放“奖金”,先后贪污公款57万多元。

“在耒阳市‘矿征办’,所谓的班子成员,不如说是‘分赃会’成员更确切。”赵奇说,“从调查的情况看,耒阳市‘矿征办’领导班子每次私分公款都是采取集体决策的形式,从主任、副主任到部分中层干部,按照职级不同,领取‘奖金’额度也不同。”

另据查明,自2004年5月至2009年10月期间,罗喣龙还利用为下属转正、提拔、调动之机,伙同妻子匡秀凤收受贿赂共计45.8万元。此外,罗喣龙还有18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这帮蛀虫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导致国家应征税费收入大量流失。据了解,在罗喣龙等人被查处之后,耒阳市在煤炭产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矿产品税费征收增长150万吨位。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间,耒阳市煤炭税费收入猛增1亿元以上。

权力运作必须透明公开

“耒阳市‘矿征办’窝案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利益同盟,‘矿征办’内部上下级之间、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被腐败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利益链。”一位参与侦办案件的纪检干部说。

据了解,耒阳是湖南省煤炭资源最丰富的县级市之一,可采储量5.1亿吨。近年来,能源价格上涨在耒阳造就了一批身家过亿的“煤老板”,一些涉煤部门和单位也因此变得炙手可热。

月工资千余元的“矿征办”工作人员,天天与运煤车辆打交道,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与煤老板和涉煤企业结成“利益均沾”的“猫鼠同盟”。

在耒阳市,“矿征办”的秘密早有传闻,纪检监察部门也多次收到群众举报,但每次查处都是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6月,湖南省纪委接到举报,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查处,耒阳市“矿征办”的集体贪腐案件才浮出水面。

在耒阳市“矿征办”大楼一楼信息股办公室里,十多台电视监控屏上清楚地显示下属收费站点的收费运行情况。这套系统是2007年耗资5000万元建成的,除“矿征办”几位领导外,系统终端还直接接到了耒阳市财政局和有关市级领导办公室。

然而,再先进的设备离开了人的监管也只能是个“摆设”。当地群众反映,“矿征办”的问题屡次调查没有结果,是缘于其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矿征办”的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中,有许多是耒阳市直各部门和乡镇领导的亲属子女。因而一些监管部门在“矿征办”的问题上投鼠忌器、网开一面。罗喣龙在负责“矿征办”期间,以善于“照顾”各种关系而闻名。5年间,“矿征办”的问题不断,却没有开除过一名员工。

“上下勾结、利益均沾”,导致耒阳市“矿征办”成了一个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监督“盲区”。中央党校科研部研究室主任洪向华说,当前我国市场体系尚不健全,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因此在一段时间内,集体违法违纪案件还将呈现高发态势。为此必须加强监控,对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从体制机制上推进变革,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