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多功能小吃车:凯文-杜兰特:天空你是妹的极限 - 篮球场 - 虎扑体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3 2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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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杜兰特:天空你是妹的极限  由 窘墙 发表在HoopChina·篮球场 http://bbs.hoopchina.com/nba

我喜欢站在最高的屋顶上看天空,有时候会看到瓦蓝瓦蓝的天际,太阳很刺眼,有时候会有几片白云,有时候还会下一场雨或者雪什么的,这些都不要紧,关键是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句陈谷子烂稻的赞美之词“只有天空才是他的极限”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难道天空不应该是所有人的极限么?但是我知道的一点是这样,我攀上最高的屋顶去看天空,并未走电梯这条捷径,而是自己一步一步爬楼梯上来。这并非因为我是一名爬楼减肥信徒,实际上我只有104公斤,身高却有206,无论站在哪里,所有的人,包括你,都会觉得我是个瘦子,一个瘦子显然不需要减肥。

 

那么我为什么爬楼梯呢?原因很简单,在我爬到屋顶的路上,并没有电梯。

 

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没有任何捷径可言,我是凯文-杜兰特,这是我的故事。

 

1988929,我出生在美利坚合众国的首府华盛顿,作为一个黑人孩子,作为一个八个月大时父亲便离开自己的黑人小孩儿,我要面对的事物有很多,譬如音乐、性、暴力、毒品,还有篮球。我娘显然不愿意将我交付给其他的一些东西,而我看起来也要比其他同年的孩子高一些,于是,打篮球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你永远不懂得一个孩子对于自己这样身高的困惑。就譬如我吧,小时候某日当我在街头遇到一只大狗。所有的大狗都喜欢对孩子不善,事情很自然的就发展到我在前面跑,它在后面追。我对这畜生的作为没有任何意见,我倒是对我长手长脚的跑姿很有意见,当我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一只大蜘蛛或者大螃蟹竖起来滚动一样,我恨这样的比方,我觉得那样一定会影响市容——所有人都盯着这个小怪物看。

 

所以你也就应该明白为什么我最爱的食物是蟹脚了,当然原本应该是蜘蛛腿的,可惜那完全没办法吃,不然或许我会成为第一个吃蜘蛛的人。

 

但是老娘很早就知道了我的困扰,她请求学校的老师每次排队时让我站到最后一个去,这样我的大长腿引发的怪异身高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她是怎么知道我羞于身高这件事的,至今我都没想出个名堂来,但是,老娘就是知道。

 

同样知道的还有我的奶奶,作为一名黑人妇女,当晋升到祖母这个岗位的时候,一般都会演变成具备巫婆性质的人物,她除了告诉我“没关系大家都很忙,没人愿意盯着你看”以外,还下了断言:“此乃上帝的恩赐,凯文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身高感到骄傲。”

 

我和哥哥托尼都成为了狂热的体育爱好者,我们玩各种除了乒乓球以外的运动,但是我这样的瘦条,还是打篮球比较符合我的特色,甚至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曾亲眼看到了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帮主那时候正在华盛顿奇才复出打球。到了9岁的时候,老娘就将我交给了一个唤作塔拉斯-布朗的男人,他是一名篮球教练,后来他成了我的教父。当这位教父刚在我生活里出现的时候,你可以去找我的小玩伴怀亚特打听打听,他一定会告诉你“这厮打球也一般”,但是自从我遇到了教父布朗,我的人生就开始走上一条属于篮球的不归路。

 

教父确实很爱我,但是我一直觉得他的秉性中有一股子变态的成分,比如他居然会让一个孩子去写篮球论文,用图表分析跳投时的人体力学原理……而且不幸的是那个孩子正是在下。

还有那句“勤能补拙”,他让我抄上个几千遍,号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总之不管怎么样吧,我算是记住这句话了,一方面我记住了我要勤,另一方面我深刻的意识到我还拙得很。

 

勤的表现有非常多,譬如一天到晚的在篮球馆里面练跳投,滑步,折返跑等基础技术。时间一长,可怜的我几乎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症,我真的成为一名训练狂人啦!都不用鞭子抽,夏天我自己就会练上八小时。

 

悲催的童年啊,当我身边的小伙伴们一个个怀着点儿绝技就冲入各种野球场上肆意挥洒的时候,我却在篮球馆里默默垂汗。原因很简单,教父他老人家不让我去打野球,他说这事儿会败了我的防守。虽然我也不知道野球怎么就会败了防守,但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终于有一天,我找到老娘,特严肃的请她坐下:妈,我想打篮球。

 

天,那时候我不过11岁还是12岁吧,说这么煽情的决定,又不是跪倒在安西教练面前的三井寿。

 

但是老娘永远懂我,她只是点点头,跟我说:如果你真的想要打篮球,那你就刻苦努力,把自己交付给篮球吧。

 

有这句话,足矣。

 

从那时候开始,我的训练变得更加疯狂,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为了对篮球没理由的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就这么练下去,我总有一天会进NBA,那或许是每一个立志要打篮球的孩子最初的梦想。我成为了一只球馆老鼠,小伙伴儿们开始打电玩逛街找小姑娘的时候,我在球馆里。套用鲁迅的一句话来说,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练篮球了而已。

 

尽管我的父亲在我13岁那年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父亲只有一个,那便是布朗。他是那个一路将我送上大学的人。

 

在高二的时候,《华盛顿邮报》就将我评为所在区年度最佳球员。但是这一切都不是没有由来的。高一的时候,我身高就差不多到了206,臂展更是有228,我在小球馆里练的那一切都收到了成效,按我这个身高臂展,还打后卫或小前锋,高中的孩子只有对我羡慕嫉妒恨了,包括我的队友。他们甚至一度联合起来不给我传球。我嘛,从小就是个囧人,篮球打多了,多少有些内向,哥儿几个不愿意给我球是么?我走行么?就在我颓丧已极准备退出校队的时候,还是老娘和教父用近乎呵斥的方式给我吓回去了。

 

但是篮球不会说谎,我一直打出我自己的风采,渐渐的再也不会有人故意不给我传球了。高中前两年的时候,我几乎能打场上所有位置,进攻端我难以防守,防守端我的长手长脚又让人难以逾越。高三那年,我转学去了橡树山高中,场均砍下19.68.8篮板3盖帽,帮球队打出了单季342负的成绩。但是总的来说,我是一个恋家的人,高四的时候,我又转回了家乡的蒙特罗斯基督学校,当年场均23.610.2篮板3助攻3抢断2.6盖帽,带校队打出202负,并在锦标赛里面对当时排名全美第一的前母校橡树山高中的比赛中,砍下31分赢得比赛。别问我为什么,我就是不会忘记这场比赛带来的快感,所以只要你问我哪场比赛是我最难忘的,我一定会告诉你就是这场。

 

这一年,我被认为是格雷格-奥登以外全美最优秀的高中生。

 

按照坊间说法,我的模板就是崔西-麦迪,实际上这也是我最爱的NBA球员。如果要亦步亦趋的话,我高中结束就应该去NBA了,但是,彼时劳资协议有了新的规定,要么去大学打上一年,要么就跟后来的詹宁斯一样去欧洲转一圈,高中毕业就想进NBA?玩儿蛋去吧。

 

所以,我上大学了。

 

德克萨斯大学特有诚意的早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就派我的老乡来亲自登门拜访了,给老乡个面子,那便去吧。头年大学生涯,我就是校队的首发,场均砍下25.811.1篮板,而且我估计很多喜欢我的人都看过我那场前12投全丢,后108中,带领球队上演20分大翻盘的比赛。虽然最后我率队在NCAA锦标赛第二轮输给了南加州大学,但是没关系,比赛结束仨小时我就开始训练了。

 

为啥?勤能补拙嘛!我始终还是相信一点,失去的东西,唯有通过更加努力才能有希望再次触及。但是即便失去了一些东西,只要努力了,总还是会有收获。当年我就拿奖拿到手软,NABC赛区年度最佳球员啦、奥斯卡-罗伯特森奖啦、阿道夫-F-鲁普奖啦(从未给过大一新生),美联社评选的年度最佳大学生运动员啦(从未给过大一新生,也从未给过德克萨斯大学学生),奈史密斯奖啦(同样从未给过大一新生),约翰-伍登奖啦……

 

到了这个时候,我觉得再留在大学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何况实际上一年前我就应该能去NBA了。于是在大一结束后我就参加了2007NBA选秀。

 

关于选秀奥登状元我榜眼这件事情我是这样看的,既然开拓者队能在23年前的1984年选秀上第二顺位摘下山姆-博伊,而让乔丹落到了第三顺位,那么我在奥登后面被选上也就不足为奇了,何况奥登骨骼惊奇、少年非常老成、又是中锋这个稀罕物,他当状元我也没有任何意见,只是后来他的双腿可能有些坎坷,让我们一起祝福他吧。

 

我是被超音速队选上的,当晚我做了个梦:我去,我要到雷-阿伦和拉沙德-刘易斯身边打球!压力好大!

 

但是就在那个梦里我又发现一点问题:雷-阿伦和刘易斯都走了呀!这什么意思?我一新秀带队厮杀?压力大到爆啊!

 

新秀赛季那一年,球队真待我不薄,真把我当核心使唤。但是这或许就叫揠苗助长?我新秀赛季虽然场均能砍下20.3分得到最佳新秀,但是开季初那低迷的命中率还是让我被某些人亲切的唤作“Durantie”。杜兰铁?我新秀赛季投篮命中率为43%,但是“皇帝”詹姆斯新秀赛季多少?41.7%20.9分,“甜瓜”安东尼呢?42.6%20.7分。

 

如此,你非要叫我杜兰铁,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所知道的还是那一句“勤能补拙”,既然你们觉得我不够准,那就准给你们看吧。

 

07-08赛季,我在西雅图只得到了20场胜利,很不好意思的,这20场胜利就是留给西雅图人民最后的NBA记忆了,因为我那个同样恋家的老板第二年就把球队迁到了俄克拉荷马市,名字也改成了雷霆。08-09赛季对于我来说是新的一年,在一支新的球队,身边也站过来了新的队友:罗素-维斯布鲁克。

 

第二年,虽然一切都是崭新的,但是我们也就只赢下了3场而已,但是我,我场均有了26.36.7篮板2.9助攻。我知道你们很关心我的命中率,这个数字是47.6%,三分命中是42.2%,大家还都满意吗?

 

而且,我刚进联盟的时候,有一个羞辱性质的体测数据摆在我面前:我只能举起84公斤的杠铃——0次……而到了08-09赛季,我的举重已经能达到联盟平均水平啦,别笑,我是瘦子我容易么我?而且的而且,虽然我瘦,我的体重还是从刚进联盟的215磅提高到了231磅,想增重的朋友可以给我打电话。

 

到了第三年,我依然还是那个每天疯狂练球的小伙子,球队也首次达到了50胜,首次杀进了季后赛,虽然首轮输给了最终的总冠军湖人队,但是我们打得也相当不错,算是展示了年轻球队的风采。当然了,还有一件小事我略微提一下吧,这一年我场均砍下30.1分,不小心得了个NBA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得分王。

 

年轻不是我的错,至于得分王嘛,这种头衔不过是朵浮云。因为我实在不想在我职业生涯结束的时候被冠以“有史以来没有拿过总冠军的最年轻得分王”,真是又臭又长的绰号。

 

这个赛季结束后,詹姆斯上电视直播宣布自己去热火队,一举将自己由宠儿变为弃儿,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各种儿童不宜的攻击。还有些别有用心的人采访我,问我是不是准备好下赛季拿MVP啦,是不是准备好超越詹姆斯啦。总之他们看我温文尔雅、秀丽端庄,是一名很有前途的小正太,便觉得我是那个可以代替詹姆斯去当联盟形象大使的人物。

 

但是我总是在接受这种采访时喟叹,何谓一时英雄一时狗熊,不过是人们口中的相传罢了。我只是告诉他们,我离詹姆斯还有很大的距离,便是做人方面,我也觉得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别有用心之人之所以之所以选中我来打压詹姆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在詹姆斯做出“The Decision”的夏天,代表美国队去了土耳其打世锦赛。

 

在美国的时候我就不认为我是一名人,所以当我特坦然的在街上闲逛被人拉住要签名的时候,我总是感到非常的迷茫——我也算根葱了吗?而到了土耳其,除了准备把飞毯和大烟推销给我的小贩外,更是不会有任何人多看我一眼。但是在这届世锦赛上,我跟着我的队友们以一支没有中锋的球队为祖国带回了阔别16年之久的世锦赛冠军。

 

而实际上,上一次我也入选了美国国家队,但是我成为了詹姆斯、科比他们征战北京奥运会的练兵对象,当时我对国家做出的贡献就这么多,然后我就卷铺盖走人了。但这一次,我场均拿下了22.86.1篮板,入选最佳阵容的同时还得了一个世锦赛MVP,比上一次贡献得稍微多了一些。

 

这就是我,我和11岁那一年一样,对我母亲承诺过的一样,“我想打篮球”,我也只是个打篮球的。我愿意做一只球队的领袖,但是我不愿意做那种喊出来的领袖;我愿意成为联盟的标签孩子们的偶像,但是我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工具。

 

一如老娘在我小时便告诫我的,一切需谦虚谨慎,篮球是我的职业,是我的喜爱,家人是我的后盾,也是我保护的对象。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生活轨迹,我只是杜兰特。

 

我的身高和臂长让我在篮球场上几乎成为了加内特和麦迪的合体,而这样的人以前从来未有出现过。我能突破所有的防线,在篮筐附近来一个小抛投,我也能在巴蒂尔的手戳到我鼻子里的时候投进一个三分球,或者在对抗中捞上几次罚球,我还能抢篮板,能用我的长臂长腿覆盖很大一部分防守面积。打篮球,无非就是,把球投进,让对手投不进罢了。

 

我是球队的领袖,但是我在今年《体育画报》把我送上封面的时候(上这杂志类有点儿类似于上CCTV拿个年度最感动中国吧),只对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让我的队友科斯蒂奇和萨福洛萨也上去露露脸,千万别说我给脸不要脸还矫情,当时的热点可是远在迈阿密的三巨头,能让我上确实是项荣誉,但是又有人问了:为何不让你最得力的助手维斯布鲁克和格林跟你上去显摆一番?我的答案很简单:那二位已经够出名了。而实际上,如果能光让萨福洛萨和科斯蒂奇上那杂志我会更高兴,因为我总觉得:同样是为球队做出贡献的兄弟,分什么高低呢?

 

而在生活中,我依然觉得自己是那个走在街上无人识得的16岁少年,依然会被恶犬狂追不已,只是现在的我已经不再对我的跑姿感到有所羞愧了,感谢奶奶,你说对了。

 

——2010年圣诞大战,雷霆VS掘金,比赛还剩下14.3秒。掘金后卫昌西-比卢普斯飞奔至乔治-卡尔身旁作揖道:“报统帅,杜兰特已经砍下了42分,离圣诞大战最高得分,TMC的46分,不远矣!而且,他、他又跳起来啦——”

 

卡尔眼看着在空中的杜兰特,挥手苦笑,回道:“罢了,让杜兰特飞一会儿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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