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紫砂壶拍卖:低收入人群有盼头 “夹心层”不窝心 陕西鼓励社会参建保障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23:53:25
低收入人群有盼头 “夹心层”不窝心
陕西鼓励社会参建保障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本报记者 王乐文
《 人民日报 》( 2011年02月11日   08 版)
“祥和居”小区是陕西西安市已建成的棚户区安置示范小区,共有住宅5621套,可安置居民2万余人。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居民张桂珍告诉记者,过去住在“城中村”时环境差,生活很不方便,上趟厕所都得走老远的路,没想到现在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目前,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2008年以来,省财政对新建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5.2亿元,市县政府投入资金39.6亿元,累计建设廉租住房1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0.2万户次;建设经济适用房24.2万套,解决了4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成棚户区改造17.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9.3万户。
住廉租房享受租赁补贴
“住政府建设的廉租房,还能享受到住房租赁补贴,这种好事以前想都不敢想。”1月11日,刚刚享受到廉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优惠的西安市民韩玲玲高兴地说。
在陕西,廉租房有两种惠民形式,一种是发放租金补贴,一种是实物配租即分配廉租房。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西安市楼市“16条”新政中明确指出,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西安计划“十二五”期间共配建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廉租房的保障目标很明确,就是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人群。在房源较少的情况下,以前我们把申请人的年龄设置在60岁以上,优先保障这类低收入群体。随着房源增多,我们把这一年龄标准降至45岁以上。如果更多的廉租房投入使用,申请标准也会不断降低,以保证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有房住。”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说。
公租房去年正式起步
从2010年起,陕西公租房建设正式起步,租金标准初步定为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当地区域租金不高于60%收取,开发商建设的租金按照当地区域租金不高于80%收取。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扈广杰介绍,目前西安市除了三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外,由该局组织实施的其他4个公租房项目已经陆续开工,5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700套。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西安市计划开建公共租赁房11万套。
目前西安大约有200万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农民工102万人,外省籍约占60%,长期居住的占70%。随着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加快,市场上用于出租的房源大大减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日益显现,他们被称为“夹心层”。
扈广杰说,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西安市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他们既不能享受廉租房,也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另外还包括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符合廉租房标准的可以申请公租房,但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多管齐下提供更多住房
陕西省加大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规模,计划2010年至2012年建设31.21万套保障性住房,包括建设15.74万套廉租房和15.47万套公共租赁房。
廉租房建设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省级补助资金提高到每平方米400元,2011年底前确保26万户困难家庭实物配租;政府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新年伊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陕西省将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土地为职工建保障性住房。即使企事业单位无自有土地,无可享受保障性住房员工,也鼓励他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仅靠政府的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不够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亚弟说,从国家到省政府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希望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居民住上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