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曼莎捏脸数据:金斯伯格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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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理想藏书-作家与作品-美国相关 金斯伯格与中国 刘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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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甸园之门》一书的作者迪克斯坦这样回忆金斯伯格朗诵诗歌的情景:“艾伦·金斯伯格站在那儿,欣喜若狂,忘乎所以,全然将我们抛于脑后,当众做着他的精神俯卧撑。这一切令人心神不定,而且不消说是卓有成效的;我们渐渐勉强地放下了一群大学生听众所惯有的嘻嘻哈哈、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架子。金斯伯格来此不是为了取悦我们,而是为了改变我们的信仰。”金斯伯格的那些朗诵被人称为是“在博物馆中发生的大爆炸”。金斯伯格和他的同伙合力向“麻木不仁”的五十年代开火,创造了令人惊异的六十年代先锋文化。这群“一无所知的狂放文人”,这群“新原始人”,竟成了一种新文化的“先知”和“圣徒”。   在那首惊世骇俗的长诗《嚎叫》中,金斯伯格对那个在他看来压抑个性、剥夺人性、毁坏才能的丑恶而疯狂的美国社会进行了激烈的、近乎歇斯底里的指控。他认为,那个“神志不清”的美国是个“食人的摩洛克”(摩洛克是古代腓尼基人所信奉的火神,以孩童作为其献祭品。金斯伯格把摩洛克看作是一切邪恶的象征。)那钢铁巨怪把人的肉体和灵魂都彻底压扁了。作为一个动物本性的人,他感到了强烈的不适应。波兰大诗人米沃什(198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写道:“就这样,一只适应于植物的粗糙和多孔结构的毛毛虫,在一辆汽车打过蜡的车篷顶上便感到茫然失措了。”现代社会中的许多人何尝不像那只茫然的毛毛虫呢!   于是,金斯伯格将他的脸转向了东方,试图在东方的窗台上寻找到那把“在阳光下的钥匙”(见《卡迪什》)。早年对布莱克神秘主义诗学的研读有助于确立他的泛宗教主义观念,他从印度教、印度佛教、犹太教、藏传佛教、禅宗、道教和儒教中寻找安身立命之所,寻找肉体解放和灵魂突围的可能性。1984年10月,金斯伯格来到中国,他写下了《北京即兴》一诗,作为中美作家集会上的发言稿,诗中写道:“我写诗,因为艾兹拉·庞德告诉西方青年诗人要关注中国的文字和书画……我写诗,因为庄子不知道自己是蝴蝶还是人,因为老子说过水向山下流,因为孔子说过尊重老人,我想尊重瓦尔特·惠特曼……我写诗,因为我的西藏喇嘛宗师说过:‘事物是它自身的象征。’”对金斯伯格影响最大的恐怕还是大乘佛教和禅宗,它们认为,一切差别都是虚假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构成了现实,金斯伯格以此出发试图在诗歌创作中重建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性”。金斯伯格的许多诗充满“禅机”。   中国文化影响了金斯伯格的创作,而金斯伯格的诗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过中国诗歌,有人认为一个直接被金斯伯格煽动起来的重要诗歌派别就是“莽汉诗”。但这种看法未必正确,因为中国“莽汉”在开始写“莽汉诗”时还未读过金斯伯格呢。1986年,当中国短命的“莽汉诗”开始解体,“莽汉诗”首席代表李亚伟才第一次读到金斯伯格的《嚎叫》,他边读边用他的川东乡音嚎叫了一声:“他妈的,原来美国还有一个老莽汉。”应该说,金斯伯格对中国先锋诗的影响是难于捉摸的,几乎所有比较著名的诗人都羞于谈及金斯伯格的影响。金斯伯格的歇斯底里、神经质的抒情方式可能会被认为属于“青春期写作”,无论是学院派和民间派都不太提及他。   其实进入六十年代,金斯伯格自己也从一名怒火满腔的预言家变成了一个善于忍耐、富于魅力和愿意妥协的人,他温文尔雅、新蓄了胡须,俨然一个风云人物、新一代的宗师,一个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者。1984年,他是作为美国作家代表团里的大人物来中国的,他那鹰钩鼻和一本正经的公司经理式的外表与冷冰冰的、严峻的声音活像是年迈的T·S·艾略特的化身。不过,随团的中国学者们发现私下里金斯伯格仍是“顽皮的”,他特别贪烟,在去风景区的汽车上,他和托妮·莫里森(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儿子扭作一团,因为他想从他身上搞到香烟。   1955年10月13日,金斯伯格在旧金山六画廊朗读了长诗《嚎叫》,这是“垮掉”运动的一个重大历史性事件。观众反应热烈,金斯伯格充满激情。每当读完一个长句,观众随声呼应,齐声呼叫“Go!”(继续!)当他读完时,已声泪俱下了。这次朗读被称为“美国诗歌史一个崭新的转折点”。这种开放性的不拘一格的适于朗读的新诗无疑是对当时雄踞美国的学院派诗歌的一次大胆挑战。   《嚎叫》由费林格蒂的“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可第一版却在英国印刷,通过海关于1956年秋运到旧金山,但随即被认为是“诲淫作品”,费林格蒂被推上了法庭,成为轰动一时的事件。最后,法官克莱顿·W·霍思认为真正的言论自由必须保证作者有权“用他自己的话表达自己的思想”,并援引美国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如果一部作品不失其最小程度的社会意义,就不能被指控为淫秽作品”,了结此案。如今,这部作品早已成为美国最畅销的诗集之一。   1984年10月,金斯伯格同美国作家代表团到他久已向往的中国大陆访问。他在中国若干大学朗读、讲授威廉斯、克鲁亚克、奥洛夫斯基以及他本人的作品,一路上兴致勃勃,“我吃得好极了,没有酗酒,每天练习打太极拳。”他写下了十多首诗,如《我如此热爱老惠特曼》、《W·C·威廉斯在我梦中所写》、《一天早晨,我在中国漫步》、《读白居易抒怀》,还有继长诗《卡迪什》、《白色的尸衣》之后,悼念母亲内容的另一佳作《黑色的尸衣》。   选自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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