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版非诚勿扰:盘活垃圾收运环节,推动垃圾分流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5:57:03
垃圾收运一直是政府运营,收运效率低且不利于多主体垃圾处理产业的构建。与一般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或产品运输可以市场化一样,垃圾收运比填埋和焚烧等处理环节更适合于市场化,而且,因不同用途或种类的垃圾其回收利用的主体不同,各主体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垃圾收运主体及收运方式。实践表明,政府统管垃圾收运不宜于垃圾合理分流,不仅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且阻碍了垃圾回收利用率的提高。盘活垃圾收运环节,推动垃圾分流已成为当前提高垃圾治理效率的重要事项。

垃圾收运主体应由3类组成,它们是:负有收运责任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有用垃圾回收利用企业、政府指定的收运单位。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主要负责收运其生产和销售的大件商品、家电产品、包装物和未售出产品等形成的废弃物。有用垃圾回收利用企业指定的收运单位主要负责收运政府或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委托垃圾回收利用企业处理的垃圾,一般而言,政府应鼓励垃圾回收利用企业重点处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家庭垃圾和公共场所保洁垃圾。政府指定的收运单位重点收运有毒、有害、危险及一些特殊废弃物,包括因企业破产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企业不能收运其生产销售的商品废弃物。

3类收运主体分工协作,形成垃圾处理产业的3条物流环路。垃圾收运流程是垃圾处理产业物流的关键组成,应精细构建,确保垃圾排放、回收和利用整个过程安全顺畅,并明确各环节间的垃圾交接关系及相关主体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对于主要由商品生产、销售企业负责收运与回收利用的旧家电、容器与包装的排放者与回收利用企业实际上可以建立直接联系,废物及其相关的费用交接通过企业指定的代收点完成。对旧家电,主要是电视机、冰箱、空调机、洗衣机和计算机,因其回收利用的成本大于资源利用收益,排放者(消费者)须向代收点支付一定的收运费与处理费;旧家电回收利用中需要考虑企业破产的可能性,由于家电使用寿命较长,而生产或销售企业,即使在短时间内获得非常高的市场份额,也可能很快倒闭,因此,政府应强制要求销售同类产品的商家承担同类旧家电收运任务,即使销售商没有销售过同品牌的产品;对于旧容器与包装,包括玻璃容器、PET饮料瓶、纸质容器包装、塑料容器包装、泡沫苯乙烯盘、铁罐、铝罐、纸包装袋、瓦楞板等,一般而言,其回收利用的收益高于成本,代收点应向排放者支付一定的报酬;为了鼓励容器与包装的回收,有必要采用押金制度,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交付一定押金,待退回容器与包装时取回押金。为了便于排放者(消费者)就近退回容器与包装,收购点,无论消费者是否在此地交付押金,应返还排放者押金,这就需要政府建立统一的押金收支系统。

对于家庭垃圾和公共场所保洁垃圾,排放者与回收利用者相对分离,此时,社区和政府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协助回收利用企业建立收集点、管理垃圾收费、参与收运与处理、监督等。

对于政府负责收运的有毒、有害、危险及一些特殊垃圾,排放着应按有关规范、标准适当排放,并预约相关收运单位上门收运。(熊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