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纹身代表什么:轮子下的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5:47:57

  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被一个强悍的同学无故打了两个耳光。我就跑去找先生告状。先生让我将这个“小土匪”叫过去,问他为什么打我。他也答不上来。先生就让我打他两个耳光。我还没打,他就哭了。先生还是让我打,我只好轻轻打了他两个耳光……很多年以后,这位先生竟然成为一名法庭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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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上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这就是习惯法,是人类最为古老的法律。孟子也说:“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无论在那种文明中,习惯法是最为古老的人类传统规则。根据习惯法,一个人的女儿被另外一个人杀死了,那么这个人就可以杀死凶手的女儿。甚至说,一个孩子从树上掉下来砸死了邻居家的孩子,那么邻居应当让他另一个孩子从树上“掉”下来把这个肇事的孩子砸死。

  可以说,从将近4000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到“大清律例”,基本都属于习惯法。乾隆时期,澳门的葡萄牙军队有一次发生炮弹爆炸,当场导致2名看热闹的平民死亡。大清帝国地方政府根据“大清律例”要求引渡肇事炮手。葡萄牙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调查说明,解释了发生不幸意外的原因,并答应重金赔偿和道歉。此举遭到清国的拒绝,因为律例只承认杀人这一事实,不问杀人动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需要解释。葡萄牙认为清方太蛮不讲理,拒绝交出士兵。清国马上宣布封锁澳门,不到几日,澳门断水断粮,葡方只好将这个倒霉的炮手交给清政府,该炮手马上被判处绞刑。此事看似小事,但是对近代史却有着巨大的影响。从此以后,西方强国在治外法权上毫不让步,因为他们无法接受传统的习惯法,认为太野蛮。

  习惯法的改变出现在贸易时代,贸易以利润和利益为价值导向,在利益计算面前,所有的愤怒和仇恨都可以用金钱来计算,当然也包括人的生命和尊严。因此习惯法开始向成文法过度,每一项伤害都被仔细地进行了价值还算,比如将杀人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将犯罪分为罪过、错误和失误,并对每一项的惩罚标准做成详细的划分,惩罚也因此常常被赔偿代替。

  赔偿的出现大大消解了人们的仇恨,使社会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超越了复仇时代,进入到一个商业时代。这时的人们会认为,杀死仇人并不能带来任何好处,而仇人赔偿的金钱才有真正的用处。因此,成文法大大降低了社会矛盾,使妥协与利益主导了社会的发展,而习惯法常常被视为野蛮和不开化的传统。

  对任何法律来说,它的首要意义是威慑犯罪,其次才是惩罚犯罪。或者说,法律的作用在于消除犯罪,而不是鼓励犯罪。对一个平等的社会来说,成文法无疑是一种文明,因为它避免了零和游戏和沉没成本,使社会的边际效用最大化。一个犯罪者常常会付出与他的罪行相对应的代价,这种代价足以抵消他犯罪所带来的任何好处,甚至大大超过犯罪的好处,从而阻止和预防了犯罪的出现。

  但相反的,对一个充满不平等的社会来说,成文法将大大增加这种不平等。富人可以付出相对自己财产来说很小的代价就可以去犯罪,权力者可以用自己的权力损失(以党纪代替国法)来抵消大量的犯罪成本,从而使强势阶层获得巨大的犯罪空间。对他们来说,任何犯罪几乎是不受惩罚的,至少与犯罪收益相比,犯罪成本很低。当然,对于穷人和无权者来说,因为无力支付犯罪赔偿,他们常常付出更大犯罪代价,甚至仅仅因为错误和过失而遭遇犯罪的惩处。比如去年11月19日,28岁的湖北周先生不小心将一辆奥迪轿车外壳撞瘪,担心付不起赔偿金会坐牢,凌晨在家上吊身亡。

  对一个不平等的社会来说,野蛮的习惯法反倒体现了一种生命权利的平等,它对强者和弱者一视同仁,一个有钱有势的人的生命并不比一个乞丐的生命更昂贵。比如清国并不因为两个看热闹的平民无权无势就忽视其生命,也不会因为“红夷”炮手疏忽而饶恕其“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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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直立行走解放了人的双手,那么轮子则解放了人的双脚。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轮子的民族之一,中华始祖黄帝名为“轩辕”,这说明了轮子就是中华文明的起点。从很古老的时候,中国就是已经是轮子上的民族。而同样古老的玛雅文明,直到哥伦布时代还没有发明轮子,所以他们依然只能站在地上,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脚。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无疑是一个轮子时代,人们以轮子来评价富裕与实力,贵族坐马车,平民坐牛车。齐国孟尝君的食客冯谖就抱怨道:“如长铗归来乎!出无车。”孟尝君马上给他配上车。而当时的国家也以轮子而论,所谓千乘之国,所谓万乘之国。当时的战争全部都是车战,互相摆好阵势,然后双方一起喊开始,就用车撞,谁的阵脚先乱,谁就输。当时轮子比较普及,孔子也是在轮子上周游列国的。

  秦始皇以车同轨大大提高了轮子的效率,秦帝国实际就是建立在轮子上的帝国,轮子使帝国军队可以随时到达帝国的任何一处,分裂与叛乱就变得极其困难,这是中国大一统的根源所在。在轮子时代之前,维持一个帝国是不可能的事情。汉帝国在与匈奴的交流中逐渐放弃了轮子,从轮子上的帝国变成了一个马上帝国,并将马上功夫见长的匈奴驱逐到漠北。汉帝国崩溃之后,中国重新回到地下,“安步当车”,直到100年前,我们还被一个马上民族奴役着。

  中国文明无疑是从轮子开始,甚至创造了一个轮子上的春秋战国时代。但在大多数时间里,中国竟然没有轮子,中国人又回到了双足时代,以一种叫轿子的东西,抬着老迈的中华帝国,蹒跚步行了近2000年。在这2000年中,中国只有两种人,抬轿者与坐轿者。一般300年一轮回,抬轿者变成坐轿者,坐轿者变成抬轿者。这种轮回常常被野蛮的马上民族打断,但没关系,他们也会很快加入中国的轿子游戏。这种翻身轮回直到60年前还在上演,而这种轿子游戏直到当下还没有结束。

  正因为中国遗忘了轮子,所以到轮子重新出现的时候,人们都惊慌失措。据说天朝看见洋人的火车后,赶紧买下来,用牲口拉着走。因为蒸汽机太快了,会把天朝人像蚂蚁一样在轮子下轧死。这一事件如今被姜文在电影中又重现了。对天朝人来说,已经没有轮子2000年了。即使这样,天朝的道路从来都是危险所在。天朝的道路叫做官道,即官吏的专用道,因此常常发生轿子轧死愚民的惨祸。为了防止愚民被官吏的轿子轧死,一般要高举“回避”“肃静”,并鸣锣开道。

  天朝老佛爷有好生之德,以人性化并具有人权意识的骡子代替钢铁的蒸汽机,都是为了防止天朝臣民落进轮子下面。很多年以后,我们还会津津乐道这部荒诞的喜剧,并将这种行为命名为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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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迂腐的天朝就这样被历史的车轮碾为齑粉,直到有一天,我们重新成为一种轮子的国度。今天的中国有2亿辆车,每年有10多万人被轮子轧死,有100多万人被轮子轧个半死。平均每天要用300个中国人的身体和生命来祭拜轮子。尽管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只占全世界的1/18,但每年车祸死亡人数占全球的1/5。车祸无疑是计划生育之外,中国人为地球减负所做的最大贡献之一,当然还有污染等等。

  100年前,自从美国的福特先生为现代世界带来了轮子,美国成为第一个轮子上的公民国家。100年后,中国超英赶美,也进入了轮子时代,然而不幸的是,中国成为第一个轮子下的去公民化社会。在一个对菜刀实行实名制的中国,汽车已经成为一种最受强势群体欢迎的杀人工具。

  1997年8月24日,张金柱为自己荣升市公安局长大宴宾朋,酒宴散后乐极生悲,他用一部汽车将苏东海活活杀死在城市的马路上,2个月后,这位人生得意的局长就在一片哗然中被一枪爆头。据说张金柱临死前叹道:他是死于记者而不是死于法律。张局长以他的死成全了初出茅庐的《大河报》,然而,这一声枪响竟成中国最后的绝唱。从此以后,人言并不可畏,权力取得最后胜利。很多年以后,张金柱会在阴间遇到很多来自中国的冤鬼,但都是车轮下的冤鬼,没有一个车轮上的冤鬼,如果有的话,张金柱可能算唯一一个。张金柱以他彻底的失败证明了李刚完美的成功,这就是中国10来年的变化。

  2003年10月16日,苏秀文用宝马将刘忠霞杀死在菜市场,将10余路人杀成轻重伤。事发前,苏秀文对刘忠霞说:“我要用车弄死你!”2个月后,苏秀文在中国法庭以交通肇事被释放回家——她是副省长的儿媳妇。

  2010年10月16,公安局长李刚的儿子在河大校园用汽车将大三学生陈晓凤杀死,行凶后口称“我爸爸是李刚”,引发舆论大哗。随后国家电视台加入声援——声援李刚父子。2个月后,经中国法庭宣判,李刚父子赔偿陈晓凤46万,回家过年。

  2010年12月25日,浙江温州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53岁的村长钱云会脸朝下,被一辆大型工程车轧断了脖颈。此前政府征用寨桥村146公顷农地,未支付补偿款。民选村长钱云会为此带领村民踏上了上访的不归路。其间先后3次被关入政府监狱,但所有的迫害被没有使他屈服。

  “据目击者说被几名大汉按在道路上,缓慢地用车辗死了。正如你们已知的信息:他死时,道路上的监视器恰恰坏掉了,肇事司机迅速转移了,大队执盾牌、穿威武制服的人如神兵天降,把村民分割包围,还有一些穿着黑衣黑裤的家伙迅速移动着……这个事故和大家已知的很多故事一样,结论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有司正在处理中。”

  李承鹏先生在他的博客中他无不悲愤地说:“天涯的一个网友说比日军还要狠,其实不是比日军,是比所有人类还要狠,自发明车轮以来,从未有人类这么干过,先按住,再辗轧,训练有素,干净利落。如筱云所言,纳粹不过是残害异族的犹太人,日军集中营关的是中美战俘……没错,很久以来,我们已喜欢和擅长屠杀同类了。十字军东征的是异教徒,西方殖民者攻克的是新大陆,冬宫里镇压的宫廷叛党,可钱云会不犯上述任何当杀之罪。不过是一个农民,一个为兄弟们要口饭吃的老村长,他一定没想过叛乱,临死时一定还相信着长久以来的信仰。你们就这样把他辗杀,杀他做什么呢,他,不过,就是要口饭吃!吃饭,多么简单的事情,你们就按住头,辗轧……看时光向前,车轮滚滚,却有几多头颅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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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住在陇海线的铁道旁,我从小就见过各种各样被轮子轧死的人体,但钱运会那身首异处的惨状却使我震惊了,这是怎样的残忍和野蛮,即使兽类也不会制造出这种惨况。这已经不是什么谋杀,而是超越人类一切底线的残酷处决和屠戮。将人类所有的尊严和伦理都摁在轮子下面,然后看着这一切都变成模糊的血肉……这让我对我所身处的这个现实感到毛骨悚然,这是怎样的噩梦中的中国……正如《卡廷森林惨案》中的那句台词:“为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罪恶的世界?”

  从张金柱事件开始,一种被轧在轮子下的中国就已经形成,越来越宽阔的道路成为中国最大屠宰场。当汽车的内部安全性能越来越好时,汽车终于成为一种最为便捷的杀人武器。只要你买得起一部汽车,那么你就可以轻松地支付得起用汽车杀人的代价。而且,杀人的同时,你毫发无损。

  汽车本是人类制造的一种工具,它和鞋子、头盔、菜刀并无什么区别。在中国的法律中,如果你用鞋子踢死一个人,或用头盔砸死一个人,或者用菜刀杀死一个人,你就是杀人犯。但如果你用汽车杀死一个人,那你就是一个交通肇事者。前者你需要偿命,后者只需赔付一具棺材。对前者来说,是你杀了人;对后者来说,却是汽车杀了人。汽车就这样成为一种怪异的替罪羊,它甚至具有了犯罪的人格特点。

  在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中,牵扯生命的致死案一般被分为一级谋杀、二级谋杀、冲动杀人、过失杀人、车辆致人死亡等,所有这些都属于不可饶恕重罪。特别是汽车驾驶者与行人之间的致死事件,各国法律都对汽车驾驶者予以重罪惩处,绝不会将汽车作为杀人的掩饰和借口。即使在中国最黑暗的皇帝时代,都秉持了一个“人命关天”的朴素伦理底线。从某种程度来说,具有超过人类100多倍马力的汽车本身就是一件高效率的超级武器,它的杀伤力不次于一挺机枪。在使用这挺机枪杀人后,杀人者却将罪恶推给机关枪,天下还有比这更无耻更荒诞的借口么?

  泰戈尔曾经无限深情地说:“感谢上帝,我不是一个权力的轮子,而是被压在这轮下的活人之一。”钱云会惨案正是当下中国社会的一个隐喻,无数底层民众被活活轧死在国家机器的车轮下;他们不是国家的“公民”,而是被称为奴隶一般的“老百姓”;这些“草民”既无法抗争,又无法言说,只能徒劳地在巨大的车轮下做垂死前的挣扎。当世界和无知的人们为巨大的中国轮子越滚越快而欢呼时,没有人愿意低头去看轧在轮子下面的无数尸骨。钱云会以他的惨死证明了隐忍的失败和自焚的无用,更证明了维稳高压下的所谓“和谐”与血泪,让更多的民众惊醒——没有公民权,没有司法公正,不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每个人都将成为下一个权力轮子下的钱云会,中华民族将死无葬身之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100多年前,无数中国“猪仔”来到美国,将自己变成火车轮子下一根根沉默冰冷的枕木。梭罗警告轮子上的美国人说,每一个枕木都是一个中国人的冤魂。100多年后,无数的刘忠霞陈晓凤钱运会被活活轧在权力和金钱的轮子下慢慢死去。

  可以说,中国法律正将这种用汽车杀人的罪恶轻描淡写成一种游戏的错误。在中国法律面前,权力和金钱可是任意兑换为一种错误的抵偿,而犯罪则根本不存在。用刀子杀死别人家的一条狗比起用汽车杀死别人家的一个人来,常常更像一种罪行。

  美国是一个人人有枪的国度,枪并不比菜刀更危险。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唯一危险的动物,“苛政猛于虎”。枪不会杀人,菜刀也不会杀人,只有人才会杀人。当人去杀人的时候,其他东西都只是凶器,包括汽车。如果用汽车在马路上杀人就是合法的无辜的,那么一个厨师在厨房用菜刀杀人也同样是合法的,一个农民在地里用锄头打死人也应当合法。在中国法律中,这是一种“误操作”、“刹车失灵”、“醉酒”等所引起的“不慎”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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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一位74岁的老人阎政平,用板砖砸了14辆在兰州街头横冲直撞的汽车,竟无一人敢跳下车来理论。没有人能想到,中国的第一次反汽车行为竟然由一个古稀老者发起。在车轮滚滚的欧美国家,反汽车运动与绿色运动一起,成为一种正义的公民自治行动,这不仅净化了每个人生活的环境,也使人类的尊严重新凌驾于轮子之上。

  对现代人类来说,汽车是一种最常见的凶器,被轮子杀死的人要比用枪和刀子杀死的人多得多,而中国人用轮子杀人的效率更是其他人类的4倍,可见中国人对中国人是多么残忍。对“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中国人来说,轮子还是一种奢侈品,轮子是权力和金钱的象征。在一个枪被官方垄断的国家,用菜刀、锄头杀人都是犯罪,但用轮子杀人则是一种高贵行为,代表着一种超越了人类的人上人的新物种。在一个只有老百姓而没有公民的中国,杀人是一回事,用什么杀人是另一回事,什么人杀人更是另一回事。

  在中国法律中,“郑一刀”是杀人犯,被一枪爆头;“邱疯子”是杀人犯,被一枪爆头;“杨大侠”是杀人犯,被一枪爆头;邓玉娇是杀人犯,但因为“精神病”被免死,并招安当了公务员。他们都穷得只买得起菜刀(邓玉娇是用修脚刀)。反过来,苏秀文用轮子杀人,释放;李刚儿子用轮子杀人,释放;到了钱云会身首异处,如此专业的杀手竟只是一个无名司机……

  在中国当下的法律框架下,以轮子合法杀人的“宝马效应”还将继续发展深化,并将这种不正义愈演愈烈。富人用汽车行凶杀人的罪恶将成为一种常态,而且随着贫富差距加大,杀人的成本和代价将会进一步降低。对一些穷奢极欲的富人来说,杀人将越来越成为一种街头游戏,它甚至比CS更便宜、更刺激,杀人不再是罪恶,而只是一种错误和游戏。杀人的代价不过是一辆汽车,这种代价并不比高尔夫球会的VIP会员卡高多少,正好体现了一种奢侈与满足。在车轮滚滚金钱滚滚的中国,追求生杀予夺和巅峰刺激的富人们,将依靠金钱和法律,成为中国这个野蛮丛林中最快乐最丰收的猎手,而没有轮子的穷人们就是他们案上的鱼肉和轮子下面的猎物。与其说轮子在杀人,不如说权力在杀人,法律在杀人。在“中国公民”面前,“普通老百姓”是永远的被害者。在以僭越的权力代替法律来阻止和惩罚犯罪的当下中国,失控的不正义的权力本身就是犯罪制造者。

  我们生活于人类开始自我毁灭的时代。作为商品丰裕第一阶段的示范产品,汽车的专政已经将其标记印刻进权力统治的美丽新世界。它以暴力的形态粉碎古老的人类伦理,促进财富与权力的扩张。原始资本主义的积累模式和技术体制把人类引向自我消费的疯狂快感之中。

  在一个前所未有的轮子时代,速度和效率已经成为人类的最高信仰。在这种信仰下,杀人的速度和效率已经被大大提高。用菜刀和锄头杀人已经沦为一种太过原始而寒酸的事情,从而遭到法律的严惩。在一个高技术时代,美妙的轮子正被现代人祭为新式法宝。用轮子杀人的乐趣在于双手不沾鲜血,因此比较省力省心,非常适合苏秀文这样从无罪恶感的“中国公民”。

  古龙的小说里讲,杀人的最高境界是用意念杀人。事实上,杀人确实只需要一个小小的意念就已经足够,什么刀啊剑啊,都只是可有可无的工具。一个真正的高手用一片树叶也可以杀人。在轮子时代,杀人的门槛更低,不需要十年面壁、闭关修炼,甚至自宫,杀人只需要一部汽车,和一个意念——轻踩油门,换挡,扶好方向盘,然后你就可以欣赏一个双脚没有离开地面的原始人怎样在惊恐的眼神和尖叫中被你轻易地碾碎,甚至你可以听见骨头断裂的吱嘎声……

  人们总是向往着天堂,当天堂的门在身后砰地一声关上时,却总发现自己身在地狱。很多年前,张恒曾经哀伤地唱道: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中国人的汽车时代终于来临了,汽车成为中国的皇帝新装,从此中国人被分为轮子上的人和轮子下的人。100年前,美国人拥有了轮子和公民文化,并成就了一个轮子上的美国;100年后,中国人得到了轮子却没有得到公民文化,最后成就了一个轮子下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