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仕乐和双立人哪个好:现金流量表编制中两个特殊项目的列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3:47:38
若换入存货并且支付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购置存货的一部分支出,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若换出存货并且收到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处置存货的部分收入,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对于交换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主要是指增值税,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若换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且支付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购置资产的一部分支出,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若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且收到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处置资产的一部分收入,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对于交换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主要是指营业税,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长期股权投资

  若换入长期股权投资并且支付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购置该项投资的一部分支出,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若换出长期股权投资并且收到补价,则这部分补价可视为处置该项投资的一部分收入,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对于交换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可以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当然,有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可能涉及两种及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如可能同时换入存货和固定资产并且支付补价,那么这时的补价又应如何列示?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存货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补价进行分配。应归属于存货部分的补价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应归属于固定资产的部分补价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除上述两个特殊项目外,企业偶尔还会发生一些特殊事项可能涉及现金流量,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当然,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