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丝培训:高速路转包内幕:7.9公里寄生4层承包商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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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转包内幕:7.9公里寄生4层承包商做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4日 20:59  中国联合商报

  层层转包、环环剥利、偷工减料、农民工工资无着落

  ■CUBN记者 化海臣 赵伟立 河南报道

  一条长7.9公里的化新高速(安徽阜阳至河南驻马店高速公路,新蔡县至化庄村路段,以下简称化新)16个涵洞工程竟然“寄生”4个承包商。而最终只有一个承包商干活,其余都是在“做关系”。

  “这个高速工程都存在层层转包情况,我是最后一个承包者,也是劳动者,但这个工程结束也我的工人没有得到工钱。”2月26日,作为最后一名承包商的魏振华,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他带领80余名民工兄弟所干的工程,垫资近200万元,已经一年多了,至今农民工工资也毫无着落。

  而作为第一个承包商的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却将工程款“低价”给了第三个承包商。

  近期,《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往返于河南驻马店调查彼此的脉络,围绕于高速公路的层层转包利益链下的“潜规则”浮现出来,触目惊心的偷工减料行为隐匿在工程的环节中。

  4个承包商的“击鼓传花”

  承包商们在接到工程后并不施工,而是以不同的方式寻找“下家”。对于魏振华来说,他是“击鼓传花”游戏中的最后一棒,成为“终端下家”。

  工程层层转包的路数很简单,其中的各个承包合同可谓是“乱七八糟”。

  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是化新高速的中标方,公司隶属驻马店公路局。2009年10月21日,该公司将其中的16个涵洞承包给一个叫葛晓清的人。

  令人讶然的是,葛晓清竟然在当年的6月8日以一个毫无资质的郑州市华一水科技公司的名义,将该工程承包给杜新安,而杜新安代表的竟然是河南省东辰建设公司。

  随后的第二天,也即是10月22日,杜新安以私人名义将工程承包给魏振华。

  从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到葛晓清,再到杜新安,最后到魏振华,工程在未动土之前,换手四家。

  魏振华说,他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新蔡人杜新安,杜说能揽到化新高速公路二标段涵洞工程的活儿,可以让魏“赚大钱”。

  其后,魏振华知道:杜的工程是从葛晓清手中接手的,而葛晓清凭“关系”从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拿下了16个涵洞的建设工程后。当时,魏还通过银行给葛晓清转账1万元,作为酬劳。

  2009年10月22日,魏振华和杜新安各自以私人名义签下了这16个涵洞的工程承包协议。杜新安抽取3个点,也就是3%,“这已经是很高了。”魏说。

  杜新安同时提出,对于工程的追加款和奖金,他要提取80%。“说白了,就是通过关系多要的款。”魏答应了。

  而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经理叶朝辉却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化新高速公路二标段涵洞工程是公司直接和葛晓清签的劳务合同,他不认同他们之间的层层“转包”合同,公司并不清楚葛晓清是否将该工程又对外包,他根本不认识魏振华,他认识葛晓清和杜新安,而与葛晓清仅仅见过一面。

  蹊跷的是,葛晓清在电话中对《中国联合商报》自称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律师。“能赚钱的活我为什么不能接?”葛反问。葛还说“这里的水太深”,奉劝记者不要涉及。

  谁动了民工的“工钱”?

  按照杜新安与魏振华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工程于2009年10月28日开工,与2010年3月28日竣工,施工地点在新蔡县栎城乡至棠村镇化新高速二标工地。

  化新项目部给魏振华安排了一间办公室,双方约定,在工程施工期间,魏振华作为工程施工承包方,负责垫付所有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及工人工资,杜新安负责协调工程款且保证按月及时拨付给魏振华。

  魏振华告诉记者,他投入的材料所包括石子、沙子、方木、模板、机械等等,全部是垫资去干的。2010年年2月份,他们提前将工程完工,并顺利通过了验收。这个时候,他也算了一笔账:为此前后垫资约2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36万元、材料费98万元、机械费37万元、控土方29万元。

  可时至今日,他仅拿到5万元工程款。

  谁动了民工的工钱?在驻马店化新高速项目部,经理叶朝辉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他们已经把工程款全部付给杜新安,一共是90多万元,并出示一张杜新安在2010年7月31日签到的全部收到工程款的收据,“有杜新安承担全部责任,我施工队与驻马店工程开发公司无任何纠纷”的结算表。而杜新安到湖南做工去了,记者联系杜新安,得到确认。

  魏振华带领80多名工人辛辛苦苦所干工程200多万款,竟然被杜新安以99万“低价”领走,工人工资一分未结算。这一切,魏振华并不知道。

  河南中豫律师所律师单艳伟说,按照规定,公司应该直接把农民工款付给农民,同时,杜新安“低价”领走,涉嫌诈骗。魏振华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魏振华应该起诉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

  魏振华说,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不仅拖着不支付工程款,而且还想方设法敲诈承包方。这个公司上蔡县项目部在施工现场附近还自己建了一个混凝土搅拌站,将混凝土以每立方310元的高价强行兜售给各个施工队,而在决算工程款的时候,他们却按每立方221.83元的低价支付这笔款,从中恶意盘剥;施工队中对他们的这一做法怨声四起。对于魏振华的这些说法,其他施工队队长给予了证实。至于自建混凝土搅拌站向施工队出售混凝土原料的事,叶朝辉则矢口否认。

  1月29日,魏振华到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就工程款问题协商,对方坚持付款已经完毕,让他找杜新安要款。魏振华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200多万的工程款,他们按照99万“低价”支付给杜,应该“串通”故意压低工程款。

  “运作方”获利,施工方偷工减料

  魏振华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2009年上半年,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中标化新高速公路工程第二标段,该标段全长7.9公里,每公里造价约3000万元,在竞标过程中郑州九洲路桥公司负责人周晓东从中运作,中标后,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就将一半的工程作为“报酬”随手转包给了该公司。

  驻马店公路工程开发公司还在化新高速公路第二标段设立了两个指挥部,以“化新高速公路指挥部”的名义,将剩余的一半工程中的路基、桥梁、土方、涵洞等工程对外发包,而且都是违规直接对个人进行承包,并签订了所谓的“承包协议”。而承包该公司工程的都是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施工队。

  据魏振华透露,像这样的高速公路,每一个工程标段后都活跃着不同的“关系户”,他们控制着上游,而在他们的利益链条下则是不同的施工队。

  工程始于“运作”。从招标开始,就有关系户参与,譬如,获知一个工程,10家参与招标,某家有硬关系的就给其余9家参方透话,让他们陪标,条件是要给每家公司一部分钱,而要求他们做高或做低标的,这叫围标。假如一个1亿的工程,至少拿出300万“打点”其他参标公司,条件是开标前必须‘到账’哪怕晚上12点前,也要把钱给他们。”

  关系更硬者则是干脆自己找数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无论哪家中标都一样。

  中标公司通常“不干活”,他们开始找下家,陪标者所花费用有下家买单,中标公司只需要“提多少个点”。他们一般委派总工程师、会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担心下家“弄出严重的豆腐渣工程”。

  而有资质的公司只需要资质就行,有人用其资质运作,他们提取管理费,一般是3%,或者工程各分一半。

  层层利益的“均沾”,已经注定所干工程开始就必须“偷工减料”,否则是赔钱。

  魏振华说,譬如按照图纸要求,挖地基时规定是2米9,而一般是只挖2米,“反正在地下谁也看不出。”

  再譬如路基加钢筋,在1米以内规定是10条,有时候只用5个。至于打柱子的钢筋笼,白天钢筋够数,晚上再抽出来几根。至于挖方填石子,与实际图纸要求出入很大。

  这样的“作弊规矩”的前提是,每做一个活之前,先把监理摆平。

  通常情况下,根据工程量给监理1千或2千,有时候买东西送电话卡,“烟都是成条成条的。”按照规定,监理必须在施工现场,包括石子沙子的配比,都要现场监督,而往往监理不到现场。

  最后是摆平“验收者”,要验收了,业主方往往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通知施工方:马上要验收了,你们要准备一笔钱打点。

  魏振华说,各分包商将工程款层层“雁过拔毛”,这才造成了“有关系的轻松赚大钱,出苦力的拿不到血汗钱”这种极不公平的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