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bloodline漫画全集:追求绿色发展 探索环保新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8:54:20
中国的环境问题情况复杂,解决难度较大。要下决心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实行可持续发展,就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开发新能源、再生能源、低碳能源,实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鼓励节能环保型的消费。政府要不断出台绿色经济新政策,鼓励推行绿色经济发展。

    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确定了历史性转变的思想。温家宝总理提出了“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同步、并重、综合”“三个转变”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方向性,也是环境保护领域具体化的科学发展观。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的环境问题已是压缩型、结构型、复合型的环境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解决的难度较大。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资源、能源消耗大国,当然也是排污总量大国。中国正在发展,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在解决贫困与发展的问题,解决贫困必须走发展之路,不发展是没有出路的。但是,走什么样的发展之路是可以选择的。是继续走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道路,还是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之路?实行“三个转变”即环境与经济双赢之路。党中央在十六大明确指出,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下决心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

    31年前的中国,没有实行改革开放,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工业基础薄弱,人均收入水平低,发展没有后劲。经过31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正在向工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中国实行原始资本积累,人均GDP已超1000美元,外汇储备比较雄厚,百姓储蓄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国家财政积蓄比较厚实,已具备一定的发展后劲。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中国以自己的实力和正确及时的科学决策,采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调结构、扩内需、加强基础建设”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使经济逐渐修复、平稳过渡、回升发展。

    这次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大的影响,这是对黑色、棕色经济发展的挑战,也给绿色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机遇。

    1.这次金融危机告诫世界,黑色经济发展之路是千万不能再走了,若继续走下去将毁了经济发展,毁了自然生态和环境,同时也毁了人类的生存发展之路。

    2.地球的资源、能源是有限的,不能无限制地开发利用,要保护资源,实行可持续发展,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可发展的资源;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节能减排、实行零排放和无害化排放。

    3.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开发新能源、再生能源、替代能源、低碳能源。我国是一个“富煤、缺油、少气”的国家,煤炭的开发利用已是世界之最,在世界上也是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大国。因此,调整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已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要多方面开发清洁能源、低碳能源,充分利用我国的水力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生物燃料、地热、潮汐能、垃圾发电、核能等。2007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约占7.5%,到2010年将达到10%,2020年将达到15%。应充分挖掘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潜力。

    4.在生产方式上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实行无废物排放。现在的生产发展,不是发展而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不是环境友好型发展。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是GDP的15%。若扣除环境成本和污染损失,其经济增长量是负增长、负效益。

    5.在消费方式上要实行节能环保型的消费。这次世界金融危机告诫人们,在生产消费上凡是实行大能耗的产品企业,如豪华型汽车等都将逐步淘汰和倒闭;在生活消费上凡是实行超前、豪华、奢侈、透支型的消费都是不可持续的消费,都将带来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消费危机。要大力提倡“节能环保型消费”,要以节能环保型消费为荣,以浪费污染型消费为耻,倡导社会、家庭、公众都要养成节能、节电、节水、节气、节约一切资源的优良习惯,减少碳排放,把节能环保型消费方式上升到社会美德的高度来认识和践行。

    6.政府要不断出台绿色经济新政策,鼓励推行绿色经济发展。这是世界金融危机又一个重大的启迪。中国高瞻远瞩,党的十六大会议就做出决定,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2008年8月,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下,国家出台了《循环经济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增长为模式,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实行了一场革命,对“末端治理”的环保方式实行了根本变革,这是绿色新政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随后国家又出台了绿色财政、绿色信贷、绿色消费补贴补偿等政策,这些绿色新政的出台和应用,有效抵御了世界金融危机在中国的暴发、蔓延和发展。

    怎样促进环保工作深化?

    阅读提示

    要推进环保由粗放型的发展转变为精准型发展,走新型环境发展道路,就要不断提升和抽紧环保标准,规范和优化经济发展;加强监测,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污染源,为绿色经济发展营造最佳空间;严格环境执法,为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要推进环保的历史性转变,环保必须转轨变型,由粗放型发展转变为精准型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走新型环境发展道路。如何转轨变型、由粗放型转变为精准型,笔者思考了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不断提升和抽紧环境标准,为经济发展设立准入门槛,规范和优化经济发展。

    首先,要提高对环境标准重要作用的认识。环境标准是环保工作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依据,环境标准不发展不创新,不转轨变型,环保工作就是老样子。环境标准发展的快慢、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环保工作的先进与落后。目前,我们的环保工作上不去与环境标准没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应把环境标准放在重要的地位抓紧抓实、创新发展,使其成为提高环保工作水准和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成为企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优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实行达标排放等的重要依据。同时能起到准入作用、把关定向作用,以及引领和促进作用。环境标准是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环境执法的重要武器,若说环境法律是高压线,环境标准就是准高压和次高压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重视了经济和环保工作,但是对环境标准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到位,在人力和经济投入上都比较欠缺,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环境标准跟不上经济和环境发展的速度和要求,环境标准低并严重滞后。如电磁辐射标准还是1988年的标准;有些标准早已淘汰,我们仍在沿用,起不到引领发展和制约的作用。二是尚未建立中国环境新道路特色的环境标准体系及各门类的环境标准,缺乏指导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的先进适用标准系列;三是有些产业和行业尚未建立环境标准,还有空白区,尤其是食品类、进出口贸易产品、服务行业、乡镇民营企业等标准都尚待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四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环境标准还缺乏科学衔接、联动发展;五是缺乏开门制定标准,缺乏社会性和公众参与性;六是环境标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先进性、适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比较欠缺。这些问题我们非常渴望有新的突破,用新的观念、高科技的思想、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构想、精准的工作、新型的管理打开环境标准的新局面。

    建议:环境保护部强化标准管理,成立环境标准与政策法规司。

    1.以发展的眼光、前瞻的思路尽快审定和修改已有的标准,使其先进适用、国际化和国情化相衔接,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等起到指导、制约和规范作用。

    2.全面启动制订各行各业新发展产业的环境标准,消除环境标准空白区。

    3.加强环境标准的研究和管理工作。重点是要加强标准的预研究、超前研究。要引进国际先进环境标准,并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引导环保和经济实行跨越式发展。中国的环境发展能不能跨越,关键看能不能研究和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发展的先进环境标准。先进环境标准的出台就能带动和引领先进的环保技术、新型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相应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企业超前采取防治措施等,就能推动中国的环境保护跨越发展。

    (二)加强监测,提高环境质量,为绿色经济发展把握方向。

    近几年来,国家对环境监测工作比较重视,合计投入150亿元来加强环境监测建设。由于监测能力建设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目前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最近,社会上流传环境监测“废气靠闻、废水靠看、噪声靠听、废渣靠摸”;有的还传“执法靠说”。这些说法虽不完全正确,但也反映出环保工作的一些问题,说明环保工作还在粗放发展阶段,尤其环境监测的差距比较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建设,加强发展,提高精度,使其真正成为决策的依据、执法的手段、质量的保障、绿色的推动、工作的耳目。因此,笔者建议:

    1.国家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加大投入,扎实地加强能力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形成高质量、精准水平的监测能力,适应环境保护和绿色经济发展的需要。据了解,基层的监测能力较差,基本不适应高质量环境的需要。

    2.尽快解决监测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加强监测配套技术的研究,提高质量、提高精度,扩大监测项目范围,满足社会需求,为真实反映环境质量提出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3.改善监测设备和仪器。地市一级的监测设备必须配套,精准适用,能满足常规检测、应急监测、预警监测、污染监测、在线监测等需要,环境执法人员必须配备精度高、测试快的便捷式监测仪器。

    4.改革监测机构和管理体制。环境保护部应成立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管理司。环境保护部要强化和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工作,要把环境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测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实行一套人马两种管理。环境监测总站可改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管理局,履行环境质量评估和环境监测管理双重职能。各省(市、区)设立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管理分局,各地市设立环境监测与质量管理中心,县区级设立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管理站。监测队伍可以垂直也可以实行双重管理和领导。

    5.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质量、统一信息发布。防止弄虚作假、监督失控、执法不到位等弊端。

    (三)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污染源,为绿色经济发展营造最佳空间。

    几年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严格环保准入,坚定不移地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过快增长,凡是违背中央精神、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产业政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批,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污染源控制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做好项目环评的同时,笔者建议:

    1.加强规划环评,确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定位。结合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以环境、资源、生态三大基本要素为依据,开展区域、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比如,不能在严重缺水地区发展高耗水工业和产业;不能在严重缺乏资源和能源的地区发展重工业;不能在江河湖海流域敏感区发展重化工企业;不能在环境条件特别恶化的地区发展人类居住区。根据环境、资源、生态确定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

    2.加强政策环评,指导发展。经济和环境的发展要靠正确的政策推动,不符合环境、资源、生态或超越环境和资源承载力的政策会使发展走偏方向。因此,要对各省(区、市)或相关部门制定的重大发展政策进行环境评价。尤其对一些单纯追求GDP、急功近利的发展和形象工程,不顾全局和国家利益违背中央规定的发展政策等,要加强政策环境评价,帮助端正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避免重复建设、污染转移和重大污染发生。

    3.加强环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治、政策、业务和管理素质及能力水平。按《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成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协会,协助环境保护部管理全国各行业各产业及社会上的环评单位和部门,加强整顿、规范行为,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适应环保工作发展的要求。

    同时,建议凡是设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事业单位的环评队伍,应独立和分离出来,与其脱钩,凡是社会上的环评单位和部门都应成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管理,独立经济核算,营造公正、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环评市场。

    (四)严格环境执法,为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环境执法几年来一直未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究其原因,情况复杂,因素诸多。应该加大改革的力度,探索发展新道路。

    1.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同时研究出台环境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缴。排污收费的关键是提高排污收费的标准,收费标准一定要高于治理污染的成本,绝不能低于污染治理的成本。否则,企业就认为不治污、少治污是有利可图的,是有钱可赚的。导致一些企业不主动、不积极治理污染。再加上个别地方环保部门收费不到位,减免收费、人情收费、消极收费,污染企业就感到大有赚头了。企业并不感到治理污染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治理污染的压力和动力。

    2.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走依法治理环境的道路。

    环境污染属于社会公害,应该实行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大类。由于诉讼主体资格等原因,环境公益诉讼正处在起步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在环境执法中若发现企业严重污染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或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利益的,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维护公众和社会的环境利益。

    3.努力做到环境执法到位,不给违法违规者留下空间。

    一是认识要到位。必须认识污染破坏环境是社会公害,损害的是国家环境利益、社会环境利益和公众环境利益,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保护环境生态是环保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不得有丝毫松懈、怠慢和不作为,这也是考核环保工作者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方面。

    二是执法检查和整改要到位。执法检查要深入现场明察暗访,认真听取受害者的意见,查清污染源的真实情况,包括受污染严重程度、危害大小、受污染者的诉求,造成污染的原因等,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和要求,整改到位。

    三是责任追究和处罚要到位。这个问题是执法的关键,执法疲软主要指的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大。对于构成环境违法犯罪的,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构成违反行政纪律的,没有移送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于构成经济处罚的,处罚疲软,不伤其筋骨反而让其花小钱轻松过关;对于关停并转的执行不力。综合执法不配套、执法苍白无力,公众环境权益无人保护,老板赚钱,百姓受害;企业污染,政府埋单。环境法律权威性、威慑力不足,这根高压线没电压了,谁都可以摸、谁都可以碰,没事。

    四是执法检查服务要到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还要针对企业的各种困难和治理污染需求提供服务,尽可能帮助解决污染治理的各种困难,促进企业实行绿色经济发展。

    4.总结推广贵州省清镇市、江苏省无锡市等在人民法院设立环境法庭的经验,人民检察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环境侵权案件,使当地的环境侵权污染案件及时得到查处,依法治理环境的经验做法。

    5.对重大环境案件实行公开执法。尤其是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案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案件、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环境案件、企业对公共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案件等,应向社会发布执法检查及执法结果信息,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了解执法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既监督企业治理整顿的情况,也监督地方政府是否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6.建立环境维权机构,加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环保部门执政为民的基本宗旨。多年来,众多百姓因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没有诉讼能力,拿不出诉讼经费和举证难的问题,使一些环境污染案得不到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得不到合法的保护。环境保护部门要实现对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和环境享用权的完全覆盖和全面管理,就要借助社会环保团体和组织的力量。因此,建议成立环境维权事业单位,协助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和处理大量的环境维权问题,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7.建议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把环保民间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环保民间组织是以环境公益为主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环境案件是污染社会、污染公众、污染地球的案件。环保民间组织作为诉讼主体是最公平、最公正、最有代表性的,既可以帮助政府和国家起诉环境污染者,也可以帮助民众和弱势群体起诉污染肇事者,将其绳之以法,或对环境进行修复补偿,实行依法治理环境、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