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枚关于读书的作品: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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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 朱熹《大学章句》译介(1)

《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 朱熹大学章句序

【原文】《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间,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三代之隆,其法备,然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夫以学校之设,其广如此,教之之术,其次第节目之详又如此,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而不得君师之位以行其政教,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若《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固小学之支流余裔,而此篇者,则因小学之成功,以著大学之明法;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自是以来,俗儒记诵词章之习,其功倍于小学而无用;异端虚无寂灭之教,其高过于大学而无实。其他权谋术数,一切以就功名之说,与夫百家众技之流,所以惑世诬民、充塞仁义者,又纷然杂出乎其间。使其君子不幸而不得闻大道之要,其小人不幸而不得蒙至治之泽,晦盲否塞,反覆沈痼,以及五季之衰,而坏乱极矣!天运循环,无往不复。宋德隆盛,治教休明。于是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实始尊信此篇而表章之,既又为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然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粲然复明于世。虽以熹之不敏,亦幸私淑而与有闻焉。顾其为书犹颇放失,是以忘其固陋,采而辑之,间亦窃附己意,补其阙略,以俟后之君子。极知僭逾,无所逃罪,然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则未必无小补云。淳熙己酉二月甲子,新安朱熹序【译介】朱熹的《大学章句》与《中庸章句》,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改定。据洪本《年谱》:“二书定著已久,犹时加窜改不辍。至是以稳洽于心而始序之。”这里的《大学章句序》署为“淳熙己酉二月甲子”,也即是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这就是修改定稿作《序》的时间。序言译文如下《大学》之书,是古代的大学用来教育人的法则纲领。自有上天降生民众,则就莫不赋予每人以仁、义、礼、智的人性了。然而人的气质禀性不会整齐划一,因此不能够都知道人性的所有,而使自身保有人性的全部。一旦有聪明睿智、能够尽得原本人性的人出现其间,那么上天必定命令他成为亿兆民众的君上、师长,使他们治理并教化民众,以恢复他们的本性。这就是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之所以继承天命确立标准,而掌管教化民众的司徒、典乐等官职由此设立的原因。三代夏、商、周兴隆的时候,那些教育的法则渐渐完备,此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校。人长到八岁,则从王公以下,至于普通庶人的子弟,都进入小学,而教他们洒水打扫、应答对话、进退接待的礼节,还有礼仪乐舞、射箭御车、书写算数这类文化。等到十五岁,则自天子的元子、众子,以至于公、卿、大夫、元士的嫡子,与普通民众中的优秀子弟,都进入大学,而教他们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这样就使学校的教育、大学小学的分节,因此而得到区分。学校的设置,如此广泛;教育的道术、次第节目又如此详细;而那用来教育的,则又都是根据人君亲身实践心得而来的,不必有求于民生日用伦理之外,因此当世之人无不学习。那些学习的人,无不知道人性天性中所固有的、职责中所当为的,而各俯就地尽力而行。这就是古代兴盛时之所以太平兴隆于上、风俗美好于下的原因,而不是后世所能企及的啊!到周代便衰落了,贤圣之君不再出现,学校的学政不再修治,教化衰落,风俗颓败。此时虽有像孔子这样的圣人,但是不能得到君师之位来推行他的政教,于是只能取用先王之法,讲诵传播,以此昭明后世。如《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都是小学内容的分支之流后裔之余。然而这一篇《大学》,则是在小学学成后,而显示大学的高明之法,向外有用来极尽规模之宏大的,而向内有用来竭尽节目之详细的。三千弟子,莫不听闻到孔子的说教,而曾子一派传却独得孔子的宗旨。于是作传而明义,以发掘其中的意蕴。等到孟子去世,其精髓之传承也泯灭了;虽则其书《大学》还存在,然而真知者却鲜有了!从这以来,一般儒者记诵词语、研习章句,他们所下的功夫成倍于小学却没用;异端学派的虚无寂灭之说教,所阐论的又高过于大学而不切实。其他的权谋术数,一切用来成就功名的说教,与那些百家众技之流,用来蛊惑世人、妄诬民众、阻塞仁义的东西,又纷然杂出于人世间。这使得那些君子遭不幸,而不能听闻大道的要旨;使得那些小人也遭不幸,而不能蒙受至治的恩泽。晦昏、盲暗、邪恶、闭塞,反覆辗转在沉痼中,以至于五代十国的衰败,而毁坏动乱达到了极点!天道运行循环,无往而不复。宋代道德隆盛,治教美善光明。于是河南程颢、程颐两夫子出现了,并能承接孟子的传统。他们开始诚实地尊崇信奉此篇而表彰它,既而又为之编次文字,抉发其中的旨趣归属,然后古代大学教人的法则、圣经贤传的旨意,粲然地重新显明于世。虽然以我朱熹之不聪敏,亦有幸从私塾老师那里听闻到他们的学说。只是二位程子所撰作的书不少已经流失,因此淡忘自己的固陋,而采集编辑,其间亦私下附上自己的意见,补充其中的空缺简略,以等待后来的君子校正。自己极知超越等级,不能逃脱罪过,然而这对于国家化民成俗的用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法,则未必没有小小的补益。 大学章句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译介】先解释《大学章句》。“章句”,就是章节和句子,也指经学家解说经义的一种剖章析句的方法,即是剖析解读章节和文句的意思,后来也泛指注释。那么为什么《四书》中《大学》、《中庸》的注释称为“章句”,而《论语》、《孟子》的注释就称为“集注”呢?为什么《四书章句集注》又简称为《四书集注》呢?如陈克明说:其原因是,《论》、《孟》两书,朱熹既采用汉代以后诸家注解,又侧重宋代诸儒尤其是二程有关的论说,也包括他本人的看法在内,故称之为《集注》较妥。《学》、《庸》两书不同,由于前代学者的重视不够,从事注解者也不太多,可供采择者更少,加上在章节编排上,曾根据二程意见,“更考经文,别为次序”,即对原来章句作过部分调整,故命之曰《章句》较宜。但《论》、《孟》集注较《学》、《庸》章句为多,故通常多简称《四书集注》。(陈克明《群经要义》,东方出版社)此说清晰可从。子程子,即是程颐,前文已有介绍。前一“子”表示尊称为老师,后一个“子”是古代男子的尊称。“为学”,治学,做学问。“庶”,庶几,差不多。朱熹于此综说《大学》在“为学”上的重要价值。他引用了程颐之说:《大学》是孔子遗留下来的书,是初学者进入道德的门径。在今天还可以看见古人为学的次第的,独依赖此篇的存在了,而《论语》、《孟子》又为其次。学者必须由此而学习,那么寻找到道德的入门之道大概是差不多了。【经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译介】《大学》原文的翻译,已见上篇,可对照,这里不再重译。“右经一章”云云,是朱熹对《大学》文本的读解,下文亦同此例。“右”,古人之书为直排本,行文由右而至于左;对比今天的横排本,那么“右”相当于今天的上文,“左”相当于下文。“盖”,大概。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是孔子著名的弟子。“传”(zhuRn),指解释经文的文字。“错简”,竹简正常次序被搞乱了,也指古书上文字次序的错乱。朱熹说,右边为《大学》经文的一章,大概是孔子的言论,而曾子记述之。解释经文的传有十章,则是曾子的释意,而由门人记了下来。旧的版本颇有错简发生,今依据程子所校定的,而再考察经文,辨别分出次序如左。朱熹又有注:经文一章“凡二百五字”,传文“凡千五百四十六字”。“凡传文,杂引经传,若无统纪,然文理接续,血脉贯通,深浅始终,至为精密。熟读详味,久当见之,今不尽释也。”朱熹遵从程颐的路子,把《大学》分为两部分:一是经文,为孔子的教导之言;他认为这开头的一大段文字就是《大学》的经文。二是传文,即是对经文解读的内容;他将首章经文后面的十章定为传文。朱熹将某些典籍分为经、传的两分法的方式,又贯穿于其对《中庸》、《孝经》的解读中。《大学》经文后面的便是传的第一章至第十章的内容。为了叙说的方便,我们将上面经文分为四小段,作逐一简介。这一段经文,朱熹在《大学章句》的注释里又讲到几个重要问题:1.“大学”,就是大人之学。朱熹说:“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大,旧音泰,今读如字。”所谓“今读如字”,就是今天还读为“大”音,不读为“泰”音。2.“在明明德”,朱熹说:“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朱熹的意思就是,人的本性澄澈光明,但是后天则被“气禀”、“人欲”遮蔽,因此要回复至本初,而明其明德。钱基博高度评价了朱熹的观点:上“明”之解,用《郑注》而特分明了当;“明德”之训,取《孔疏》而更鞭辟入里。《尔雅》:“明,朗也。”《贾子·六术道德说》皆称“明者,德之理”;而重言以申之曰:“德生理。理,离状者也。性生气而通之以晓,理生变而通之以化。明者,神气在内,则无光;而为之明,则有辉于外矣。外内通一,则为得失;事理是非,皆职于知:故曰光辉谓之明,明生识,通之以知。”《说文》:“明,照也。”《广雅》:“明,类也。”《释诂》:“明,发也。”明,从日从月,以象本体之明,故曰“人之所得乎天”。明,曰朗曰照,以拟中边之彻,故曰“虚灵不昧”。明,曰类曰发,以通离状之理,故以具众理而应万事。古训是式,岂曰苟焉而已!然后知朱熹弥纶群言,研精一理为不可及也!(《〈四书〉解题及其读法》)当然此也仅为一说,供参考,3.朱熹根据程颐之说:“亲,当作新。”因此首句“在亲民”就改为“在新民”。朱熹注:“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亲民”之所以改为“新民”,就是赋予了由自己推及他人、推及民众的“革其旧”。这样的改变与解释,含义更深广,不仅要亲近民众,还赋予了历史使命,便是改造民众、革新民众,要让“旧民”改造为“新民”。4.“止于至善”,朱熹说:“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5.朱熹揭示了大学的“三大纲领”:“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朱熹说:“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又揭出了“八条目”,已见前文所述。6.朱熹又说:“物格者,物理之极无处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齐家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则知所止矣。意诚以下,则皆得所止之序也。”在古本《大学》的解读中,我们已经引用了朱熹《大学章句》中的注释,这里就不再重复,可以参见前文。  一、【传文】《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顾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一章,解释经文中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的经义。如前篇所说,古本《大学》的位置与此完全不一样,朱熹依据自己的理解移挪了文字。朱熹又有个注:“此通下三章至 止于信 ,旧本误在 没世不忘 之下。”朱熹将古本称为“旧本”,并进行自己的改动与改编,故人们称其为“改本”。 二、【传文】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右传之二章,释“新民”。【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二章,解释经文中的“大学之道”中的“在亲(新)民”的经义。  三、【传文】《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诗》云:“瞻彼淇澳,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兮”者,恂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 【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三章,解释经文中“大学之道”中的“止于至善”的经义。朱熹又注:“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这一章朱熹又把古本改动了,把文中引《诗经》的语段重新加以调整与组合,读者可留心比较一下。  四、【传文】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右传之四章,释“本末”。 【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四章,解释“本末”的道理。朱熹又注:“此章旧本误在 止于信 下。”所谓的此为传文的第四章,是说原本次序并不在这里,可参见前面《大学》古本的解读。朱熹于此章注释说:“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此种次序的变动,是为了符合他自己的理解与解读模式。此虽为一家之言,但影响十分深远。 五、【传文】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间(jiRn,近来、近日)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致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致也。”
【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五章,是解释“格物致知”的义理的,然而今天已经遗失了。近来我曾经私下取用程子的意思加以补充,说:“所谓致知在格物,是说欲想获致自己的知识,就在于接触事物而穷究其理。大概人心的灵性莫不有认知能力的,而天下之事物莫不有道理的;只是于道理还有未穷尽的,所以人的认知也不会穷尽的。因此大学一开始教导人们,必定要使学者接触天下之事物,莫不顺因自己已知的道理而去更进一层穷究之,以求达到其极点。至于用力之长久,而一旦豁然贯通了,那么众多事物的表里精粗无不认识到了,而我内心的全部认识与重大的功用就无不显明了。这就称为物格,即对万物的认识研究,这就称为认知的极致。”朱熹又有注:“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我们在译介古本《大学》时候,曾特别提到“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这一句。此句本在前面部分的,然而程子认为,“此谓知本”是“衍文也”。朱熹认为,“此谓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因此到了朱熹那里不仅挪移到了这里来,而且还“窃取程子之意”补充了这一大段文字。朱熹的这一段关于“格物致知”的补文,既引来许多赞许,也遭到不少质疑与批评。六、【传文】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六章,解释诚意的道理。关于这一章,朱熹又有注:“经曰: 欲诚其意,先致其知。 又曰: 知至而后意诚。 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其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己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己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七、【传文】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七章,解释正心修身的道理。朱熹又注:“此亦承上章以起下章。盖意诚则真无恶而实有善矣,所以能存是心以检其身。然或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自此以下并以旧文为正。” 八、【传文】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八章,解释“修身”、“齐家”的道理。 九、【传文】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译介】朱熹说,右边是传的第九章。解释“齐家”、“治国”的道理。十、【传文】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矩之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矣。《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