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千仞 裘千丈:中国式问责的渐进之路:从行政首长到党政一把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3:07:23

  ■进化之路

  从“责令辞职”到“制度问责”

  7年后,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除了“责令辞职”外,“引咎辞职”也开始被人熟知。2004年,中办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于引咎辞职的规定更为细化,共有9类情形适用。

  到了2004年底,历经4年起草,13易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上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该法的一款重要法条。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出现“责令辞职”一词。这被认为是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源头。

  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严厉批评某些干部“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仅仅一天之后,温家宝总理就在研讨班上强调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中央高层的严厉表态下,一场问责风暴掀起,一大批政府官员应声落马。

  实际上,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国官员问责风暴始于2003年。当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由于没有如实向外界透露非典疫情的发展状况、防治不力被免职,包括两人在内的上千名官员被问责,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在共和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张文康和孟学农两位省部级高官的下台,使“引咎辞职”一词开始大范围走进公众视野。

  2008年是中国式问责进程中的特殊一年,被称为“官员问责年”。这一年,重大安全事故在中国各地频发,山西襄汾溃坝、三鹿奶粉事件、瓮安事件等,无不引起巨大反响。

  从“不问责”到“问责”,从“责令辞职”到“引咎辞职”,从“弹性辞职”到“刚性辞职”,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到了2008年,一个问责高潮出现,可是评论依然认为,这实质上依旧只是停留在“运动化阶段”,对官员的问责力度大多取决于社会和媒体的关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