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黄河中学官网:申论热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7:27:51
申论热点:网络实名制http://www.chinagwy.org       2010-12-2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字体: 】              

  一、网络实名制


  (一)问题表现

  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一个制度。网络实名制有可能被推广到中国互联网所有的领域,这立即引来了各个方面的关注,对这一措施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一方面,网络实名制已被有关部门提上日程,推行在即。

  3月5日,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络实名制是个大方向。3月16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酝酿已久的手机及网络实名制有望在2010年实施。这是有关部门首次就手机和网络实名制在全国实施提出时间表。两天后,重庆市政法委的一次会议透露,重庆警方将启动网络实名制。

  随着近年来SNS(社交网站)、博客、微博等新的网络传播方式出现,进行实名注册的网友也呈现明显的上涨势头。

  另一方面,网络实名制颇受物议,推行过程中屡屡受挫。

  近几年来,实名制的倡议和讨论持续不断,但却鲜见有效的政策。2008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王晶提出了“互联网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议案,为网络实名制进行立法准备。在当年8月,工信部给予回复:由于具体条件所限,目前马上实行网络实名制,“存在一定的困难”。

  重庆将启实名制的消息发布后,北京外国语大学一位教授随即发文称“网络实名制‘特区’建不得”。通信门户飞象网CEO、通信业知名观察人士项立刚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互联网自发明之初就是自由和开放的,而且,目前即便要进行实名制,也没有一套管理体系。

  (二)成因分析

  反对者认为网络实名制:

  1.侵犯网民隐私,泄露个人信息

  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用户的隐私信息和个人数据极易被政府机关或商业机构所利用,由于公民难以监督,因此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网络实名制需要公民提供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即成为相伴而至的牺牲。个人信息不仅是商家的资源,也是犯罪分子可利用的工具。实名制在其他领域的实行证明了犯罪不会因实名制而消灭,犯罪手段很快就可根据实名制的漏洞推陈出新,反过来增大打击难度。目前,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仍是亟待解决的难题,我们不能脱离实际情况进行网络身份管理。

  2.缩小网络空间,阻碍网络普及

  实行网络实名制不可避免地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人口普查似的互联网身份登记,这将极大地影响互联网普及的速度。可以说,网络实名制缩小了网民的上网空间,从而阻碍了网络的推广。虽然我国的上网人数增长极快,网民规模巨大,但是仍有数量庞大的公民从未接触过互联网,他们是潜在的网民,需要合理地开发。如果采取实名制登录,那就相当于抛弃这些潜在的网民。政府应该像以前开展扫盲运动一样,加大力度、丰富措施,尽全力普及互联网,让更多的人学会利用浩如烟海的网络资源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创造财富、实现价值。

  3.技术难题尚存,成本代价高昂

  实名制的实施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和法制化的程度密不可分。推行实名制,外国有先进的个人诚信记录和追踪系统作为技术支持,并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充当坚实后盾。反观我国,即便引进技术硬件,但合理的制度框架难以一蹴而就,何况规范整个互联网的法律本身尚在摸索中。因此,不能一刀切地推行网络实名制。在打击网络犯罪的问题上,我国网络追踪与监督的技术已颇具成效。公安部门运用IP地址测定技术已经实现了每一个IP地址的实名可查。此外,单方面全方位地实施网络实名制,还会产生昂贵的身份认证费用。

  4.扼杀网络舆论,屏蔽网民呼声

  我国公民并不习惯在现实生活中发表自己的言论和观点。对某些事情即使有自己的看法,更多的人也选择了明哲保身的沉默,他们担心遭到报复,害怕因言获罪。相反,通过匿名的方式在网络空间却可以自由宣扬个人的言论,这也使得互联网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近几年来,网民都会就当下的热点或重大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且对问题的分析比较深入,见解也比较独特,进而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来自网络的媒体言论、论坛及新闻跟帖评论中具有建设性、可行性的看法和观点,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支持者认为网络实名制:

  1.控制网络舆论,规范社会秩序

  网络舆论主要由网络中的媒体言论、论坛和新闻跟帖评论等形式组成,其中既有真知灼见,也有偏激的言论和个人的发泄,更不能排除一些恶意的鼓噪。网络传播具有的自由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舆论的力量一旦反馈到现实,就时常会对现有的秩序造成挑战。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促进社会进步,若失去控制,轻则殃及无辜公民,重则引起社会动荡、造成民情紧张。管理者担忧的正是网络舆论的不可控制。实施网络实名制正是为了通过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控制,从而起到规范社会秩序的效果。

  2.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网络本身具有网民数量庞大、留言发帖匿名等多重特性,管理比较困难,因此许多不法分子或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或从事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而破获此类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另外,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在BBS、网络社区型的公共网络空间里,会形成很多人身攻击、随意谩骂的帖子,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通过加强网络管理,降低暴力、低俗内容的传播量,增加真实、科学、负责任的网络内容,从而使网络真正成为传播健康信息、丰富人们娱乐休闲方式的工具,最终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标。

  3.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民权利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互联网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使得网络经济迅速蓬勃发展起来,网购早已走进寻常百姓家。然而,在为人们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进行网络欺诈、网络诽谤等犯罪活动,给网民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实施网络实名制,则可以降低网络犯罪的发生,打击不法分子,从而保护网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有益于提高电子商务的成功率,也有益于促进贸易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4.减少不良言论,稳定社会情绪

  网络传播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很容易形成片面性的理解,甚至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良言论,极易误导网民的思想,尤其对青少年危害更大。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民队伍的迅速扩大,“人肉搜索”引发的网络暴力事件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实施网络实名制,会对网络的煽动、鼓动性内容加以控制和管理,有利于真实内容和正确价值观的传播,便于事件真相的发布,从而降低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几率,对稳定社会情绪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对策建议

  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诚实守信的美德。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优良美德,也是互联网时代值得提倡的道德基准。诚信是相互的,网民对网络管理机构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填报真实资料,网络管理机构也要遵守协议、保障网民的隐私权,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网络管理机构在实名操作平台中认定互联网用户行为不当的环节,如果采用软件筛选认定,可能会出现缺乏人性化和安全性不足等问题;如果采用人工检测认定,则具体落实的工作人员尤为需要讲求诚信,避免利用“特权”徇私舞弊。

  第二,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社会公平的理念。

  实施网络实名制需要在保障网民自由与维护网络安全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目前,网络空间处于混乱无序、缺乏安全的状态,匿名性的特征使得网络犯罪时有发生。为使互联网用户享用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网民需要理解网络管理部门的初衷,放弃一小部分自由,让不法分子无法利用网络犯罪,广大网民才能避免牺牲更大的自由。有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有秩序的网络生活才能体现社会公平。网络实名制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要放弃部分自由付出的代价小于被网络犯罪侵害而付出的代价,网络实名制就可以被网民接受。

  第三,实施网络实名制应遵循法律条文的规定。

  无规矩不成方圆。实施网络实名制是为了规范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打击网络犯罪,这是网络社会正常发展的法律保障和基本要求。但是,如果要充分发挥网络实名制的积极功效,遏制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需要严格遵循现有法规对相关内容的要求,还需要尽快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条文、引进成功的技术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在实施网络实名制的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颁布详尽、周密、切实可行的法律条文,以促进和保障网络实名制在生活中的实施。


  二、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实施网络实名制应注意配套制度的建立。

  建立健全的实名立法制度。为保障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应完善网络法规,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失去了法律的保障,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会大大降低。无数的网络犯罪现象都在证明,只有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才能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网吧经营者和网民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治。

  建立面向社会的奖惩制度。政府应鼓励网络服务提供商开发积极、健康的上网系统。新加坡政府就提倡其网络服务提供商开发推广“家庭上网系统”,帮助家庭用户过滤掉不健康的内容。迄今新加坡已屏蔽了百余个包含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站,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建立网络身份的管理制度。网络身份管理制度要求网络用户使用的网络身份能与自己的真实身份相对应,虽然其他人不能从网络身份直接判断出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但身份管理系统能将二者一一对应即可。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身份管理系统进行排查核实。

  第二,实施网络实名制应注意个人数据的保护。

  网络实名制在规范网络空间活动秩序、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用户合法权利的同时,也给侵犯公民个人数据创造了条件。因为,网络实名制会要求公民将一部分个人信息交由网络服务提供商保存,如果没有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网络服务提供商或者国家机关能随意获取、使用这些数据,将会对公民的权利构成极大的危害。

  我国目前还没有规定保护个人数据的法律,只有少数部门有规章对个人数据保护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这种立法模式会导致规定变得零乱而不系统,不利于实现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效果。因此,需要有一套比较全面的法律做保障,加大对网友隐私信息的保护。实施网络实名制后,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也更大,不仅要掌握网络的运营动态,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还要确保用户的资料不被泄露,避免造成不良的影响。

  第三,实施网络实名制应注意官商民众的合作。

  实施网络实名制要在政府的网络管理部门、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实现。政府在宏观上把握方向,网民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共同配合执行,三者互相服务,亦互相牵制。

  网络实名制的提出,与互联网应用和网络社会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网络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思维和情感的方式。现实中的人不会因为进入网络空间而从根本上改变了自身的社会经济地位。网络社会本质上是现实世界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的一种延伸,无论它多么特殊,都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现实世界的自由有一定的限度,网络空间的自由同样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申论热点:网络问政http://www.chinagwy.org       2010-12-2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字体: 】              

  网络问政已经被各地的官员所认同,网络问计于民已经成为政府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如何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管是摆在各级政府的面前的问题。国家公务员网针对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提供了2011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网络问政”。


  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网络问政


  (一)问题表现


  第一,许多制度性问题过去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不够,如今通过“网络问政”得以发现。比如“开胸验肺”事件的发生表明了我们目前在彰显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缺失,经过网络传播和热议后受到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同时还对有关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的当事人给予惩处。这既是个案,也警醒人们重视社会生活中类似的相关问题,因此,“网络问政”起到的是显示器的作用。

  第二,一些制度作用发挥不够或者职能履行并不充分的领域通过“网络问政”可以提高制度效率和效能。比如众所公认的在反****领域中,表面上体制内外的监督机构完整,队伍庞大,实际上制度效能较低,监督职能没有很好的履行。网络赋予的安全性特征、网民集体的力量和正义感编织了一个天然的场域,令网络反腐成就斐然。因此,“网络问政”起的是助推器的作用,推动人们对制度反腐的信心,推动遏制各种形式的****现象,也推动各级组织不断主动健全和完善制度。

  第三,一些见不得阳光的权力滥用现象,一些不正确的理念、习惯与作风问题。在过去,这些问题有关组织部门处理起来会遇到人的障碍、部门利益的障碍,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动辄会无原则地迁就,造成党风、政风不正,党纪、政纪松懈。如今通过“网络问政”,尤其是网民的穷追不舍,这些问题成为必须正视和无法回避的严肃问题。因此,“网络问政”起的是加压器的作用。


  (二)成因分析


  第一,网络问政已经被各地的官员所认同。如公布省长手机号码,省长信箱,领导借助网络与全球网民在线交流。官员通过网络问政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近了,方法也更灵活了。

  第二,网络问政不拘泥于形式。比如,公推公选“一把手”,这在以前想都没有想过,而现在很容易就做到了。2008年的贵州贵阳市党委书记选拔,就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向全社会发布,体现出了公推公选的公平、公正、民主,加快了民主建设的步伐。

  第三,网络问政进一步表明了政府工作的透明。最明显的例证,就是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不到一小时,网络就发布了这一消息,使党中央国务院在第一时间就作出了部署,为及时抢救遇难同胞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四,网络问计于民已经成为政府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如中央组织部从2008年起,委托国家统计局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形式,实则就是充分发挥网络这一优势,加大对干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的考核力度和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通过这一方法,为官员当参谋。


  (三)对策建议


  第一,成立组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职能,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信息化工作,加强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了解网络社情民意,鼓励网民建言献策,解决网上信访问题。

  第二,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官方媒体网站建设,使其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加快本地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扶持和培育属于本地的网络论坛、网络贴吧,用当地主流网络媒体规范当地网民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互联网建设包括手机无线互联网建设,从发展趋势看不容忽视。

  第三,加强“网上信访”工作。要把处理“网上信访”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收集网上有关信息,提供有关领导参阅,作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民意渠道和信息来源。必要时建立责任部门答复机制,及时在网上公布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以正视听、以解民怨。

  第四,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管。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但对网民恶意传播一些明显超越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侵害个****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申论热点:矿难http://www.chinagwy.org       2010-12-21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字体: 】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6月2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已确认入井72人,已生还26人。10月16日早晨6点左右,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发后239人撤至地面,37人被困。

  今年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让我们在悲痛的同时,不禁开始探求事故的渊源: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局面?华图特别从公务员申论考试入手,深入分析“矿难”现象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供考生参考。

  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提高等等。


  (一)具体原因如下:


  1、安全生产基础差。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

  2、法制意识淡薄。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虽然它们还有待完善,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章制度,大部分矿难本可以消弭于萌芽状态。可以说矿难最直接的原因,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

  3、矿工维权难。尽管《煤炭法》第42条和《矿山安全法》第23条都规定了矿山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但本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在矿工面临死亡威胁时缺位了。另外由于矿山劳动力的供过于求、工作机会的稀缺,很多人最担心下岗,煤矿侵犯矿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家山煤矿矿工的待遇每况日下,有时一些劳动保护用品都得矿工自己购置。面临“停职停工”的威胁,无处主张权利且生活无着的他们,明知下井工作有生命危险,也只好妥协。

  4、伤亡赔偿标准过低。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非常昂贵,当矿工死亡补偿过低时,矿主就会受经济规律驱使,在安全上偷工减料。煤矿开采的暴利和矿工生命的廉价,使一些矿主视矿工的人命如草芥。

  5、经济粗放型增长导致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当煤炭生产的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成为顺利完成财政指标、刷新GDP的首选。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不顾,超限开采、超负荷运转;一些小煤矿则把矿工当作赚钱机器,有些已取缔的小煤矿也死灰复燃。可以说,矿难频发是高能耗、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

  6、监管机制有缺陷。教训证明,本应是煤矿安全监管者的县乡两级地方政府,往往会成为煤矿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作为一些地方的主要产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煤矿能解决就业问题,也是主要税源,一旦取缔,会使当地政府发生财政困难。直接的利益驱动使裁判员成了运动员、监管者成了保护者。


  (二)解决方针


  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措施:

  1、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3、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4、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

  总而言之,解决矿难治理的决策模式和治理结构两大根本问题。

  所谓决策模式,即要摆脱那些无效或低效的行政单方面决策,让民意有效参与,制订出能够瞄准问题核心,而不是只做表面工夫的矿难治理措施;

  所谓治理结构,也就是在加强政府监管之外,煤矿安全治理应形成两大制衡机制,一是通过广泛建立矿工工会,让矿工能够有组织地监督企业落实各项规章措施,维护自身的安全保障,二是通过公众、媒体、NGO等的深度介入,形成一个约束资本与权力的外部力量。

  鉴于目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一些国有大矿接连发生问题,理顺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已显得十分迫切。同时,国家应增加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伤亡赔偿标准,通过这三项经济政策,配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来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申论热点:电子书http://www.chinagwy.org       2010-12-23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字体: 】              

  【背景链接】


  电子书又称e-book,是一种便携式的手持电子设备,专为阅读图书设计,它有大屏幕的液晶显示器,内置上网芯片,可以从互联网上方便的购买及下载数字化的图书,并且有大容量的内存可以储存大量数字信息,一次可以储存大约30本传统图书的信息,特别设计的液晶显示技术可以让人舒适的长时间阅读图书。


  【标准表述】


  [功能]

  一是以学习为主,有各种英汉互译、字典等,如好易通、快易通等。

  二是以商务游戏为主,有记事本、万年历、汇率、股市行情、收发邮件、游戏等功能,如商务通、经理人、名人等。

  三是掌上电脑,可无线上网,WINDONSCE的操作系统……PDA产品有些已经加上了阅读电子书的功能,虽然还不完善,毕竟EBOOK正处在初期,很多都在观望,等待时机,整装待发。

  [缺失]

  尽管电子书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但是目前相较于手机、多媒体播放器等终端市场,手持阅读器用户数量依旧有限。要想推动电子书产业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用户需求。当前阻碍电子书市场扩大有三大瓶颈。

  一是内容资源供应不足。

  内容是电子书产业链中的核心。当前国内电子书的内容资源非常有限。无论是预置到终端设备的图书,还是可供下载的网络在线平台,内容都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许多读者想看的经典书、畅销书难以找到,也无法通过电子书终端阅读。

  导致电子书内容资源匮乏的原因,是当前数字版权保护和商业模式不完善。要丰富电子书的内容资源,必须大力推动出版产品的数字化,图书的数字版权问题无法回避。

  二是缺乏统一共享的内容平台。

  参照国外电子书产业发展经验、数字图书版权运营模式,应建立一个共享的开放式平台,供版权商和读者自由交易。只要格式支持,版权方可以向任何终端用户提供付费下载。目前,由于数字版权保护不完善以及出版社之间存在的内容竞争,降低了出版商推动共享撇太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终端价格偏高,阅读体验未能让用户完全满意。

  目前国内各类手持电子书阅读气市场销售一般在两三千元左右,大部分消费者期望电子书终端的价格能在千元以下。此外,许多消费者担心电子阅读其辐射强、长时间阅读容易导致视疲劳等,依旧倾向于阅读传统纸质书报。

  [措施]

  中国要想抓住全球电子书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市场,必须积极开展产业规划和布局,坚持“内容对接、平台开放、终端多样、标准兼容”的产业发展原则,加快内容整合以及相互对接、电子书内容平台建设和终端解决方案优化。

  首先,加大数字版权保护,加快传统出版业内容与终端对接。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适用于数字出版领域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内容版权保护,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进一步完善电子书产业版权保护环境。同时,行业内应建立服务平台,先协助传统出版书解决内容转换问题,进而共享终端市场。

  其次,整合各类内容资源,建立综合性和开放性的数字内容平台。目前,由盛大集团投资建立的OPOB基金首席合作伙伴“云中图书馆”即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开放海量版权内容、开放图书分销资源、开放软硬件解决方案。电子书行业的上下游企业,包括所有内容提供商的硬件厂商,都可以接入云中图书馆。

  最后,还要进一步优化电子书阅读终端解决方案,降低成本,提高终端阅读体验。电子书终端产品要想扩大市场份额,必须建立低成本优势并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终端解决方案。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整机企业在控制芯片、通信芯片等终端核心元器件领域,开展相关研发和产业化工作,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降低终端的市场价格,提高消费者购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