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赏鸽鸽子:藥家鑫案幾點疑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5:37:55
藥家鑫案幾點疑惑

2011-03-31 11:21:59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0642800.html

我是佛教徒,我是支持台灣廢除死刑,基於這個原則,我不必然認為藥家鑫必須判死刑才是正義,不過,在過程中追求一個公平公開合理的審判程序,這是任何一個社會共同的標準與底線。我想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

對於本案,小女子提出幾點疑惑:

第一、辯護律師以“激情殺人”作為辯護理由,無可厚非,因為律師身為嫌疑人的委託者,必須替嫌疑人想盡辦法開脫,因此激情殺人的理由無須在意。不過法官是否採納辯護律師所提之理由,以及採納理由為何,這一點應該詳盡說明。

第二、關於期間有心理專家提及,嫌疑人學鋼琴多年,所以會有手部習慣向下的動作,在這個部分,似乎未見心理學家分析,嫌疑人在撞傷人之後,找了刀子這個過程,有許多機會可以住手,僅僅分析下手殺人那一刻的動作,這是對殺人滅口這部分心態的迴避,並且,手部習慣向下的這個概念就已經是完全脫離一個人的理性,那麼嫌疑人卻還能找了刀子想要滅口,這個過程的理性還剩下多少?是否可以推測,嫌疑人原本就是心狠手辣,有了這個心狠手辣的人格特質,因此催動了手部習慣性向下動作的完成,還期待有真正專業的心理專家對此進行分析。

第三、中國並非海洋法系國家,在審判過程中對群眾進行問卷調查獲取民意之行為,本身是否合乎中國法律系統的慣例、或明文規定,這一點也是法院方面目前沒有詳盡公開說明的。

第四、即便是陪審團制,陪審團僅能對是否有罪進行意見的提供,並不能量刑,量刑還是法官之責,另外,陪審團團員的擔任是有限制的,不知這些接受問卷調查者的身分、學歷、男女比例、以及教育水平、政治面貌等,目前皆無提供統計數據給社會大眾知曉,這樣一份調查統計結果的可信度為何,也是法院方面必須告知大眾的。而最重要的是,問卷題目的設計狀況不得而知,是否應將問卷內容公諸大眾?

第五、會彈鋼琴的孩子,是否就是心地善良的孩子,以至於他的罪行可以獲得諒解,這三者並非A=B=C的邏輯推演。誰說會彈鋼琴的孩子必定是好孩子?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這個邏輯成立,但嫌疑人浸潤音樂多年卻還是犯下殺人的滔天大罪,那麼是否證明嫌疑人其本性原本更為殘酷?再試問,正常人誰能夠這樣殺人而不罷休?

第六、審判過程中,滔滔民意不得干預審判,這是正確的,因此群眾的討論實為對司法干預的不當行為,然而在審判期間,中央電視台對嫌疑人進行專訪,給他相當大的篇幅來表達他對自己那雙手的懊惱,還提及對父母的悔恨、對受害人的懺悔,這是否與群眾犯下同樣的錯誤,干預了司法公正獨立的審判空間,這一點也是司法部門必須正視且說明的嚴重問題。況且,受訪過程中不斷強調那雙彈鋼琴的手,很容易誤導輿論,強化第五點所述會彈鋼琴的孩子就是善良孩子,殺人可以獲得諒解的概念深化,這是中央電視台專訪難以迴避的瓜田李下之嫌。

第七、請說明目前受害人家屬的心情與狀況,始終看不到相關報導。

 

最後,堅持審判過程中的程序正義,是一個社會萬不可逾越的底線,因為法律是社會秩序最後的防火牆,還望有司能夠重視,千萬不可自毀長城,壞了司法系統僅存的公信力與公平道德。法院,不只具有審判犯人的權力,更有對社會秩序、道德純良的引導性義務,希望小女子所提之幾點疑惑,可以獲得相關當局的公開說明以釋眾惑。也請認同的網友廣為轉知,以期社會大眾獲得一個安心安全的生活空間。

車禍,是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遭遇的,如果我們有一天遭遇,想要記下車號,是否從今天起,我們要開始擔心,我們會因此而被殺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