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莫让器官捐献“无门”(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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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器官捐献“无门”(不吐不快)
王君平
《 人民日报 》( 2011年04月21日   19 版)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只有做好顶层设计,拓宽器官捐献渠道,才能挽救更多的濒危生命
不久前,26岁的湖南小伙因还不起赌债,想到“卖肾”。于是,他很快陷入肾脏地下交易中介的“魔爪”。尽管他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但仍然被切掉了左肾。日前,山西省卫生厅对这起“捐肾”事件作出处理,相关医院已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供体器官来源短缺,是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一大瓶颈。截至2月底,我国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成功捐献大器官97个,这远远不能满足150万名患者移植器官的需求。既然正常的渠道不能满足供给,黑市交易自然就猖獗,器官买卖无休无止,这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杜绝器官买卖,光凭“堵”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在“疏”的方面下功夫,动员更多的人通过正规渠道捐献器官,器官移植事业才能健康发展。
器官从捐献到移植成功,涉及捐献者、受者、移植医院、捐献者所在医院等多个环节,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因此,建立一个畅行无阻的器官捐献“绿色通道”至关重要。捐献渠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让捐献的意愿无法实现,让器官移植者生还的希望落空。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我国愿意报名登记和实现无偿捐献器官的人并不多。除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外,更重要的是完善法律法规。目前,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而红十字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律依据不足。因此,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当务之急是出台专门的法律,让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工作依法开展。
移植器官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医院密切配合。目前,我国各医院的死亡报告制度不完善,只报告死亡数,不报告器官是否进行捐献。大量潜在捐献者在非器官移植定点医院住院,但医院和红十字会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即使有人同意捐献,也办好了手续,但如果捐献者所在医院拒绝提供死亡认定手续和摘取器官的必要场所,也会造成捐献中断,最终捐献“无门”。
人体器官移植涉及多方利益,建立合理的、兼顾各方的补偿机制必不可少。一位福建车祸脑部重伤患者,家属表达了捐献亲人器官的愿望。器官接收医院表示必须待捐献者死亡后,方可摘取可用的器官。在此过程中,家属无法承担高额的医药费,最终只能把伤者带回老家。因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器官捐献过程不得不戛然而止。其实,对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进行必要的生活救助,既符合红十字会人道原则,也是对捐献者家庭的一种安慰。如果能建立一个器官捐献基金,对困难捐献者家庭实施救助,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如何分配捐献器官,谁能优先获得移植,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国目前没有一个科学健全的器官分配体系。而“就地捐献、就地移植”的分配方法,一定程度上限制器官捐献的来源。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只有做好顶层设计,拓宽器官捐献渠道,才能挽救更多濒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