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红毯的那一天:开始调查刘菊花之后,中国社科院几成毕业生会人人自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7:13:30
已有 943 次阅读 2011-4-27 20:29 |个人分类:时论|系统分类:人物纪事|关键词:社科院 学术界 朱学勤
朱学勤的问题,按照鸿飞兄的意思,那就是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99%的人就这水平,你还能单独要求朱学勤国际化?那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朱学勤先生当时能够在所引用或翻译的东西上加了相当多的注释,已经不容易了,有些确实没加,也许是出于投机的想法,想让人误以为那是自己的观点;也许就是真不懂学术规范。
今天的中国整个学术界,即便是被方舟子不断用曝光的方式来科普科研规范这么多年之后,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很多人的论文经不得推敲。
当然,理学的论文要好一些,比如数学,你毕竟要证明几个定理,有意义没意义那是另外一回事,总不能再把别人证明过的定理重新证明一遍吧?当然,极端地说,你也可以证明人家早就证明过的定理,但是要用你自己发明的新方法,且这个新方法是对未来证明其他结果有价值的。
但是,更多观点类的论文,也就是很多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你敢保证里面没有一句是直接来自其他人的著述?或者说,你论文里有来自其他人的原话,你全部用了引号(“”)来引用,确实非常规范,而不是在后面胡噜一堆参考文献就算完了?
被反方者们对照着亮出来的刘菊花的论文,我看了以后觉得这些曝光内容基本是以综合他人工作为主,然后有了那么一星半点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参杂在全部文字里。这里再次赞同一些鸿飞兄的观点,刘菊花只是这类研究生中的一个罢了。
而刘菊花论文的评审专家组组长,陈力丹教授,在反方者对他话语的引用中,选择性地扔掉了最后一段话,只是选择了他要“举报”给中国社科院这样的强烈表达,这个也很有意思。
我们看看陈力丹教授的简历:
1979年以来发表的各类新闻-传播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一般文章、词条及少量译文等600万字,其中独著8本(有两本处于付锌【明显的错别字:Blog主人按】阶段),论文200多篇,一般文章600多篇。另外独编著3本,合著、合编的书约十几种,主持过10本大型工具书中新闻学部分的编写工作。
主要代表性著作:
《精神交往论》(45万字,开明出版社1993年版);
《舆论学》(22万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
《世界新闻传播史》(36万字,上海交大出版社,2001年)。
一个拥有如此多的文字的教授,如果在著作(可以把编著和合著的那些除外)每一行字都没有引用,经过了改写,完全是自己的语言,我真的很佩服他。
其实,方学家们不妨分析一下他们赖以为强援的陈力丹教授的某部作品,再将结果和刘菊花比较一下,看看有何差异,也许会有有趣的发现呢。
这段的意思在于想说,那些把打到方舟子的希望寄托在陈力丹教授的所谓“举报刘菊花”上,怕是找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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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评论 (26 个评论)

IP: 211.69.203.*  [26] 匿名   2011-4-29 17:45
既然作假了,就别怪别人打你的假。
赞成

IP: 202.120.44.*  [25] 匿名   2011-4-29 09:46
陈安,你这篇博文就事论事了吗?
一直以为你还是个人才呢。

[24]fyye  2011-4-28 09:30
方舟子前几年揭肖传国的妹夫,现在他尝到了什么是株连九族了。
博主回复(2011-4-28 15:41):就事论事最好

IP: 119.80.119.*  [23] 匿名   2011-4-28 01:50
一个一个的来,既然作假了,就别怪别人打你的假。做了贼,还要再立个牌坊,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IP: 123.117.167.*  [22] 匿名   2011-4-28 01:45
俺跟方舟子也是校友,也认为他打假的意义不可否认,但这几年来越发感觉他过于偏执了,无所不打、无所不能就不对了,严格说,可以在自己专业范围内或者常识性查假里做个斗士,涉及到一些其他很专业的东西,还是谨慎说话为好。
汶川闹地震后,俺对舟子同学(一个大教室上过课的)说过别什么都要插一杠子呀,结果遭到其同伙斥责,所以不说了,偶尔看看,但越来越不看好他这一行当了。其实我也很纳闷,中科大毕业的又在美国拿了博士学位,把专业扔了就不觉得可惜吗?如果踏实做点专业方面的研究,跟打假比起来就那么吃亏吗?
中科大的一个另类,也许是鲜花,也许是。。。

[21]zzjtcm  2011-4-28 01:06
博主回复(2011-4-28 01:01):现在是评审论文和申请书的热烈时刻
看着论文就觉得泄气——这写的也忒差了呀!中国科研,普及研究生教育,看来效果不太好
这话俺同意。更可气的是,经常有一些狗屁不通的论文,竟也大言不惭地写着创新点1,2,3
经常把俺看得差点背过气去。
博主回复(2011-4-28 01:16):更糟糕的是,好像你还不能让人家不过。
这心一个纠结呦~~~~~

[20]zzjtcm  2011-4-28 00:37
您老这题目,是想吓唬谁?
博主回复(2011-4-28 01:01):现在是评审论文和申请书的热烈时刻
看着论文就觉得泄气——这写的也忒差了呀!中国科研,普及研究生教育,看来效果不太好

[19]pingtou  2011-4-28 00:10
方舟子应该对"作茧自缚"有新的体会了
反方舟子之人用的手法无一不是方舟子及其跟班所用滥了的。
而为方舟子辩护之人所用的手法也无一不是被方舟子所攻击的某些人所用滥了的。
呵呵,作茧自缚!

IP: 205.213.195.*  [18] 匿名   2011-4-27 23:32
博主回复(2011-4-27 23:15):抱歉抱歉,我看方舟子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说话了
方舟子也只能靠搅混水打马虎眼了。
其实HHS的建议对方舟子不失为一着高棋,即高调承认抄袭,鼓励社科院处理,甚至让刘主动撤销学位。这个丢卒保车之策反而会让方黑们为难。
博主回复(2011-4-27 23:41):不过不管怎么说,因为和老爷儿们掐架,回去欺负人家老婆,还是有点不太地道。
你说的建议也有道理。
不过,人家又该说了,那你方舟子自己的科普文章广泛用别人的东西,自杀吧!
就这样,事实上已经完全进入胡搅蛮缠的阶段了。怎么做都是错,老方得罪人净一次玩个彻底的,结果,对方抡起大刀了,管你是妇孺还是强汉,全一刀下去再说

IP: 205.213.195.*  [17] 匿名   2011-4-27 23:09
博主恰好把我的意思弄反了。
刘菊花的论文应该是社科院里抄袭及其严重的。99%中的大多数应该象是“小偷小摸”,不仅够不上犯罪,大概连犯法都算不上,只够得上不道德。把要求处理刘菊花当成是“一个一个揪出来晾晒”或“把全中国99%的全抓紧监狱”是没有看清楚这个事情的实质。
博主回复(2011-4-27 23:15):抱歉抱歉,我看方舟子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说话了
请各位兄弟姐妹自重并懂得尊重他人!谢谢!
博主回复(2011-4-27 23:00):这就无法把科研娱乐化了
本来天天写论文就够累了,到了科学网上,写博文还是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更累
您就娱乐下吧,求您了

[15]duke01361  2011-4-27 22:56
肖传国大夫是很张扬,很狂妄,树大招风,也应吸取教训,国外很多大科学家的贡献比肖大夫大得多的多了,也没见哪位象他那样狂妄的。不过有一点我还是比较认同的,就是700多篇揭发文章中如果有一项被查明属实的墒6万?还是5万?做事情就应该这样。
博主回复(2011-4-27 22:59):肖先生是中国人中比较罕见的性格,所以新闻很多

IP: 205.213.195.*  [14] 匿名   2011-4-27 22:56
“抄袭”就像“偷窃”。 按最严格的标准来衡量,说不定99%的人都曾经有过“偷窃”行为。比如把单位的文具拿来私用了,或把朋友的食物偷吃了。但我们总不能因此就不设“偷窃罪”了。
说99%的论文有“抄袭”行为是一回事,但刘菊花抄袭程度的严重性是另一回事。社科院如果找借口不处理此事,其结果将是使人相信99%的社科院论文都是“文字复制比超过90%”。这个后果社科院是不愿看到的。
博主回复(2011-4-27 22:58):我也支持一个一个揪出来晾晒啊
哪怕把全中国99%的全抓紧监狱,只要合法,我也肯定全力赞成

[13]nm  2011-4-27 22:50
[11]hongfei  2011-4-27 22:21
To九楼nm:
俺从来没有说私定标准。标准是很清楚的。
-------------
呃,我说的博主可不是您 

[12]nm  2011-4-27 22:48
博主回复(2011-4-27 22:18):匿名的朋友参加进来讨论,谢谢你,敲这么多字,不容易!
----------------
谢谢博主,说敲字而不是抄字,您太实事求是了!字不算很多吧,比刘mm硕士论文里的原创部分也许还少那么一点呢!
就算是这点字,也有没有抄袭哪怕一星半点别人的想法和观点而没有注明呢?

[11]hongfei  2011-4-27 22:21
To九楼nm:
俺从来没有说私定标准。标准是很清楚的。
博主回复(2011-4-27 22:24):记得曲谱的抄袭,好像是两部作品连续五小节一样,就可以判定
我喜欢的歌星Julio就因为在自己的歌里这样抄袭这样被法院扣押了财产——一栋别墅。赔偿好像很多。

[10]zhangyuzhi  2011-4-27 22:20
被反方者们对照着亮出来的刘菊花的论文,我看了以后觉得这些曝光内容基本是以综合他人工作为主,然后有了那么一星半点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参杂在全部文字里。
综合别人工作的方式,复述和直接copy还是有很大区别。反方者之所以如此,多是由于方为别人制定的标准:“抄一句话也是抄。”
全中国的文科研究生论文99%似刘,是可能的;但社科院作为全国社科的头牌,文科硕士的论文似刘的应该没这个比例。
博主回复(2011-4-27 22:22):其实应该让社科院的几个人站出来,说我的论文没有任何不当引用,然后就插这几个人的,看看如何?
这个抽样怕还是有意义的

[9]nm  2011-4-27 22:12
[7]hongfei  2011-4-27 22:03
不过方太论文这种事情,你的方学兄不给个比较清楚的表态恐怕是过不去的,尽管从公平起见在中国并不是什么大事。
----------------------
呃,根据微博,貌似博主的方学兄已经有了非常清楚的表态了,和博主的意见有点相似:是法治周末自定标准公报私仇,“欺负揭假人妻子”
博主回复(2011-4-27 22:18):匿名的朋友参加进来讨论,谢谢你,敲这么多字,不容易!

[8]nm  2011-4-27 22:05
今天的中国整个学术界,即便是被方舟子不断用曝光的方式来科普科研规范这么多年之后,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很多人的论文经不得推敲。
---------------
博主这段话应该是在搞笑了吧。方舟子不从事任何科研教学,也不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本人也被揭露出不少造假打真抄袭案例,被他曝光的假案比真案多得多。中国学术界怎么可能被这样的人规范呢。一个学术界外的群众规范学术界内的教授?这要比文革还要荒唐多了吧。
始终坚决支持方舟子打假的刘菊花的造假案,软件和人工得出的是同一结果呀,不明白这还有什么可辩的呢。陈力丹教授给亦明的回信说的是:"从你的材料看,根据现在的测试软件,她的重复率会超限,估计差不多可算抄袭,但问题复杂在有较多的注明了出处,如何算要由社科院研究生院来判断。我想把你的东西转交研究生院,由他们根据他们的文件来判断。"
现在99%学生论文再经不起推敲,也不至于软件测试结果为抄袭,还让他们毕业吧。博主也应也是说笑话,而不是有意造假吧。

[7]hongfei  2011-4-27 22:03
我女儿在美国上小学三年级,回家来都把老师课堂上告诉他们的Plagiarism定义和规范讲得清清楚楚。用这个标准,国内的文章的确是99%都有问题。
不过方太论文这种事情,你的方学兄不给个比较清楚的表态恐怕是过不去的,尽管从公平起见在中国并不是什么大事。
博主回复(2011-4-27 22:19):首先是你的方学弟,嘿嘿
陈兄的观察高明,我以前国内整过一篇综述,只是没有发表,后来的那些学位论文大概不比我那篇综述强,学术规范不是一两个打假能解决的。
博主回复(2011-4-27 21:52):3年的研究生涯,实际上就做了篇综述,然后些许地改动了一些别人的东西,就毕业了!
做学问是苦力,这年头谁愿意费那力气去

[5]hongfei  2011-4-27 21:40
从古至今,大概也只有在中国当代,文科的论文和学位居然比理工科的还容易。
博主回复(2011-4-27 21:47):是这样的,对于人文学科来说,形成一个自己独特的观点,且有论证和材料的支撑,甚至比理学里证明几个定理定律还难,毕竟,所有的观点(哪怕稀奇古怪)可能在亚里斯多德时代就被说光了,创新谈何容易!
而神州大地则一片人文社科的繁荣景象,很多所谓新鲜其实老旧的观点不断粉墨登场,有的还假模假式地论证一番,有些则纯粹是观点。让人齿冷

[4]jihua2a  2011-4-27 21:20
那些把打到方舟子的希望寄托在陈力丹教授的所谓“举报刘菊花”上,怕是找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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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发出来并让公众知道整天嚷嚷着真相癖的人自己作假不算枕边人也在明目张胆作假,任务就算完成,剩下的就看社科院是否能公正处理了,看那些主任啊教授啊,会不会变成猪人,叫兽。
博主回复(2011-4-27 21:48):理解,就是泄愤

[3]lixuekuan  2011-4-27 21:11
现在“著作”等身的人那么多,不抄袭行吗?望陈兄理解!
博主回复(2011-4-27 21:50):俺理解啊,一直都挺理解的

[2]陈龙珠  2011-4-27 20:57
那位人大陈家教授比这位中科院陈姓博主聪明多了:将反方者抛来的球,悉数踢给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了 
博主回复(2011-4-27 21:48):不过踢球的时候还是高调了点,好像自己很干净似的
中国的知识分子,99%的比例,在这一代就算了吧

[1]luo971  2011-4-27 20:34
国外, 有科学实验数据造假的.
国内, 有科学实验数据造假的吗?  这样的事, 揭发出来没有?
博主回复(2011-4-27 21:49):资本主义,腐朽没落
博主回复(2011-4-27 21:49):神州大地,只有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