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知道答案mp3:反腐败白皮书解读:勾画反腐全景路线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12:53

 

白皮书首提依法反腐说明了什么

在反腐白皮书中披露了我国反腐倡廉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且首次将依纪依法惩处腐败改为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案件。

王成栋对记者说:“从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到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案件,这个用词顺序的变化富有深意,表明反腐上升到国家法治的层面。”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研究员认为,“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案件”在白皮书中单列成章,这是白皮书的一个亮点。“中国以往强调的是‘依纪依法’,现在改为‘依法依纪’,这个提法的变化,反映出国家对法律的尊重,反映出各种专门监督机关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这对公民、官员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然而,“法规不如文件、文件不如批示、批示不如口头指示”,这是多年来中国式反腐的真实写照,至今还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都削弱了廉政法规的权威性。现实中,一些贪官出事时首先想到的是活动关系,也确实有相当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或者仅仅受到党纪的处分。

反腐白皮书指出,人民法院坚持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不论腐败分子现任或曾任职务多高,只要构成犯罪就依法定罪处罚,既不允许其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不因为其特殊身份和社会压力就加重处罚。

“贪官在法律面前也要平等,不枉不纵,依法惩处。”王成栋说。一方面我们发现,许多贪腐官员判决较轻,群众不满意。另一方面,在各级纪检委移送到司法机关的案件中,也有一部分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无罪,这也是尊重法律的结果。

2004年10月26日,河北省旅游局前副局长、河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倪德奎从河北宾馆的办公室被有关方面带走,“贪污300万”的大案由此曝光。其间,原侦查机关因涉嫌刑讯逼供被上级检察机关撤换,接下来起诉到法院的数额由300万陡降为8万,倪德奎被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再后来,法院查明犯罪事实并不存在,其被无罪释放。

王成栋告诉记者,贪官既没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也会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罪当其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也是法治社会所要求的。

反腐白皮书进一步指出,为依法依纪惩治腐败,中国制定并不断完善包括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在内的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实体性法律法规。

有人做过统计,我们国家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文件有1200多个,是世界上最多的,廉政法规也有多部。但也有人提出,现在反腐不是法规不够,而是执行欠缺,但加强执行力度却并非易事。

此外,大量的廉政法规仅表述为‘严禁’或‘不准’等禁止性规定,而对于由谁或什么机构来负责执行,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于违反禁令如何处理也缺乏具体的条款。其结果是,廉政法规因缺乏可操作性而停留在纸面上。比如,礼品登记制度难以落实就是因为这一制度的可操作性差,缺乏登记受理机关和核查机制。

在过去的一年里,腐败现象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这些新特点包括,针对性很强的腐败形式,如“期权兑现”方式的出现。所谓“期权兑现”,是指在受贿者被处罚后,行贿者对已不再是官员的落马贪官给予巨额补偿费,这种所谓的“精神补偿费”具有很强的效仿性,助长了贪官受贿的勇气。如海淀区一个副区长在退休后还接受开发商给予的房产。

面对复杂严峻的反腐斗争形势,业内专家纷纷呼吁,应该依靠制度反腐、依法反腐。

反腐败法典亟待制定

现代社会反腐败的基本模式是以法促廉。这一模式的基本特点是要制定一部反腐败法典,可以使反腐败有法可依。

目前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大都拥有一部或多部防止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或以惩治贪污受贿为重点的法典。不少国家除了在本国的刑法典中专门设有贿赂罪、贪污罪及禁止公务人员参与某些经济活动的规定外,还特别颁布了针对性较强的法典。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制定反腐败法后,到目前仍未出台,主要是因立法难度确实很大。

著名反腐学者、曾任《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的王明高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颁布的法律制度,之所以惩治腐败的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制度设计不科学;二是制度执行缺乏刚性;三是反腐败工作没有一部统一的纲领性法律。

在分析立法难产的原因时林喆透露,其中有几个难点,一是收入申报制度不成熟;二是赠予的最高限额怎么定;三是公务员第二职业的兼职问题。而关于公务人员接受礼品范围及其最高限额的规定、公务人员从事第二职业、公职岗位亲属回避制度、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惩戒措施等应成为反腐败法的基本内容。

前不久,“史上最牛烟草局长”的报道轰动网络。陈文铸是汕尾市烟草专卖局的第三任局长,首任局长是他的舅舅。据调查,该系统与陈文铸有亲戚关系的至少有22名职工,包括其胞弟、堂弟、表弟、妻弟,堂妹、表妹、妻妹等等,而且这个人多势众的“亲友团”,还把持了财务、营销、监察等核心业务岗位。当地人称汕尾烟草系统为陈文铸“亲友就业基地”。据知情者反映,这种以亲友安插形成的家族式人脉网络,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高达200多万元的月招待费,由于其亲友把持内部监督机制从未发挥过作用,也就无法了解该招待费的去向。当地社保局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还显示,陈文铸的妻弟陈展宏1985年出生,2001年进入陆丰烟草分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时年仅15周岁。

正是由于我们缺少一部规定公职人员近亲回避制度的法律规范,才有“陈文铸”们的肆意妄为,从而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反腐败法典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此,林喆建议,规定公务员(特别是党政干部)不得与其配偶、子女及有五服关系(父母子女、祖父母辈与孙辈、堂表亲、联姻亲)或与特定关系人,同属一个部门或单位,不得构成上下级关系或同事关系,或双方有经济活动;官员子女不得借助父母的地位或影响力非法经商牟利,进入暴利行业。

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刘素华告诉记者,美国规定政府公职人员不得出入高尔夫球场等与收入明显不符的场所,新加坡规定法官不准参加直系亲属以外的婚礼,她说,像“天上人间”这样的场所,官员和国有企业人员就不该涉足。这些都是我们制定反腐败法应借鉴之处。

关于公务人员接受礼品范围及其最高限额的问题是反腐败立法的难点。

又逢年关,下级给上级送礼品礼金在许多地方盛行。在刘素华看来,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应该被明令禁止。

据林喆介绍,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反腐败法都对公职人员不得接受馈赠做出明确规定。通常规定,任何公务人员都不得接受他人不适当的报酬,无论其数额多少。

“当然,我们需要意识到,完全禁止公务员接受馈赠的法律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困难,因此大多数国家的有关规制条文在禁止公务人员接受因其公职权力而出现的他人礼物时,对价额及其报告程序做出规定,指出了出现的‘不适当的’报酬的范围。”林喆说。

尽管如此,对于我国反腐败法制建设的前景,林喆“非常看好”。但她认为,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全面建成的标志,应该是一部反腐败专门法律的出台。这部法律应对反腐败的主体、客体等反腐败基本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过去所制定的反腐败法规中行之有效的条款进行系统总结和归纳。

网络反腐方兴未艾

曾经,一个网帖让“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锒铛入狱,一个网帖让“最牛”团长夫人因丑行曝光而被火速免职,一个网帖让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中造假公职人员被揪出,以及内蒙古女检察长豪车案被查处,黑龙江公安厅天价采购笔记本电脑被叫停……近些年,由网民发起监督,经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一桩桩“帖案”通过反腐败部门及司法机关介入而办成了铁案。正是由于互联网的作用,使一批“蛀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网络反腐的利剑寒光闪闪。

为了顺应民意,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网络反腐渠道。而举报网站开通之日就被“刷爆”,足以说明人民群众对“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的高涨热情。同样,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网址的当日,该网站因点击率过高一度陷入瘫痪。

前不久,温州民间反腐网站被炒得沸沸扬扬。这个原本只是3名网友创建的地方论坛,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最猛料网站”:温州前副市长杨秀珠出逃、鹿城原区委书记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温州官员低价购房、一些高官成为高尔夫协会会员等,这些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均由此面世,它的曝料甚至数次引发温州官场震荡。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分析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时,发现由网络曝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网民通过网络实现了自己的监督权利。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王培荣在徐州是家喻户晓的人物。2008年7月6日晚,他通宵发出了几千封电子邮件和帖子,反映时任江苏徐州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的作风问题。一个多月后,董锋被正式逮捕。王培荣也因此被称为“著名网络反腐举报人”。

王培荣举报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实名。即使在网上发帖,他也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会为真实性承担责任,这样也避免造谣诽谤。我不怕承担风险,只要大家都敢站出来,腐败分子肯定会越来越少。”

“举报人目前的生存状态很不好。很多怕遭到报复,就带着材料来找我,希望我替他们举报。我只能通过我个人的力量,提醒有关部门重视保护举报人,鼓励老百姓参与到反腐败的行列中来。”王培荣说。

可见,网络反腐正以其不可替代的效用呈迅猛发展的势头。

中央党校法学部副教授刘素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网络反腐是最好的平台,每个公民都是监督者。因为网络可以匿名,许多人减少了顾虑,其实许多腐败案件都是局内人自己揭开的。

林喆也表示,目前的反腐工作多停留于内部,而社会监督力量,包括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等,尚未有效发挥作用。历史及国内外经验证明,反腐的重要抓手是社会反腐,但我们缺乏社会平台和渠道。因为百姓害怕报复,而目前的案例显示,举报人几乎没有不遭受打击的。

人们欣喜地看到反腐白皮书首次肯定网络监督的作用: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同时,白皮书评价“网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

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近日介绍说,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网络举报平台,通过网络方式举报的信访件数量大幅增加。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还对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

“网络反腐已成为公民实现参政权的一种形式。”王成栋说。“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虚拟而有现实力量的‘压力集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杜治洲表示,网络上的热议会给相关部门以较大的压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进度,提高腐败行为被调查的概率和查处的速度,也增强了对事件查处的透明度。

当然网络反腐主体面临的障碍同样不能回避。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成为网络反腐的最大障碍。在一些网民的举报信中,内容不详尽,真假难辨。相关部门如果针对每一条信息都去调查取证,则需要花费巨大的人、财、物力,或者是因工作量太大,调查取证根本无法完成。有些网民不负责任地制造一些虚假信息,加大了反腐工作的难度。

其次是统一规范问题,因网络反腐缺乏规范,以致引发不少争议。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这一问题的难点。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有些网民把一些官员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造成隐私权的侵犯,甚至引发人肉搜索,使得个人隐私全面曝光。网络暴力和话语霸权问题也值得注意。针对某一个具体的贪污腐败案例,可能引发网友的热议,以讹传讹,给司法部门造成很大的舆论压力,甚至影响司法公正。网络举报人的安全问题也不可忽视。少数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与被举报人沆瀣一气,以致举报人受到报复。

另外,各网络反腐主体的相互配合还不够。很多网民反腐单纯地依赖网络,缺少与政府及民间组织的沟通。有些民间组织反腐网站有举报但无人理会的情况。很多民间反腐网站虽然挂出了一些腐败官员腐败的事例,但是相关信息太多,真实情况虚实难辨,调查取证困难重重,以致得不到政府反腐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