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王必成,你愧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9:55:10
                                          王必成,你愧疚吗?文:叮叮当当

        在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看到一期节目《亡命天涯的证人》,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几年前,肖敬明,贵州毕节人,当时28岁,在浙江宁波开一间美容店,大儿子6岁,小女儿刚出生不久,在贵州老乡的帮衬下,生活过的还不错。一天晚上,他外出归来,在店门口看见一群人围着4个人在打,他认出了打人者其中有自己认识的老乡。稍后,一名被打者倒地不动了,其余人都跑了。他用公用电话报了警,没说自己是谁。警察来了,他帮着把倒地者抬上车拉走了。半夜一点多,片警(他认识)来了,告诉他,那人死了,向他询问线索,并说有高额奖金。他犹豫。老婆不让他说。最后他说:我不要奖金,但能不能不要透漏自己的名字?警察说可以。于是他说了三个名字。随后龙守滢被抓,另两人逃掉。几天后,两人中的一个钱义给他打电话向他借钱,他又报了警,钱义被抓。后来,钱义被放,来找他质问,说在公安局审讯时警察告诉他是肖提供的线索,搬走了两万元的电器,他没有承认。几天后,又来要钱,他给警察打电话,问怎么办,警察说没办法,给他们些钱打发走,钱由公安来出。肖说不用了,只要不要透漏自己名字就行了。他给了他们600元,没承认举报。几天后的一个晚上,肖的堂侄打来电话,叫他快跑,钱义要来寻仇。他当即以5000元低价转让店面,携家带口连夜乘坐火车逃往北京妹妹处。在妹妹家蛰居一段时间后,堂侄电话来告当地法院宣判了,龙被判死缓,当庭宣读的判决书中清晰地提到了证人肖敬明,许多贵州老乡旁听出来后都骂他,龙的同伙扬言要找他寻仇。他又给那个警察打电话质问为什么,警察说是法院说了人命案必须“实名举证”,这是法律规定,叫他自己小心点,有事赶紧报警。肖怕连累妹妹,把儿子托付妹妹照顾后又逃往保定,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生活。花光了十来万的积蓄和妹妹借给的两万元之后,无奈之下,向媒体寻求帮助。事情在社会上传开后,宁波警方北上看望他,问他要多少钱,说给他几千元行不行,他说几千元够干什么,他不要钱,只要给他找份工打,能够养家糊口就行了。警察说尽量想想办法吧,然后以私人名义留下300元钱就走了,之后再没消息。

        令人震惊和痛心的是节目最后这样一段对话:

        主持人曾子墨:你后悔吗?

        肖敬明:后悔。

        曾子墨:如果重新让你选择,你还会说吗?

        肖敬明:我绝对不说。

        节目中肖敬明提到,那个宁波的警察名字叫王必成。

        节目中主要是对肖的采访,有少量的采访肖的妹妹的镜头,还有一段肖的老婆的采访录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采访其它事件相关方的镜头。

        节目的旁白说到,在我国的法律中,公检法三方都有保护证人的责任,但怎么保护,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在当前中国, 对于警察这样的办案方式,大多数人都不会怀疑,甚至也不会觉得陌生。对于肖敬明,许多人不会同情他,实际上连他的家人也没有同情他,都认为他傻。肖敬明错在哪里?他错在他以为法律和道义是一致的,所以他在亲情、乡情与法律、道义之间选择了后者。而王必成呢,他很清楚法律和道义其实有时候并不一致,所以他在法律和道义之间选择了前者。

        当这一切喧嚣渐渐归于平寂,我想问王必成,你现在还觉得你当初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吗?你心里会有一丝丝的愧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