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微微一笑同款衣服:关于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06:08
关于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27    更新时间:2009-4-11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阳新区改革发展的意见》(筑党发〔200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步伐,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金阳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商气聚集
1、优先发展商贸业。
(1)鼓励发展大型商贸企业。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下且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投资总额50%的商贸企业,从企业开办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投资总额50%的商贸企业,从企业开办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2)鼓励发展“连锁放心店”。每组建一家连锁超市或配送经营店,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3)鼓励兴建农贸市场。兴建室外钢结构大棚式农贸市场并投入运营的,按照钢结构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兴建室内农贸市场的,按实际装修面积计算,经认定达到标准的,除享受其他有关规定的补助外,达到2A级或1A级标准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达到3A级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助250元,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达到4A级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助350元,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若该农贸市场按照国家级《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GB/T19221-2003)标准规划建设并取得国家级绿色农贸市场认证后,每平方米再增加补助100元,新增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扶持发展餐饮娱乐业。
(1)对新入驻的大型餐饮企业(餐饮文化街)、大型娱乐企业(包含洗浴、桑拿业等)和五星级宾馆,从运营产生税收后,实际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下且实际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实际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且实际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新建的餐饮娱乐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税收后,单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单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单店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新建的单店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并正常经营的餐饮娱乐业,水、电、气等3项费用凭专用收据按实际支付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同一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时间从其开业时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次年一季度给予办理。
3、鼓励发展会展经济。
(1)举办室内会展活动,按国际性展位标准(3mX3m),对展位在1000个以上(含1000个)、2000个以下且会期达到两天以上的,按每个展位1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承办方补贴;对展位在2000个以上(含2000个)、3000个以下且会期达到两天以上的,按每个展位2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承办方补贴;对展位超过3000个以上(含3000个)且会期达到两天以上的,按每个展位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承办方补贴。对单次会展活动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举办室外会展活动,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4、积极培育总部经济。企业总部入驻金阳新区,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且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含2000万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含5000万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此外,以上企业总部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产生税收后,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对同一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或其分支机构入驻金阳新区的,除享受以上奖励和补贴外,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再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5、大力发展物流业和市场带。
(1)对实际到位的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物流企业,且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从运营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每增加投资1000万元,相应增加10万元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对投资汽车、家居等现代大型市场带建设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6、加快发展金融业。对新入驻的实际注册资金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金融机构区域性支行、区域性营业部、区域性分公司,从运营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以上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7、积极发展信息、文化、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1)对注册兴办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物、文化创意、信息网络、动漫创意等从事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注册兴办独立核算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购买办公用房或营业用房且单店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投入营业1年并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购买办公用房或营业用房且单店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投入营业1年并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购买办公用房或营业用房且单店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含800平方米)的,投入营业1年并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投资兴办的体育休闲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单店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且购置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开办1年并产生税收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3)对独立核算的中介咨询服务企业或经营单位,购买营业房屋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正常运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4)鼓励兴办社区服务业。凡购买营业房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从业人员数达到20人以上(含20人),且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用工合同,并在金阳新区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8、着力发展旅游业。
(1)鼓励打造品牌旅游产品。凡在金阳新区规划范围内,被评为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或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旅游酒店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全国旅游示范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凡在金阳新区举办旅游节庆活动,获市级以上荣誉的,给予举办方一次性5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参加外宣促销活动。对新区内积极主动参加国内外各种由市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的旅游企业,按“一事一议”原则,一次性给予一定补贴。
9、实行名牌奖励。鼓励本地企业培育名牌产品。对注册登记在金阳新区规划范围内的企业获得有关名牌称号的进行奖励。对生产加工型企业产品获得中国名牌、贵州名牌、贵阳名牌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服务业产品获得贵州名牌、贵阳名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0、鼓励吸纳劳动力就业。辖区企业或建设单位吸纳户籍在金阳新区的人员就业的,每录用一名且企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已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并在金阳新区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给予企业或建设单位300元补贴。
二、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11、实行对口服务和限时服务制度。金阳新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对兴办的企业进行全程跟踪,实行“一站式”服务。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其它手续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
12、实行企业挂牌服务制度。对投资兴办项目实行挂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3、严格检查和收费制度。对入驻金阳新区的企业,除国安、纪检、司法、环保等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外,未经金阳新区管委会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随意进行检查、评比和罚款。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相关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金阳新区管委会批准、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对规定范围外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交。企业有权决定参加或不参加社团组织,有权决定参加或不参加评比、表彰、赠与、赞助等活动。
14、优化企业外部环境。由金阳新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对兴办企业制订服务标准,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对企业实行围墙内和围墙外政策,即围墙内由企业依法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围墙外的水、电、气、路、电视、通讯等,由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三、加强社会管理,切实做好人口聚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15、设立贵阳一中金阳班。在贵阳一中设立金阳新区教学班两个,面向具有金阳新区户籍且在金阳新区实际居住和就读一年以上的学生招生,按照中考网上招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100名学生(不含金阳新区当年考入贵阳一中的统招生和配额生)。金阳新区教学班学生享受贵阳一中统招生待遇。
16、畅通新老城区交通。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31日之前,金阳新区开通的区域内1路、2路循环公共汽车实行免费乘坐。2009年6月开通金阳新区至老城区贵州师范大学宝山北路站点及延安西路客车站站点两条定时、定点快速交通专线。
17、鼓励在金阳新区购房。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在金阳新区一次性团购商品住房100套以上,经认定属实的,给予每套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1万元补贴。
18、放宽户籍迁入。
(1)凡在金阳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且有合法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将房主及其直系亲属或未成年旁系亲属迁入金阳新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下的可迁入3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以下的可迁入4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可迁入5人。
(2)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金阳新区工作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按有关程序办理金阳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新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办完引进手续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按有关程序办理非农业常住户口;分配期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经金阳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先落户后创业。
(3)投资兴办企业的业主,按照金阳新区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金阳新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其他规定
19、本措施适用于在金阳新区规划范围内入驻且税籍注册在金阳新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享受本措施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其获得奖励或补贴后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受益人自行承担并申报缴纳。
20、本措施所涉及的企业或项目,对其奖励和补贴的计算及实施兑现工作具体由金阳新区招商引资局负责。
21、金阳新区管委会对引进的重大项目,除可享受以上政策外,还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另行享受优惠政策。
22、本措施在运行期间,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根据有关政策对本措施作相应调整。
23、本措施由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4、本措施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备注:为落实好《若干措施》等政策的兑现,金阳新区专门成立了政策扶持兑现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宜。地址:金阳新区八匹马规划成就展示厅招商引资局一楼;电话:0851-7981255、0851-7981256;邮编:550081。
关于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0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贵阳市行政中心迁金阳新区初即景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解读22条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 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o 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周小川: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中宣部:《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