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线路查询网:郭德纲儿子辍学怎么成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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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儿子辍学怎么成了违法行为

 

                王传涛(2011-06-24)

    近几日,经媒体确认,知名相声演员郭德纲的儿子郭麒麟已正式辍学,跟着到郭德纲本人创建的德云社开始混江湖。对于郭德纲的儿子放弃中考,辍学学相声,不少舆论予以支持,认为成才的道路绝非仅靠考高中、上大学一条路,小郭今后完全有可能超越老郭。对此教育学专家熊丙奇副教授在媒体刊文称,郭德纲儿子辍学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

 

    郭德纲是个话题人物。他的一举一动,很容易成为社会的焦点。只要是焦点,就会引来争议——郭德纲儿子辍学一事,在意料之中招来了许多反对之声。但是,有理说理不等于有冤报冤,不是郭德纲做的所有事情都要加以批判,更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拿着违法违纪的大帽子往上扣。郭德纲儿子辍学,只是一个社会人、一个有责任心的父亲为儿子选择了一条更适合他自己的路,与违反《义务教育法》何干?

 

    《义务教育法》在本质上不是一部强制法,而是一部保障法。这一点,通过“义务”二字就能看得出。《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可以看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国家,是各级政府,是各地教育局。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看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那些没有条件上学的孩子读完小学和初中,而不是惩治家长;履行义务故然是一种责任,但出于对自己孩子前途与成长的考虑,这种责任也并非强制履行。

 

    《义务教育法》的终极目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判断是否成为人才的标准无非是:能否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对社会有益的事。只要能实现这个终极目的,殊途同归也是可以的。问题在于,《义务教育法》更应该去关注那些一天吃两次土豆、上不起学的流浪儿童,而不是去关注知识精英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应该去关心那些受不到良好的教育乡村孩子,而不是去责问谁受到了比义务教育更好的教育。

 

    要说违反《义务教育法》,比郭德纲更为甚者,还大有人在。其一,许多贪官并没有让孩子接受完义务教育,就让孩子出国读书了,其数量与恶劣程度远远比郭德纲更为严重;其二,《义务教育法》更应该惩治一下那些让希望小学荒废掉的教育官员,那些不让孩子吃三顿饭的校长,那些克扣教育经费的各级衙吏,而不是针对家长和知识精英提出一些杞人忧天的怪问题。

 

    孩子在义务教育期间辍学,并成长为国家栋梁的例子有很多很多。郑渊洁让儿子郑亚旗在小学辍学就是最明显的例子。郑渊洁是“童话大王”,自己有自己的教育理念和生存哲学,对于当下学校教育中的一些弊端,很是了然。于是,他冒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让儿子辍学,自己通过非正常的家教去让郑亚旗学到了普通学生许多学不到的东西。相同道理,郭德纲让儿子辍学不过是为自己的儿子打造一个更加适合他个人的成长发展模式——这无异于标识上了一个“责任自负”的条子,根据“法不禁止即为自由”原则,郭德纲儿子辍学无可厚非。

 

    社会应该尊重《义务教育法》,但更应该尊重那些希望自己孩子通过辍学找到一条更为合适成长发展道路的家长。从这个角度而言,郭德纲就算不是一位好的相声艺术家,也一定是一位负责任的好家长、好父亲。《义务教育法》应该去教育或惩治那些让孩子早早辍学打工的坏父亲,而不是郭德纲这样的好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