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宝莲灯之修真者:创业板慎推直接退市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0:25:13

 ■ 头条评论

 据《新京报》报道,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创业板将执行直接退市制度,而不再实行长时间的主板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也不再强制退到下一层次市场挂牌继续交易,这其中主要包含三个要点:一是直接退市;二是快速退市;三是杜绝借壳炒作。目前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已经上报证监会。

 许多市场人士由此乐观地认为,创业板执行直接退市制度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有明显的作用,并认为此举可以推动主板直接退市制度的建立。这一看法稍显简单,在主板目前没有直接退市经验的环境下,创业板试水新制度将面临诸多难题,而这些难题如何破解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之关键所在。 

 司法救助是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亮点之一,尤其针对个别因为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违法违规造成的直接退市的上市公司。从主板诸多ST公司的背景看,由公司内控不当和内耗产生的上市公司被掏空从而导致资不抵债的案例比比皆是,但是通过司法途径能够真正实现投资者权益赔偿却着实不多。 

 这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法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其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依据的,人民法院方予依法受理。” 

 这意味着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作假的认定是司法救助的前提,而认定上市公司虚假本身从证监会立案调查到最后出结果需要较长的时间,尤其在还有大量主板公司需要证监会监督的前提下。即使是证监会做出了认定,投资者诉讼成功,赔偿执行能到何种程度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

 被称为中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第一案的大庆联谊集体诉讼,虽然在2005年就已经以投资者的胜诉而尘埃落定,但是之后赔偿的执行难却让投资者遇到了更大的困难。即使不考虑后续的司法执行难,从2000年3月大庆联谊被证监会定性为欺诈,到2005年投资者胜诉,前后也耗时长达5年。

 而且像诉讼、赔偿执行这些环节已经不是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权限范畴,两者能够提供给中小投资者的帮助也是受限的,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更多的还是一些司法技术支持以及提供更全面的举证材料。因此司法救济需要与行政救济配合使用显得很必要,在司法救济目前还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行政救济依然应当是证监会介入的主要手段。

 加之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善的退市制度,创业板公司又不允许借壳,而且也不许退到下一层次交易市场,退市之后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是退市的核心难点。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还可能继续出现主板里一些超级仙股死活退不了市的僵持局面。尤其是创业板不能借壳的规定,使得中小投资者完全失去了“乌鸡变凤凰”的念想,由此中小投资者反而可能成为退市中最受伤的群体。 

 因此,直接退市制度虽然是完善整个证券市场公正性和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一步,但是其背后的难题往往比退市本身更加复杂。在尝试这一全新制度的过程中,能否建立以保护中小投资者为价值核心的退市制度,以及真正有效的与司法各方面配合的体系,是能否真正推动主板退市以及整个证券市场进出系统完善的要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