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能上facebook:社会新闻 2011-7-1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6:53:01
社会新闻
社会热点
1.甘肃警察跨省抓错人
2.儿子砸死亲生父亲
3.院士候选人包N奶
4.上海女仆咖啡馆流行
5.幼儿园老师虐待小孩
6.中学生相约集体自杀
7.酒后为安全推车回家
8.邯郸一区长割颈身亡
9.大货车迎面撞上校车
10.西红柿里长豆芽
8名学生被劝退相约自杀续:曝艺术类学校潜规则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4小时前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7月12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自杀未遂的学生在家人的陪伴下接受治疗(7月10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学校下发的《退学通知》(7月10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文 摄
题:成绩差遭退学 艺术类中学如此“倒掐尖”?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8学生“相约自杀”事件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李亚红 赵琬微 万一
9日,中国音乐学院附中8名学生因期末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劝退,家长反映“孩子们曾相约自杀”。
针对这起“相约自杀”事件,“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为提高升学率,淘汰成绩差的学生已经成了一些艺术类学校的潜规则。专家指出,植物掐尖是为其更好生长,学校“掐尖”带来的更多是伤害。
“被退学”:不能承受之重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家长刘妍(化名)仍然心有余悸,她的女儿宋一(化名)“消失”了8个小时后才被找到。“这段时间,她手机关机,同学和朋友家都找过了,没有一点信息。”
9日,中国音乐学院附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宋一拿到学校给的《退学通知》,一直没敢和父母说实情。“中午我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说孩子被退学了,当时一下子就懵了,以为干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刘妍说。
宋一被退学是因为6门功课考试不合格,她所在的班还有7名学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要求退学。刘妍说:“女儿后来告诉我,当时他们都很绝望、害怕,曾相约一起自杀。我了解到,她的同学蒙凡(化名)因为压力太大,喝了安眠药,剩下的学生中有4人失踪。因此,找不到她时,我们全家都很着急,幸亏我们孩子最后没有自杀。”
而蒙凡没有这么幸运。记者10日18时在北京朝阳医院“抢救室交班表”上看到了医生的诊断:蒙凡,佐匹克隆过量。佐匹克隆是一种镇静催眠药。自杀前,蒙凡曾给妈妈发了短信,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徐副校长说,10日,蒙凡因心理压力过大,在家中服用安眠药,被家人发现后送到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其余的7名学生一直与学校、家里保持着联系,所谓“失踪”和“相约自杀”属子虚乌有,“孩子们只是躲起来了”。
刘妍手中拿着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下发的《退学通知》:宋一同学,你本学期总考试科目为15门,不及格科目数为6门,已达到规定退学标准。经校务会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请尽快做好转学联系工作,并于8月31日到我校办理离校手续。
刘妍不愿意让女儿回老家续读。刘妍说,“连补考也没有,就开除学生……希望学校能给一次补考的机会!”
“倒掐尖”:艺术类中学“潜规则”
徐副校长告诉记者,根据《中国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学生学习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在试读期学年考试中如主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补考),或总科目三分之一门不及格者(不予补考),高中部新生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初中部新生做留级处理,延长试读期一年。
“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中途退学,艺术类中学都这样。今年,我校高一年级的100余名学生中,共有10名学生被退学。”徐副校长说。
记者看到,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在《学生手册》中规定,高中一年级为“试读年”,学习成绩不合格就会被直接“退学”。
中国音乐学院主管附中工作的负责人表示,《学生手册》中关于“试读年”的规定有政策根据,目的在于对高一新生起到警示作用,希望艺术学生能够全面发展,不要偏科,更不要放弃文化课的学习。以前就有少部分学生接到退学通知。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试读制”是大多数专业艺术类中学的通行做法,比如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的音乐学院附中等,目的是督促艺术类学生重视文化课。
一位艺术类中学的知情者透露:“艺术类中学虽然属于职中,但比较特殊,其他职中以就业率为目标,我们这样的学校仍以升学率为目标,淘汰差生,可以提高学校的升学率,而中招时多录一些学生,则可以收学费。”
徐副校长说,虽然规定中写着“不予补考”,但学校会酌情研究。今年8名学生都提出了补考申请,但申请当天就发生了意外,学校还没来得及处理。
面对差生:岂能“一退了之”
记者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查阅“中等职业学校中,哪些学生应予退学或令其退学?”,发现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8名被退学学生情况,并不在此列。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一名负责人透露,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级单位是中国音乐学院,具有办学自主权,学生学籍管理具有特殊性。
中国音乐学院主管附中工作的负责人解释说,作为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在校生中90%为外地生源。求学不易,家长希望孩子顺利升学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严格要求学习成绩也是学校的原则。
这位负责人表示:“附中的学生发生意外,自己感到十分震惊,并表示遗憾。经过了解,学院认为附中督促学生学习的出发点是对的,但应该改进工作方法,对尚未成年的学生,学校应该承担起更多责任,针对艺术院校学生的性格特点,加强心理辅导与沟通。”
对于未来的出路,一些家长感到着急:“如果考不好的孩子们就被推给社会,中学教育的意义体现在哪里?”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顾明远说,每个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以不同,但是对于尚未成年的学生,学生退学应该是件严肃的事情,对于差生不能“一退了之”。通常学校让学生退学都应先和家长沟通,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要考虑学生退学后怎么办,因为他们未来的路还很长。
“作为学校来说,要爱护每一个孩子,不仅仅是听话的、学习好的孩子,对于成绩差的孩子要同样爱护,这才是教育公平的理念所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要求学生,坚持办学方针无可厚非,即使劝退也要稳妥操作,不能让被淘汰的学生无处可去,无学可上,失去希望。
北京理工大学文科学部主任委员杨东平说:“艺术类学校可以招特长生,但是如果盲目扩招的话,降格以求,功利化色彩浓厚,难免会有隐患。”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2/220322802017.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女子遭遇包养陷阱被骗财骗色 用微博求助民警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5小时前
看到网上招聘“老板私人秘书”,待遇优厚,不少青年女子动心了,不料却落入“骗财骗色”陷阱。一名女子上当后下决心揭开“老板”真面目,通过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公安分局“天清地宁”微博联系民警。7月5日,天宁警方将这名“老板”黄某抓获。
想不到,应聘“秘书”却人财两失
6月13日,天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天清地宁”的管理民警收到一条私信:“有一件事,说出来很丢人,不说又气愤,我被人骗财骗色了。”
民警查看发现,这是一个新注册的新浪微博,名字叫“我被骗了”。民警立即向“我被骗了”发去私信:“请你告诉我们具体情况,帮助警方抓获不法分子,也让更多的女孩免于受骗上当,我们会保护你的隐私。”随即留下QQ号,希望这名受害的女子能具体详谈。
不久,受害女青年小沈通过QQ联系上民警,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小沈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在常州工作,由于工作不稳定,她一直想另谋职业。今年6月初,她在网站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私人秘书一名。基本月薪3000元,有5保1金及各类奖金。”小沈觉得待遇不错,就与招聘者留下的QQ号取得了联系。通过几次网聊,对方向小沈坦承,自己姓姜,是一家物流公司老板,说是招聘女秘书,其实是想为自己“包养”一个情人。“我愿意每月出6000元,每周见面两次,其余时间互不干扰。”
小沈权衡了一下,觉得做一个“业余情人”,赚钱轻松又自由,就动了心。6月6日,小沈与姜某在常州市区一家快捷旅馆见面,很快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姜某问小沈要了银行卡号,说尽快将本月的薪水打给她。事隔几天,小沈没收到钱,就催问对方,结果这个姜某又约她到另外一家旅馆见面,再次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早上,姜某假意让小沈下楼去买点早饭。等小沈回到房间,发现姜某已经不见,自己放在房间的一个U盘和200元钱也不翼而飞。
那个U盘里装的是小沈和家人的照片!万一那个姜某将照片公开或找到自己的家人,可太丢人了。小沈想来想去,决定先通过微博向警方咨询一下。听了小沈的诉说,民警鼓励她勇敢报警,并承诺会保护她的隐私。当天,民警带着小沈来到红梅派出所报案。
想不到,寻找骗子时竟找到另一个受害者
接到小沈的报警后,天宁公安分局立即展开侦查,可是,姜某像是消失了,要迅速找到他的踪迹还颇费周折。与此同时,不甘受骗的小沈不停地拨打姜某手机,姜某干脆将自己的手机呼叫转移到小沈的手机上。这样虽然不能骚扰到姜某,可小沈却有了意外收获,在姜某手机转移过来的众多来电中,她发现了几名与她有着同样遭遇的女性,其中一个就是小成。
小沈与小成取得联系,让小成出现在天宁警方面前,给该案的侦办带来巨大转机。
20多岁的小成是常州人,她告诉民警,由于轻信姜某的“包养”承诺,结果被姜某偷走了手机和数百元现金。小成不敢报警,只能想办法另外注册一个QQ,将姜某约到一家旅馆,然后,小成带着男友将前来赴约的姜某痛打一顿,并扣下了姜某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民警查看了这部笔记本电脑后,发现姜某其实姓黄,年初起,他注册了10多个用户名,在南通、泰州和常州等地各大网站发帖,称要招聘女秘书,待遇优厚。随后,黄某又注册了8个QQ号,分别与应聘的女子联系。民警在黄某的QQ记录中发现他竟先后与200多名女子联系,不过大多数女孩一听说“包养”后,就不再搭理黄某。警方只查实到小沈、小成等4名女孩,其中3名女孩上当,损失6000余元。
想不到,竟有黑心律师教他如何逃避法律责任
通过深入侦查,天宁警方在小沈、小成的帮助下,7月5日,在武进湖塘将黄某抓获。
31岁的黄某是南通人,没有固定职业。去年,他为一名老板打工时,曾替这名老板在网上发帖寻找情人,让他吃惊的是,还真有多名女孩愿意被“包养”。看到如今的女孩这么看重金钱,黄某动起了歪脑筋,试图以同样的方法寻找那些希望被“包养”的女孩,然后骗财骗色。
可黄某也担心受到警方打击,他事先专门上网发帖咨询律师,这样做是不是触犯法律。结果有律师回应说,那些女孩子做了这么丢人的事,就算知道被骗了也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何况,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是空白。自以为安全无虞的黄某由此设计“下钩”,没想到,有的受害女孩会选择报警,黄粱美梦就此破灭。
请其他受害者尽快与警方联系
目前,黄某因涉嫌盗窃被刑拘。由于案情特殊,部分受害女青年选择沉默,为了让黄某的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天宁警方在“天清地宁”微博上将黄某作案所使用过的8个QQ号予以公布,希望受害者能及时与警方联系。这8个QQ号是:2210086631,869075919,1833483968,2296897231,1461414722,1969366815,1819842388,1203441895。
天宁警方同时提醒年青女性,面对金钱诱惑,要保持理智,不要寄希望于采用非正当途径获取经济利益;网络交友要谨慎,不要轻信对方提供的QQ号、手机号、网上照片等资料,选择当面交流时,更要注意自身安全;一旦受到不法侵害,一定先报警,选择私了既是对犯罪分子的放纵,也会对他人造成潜在危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3/035122803182.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私宰肉是怎样流向餐桌的阅读原文

来自:人民网  6小时前

桂林市叠彩区白竹干村委办公楼旁边的私宰点里,私宰者正在砍肉。
谢建伟 张克庆摄影报道
【阅读提示】
日前,广西桂林市4家定点屠宰企业联名上书桂林市商务局,递交了《请求恢复生猪屠宰执法报告》。报告称,“2011年以来,桂林市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是一片空白。桂林市每日生猪屠宰量逐日减少,由原来的每日1500头到如今的1000头左右,日均屠宰量少了500头左右,占全市生猪屠宰量的33%。”
那么,日均少了的那500头左右的生猪流向了哪里?这些私宰的生猪又怎样才能变为放心肉流向餐桌?记者连日来通过暗访发现,桂林某些村屯把生猪私宰当成主业,每天私宰量达300至400头。按照每头猪200斤肉计算,每天出现在市场上的私宰肉在6万斤至8万斤之间。这些私宰肉鱼目混珠进入了市场,走进了消费者的菜篮子。
多个非法屠宰点
日私宰量达数万斤
据知情人透露,桂林市叠彩区白竹干村的私宰现象较为突出,属于“家庭式生产线”。为了调查清楚私宰肉如何流入市场,记者从7月5日凌晨4时开始连续6天蹲守在白竹干村至屏风菜市场的必经路段。
7月6日凌晨5时左右,记者开车在白竹干村转了两圈,发现近10个私宰点,有的私宰点直接将肉摆放在地上。走近白竹干村的一排低矮房屋,记者发现里面忙得热火朝天:有的在杀猪,有的在砍肉,还有的将私宰猪肉放上摩托车。
这个村的私宰肉流向哪些菜市?记者尾随一辆载有私宰肉的摩托车,看到摩托车穿过桂林市东二环路经建干北路来到了桂林市屏风市场。一路上,记者陆续看到有10多辆摩托车载着私宰肉,沿着这条线路进入屏风市场。调查发现,从白竹干村出来的私宰肉一半以上是运往距离白竹干2公里左右的屏风市场。从凌晨4点到下午4时都有人拉猪从该村出来。
据住在附近的一位村民介绍,“每天早上4点左右,村里面就陆陆续续传来猪的尖叫声,跟上班似的很有规律。睡眠不好的人会被吵醒,头痛死了。”他说,白竹干的私宰已经很多年了,执法部门也来打击过,但都没有用。
在屏风菜市场,记者假装买肉,问一位卖私宰肉的女摊主:“猪肉上面怎么没有盖章?”女摊主说:“我来得早了点,检疫的人等下才来。不过你放心,猪肉保证是好的,我给你看下合格证。”说完,她从装钱的筐子里拿出一张票据,像是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统一使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还没等记者看清就丢回了钱筐。
既然已经有了《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为什么猪肉上面没有盖检疫章呢?知情人告诉记者,每个定点屠宰场都有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的检疫员。每天凌晨6时左右,检疫员从屠宰场下班后,就来到市场上帮一些私宰肉补检。在屠宰场每检一头猪收3元的检疫费,而检疫员到市场补检时每头检疫费收8元。
据桂林市4家定点屠宰企业递交的《请求恢复生猪屠宰执法报告》,桂林市存在多个非法屠宰点,主要有南片:大风山二塘乡段、柘木镇、奇峰镇;东片:大河乡白竹干(该点尤为严重);北片:定江镇宝路村未经审批的公开私宰点。
据知情人介绍,情况最为严重的东片一带生猪日私宰量为150至200头;北片一带生猪日私宰量达80至100头;南片生猪日私宰量达60头左右;西片的敦睦村、安庆楼一带的生猪日私宰量约20头。粗略统计,桂林市每天的生猪私宰量达300至400头。按照每头猪200斤肉计算,每天出现在市场上的私宰肉在6万斤至8万斤之间!
“检疫”即收钱盖章
私宰肉变身“放心肉”
据了解,按规定,生猪从屠宰到上市一般需要经过产地检疫、宰前检验、宰后检疫等十几项程序,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检验、检疫合格后就会发给“两章两证”,只有这样才能作为“放心肉”上市。
据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蒋福信所长介绍,宰后检疫是猪肉上市前的最后一关,按3元/头收取宰后检疫费。然而,记者在屏风菜市场发现,市场检疫人员在猪肉摊位逐个进行的所谓“检疫”却只是开票、盖章、收取检疫费8元。就这样,私宰肉披上合法外衣流向市民的餐桌。
7月7日7时,记者再次来到屏风市场。7时20分左右,一名穿制服编号为0300022的检疫员进入市场。检疫员背着一个包来到肉类行,没有仔细看猪肉就开了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签上名字,然后再撕一张8元的收费票据放在案板上。接着掏出2元零钱丢在案板上面,随后屠商就丢过来10元钱,检疫员收钱后离开。
一名屠商向检疫员打招呼:“嗨,过来帮盖个章。”于是,检疫员从袋子里拿出检疫章盖在猪肉上,然后收取了8元检疫费。记者看到检疫员先后来到数十个猪肉摊收取检疫费。
记者上前跟检疫员聊天,随口问他:“市场里有些是私宰肉,可否帮检疫?”
检疫员说:“现在是补检,大多数猪是在屠宰场杀的。”
记者问:“为何我们在路上看到不少是白竹干村送来的?”
检疫员说:“有部分猪肉是在白竹干村杀。以前商务局、公安几个部门都进村处理过,但处理不下来,所以允许一部分人在外面杀。”
记者问:“刚才我看到有个屠商叫你帮盖章你就帮盖章了,那猪肉你检过吗?”
检疫员说:“早上6点,我就来看了的,但有些没查。我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只能看下猪肉的肉色,不合格我也不会开票的。”
病死猪夹杂其中
直接威胁群众健康
目前,桂林市有甲山西环屠宰场、江东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屠宰分厂、叠彩肉联分厂4家定点屠宰企业。在定点屠宰场,杀一头猪只需交26元服务费和3元检疫费。屠商来到屠宰场猪栏点一头猪,经过半机械化宰杀,20分钟后屠商就可以交钱领走猪肉。比起手工杀猪来,半机械化宰杀可以说省心省事又省力。
据了解,私宰肉的屠宰成本高于定点屠宰,还多了购猪的运费。但为什么又有那么多人选择去手工私宰生猪呢?难道是为了节省29元的费用吗?“私宰肉”的利润空间在哪里?
据知情人透露,主要是在于私宰点避开了相关部门的监管,经常产生注水肉。还有些利欲熏心的私宰户甚至低价收购病死猪来宰杀,或者将母猪肉混在好猪肉中出售,从而牟取暴利。
由于市场缺乏监管,一些原本出售放心肉的屠商,看到他人出售私宰肉不仅未受处罚,而且赢利颇丰,于是也加入了私宰行列。
据桂林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周忠明处长介绍,他们前段时间已接到投诉,称定江屠宰场进行非法宰杀生猪经营活动。经调查,发现该屠宰场未经规划和定点审批,所屠宰的生猪未经任何检验检疫流入市场,严重扰乱生猪屠宰秩序和周边群众食品安全。今年6月23日,桂林市商务局已致函灵川县政府,请该县查处和取缔。目前,灵川县政府牵头组织了牲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帮助该屠宰点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该屠宰点必须无条件停止屠宰生猪。
周忠明说,对于白竹干村的私宰点,此前也去清理过,但由于私宰点隐蔽分散在村子里面,执法难度大。加上他们执法人员又不能上路和进市场查处和收缴私宰肉,他们准备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打击私宰行为。
何为私宰肉(链接)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经过检疫后准予上市的猪肉被称为放心肉;未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以及虽然是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的生猪,但未经检疫就上市的猪肉,均被称为私宰肉。私宰肉进入市场,将严重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1158/15139615.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新华社监测:全国猪肉价格呈现回落迹象阅读原文

来自:新华网  7小时前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谭谟晓)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与前一日相比,7月12日,蔬菜价格以降为主;猪肉价格下降;水果、水产品、食用油、成品粮价格微幅波动;鸡蛋、奶类价格基本稳定。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初以来,全国猪肉价格持续上涨,临近端午节(6月初)时涨势更为突出,端午节过后,价格短暂企稳。从6月中旬开始,猪肉价格再次出现明显上涨,但7月10日,猪肉价格在连续上涨1个月后首次出现回落,7月12日,价格再次回落。与7月9日相比,7月12日,猪后臀尖肉、猪五花肉价格均下降0.3%。分地区来看,约三成省区市猪后臀尖肉价格下降,青海、重庆、黑龙江降幅居前,分别为8.8%、2.4%、0.8%;约四成省区市猪五花肉价格下降,青海、海南、湖北降幅居前,分别为8.0%、4.1%、0.7%。
监测的21种蔬菜中,5种价格上涨,12种价格下降,4种价格持平。大白菜、洋葱、尖椒、圆白菜、大葱价格涨幅在0.4%—1.2%之间;芹菜、菠菜、油菜、生菜、茄子、白萝卜、土豆、豇豆、胡萝卜、苦瓜、大蒜、生姜价格降幅在0.4%—2.2%之间;西红柿、四季豆、黄瓜、菜椒价格持平。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c/2011-07-12/203522801860.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美食城老板诈骗银行5亿元 律师帮伪造证据逃债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6小时前
虚构贸易背景、资产重复抵押、虚假按揭、行贿高管……解放碑八一路好吃街谊德美食城原老板卫承伟,骗取多家银行资金5亿多元(本报2010年8月13日曾重点报道)。
6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重庆谊德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卫承伟等11人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谊德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亿元,其法定代表人卫承伟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包括公司副总、律师顾问在内的10名被告人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这场历时十年,中央和公安部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的特大合同诈骗案宣布告破。
卫承伟如何操作这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昨日,重庆警方专案民警披露了卫承伟背后的“智囊团”:律师付强、李琛通过虚构债务演“双簧”,帮卫伪造证据,逃废金融债务近亿元。因为帮助伪造证据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逃废债务,保住130亩土地资产
100万元请律师伪造证据
2006年初,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就债务问题,起诉卫承伟旗下的黛梦公司和谊德公司,要求其归还欠款6691万元———这笔债务原是中国银行九龙支行通过债权转让、合法剥离给信达公司的。
专案民警介绍,如在限期内无法归还这笔欠款,卫承伟及其公司的债务抵押物(位于渝北区回兴镇的一块130亩土地)将被信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而这块130亩土地是卫承伟试图全力保留的优良资产———担心这笔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卫承伟于是找来“智囊团”、重庆驰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强(男)、李琛(女),帮忙“出谋划策”。
民警介绍,当时,卫承伟向付、李两名律师开出的价码是:只要能设法为其保留住回兴的130亩土地,事成后将给予100万元的好处费。
深谙法律的付强、李琛随即向卫建议,“先下手为强———提前转移这笔资产”。具体操作方式为:通过虚构债务关系,以其他民事诉讼转移资产,躲避130亩土地被强制执行,逃废金融债务。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3/041422803388.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南京纪委调查“五品夫人”传言 网友认为系炒作阅读原文

来自:搜狐网  7小时前

郭美美的“炫富”风波还没平息,又出来一个“五品夫人”,炫耀自己是高官的小三。近期,这两大微博热点的瞬间转换,让广大网民不禁有股目眩之感。
这位“五品夫人”自称,“我的男人是五品高官,我离不开他。”如此直白,立即将关注的焦点引向了其所指的“市委领导”。且因其微博最初显示所在地是江苏,并有“@南京笑笑patricia”的字眼,矛头于是齐刷刷地指向了南京。事实果真如此吗?事发后,绝大多数网友并没有轻易附和,倒是有很多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其中多处炒作嫌疑,并直言这是“无品”炒作。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事件回放
小三自称
男人是五品高官
“我用7年青春,陪他从一个区副局长走到今天的市委,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笔存款,还有这套闹市区的房子。7年,我让我的父母和弟弟衣食无忧过得很体面;7年,虽然我是一个地下工作者,但是我不为我的今天后悔。”7月10日17点06分,“五品夫人”在微博自曝与某市市委领导有染,瞬间引发大批网友围观、转发。有网友调侃称,这是继郭美美之后,“炫耀”第二季。也有网友称其是年度反腐大剧第二季。
不过,稍许“狂热”过后,网友们就迅速冷静下来,纷纷剖析其中的疑点,指斥这位小三恶意炒作,并要求其出来“示众”。
压力之下,“五品夫人”随后改口。7月10日20时18分,发微博称之所以自称“五品夫人”,因为小女子有品茶、品酒、品烟、品糖、品书等癖好,“还请大家不要误解。”
细心的网友发现,与此同时,该微博地址的一些敏感信息也被删除,比如此前资料中显示的“南京艺术学院”。
到昨天,这些信息已经全部删除了。
纪委介入
正在调查事件
来龙去脉
“前有郭美美,今有五品夫人。是炒作还是确有其事?目前不得而知。”有网友建议,南京市委应及早做出回应,以免事态越炒越大出现被动。
快报记者了解到,“五品夫人”在网上“走红”,早已引起南京相关部门的注意。目前,南京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在对人员进行排查的同时,也在全力调查“五品夫人”的真正身份。一旦调查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将向媒体通报。
有网友爆料称,尽管“五品夫人”的微博显示所在地为江苏,但是并不排除这是个假象,完全有可能是在外地发的微博,因此希望公安也介入调查。“财经女记者部落”就在微博上@平安南京,请其查证是否属实,同时将结果告知全体网友。
其人调查
炒作嫌疑1
暗指南京
网友们称,仔细分析“五品夫人”的微博,不难看出多处“暗指”。首先,其资料显示所在地为江苏,但所发的原始微博中,却自始至终回避了具体地名,例如,“从一个区副局长走到今天的市委”,并未指明是南京。然而,这条微博结尾却埋了个“伏笔”@南京笑笑patricia。这顿时给人非常强烈的错觉,即这位“五品夫人”是南京的,说的事儿也是南京的。
不过,记者再登录微博搜索“南京笑笑patricia”时,却发现这个微博也找不到了。而此前的网友截图显示,这位“南京笑笑patricia”曾有着9万多的粉丝量。
记者从截图上看到,这位“南京笑笑patricia”转发了“五品夫人”的一条微博,并且表示她已向微博举报了“五品夫人”的不实信息。可是,这么大粉丝量的微博随后为什么突然消失,是因为怕被“牵连”,还是另有原因,则不得而知。
炒作嫌疑2
身份有假
“五品夫人”究竟是谁?记者昨天登录微博,寻找“五品夫人”时,发现其已经不存在了。但有热心的网友将其曾经的微博进行了截图留存。从原微博截图中可以看到,“五品夫人”的头像为一年轻女子,打扮时髦,却看不清真实面目。
在她的微博标签中,起初标注有南京艺术学院字样,有网友人肉搜索,从其个人资料中找出“五品夫人”为南艺2000级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但有媒体报道,该校此专业是从2001级才开设的。
另外,她的头像也被网友普遍关注,因为图片显示低着头,又用手遮了大半个脸,许多网友认为这是有意让人“雾里看花”。
炒作嫌疑3
“高官”信息离谱
这位“高官”又是谁?这几天,南京一些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此也没少议论。一些人干脆自己当起调查员,对照微博里的一些蛛丝马迹,核对起人员履历。然而,无论怎么“排查”,都很难找到可疑对象。大多数工作人员评价:“哪有这个人啊,简直是胡扯!”
根据网友搜索,“五品夫人”生于1980年,据其描述,这位高官与她相差22岁。如此推算,这位高官应该生于1958年。
至于这位高官的具体情况,“五品夫人”显然吊足了网友的胃口。她一边接连爆料与这位“高官”的7年情史、“爱与恨”,一边又在其中一条微博中说:“不可能!不可能!我不会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任何关于他的消息,我没有那么傻!没有那么傻!”
炒作嫌疑4
预先设定
对于“五品夫人”的炒作,有网友直称其为“无品”炒作。更有细心网友贴出了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证明这是事先策划好的炒作。其中,最能证明这是“无品”炒作的,是几条微博的发出时间。
在“五品夫人”发出的微博中,其中竟然有两条是在一分钟内接连发出的。网友分析,要么就是你打字速度快,要么就是将事先想好的材料直接贴上来的,“炒作也别急呵!”网友调侃。
其次,10日20:26,“五品夫人”发出一条微博后,还没等别人“误解”呢,就紧接着自己开始爆料:“请大家不要误解”……网友又调侃道:“你刚来,谁会误解你呢?这有点欲盖弥彰了吧?”
另外,“五品夫人”关注的54个对象中,只一个不加V,53个加V,这与普通微博有很多朋友不同,且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关注对象基本都是传媒人。
“很明显,这不是有意求关注,吸引媒体的注意吗?”网友质疑,这种炒作,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了。
法律界观点
“五品夫人”
是否侵权分情况看
“五品夫人”微博自曝与官员有染,对此,围观的网友各有说法,有的认为这又是一起网上反贪事件,应该追查出背后的包养者到底是何人,说不定有大猛料;有的细心网友则推断“五品夫人”是在自我炒作,并对他人进行造谣中伤。
有一点是明确的,“五品夫人”的微博或多或少揭露了她以及所谓“高官”的隐私。“按照规定,严禁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但这个事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万福表示,如果“五品夫人”的微博属实,那么她其实是揭露了某官员的私生活,比如包养“小三”,这虽然是官员的隐私权,但却属于非法隐私权,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五品夫人”的微博不属实,属于自我炒作,那么就涉及侵权。“影射到某个人,就涉嫌侵犯名誉权,可能属于诽谤;重的话,对社会造成巨大不良的影响,则属于犯罪。”
警方应介入调查,还公众一个真相
“其实,网站也有义务对这样的信息进行审核。”江苏马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健表示,对于散布谣言的帖子或者恶意中伤他人的内容,网站有义务进行审核后再发布,如果网站发现了,也有责任及时删帖。据悉,目前江苏、南京均还没有公开审理的网络侵权案。
“五品夫人”的微博消失后,有网友向“平安南京”(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求助,希望其能查明“五品夫人”的微博是否属实。南京公安有权查吗?刘万福律师认为,如果这个事情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影射到某些官员时,南京公安应该介入调查,将真相还给公众。同时,他认为“如果微博内容属实的话,也算是间接揭发,公安可以介入调查”。
从网络转载量和关注度来说,毫无疑问,“五品夫人”事件已经成为了网上的一大热点。而公众在这样一个事件面前,如何厘清真相,也成为微博时代无从回避的课题。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ohu.com/20110713/n313221756.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广州一公司百万年薪招设计师 讲明优先官富二代阅读原文

来自:搜狐网  7小时前

网帖截图。
有家公司号称百万年薪招家居女设计师,网友质疑意在炒作
“百万年薪招女设计师,官二代、富二代优先,还有身高、体重、三围要求,到底是招人才还是招二奶?”日前,位于天河区某家居用品公司刊登的一则招聘启事因够“坑爹”,引来众网友质疑该公司有意炒作。昨日,该公司以“招聘标准为人事部门制定,不方便透露”为由作出回应。
“富二代会稀罕这100万?”
100万元年薪招设计师!日前,位于天河区天源路的某家居用品公司在官方网站打出了这样的招聘广告,招聘18至28周岁的女设计师,职位要求除了性格开朗、容貌气质佳、熟悉相关设计软件外,竟注明“官二代、富二代优先考虑”,而且不限学历。此外,招聘广告还要求应聘者附上生活照,注明身高、体重、三围!招聘信息发出后,立即引来网友“围观”。
“设计师是一个技术活,又不是模特演员,干吗非要美女呢?为什么看不起穷二代!”打算找工作的网友“鬼文子”在网上搜索招聘信息时看到了这则招聘,将信将疑的他迅速找到了该企业的官网,没想到官网上真的刊登着这个“坑爹”招聘启事。“设计师跟美女、官二代、富二代究竟有个啥关系啊?”
“牛×的企业啊!哪是招设计师啊,我看是招二奶吧?再说,官二代、富二代会稀罕这一百万吗?”在“鬼文子”的曝光下,众多网友纷纷“围观”该信息,并打趣道:“下辈子做不了官二代和富二代,就做美女了!”
“招聘有背景员工不利发展”
按着招聘信息的指引,记者拨通了这家位于天河区天源路的家居用品公司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礼貌地拒绝了记者的询问,只回应说:“招聘标准为人事部门制定,不方便透露。”
对于该公司如此独特的招聘条件,网友除了表示吃惊外,也质疑该招聘是公司有意炒作的“招数”。拥有丰富应聘经验的网友“火星”认为,列出如此招聘条件,实际上招不招到人不在重点,“吸引眼球,炒作企业提高关注度才是用意。”
“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高薪招聘一些有背景有关系的员工,只为了能利用这些员工所带来的背景和关系,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但却也已经成为了常态。招聘时如果重点放在美女、官二代、富二代上,那就偏离了正确的轨道,严重的话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有网友说道。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ohu.com/20110713/n313218175.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女博士裸死学校教研室 父母状告学校一审败诉阅读原文

来自:腾讯网  6小时前
法院:学校已安排保安巡查没有过错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云法宣)5年前,28岁的女博士生赵诗哲在学校教研室内惨被抢劫奸杀,歹徒临走前还放火焚尸灭迹。凶手伏法后,赵诗哲的父母认为学校负有管理疏漏之责,将其告上法院,索赔32万元。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学校并无过错,驳回起诉。
案情回放:
女生被奸杀 凶手已伏法
赵诗哲出生于1978年12月,案发时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04级在读女博士研究生。
2006年4月6日,赵诗哲在学校办公楼四楼金匮教研室做老师安排的作业,当晚20时20分许,校外人员熊进窜入该教研室,抢劫财物奸杀了赵诗哲,随后放火毁尸灭迹,逃离现场。同月12日,熊进被警方抓获。2008年10月10日,熊进被执行死刑。
事件发生后,广州中医药大学向赵诗哲父母支付了10万元抚慰金,丧葬费9383元,并支付了接待赵家家属的食宿费22860元、交通费11171元。
2009年7月8日,赵诗哲父母认为学校在此事件中负有管理疏漏之责,向白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判令广州中医药大学支付赔偿金32万余元。
法院:
学校已安排巡查无过错
庭审中,广州中医药大学辩称,发生此事件的地点为校园内的办公楼,进出事发办公楼没有特别限制,也不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一般由保安进行肉眼识别。办公楼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时,但没有关灯限制,保安人员会每隔一两小时进行楼层检查。
学校认为,该事件是由校外人员熊进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其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和偶发性,因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直接侵权人熊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已在其办公楼安排保安值班巡查,其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和对教育设施的管理中并无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亦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广州中医药大学并不存在过错行为。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赵诗哲父母的诉讼请求。
“博士生惨死在校园内的教研室里,这本身就说明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学校应当觉得羞愧。”对于一审判决,赵诗哲的父亲赵慧军表示,不能接受,将要上诉。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qq.com/a/20110713/000108.ht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俩邻居老太起纷争 凿墙派出臭虫“作战”阅读原文

来自:腾讯网  9小时前

瓶子里装的"臭虫"气味很难闻
城市晚报讯 “我总能看见她早上背个兜子拿着个瓶子偷摸出去,楼下的邻居都看见她在外面抓虫子了……”53岁的乔阿姨家住长春市开运街上,昨天早上,当她再次发现自家地上有两条虫子在爬时,差点气晕,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一提起这虫子,乔阿姨就气不打一处来,她就认准了这虫子又是邻居故意在墙上挖洞放到自己家的,因为3年前的一次争执,邻居曾往她家放过虫子。
3年前 与邻居发生争执后墙上多个洞
3年前的一天,乔阿姨与隔壁邻居曹阿姨发生了一些不愉快。那天,曹阿姨家养的大狗四处便溺,曹阿姨将脏东西都堆到了乔阿姨家的门口,乔阿姨觉得太埋汰,就气愤地将那些东西又堆回了邻居家的门前。乔阿姨的行为引起了曹阿姨极度不满,两个年过半百的阿姨就大吵了一架,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势成水火,各不相让。
吵架后没几天,乔阿姨就发现自己家中总是出现一种名为“臭鞋底子”的虫子。这种虫子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很浓的臭气,而且很久也不会清除。无论乔阿姨怎么清理,虫子总是出现。
乔阿姨怀疑可能是自家床底下有虫子窝,于是将东西都搬开。最后她终于发现暖气管子外有一个大窟窿,直接能看到邻居曹阿姨的家。她当时就怀疑这个洞就是曹阿姨故意挖的,而那些突然出现的虫子就是邻居故意放到她家的。
3年间 女子称被邻居放了上千条虫子
指着墙角上的一个用水泥抹上的大洞,乔阿姨告诉记者,这里就是邻居那一次放虫子的地方。“这些年她往我家放的虫子至少有上千条,那味道,臭死了。而且我总能看见她早上背个包出去,还拿着一个水瓶子,我觉得她就是去抓虫子了。我也问过楼下邻居,真有人看见过她抓虫子。”
乔阿姨说,这3年来,她们的关系不但没有改善,而且争吵还时有发生。“她每次骂我都骂得可难听了,我身体不好,我觉得我都快要被折磨死了。”
记者走到曹阿姨家门前,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答。而当记者询问附近邻居是否有人见过曹阿姨到外面去抓虫子时,邻居也都没有回答。
3年后 认定邻居又开始放虫再次报警
昨天一大早,乔阿姨再一次发现“臭鞋底子”出现在自己的家里,她回想起最近几天也有过几次这样的情况,她差点气得晕倒,她认准了这回一定又是邻居干的,觉得是邻居新挖了洞又开始往她家放虫。乔阿姨拨打了报警电话,很快,304警务区的两位民警赶到现场。因为乔阿姨家屋内的东西太多,所以一时间很难找到她口中的通向邻居家的洞。
见到记者,304警务区的夏警官说,3年前乔阿姨与邻居的纠纷也惊动了警方,红旗街派出所也对曹阿姨进行了调查,最后曹阿姨承认了自己挖洞放虫子的事实,也表态以后不会再这样了。这一次从赶来处理,夏警官和同事始终在敲曹阿姨家的门,但明明听见屋内有人说话,却没有人开门。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qq.com/a/20110713/000044.ht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详细解读自来水真相:有氯味表明水质安全卫生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6小时前
阅读提示:人的体重的70%是水,水的质量决定生命的质量。有市民提出疑问:自来水的漂白粉味儿比较重,连鱼都养不活,人怎么能喝?还有人发现自来水烧开后水垢很多,于是也怀疑水质有问题。更有广告说酸性水有害健康、碱性水有益健康。这些说法有道理吗?请看详细解读。
自来水养不活鱼
孩子不喝烧开的自来水
“这自来水连鱼都养不活,人咋能喝呢?”近日,在郑州市某水产品市场,商户张先生抱怨道。他脚下,一个深蓝色的塑料盆里,几条2公斤左右的鱼已经死了,还有几条也翻起白肚,鱼嘴一张一合。
张先生说,早起接水时就闻着自来水漂白粉味儿比较重,但鱼不能没水,他还是把刚送来的鱼放进注满自来水的盆里。虽然鱼在销售之前死亡的原因很多,但张先生和周围的商户都归咎为自来水的问题。“估计是前两天下雨,自来水水源变浑,自来水厂投放的消毒剂太多。我们这些卖鱼的都有经验了。
郑州市民李女士则告诉记者,这几天1岁多的儿子不好好喝开水,“家里的自来水有一股漂白粉味,估计孩子对这个味比较敏感”。
自来水有漂白粉味
说明水质是安全卫生的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副主任邵素萍解释说,在自来水水源净化过程中,会添加氯,加氯是为了消毒,加氯就是加漂白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自来水管网水中必须有一定量的余氯存在,以防止管网二次污染。国家对水中余氯的要求是:出厂水大于0.3毫克/升,用户龙头水大于0.05毫克/升。水中的余氯量在国家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人是能感觉出氯味的。自来水中有淡淡的氯味,表明水质是安全卫生的,对人体健康并无影响。煮沸后的自来水基本可以消除味道,市民可以放心饮用。如果有人对余氯难以适应,可采用活性炭过滤。
有时因为水源水质变化,水厂确会提高加氯量,鱼类对余氯非常敏感,会导致死亡。不建议直接用自来水养鱼,如果使用,则应事先放置1~2天。养鱼户还可在水中添加适量的硫代硫酸钠(俗称海波)去除余氯。
不能养鱼,不等于对人体有害,能养鱼,反而可能对人体有害。池塘里浑浊的水适合养鱼,人却不能喝。
开水水垢多
是因为水中含有矿物质
还有市民向本报咨询:“我家的自来水烧开后水垢特别多,不仅有白色沉淀,表面还会有一层米糠般的白色漂浮物,我真担心长期喝这种水会有什么安全隐患。”
邵素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天然水一般是有硬度的,主要是因为其中含有一定的矿物质,主要成分为钙和镁,以碳酸氢钙和碳酸氢镁的形式溶于水中,加热后就会变成碳酸钙和碳酸镁,二者就是不溶于水的白色沉淀,也叫水垢。白色的漂浮物和沉到下面的,都是水垢。国家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总硬度限值为450毫克/升,经过检测,郑州市自来水硬度为300毫克/升,在国家标准之内,对人体无害。
消除水垢有两个简易办法:一、用适量白醋溶解;二、烧水时可在水壶中放一干净口罩,水垢就会被吸附到上面。
还有市民发现,刚接的自来水里白茫茫一片,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专家解释说,这叫白浊现象,这是因为水是良好的溶剂,许多物质可溶解于水,包括空气。自来水在输送过程中,供水管网中有空气,经过压力作用从水龙头中“冲”出,就会分解成微小气泡(肉眼难以分辨),气泡紧密排列在一起就使人感觉流出的水呈乳白色,待静止几分钟后,气泡会自行消失,水质变清。这不是水质好坏的判断标准,而是一种物理现象。
说碱性水更健康
属于误导公众
“弱碱水更健康!”“健康的生命需要天然的弱碱性水。”
这样的广告词满天飞,甚至有些饮用水厂家还向人们派发pH值试纸,让人们检测水的酸碱度。
听说喝碱性水对人体有益,市民邓先生买了一台专门的净水机,商家号称可以把酸性的自来水变成碱性水。自来水是呈酸性的吗?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韩萍教授认为,饮用水的pH值与人体健康并无必然联系,人们没必要去专门喝弱碱性水。商家宣传弱碱性水只是概念炒作,弱碱性水并没有被营养学界所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报告表明,水的pH值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目前并没有得到证明。
韩萍教授讲,弱碱性水的碱性那么弱,而胃酸的酸性那么强,喝到胃里,那点碱性对胃液的pH值几乎没有影响,所以不要相信弱碱性水更健康的说法。而且人体内不同器官、不同组织的酸碱度是不一样的,你喝进去的水要从消化道进入血液,再进入酸碱度各不相同的各个组织、各个脏器,你喝的水不可能适应每个组织、每个脏器。其实你的组织、脏器根本就不在乎你喝的水的pH值是高了一点,还是低了一点。如果像商家宣传的那样,我们吃饭喝汤就不要喝酸汤了,都改成喝碱汤吧!实际上,人体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酸碱的平衡,如果长期、过量地饮用弱碱性水,反而会破坏体内的酸碱平衡,给身体增加负担。
至于净水机可以把酸性的自来水变成碱性水,有关专家称纯属误导。国家规定,自来水的pH值不小于6.5、不大于8.5。经过检测,郑州市自来水pH值为7.9,本来就呈弱碱性。
专家建议,选择饮用水,烧开的自来水但喝无妨!
自来水电解后发黄
玩的是“科学游戏”
有市民反映,常有净水器销售人员拿自来水做电解试验,水真的产生黄色固体,从而证明自来水水质不佳,这种试验可信吗?
实际上,这是利用大家对电解现象的不了解来达到其推销目的。因为自来水中含有一些电解质(如钠、钙、镁离子),具有导电性,而净水器销售人员所使用的电解器则利用铁棒作为阳极,铝棒作为阴极,当放入自来水中并通电后,阳极的铁棒就会因电流作用释放出铁离子,而铁离子会和水中的电解质反应生成黄(红)褐色的氢氧化铁混浊物,如果将铝棒放入水中,则会释放出铝离子,与电解质反应生成乳白色的氢氧化铝混浊物。
而推销人员用纯净水做该试验时,由于纯净水已去除电解质,铁棒释放的铁离子,或铝棒释放的铝离子,碰不到电解质,就不会产生该现象。其实,只要在纯净水中加入食盐,就会产生和自来水一样的电解现象。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h/hc/2011-07-13/073822804628.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拆迁安置房居民拿房次日发现天花板脱落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8小时前

永欣新寓

天花板上脱落的水泥块。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工业园启动开发建设后,当地村民被陆续安置到该工业园拆迁安置房——永欣新寓,今年6月23日,刚刚拿到永欣新寓桂花苑168栋301室钥匙的居民王爱军却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天花板上大块大块的向下掉楼板水泥块,露出来的钢筋非常细,感觉一掰就能断。真不知道这样的房屋,给谁住能安心啊?”本报记者随后对此投诉展开了调查。
业主说:天花板脱落,钢筋太细,哪敢住啊!
去找物管,物管将问题抛给建设方
位于江宁区空港工业园内的永欣新寓小区,是一处较大规模的拆迁安置房小区。前不久,记者接到了位于永欣新寓桂花苑168栋301室业主王先生的投诉电话,“我6月22日才拿到房屋钥匙,没想到6月23日家里厨房的天花板上就掉下两大块混凝土和一些水泥,我抬头一看,五六厘米厚、长宽约15厘米的楼顶板都掉下来了,楼板内侧钢筋看得一清二楚,非常细,感觉一掰就能断。”
记者在王先生家,仔细查看了令其一家坐立难安的“豆腐渣楼板”,发现除了已经脱落的厨房正中央上方的楼顶板外,卧室拐角、阳台等一些楼顶板也存在不少细密的裂纹,记者站在地面上仅用肉眼就能看见。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楼顶板出现诸多裂纹,很可能与楼板内部的钢筋过细存在直接关联。王说,自己过去也曾做过建筑活,但是从来没见过建筑住宅楼用过这么细的钢筋。
在王先生配合下,记者找来一把游标卡尺,初步测量了一下厨房顶部裸露出来的钢筋,结果发现横竖两个方向的钢筋直径都不到7毫米。据一位内行人士介绍,正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房屋建筑的相关规定,建筑钢筋直径至少也需要8-10毫米。
另一位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不少业主住进来没几天就抱怨,房子渗水、空鼓、瓷砖开裂等,更夸张的是,还有的房屋两根大横梁上都出现了开裂现象,“当初拆迁分配时,以为能住上质量比较好的房子,结果分到这样的(房子),真是再大胆也不敢住啊。”还有很多业主反映,22日拿房,23、24日就发现一大堆问题,很多人立刻去找建筑施工队协商,对方却迟迟没有任何回复。业主随后去找物业,对方又将问题“踢”向政府,再去找园区管委会,问题却被再次推到物管,物管随后又将问题抛给了建设单位。
建设方说:小区验收靠目测,验收证书“没有”
他们又把问题丢向了质监站
记者随后采访了永欣新寓建设方的一位负责人——空港工业园区复建办张主任。张主任告诉记者,301室王先生家之所以掉落混凝土块,那是因为王先生楼上户主装修房屋,对卫生间地面和厨房地面垂直外力敲击过重,方才形成了楼下王先生家天花板的混凝土掉落情况。对这样的解释,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这不是一般的粉层掉落,如果装修的震动能使混凝土都掉落了,那以后谁敢装修房子?”
专业验房师丁渤告诉记者,装修引发的震动,肯定不至于使楼板混凝土剥落的,通过对混凝土的检查,该小区混凝土明显有红色杂质,不管这个杂质是碎砖还是砂,都将影响到它的强度,而强度不够则会造成诸多安全隐患。
当记者问到施工方是否有用工材料证明,张主任说:“这个(材料标准)没有提供,实事求是地说,验收工程都是现场目测。”记者随后问他,施工交房是否有验收手续,他表示“没有”,并称“这块属于江宁区质监站(验收),质监站也没有提供质量验收合格证书。”没经验收、没有验收报告确认安全的房子,怎么能直接分给拆迁户住呢?张主任未直接回答,只称,“如果确实是工程建设方引起的质量问题,我们会追究责任。”
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在完工后,必须经过交付竣工验收,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施工方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永欣新寓完全越过了国家的这些规定,直接交付使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质监站却说:工程质量验收不归质监站负责
问题又被推回,称应由建设方监理方等执行
7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江宁区质监站。质监站在业主入住前是否曾参与验收?质监站质检三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科室其他同事确实参与了永欣新寓部分房屋的验收工作,验收的时候不存在任何问题。当记者询问是否向小区开发企业发放了竣工验收备案表时,这位工作人员仅称,他们部门只负责验收,备案表由别的部门出具。
“验收合格”却在业主拿房一天就出现混凝土脱落,质监站工作人员“解释”说,质监站的验收只是进行一些监督验收和备案工作,工程质量方面的验收主要还是由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等一些责任主体来执行,质监站主要负责程序合不合法、资料齐不齐全、工程实体有没有结构安全问题,或者其他使用功能上的隐患。如果没有这些问题,他们不会提出异议。
记者询问,直径不足7mm的钢筋是否符合规范?质监站质检三科一人员表示,要看设计图纸上看到的钢筋是什么标准。
记者再次来到江宁区空港工业园复建办,希望相关人员能够提供小区最初的施工设计图,张主任却一直没能拿出来。
据江宁区建工局综合科谢工程师介绍,永欣新寓小区的问题他们已经接到通知,现正在联系施工方进行处理。
安置房之痛
各地安置房质量问题频发
●包头
500户遭遇“墙脆脆”
今年4月,内蒙古包头市最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民馨家园”被曝住房存在质量问题,有500多户遭遇了墙皮起砂脱落的问题。墙皮起砂脱落,墙砖裸露,支离斑驳;墙面水泥疏松如土,一捏就碎,这样的墙被冠以“墙脆脆”。事件发生后,包头市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石拐棚户搬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分别予以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等责任方采取罚款、暂停个人从业资格等处罚措施。
●北京
6幢“问题楼”被拆除
去年10月,由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旧宫三角地保障房项目——明悦湾,在大兴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障房项目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目B、C区8幢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该项目随后被责令停工,并暂停该项目网签预售。据介绍,为确保结构安全,满足住宅使用功能,决定拆除B01、B02、B03、B04、C01、C02等6幢楼地上结构部分,地下部分进行结构加固,B05、D01两幢楼局部加固。
●海口
一个月93户人家漏水
水岸听涛小区是海口市海甸溪北岸最大的两个回迁安置小区之一,从2010年10月开始,安置户陆续回迁该小区。短短半年,一些安置户们已被小区拙劣的基础设施冲淡了搬进新房的喜悦:客厅、厨房、洗手间漏水;楼道不设置扶手,老人上下楼梯不便等等。众多问题中,最令安置户们头疼的就是漏水问题。“根据1个月来的统计,物业总共替93户居民找工人维修解决居民家渗漏水问题。”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说。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1-07-13/034522803172.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51名留守儿童来北京与打工父母团聚阅读原文

来自:新浪网  9小时前

①彭林枫的爸爸出差了,她大哭起来,志愿者忙把她抱在怀里安慰起来。

②在去往顺义的车上,孩子还在改写给父母的信。

③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孩子在体验母亲的工作。

④孩子、父母、志愿者一起参加拔河游戏。
本报讯(记者侯雪竹)昨天上午,来自广西百色、桂林和湖南张家界等地的51名留守儿童来到顺义的一家企业,与在北京打工的父母团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组织了此次“幸福列车”活动。6天前,这些孩子来到北京。但即使孩子到了北京,打工的父母也没法天天陪伴孩子。这几天,孩子们在志愿者的陪伴下观看了升国旗,参观了清华北大校园、动物园、国家博物馆等地。
昨天,孩子们终于见到了父母。他们下车后,早已守候在那里的父母停顿了一下,然后才冲到自己的孩子身边。“都快不认识了,也没有照片带在身边。”一些父母说。
彭林枫今年15岁,看着周围的人幸福地团聚在一起,忽然大哭起来,她没找到父亲。企业员工介绍,她爸爸恰巧出差在外。“他已经离开我们两年了”,彭林枫说,她是广西百色高龙中心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家里还有务农的母亲和弟弟。每天放学以后,她要走5个小时的路才能到家,她原本准备了一肚子的话要跟父亲说。其他孩子被爸妈领着参观工厂时,志愿者王璐领着彭林枫,充当她的临时母亲。
今天,这51名留守儿童将离开北京。“幸福列车”活动负责人程曦称,他在6月下旬亲自到广西探访,“其实留守孩子们不需要多好的衣服和食物,对于他们来说,远方父母的一句关怀就是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p/2011-07-13/020022802554.shtml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北京一男子撞情侣后摘车牌离开 目击者称其未救人阅读原文

来自:腾讯网  9小时前

昨日,丰台区太子峪路,事故现场可见几棵槐树的树皮被撞掉。记者 张永生
目击者称男子曾在现场停留,但未救人;丰台交通支队表示情侣均身亡,肇事司机已被控制
前晚9时30分许,丰台区太子峪路,一辆普桑将一对情侣撞倒。多名目击者称,一男子在现场停留十多分钟,一直在打电话,听语气就是肇事司机。其始终未上前救人,直到另一辆车赶到,男子摘去肇事车车牌离开现场。
昨日,丰台区交通支队表示,被撞男女均已身亡,肇事司机已被控制。
被撞男子满脸血迹但仍有呼吸
昨日,丰台长辛店镇吕村三队村道与太子峪路交口南20米,几棵槐树树皮被撞掉,地面上留有一摊暗红色的血迹,旁边还散落着碎裂的车灯,路边草地可见两个人形的卧迹。
吕村村民张先生说,他家距离此处约200米,事发时他正在家门口乘凉,突然听到几声闷响,随后便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过了几分钟,听路上有人喊出事了,我赶紧往那边跑。”
张先生回忆,约5分钟后,他在事发处看到一辆银灰色的普桑,车头朝西,顶在一棵槐树上,前盖被撞坏,“看样子这车是自南向北行驶,可能要超车,冲到了逆行道上。”
张先生称,普桑旁,一名20多岁的灰衣女子僵卧路边草丛,“这女的脸上一点伤都没有,但已经不能动了。”距离女子约3米处,一名男子横躺着,看上去也是20多岁,满脸血迹,但仍有呼吸,喉咙里发出打呼噜一样的声音。
“这对男女租住在吕村,是一对情侣。”张先生说,现场还有一名30来岁的男子,戴着墨镜,“他未查看伤者,只是围着普桑不停打电话。听他说话,他就是普桑司机,好像是要叫什么人来。”
村民:肇事者称“被撞的是自己人”
昨日,吕村多名村民证实,村民黄某曾问这名戴墨镜男子为何不报警叫救护车,该男子回答称被撞的是自己人,已求助,一会会有人来救人。
村民陈先生称,大约又过了10分钟,一辆车开到事发点附近,但没见有人下车,戴墨镜男子则迅速摘去普桑的前后牌照,并将车上所有纸张证件取下,然后钻进后来的车内离开,普桑则被遗留在了现场。
围观者见状,立即打电话报警。交警和救护车赶到后,将受伤男子送往731医院。当晚11时许,女子遗体被运走。
男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
昨日,记者以村民身份询问丰台区交通支队事故科,对方证实,前晚太子峪路发生交通事故,被撞女子在救护车赶到前已死亡,男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但具体调查情况不便透露,“现在急需联系死者家属处理后事。”
追访
村民指延缓送医耽误治疗
昨日,吕村多名村民表示,戴墨镜男子在现场十多分钟未施救,之后离开,“这肯定耽误被撞者的治疗时间。”
村民陈先生称,围观者中还有人说这对情侣被撞后,又遭到肇事普桑碾压。
对此,昨日,731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表示,前晚并非他值班,不过他听说受伤男子还未到医院就已停止呼吸。但对“延缓送医是否耽误治疗”,该医生并未正面回答。
丰台区交通支队事故科民警表示,已排除“普桑肇事后碾压受伤者”的可能,“车撞上树后已失去发动能力,不可能再碾压伤者。”
逝者
死亡情侣计划今年结婚
昨日,吕村三队,被撞身亡情侣租住的房间里,两部手机响了一个上午。
“可能是他们家人打来的。”村民刘女士拨开窗纱,指着一间不足10平米的小屋称,被撞身亡的薛成宽(音)和其女友小王都是山东人,租住在这里。
房间内,两套洗漱用具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一角,不锈钢盆里,放着已掰成段状的四季豆。
邻居介绍,薛成宽在此居住已近5年,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很辛苦。其女友小王一两个月前才来,两人待人都很和气。
“薛成宽有些胖,俩人本来准备今年结婚,谁想到出去散步就再也没回来。”薛的房东说。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edu.qq.com/a/20110713/000003.ht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男子轻生爬上电桩 多部门联手救援终失利阅读原文

来自:腾讯网  6小时前

男子在消防救援人员乘云梯接近时,身体朝着消防云梯车的相反方向前倾
“你下来嘛,没什么事情是解决不到的。人一死就什么都没有了!”昨天上午,天空还下着细雨,在一环路水碾河路口聚集了不少人,有警察、消防人员、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不少热心市民。他们苦苦劝说着一名爬上路边高压电桩顶端的中年男子。
这名中年男子昨天上午10点过,攀爬高压电桩过程中被电击晕厥。但当男子醒来后,却一再拒绝救援,反而爬上了电桩顶端。下午1点过,男子突然从电桩上落下,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男子爬上高压电桩被电击
王大姐是一环路东四段水碾河路口的交通协管员,昨天上午下着小雨,她像往常一样在路口上班。10点50分左右,她忽然听到几下急促的“嘭嘭”声响,“是不是有车子爆胎了?”王大姐扭转头环顾四周,她发现路口西南面路边的一根10多米高的高压电桩的中间位置,一个白色的人影夹在电线之间,一阵阵地抽动着。
走近一看,她发现电桩上是一名40岁左右,穿着白衬衫的男子,他的脚卡在电桩上下的梯子上,上身趴在一段高压线上,强电击让他不自然地抽搐着。
“遭了,触高压电了!”周围的群众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救护车、110民警相继到了现场,正当大家准备进行救援时,受电击的男子竟然悠悠醒转过来。
消防人员救援 他却往高处爬
成都商报记者昨天赶到现场时发现,男子整个人趴在电桩离地约5、6米高的位置,就在几根高压电线之间,似乎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每次移动都会引来救援人员的警示:“不要乱动,小心触电。”偶尔转身,记者看到他穿的衬衫后背位置被电击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的皮肤都是黑色的,还有丝丝血迹。
由于男子所在的电桩上方是10KV的高压电线,救援人员不能轻举妄动。上午11点半,电力部门切断了电桩上高压电线的电流,从而导致一环路东四段从水碾河路口往牛王庙方向较大面积停电。检测显示电桩已经不带电了,一名消防人员顺着梯子爬了4米多高,眼看就可以触摸到男子了,这时异变横生,男子竟然躲开了消防人员伸出的救援之手,转身往电桩高处爬去。
十多秒后,男子就爬到了电桩的顶端上,他一脚踩在了支撑高压电线的金属架子上,慢慢地蹲了下来。这一动作,不但让围观群众发出了阵阵惊叫,连消防人员和民警也措手不及。“师傅,快下来,有啥子事情下来说!上面危险!”民警对男子大声喊话,可是他却置若罔闻。
协管大姐苦劝男子 自己激动落泪
“你不要跳,快下来嘛!生命只有一次,人生就只有这么一回。”冒着雨,交通协管员朱燕抬头对着蹲在电桩上的男子喊道。
“一过来,就看到有个人在电桩上面。”朱大姐称,虽然不认识电桩上的人,但是她立马上前进行劝说。“你要想想家里的人,你就这样跳下来了,他们怎么办。你有什么事情这么想不开嘛!”站在雨中的朱大姐已经淋湿了全身。
由于情绪激动,朱大姐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旁人马上把她扶到一旁休息。才坐了3分钟,朱大姐就起身,嘴中还不停念叨着:“不行,我还是要过去,好生劝下他。”
“听大姐说,不要跳,有什么事下来说。”朱大姐双手放在嘴边冲男子喊着,声音略有些嘶哑。蹲在电桩上的男子听见了,转头朝朱大姐看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么高,他听不到你讲话。”有路人拉着朱大姐说,劝她休息一下。朱大姐却说:“我不放心,大姐上去救你!”说完,朱大姐一下冲到电桩前,开始攀爬消防人员架设的救援梯。随后,出于安全考虑,朱大姐被消防人员从梯子上拦了下来。
准备好气垫 消防人员二次施救
看到男子爬上了电桩顶,为了预防他跳下来,消防人员紧急在电桩靠道路一侧架设充气垫,另一边,几名消防人员也准备爬上电桩进行救援。看着消防人员有了行动,男子站了起来,作势欲跳,并冲着下面喊话:“不要过来!”救援工作再次受阻。
成都商报记者上到了电桩旁小区住宅的5楼,那里的窗户正好与男子所在的位置等高,距离只有几米远。透过窗户,记者与男子交谈了几句,他自称姓李,是云南大理人。但是他没有说自己爬上电桩的理由。过了一会,他从身上摸出身份证等物品,用手撕扯,接着又用打火机焚烧。
落下电桩受重伤 男子不治身亡
在男子与救援人员僵持了2个多小时后,中午1点过,消防的云梯救援车赶到,3名消防人员乘坐云梯车缓慢朝男子接近。此时男子已经转过身,坐到了没有气垫防护的一边。救援人员离他只有2米了,地面上的人都开始欢呼,觉得救援能够成功。
这时,男子却站起身来,身体朝着消防云梯车的相反方向前倾,似乎想躲避救援。突然,他右脚从湿漉漉的金属架上滑落,整个人失去了平衡,男子伸手想抓住电线,可是在风雨中淋了几个小时,他的体力早已透支,没有成功。就这样,他从电桩顶端掉落,在群众的尖叫声中,摔在了地上。
随后,男子被等候在现场的救护车送到了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出,他颅底骨折,脑干损伤,盆骨骨折,左下肢骨折,还有严重的电击伤,呼吸都只能依靠机器维持。由于情况危急无法接受手术,院方只能使用药物希望稳定他的伤情。
昨天下午3点40分左右,该男子伤重不治身亡。记者从警方获悉,该男子姓周,是云南人。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qq.com/a/20110713/000129.ht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村民助人灭火死亡未被认定“见义勇为牺牲”上诉阅读原文

来自:新华网  9小时前

昨日,董柱德的妻子拿出丈夫死后得到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见义勇为死亡 因“病”难认“牺牲”
男子助人灭火死亡,民政局认定见义勇为,以“突发心脏病死亡”不认定“因见义勇为牺牲”
4年前,北京顺义北石槽镇东辛庄村,村民董柱德帮邻居灭火死亡,事后被区民政局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但因其死于“突发心脏病”,未被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
为了这个名分,董柱德家人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4年后,董家虽获法院裁决支持,也拿到抚恤金,但北京市、顺义区民政部门仍认为,董柱德之死不能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
村民帮助邻居灭火死亡
2007年1月26日凌晨,董柱德在自家养猪场,突然发现对面起火,那是邻居李成华家的大棚。
董柱德赶紧叫醒李成华夫妇,一起奔向起火点。李成华站在大棚上泼水灭火,50多岁的董柱德和李妻来回奔跑提水。
四五趟之后,大棚火势得到控制,正在提水的董柱德却一头栽倒在地上。“手里还握着水桶。”董妻刘春先说,李成华当时叫了村医也拨打了120,到场医生确定董柱德已死亡。
按照农村习俗,人死尽快入土为安。董家人当天早上找到村委会,要求开一个死亡证明,“要写个死亡原因,就随便写了突发心脏病。”董家人说,之后尸体就火化了。
未被认定牺牲无抚恤金
邻居家发生火灾,主动帮助救火,事后顺义区民政局认定董柱德的行为符合《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当年6月15日,顺义区民政局为董颁发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证书”。
“不应该只是这个名分。”昨日,翻看着丈夫证书,看到照片的刘春先,眼泪又夺眶而出。董家人认为,董柱德在救火时死亡,应该被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并应拿到相应抚恤金。
2008年8月,董柱德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联合向顺义区民政局提出发放抚恤金的申请,要求民政局给付一次性公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累计18万余元。
但民政部门认为,董柱德死于心脏病突发,不能被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也就没有抚恤金。
打官司胜诉仍难获“牺牲”名分
协商无果后,董家起诉顺义区民政局,一审败诉,再打二审。
2009年,北京二中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董柱德之死属于见义勇为牺牲的主张具有事实依据。顺义区民政局认为董柱德之死不属于见义勇为牺牲,不应给付抚恤金和主张,理由不能成立。”要求顺义民政局在判决生效30日内,对董家属提出抚恤金的申请,依法作出决定。
判决后,顺义民政局给了董家抚恤金3.6万余元,但仍不认定董柱德“因见义勇为牺牲”。
“我们更看重名分,要讨回应有的名分。”昨日,董家人说,这两年为讨名分,他们四处反映问题,都被村里一些人认为“胡搅蛮缠”。
昨日,顺义区民政局表示,关于“董柱德的死亡不能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的认定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焦点 1
民政局 离开火场,突发心脏病
董家人 当场死亡,从未犯过病
顺义区民政局优抚科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董柱德帮助邻居救火的行为,符合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条件。
“直接死因是心脏病突发,是自身身体健康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根据警方出具的证明,其死因与救火没有直接关联,所以无法认定其死亡是“因见义勇为牺牲”。
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对此事的批复文件显示,认定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标准是:因见义勇为行为本身直接导致行为人死亡的,且其死亡情节有相关证明的,才予以认定(如抢险救灾中救火时被烟火熏、烧致死,抢救落水人员时被水淹死等)。根据相关部门证明,董柱德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史,且发病时已离开火场,死亡直接原因是心脏病突发,不能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
对此,董柱德家人表示反对。他们称,董柱德从来没犯过心脏病,死亡证明是为尽快火化“随口一说”,因火化早并未对死因进行法医鉴定。
而对“离开火场”一说,董家出具包括邻居李成华、村医李会明等多人证词,证明董柱德是当场死亡。
“就算是因突发心脏病,也是因为救火引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董柱德妻子说。
焦点 2
董家人 发抚恤金,为何不改认
民政局 执行判决,但认定无错
董家认为,二中院终审判决支持家属主张,说明法院也认为董柱德救火死亡应该被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民政局在按判决发放抚恤金后,仍拒绝认定父亲‘因见义勇为牺牲’。”董宾田说,这让家属很难理解。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马五一称,董柱德见义勇为认定的问题,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都曾研讨过,最终还是根据相关证明和调查核实,不能认定其“因见义勇为牺牲”,认定结果没有问题。
“认定有规定,我们不能违法违规。”马五一说,作为民政部门,肯定会积极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权益,但也不能胡乱认定。
2009年4月25日,顺义民政局一份会议记录显示,顺义区民政局局长刘庆顺表示,虽然董柱德不能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还是要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执行二中院的判决,按照顺义相关规定,以上年度(2006年)本区城镇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金额的40倍标准,给付抚恤金共计3.6万余元。
■ 说法
即使认定牺牲未必稳获30万
董家人认为,董柱德的死亡未被认定为“因见义勇为牺牲”,除了名分上受影响外,还造成少拿了30万元的奖金,而这都是民政局的错误认定造成的。
董家人说,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如果区民政局当年及时认定董柱德“因见义勇为牺牲”,就应该能评得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称号。这样的话不仅丈夫有了荣誉,对失去支柱的家庭,也会由政府奖励带来一定的经济补助。
对此,顺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当事人是否在见义勇为中牺牲,都能逐级参评相关的荣誉表彰。“能否获得相关荣誉,主要还是看见义勇为的事迹是否突出。”即使在见义勇为中牺牲,也不一定能评上相关荣誉。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处长马五一也表示,“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候选人,首先要获评区县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再由区县向市里申报,由市级评审委员会再次评选并公示,无异议才能当选为“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马五一证实,按照规定评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牺牲人员,目前是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另外京华见义勇为奖奖金10万元。“但评选有过程和条件,即使认定董柱德为因见义勇为牺牲,也不一定能评上奖。”
-----------------------------------------------------------------
以上正文预览由SOSO新闻 提供,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07/13/c_121658243.htm
发给好友 | 转发到QQ空间 | 保存到记事本
查看更多社会新闻
【生活小常识】
助你解决家中除螨难题:螨虫的生存条件为20-30℃,相对湿度在62%-80%。使用抽湿机和空调机,将相对湿度控制在50%一下,能有效减少螨虫的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