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炼真人本乡奏多:处女膜官司该不该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0:14:11
昆明的多家都市报媒均突出报道了一条新闻,即:一位未婚姑娘做妇检意外失去处女膜,状告医院索赔5万余元,处女膜失却姑娘勇打昆明首例处女膜官司。

而且各家报纸的标题都比较醒目突出,生活新报标题《昆首例“处女膜官司”没打成》、云南信息报《体检医生操作不当弄破处女膜 医院赔2万》、都市时报标题《妇检弄破处女膜 医院赔偿2万元》。

看了这新闻,当时想写一写其中的“意思”,但想想这“格调”是否低俗的问题,就放弃了写的冲动。今早,拜读了博友顾则徐的《捍卫“乳房”是法律的重大责任》之后,受到了鼓舞,既然“捍卫乳房是法律的重大责任”,那捍卫处女膜的官司也应该受到肯定。于是觉得这捍卫处女膜的官司还是值得一写,除了大兵要想分析的若干“意思”外,至少可以让各地的博友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知道昆明发生了一件处女膜官司吧?

大兵从“独特的处女膜文化;捍卫处女膜的权利;男女的处女膜情节;妇检医生的“差距”;医院无德的哄骗对付;官司的价值意义”等六个方面,对此处女膜官司进行“意思”。

一、独特的处女膜文化。处女膜是掩盖在女子阴道外口的一层中心有孔的薄膜,其位置位于阴道和阴道前庭的分界处。青少年的处女膜较小和厚,随着女于身体的发育成熟,处女膜会逐 渐变得大而薄,并有相当的韧性。成年女子的处女膜大约厚1至2毫米,其间含有结缔组织、微血管和神经末梢。实际上,处女膜并不是字面意义上所谓的一层膜,它其实是一块很薄、很纤嫩的粘膜组织,位于距离阴道口大约5厘米左右处,呈一圈环形皱襞状。

就是这上帝造人时的“恶作剧”创造,让处女膜这原本不具有多大实际作用的劳什子,形成了非常厚重的文化积淀,不少的男性也产生了深深的处女膜情节,甚至是给女性戴上了一条关系生死的桎梏,为这劳什子处女膜害死了多少女性啊!

处女膜之所以敏感,是因为处女膜的完整性通常被认为是女性婚前贞节的证明。由于处女膜一般在性交后破裂,传统的观念便把处女膜是否完好当作女子是否有过性行为的惟一检验方法。在古希腊,新郎新娘入洞房时有两个称之为“马什特”的妇女跟随,作为破瓜的见证人。所谓“破瓜”,是新郎用白手巾缠在左手指上,然后伸入女子阴道,如果手巾中有血迹就 证明是处女,由马什特确认。在我国历史上,“元红”的检查也流传颇广。虽然“验贞”的具体事例宋代才有,但早在晋代的著作中就已提及验贞。不少文学作品中,文人在描写新婚之夜时,也常会作一些 “验红”的细腻描写。在一些乡村,过去长辈似乎对媳妇是否是处女也很关心,常会教导男方用种种方法去作验证。他们所注重的,无非是女子的处女膜的是否破裂,以处女膜来鉴别女子是否有过失贞。

二、捍卫处女膜的权利。由于处女膜是女性生命体的一部分,哪怕它非常微小并很隐私,它对于女性来说,怎样处置处女膜就是自己的权利,如果将对处女膜的处置提到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也完全不为过。由于传统观念把处女膜完好当作女子婚前贞节的证明,作为女性是否体验性行为的检验方法,因此处女膜的完整对于女性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在当事人较为封闭的偏僻家乡。正如当事人所言“我们农村都很保守,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现在弄成这个样子,叫我以后怎么面对生活?”受害人小丽的堂哥认为医院的行为给小丽造成了不能挽回的损失和无法抚平的伤害,他说,“我们是彝族人,当地的贞洁观比较强,男的都希望女朋友是处女!”他们民风淳朴,思想“很传统”,“贞洁观比较强”。大兵套用一下博友顾则徐博文的语言,将他原话中的“乳房”一词更换成“处女膜”,那么表达就如下了:“处女膜”是女性的主要性征之一(只不过它是隐藏在私底下而已),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理组织,而是包含着极其丰富的人性、审美内容,它是快乐之源和尊严之体――对于(未婚)女性来说,“处女膜”的保有维系着整个的人生幸福。

如此重要的“处女膜”,当事人受害后当然要勇敢捍卫处女膜的权利。倘若当事人受害后依然封建闭锁,不敢将此等隐私难言之隐诉诸法律,那岂不正好让那充数医生逍遥法外?

三、男女的处女膜情节。尽管如网友所说“好像在今天,如果谁再因为在意女性的处女膜问题,那么论坛上的砖一定比鲜花要多的多。”尽管失贞观念在现代社会中,虽然已渐淡化,但在一些男女眼中,特别是少数男人头脑中,仍然是根深蒂固。尽管处女膜与是否是处女不完全有关,有的女性少年或青春期时由于腿部的大幅度运动而使得处女膜早已经破裂,有极少部分女性,天生就没有处女膜。遗憾的是,直到21世纪的今天,还有许多人纠缠在处女情结的概念上,这催生了处女膜修复手术和人造处女膜这些颇具争议的事物。河南甚至还出现了一个专门以猎取处女为乐的政协主席坏老板(此事,请参看大兵博文:《查查采花魔王当人大代表履职情况》http://zhouguangxiang.blogcn.com/diary,14452884.shtml)。

四、妇检医生的“差距”。作为专门从事妇女体检的医生,不可能不知道独特的处女膜文化,不可能不知道处女膜对于女性的重要性,不可能不知道妇检器械对未婚女性处女膜的破坏性。可是,这一位医生在实施妇检时,似乎全然不知道这些,贸然妇检,并且在妇检者疼痛提出异议询问时,还要屡屡假话搪塞,试图掩盖过关,哪有什么人德,哪有医德可言?差距之大,这实在是医生中应该受到惩处的“榜样”。这样的“充数”医生,医疗界有多少?医院是否会处理并公布结果呢?

五、医院对人的无德藐视。医生实施妇检,破坏了年轻姑娘的处女膜,医院得知后,不是及时正确处理,却“以院为本”地采取哄骗对付的方法,以医院的强势地位欺负弱者,以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当事人受害后的处女膜勇敢捍卫进行无德的哄骗对付甚至拖拉。医生出了错,态度还很恶劣,受害人亲属当时要求医生把弄破小丽处女膜的事写在病历本上,遭到拒绝,医生还没好气地说:“这没什么嘛!现在做处女膜缝补的女孩多得很。”最后不得已才把弄破处女膜的事写在病历本上。当天下午,医院为小丽做了处女膜缝补手术,手术一做完就叫小丽离开,苗女士坚决不同意之后,医院才让小丽住院5天打消炎针。这样的医院,这样的处置,让人看到了许多医疗事故背后掩藏着的糟糕内容,充分体现了医院对人的无德藐视。

六、处女膜官司的价值意义。首先,大兵认为这个处女膜官司是非常值得打的,它打出了许多的内容和“意思”。比如,如果受害的农村姑娘顾于面子吃哑巴亏不对人诉说,会怎样?如果姑娘忍气吞声屈服于医院的强势,会怎样?小小处女膜,值得上法庭打官司么?如果不打官司,会怎样?如果法官不调解,会怎么样?等等。这个话题,内容相当丰富。大兵只想引用律师“赔偿应重视心理抚慰”的说法,来证明处女膜官司是有价值意义的。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郭忠律师认为:小丽作为一名未婚女性,处女膜系其身体的一部分,医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导致原告处女膜裂伤,其行为存在过错,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同时在传统观念里,处女膜仍具有道德意义,处女膜的受损可能会影响日后当事人贞洁程度的不良评价,因此医生的过错行为还给原告精神与心理上造成一定损害,医院应当对当事人所受到的身体与精神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并重视对患者的精神抚慰。

朋友,你认为她的处女膜官司该不该打?

 

 

相关链接:云南信息报《体检医生操作不当弄破处女膜 医院赔2万》

记者 曹红蕾

“(处女膜)破了就是破了,补上的都是假的!”昨日,24岁的小丽(化名)在西山法院里伤心地说道。原来,在几个月前的一次体检中,小丽的处女膜被医疗器械弄破了。虽在家属的要求下医院为她做了修补术,但她说“人工”的哪里比得上“原装”的,觉得处女膜是女孩最珍贵的东西,医院的行为给她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很大的创伤,在与医院协商不成后,她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

昨日上午,在西山法院的组织下,原告小丽与被告医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向小丽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女孩:医生操作不当弄破处女膜

“我们农村都很保守,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现在弄成这个样子,叫我以后怎么面对生活?”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西山法院见到了小丽。她说自己来自临沧凤庆,今年24岁,从老家来昆明打工6年了。去年10月20日,她月经不调,小腹阵痛,就来到昆明市某医院检查。

当天上午,一个30多岁的女医生叫她躺在妇科检查室的检查台上,随后医生便用扩宫仪对她进行检查。“太疼了!”小丽大叫起来,医生安抚说只是血管破了一小点,没关系。小丽下了检查台后觉得下身疼痛又加剧,并且还流了血。小丽问医生:“这是怎么回事?”医生又做了一次检查后说:“没关系的,血快流完了。”小丽在检查室里休息了一会儿,医生就告诉她可以走了。

走出检查室后,小丽这才想起来医生检查前没有问她是否结婚、是否有过性生活经历,就急忙打电话给表姐苗女士。

苗女士接到电话后来到医院,要求医生重新为小丽检查,医院派来另一位医生来为小丽检查。小丽说:“那位医生检查后说,出血是由于上一位医生操作不当把我的处女膜弄破了,医院可以重新帮我缝补起来,但我一听,马上就急得大哭起来了。”

家属:我们当地的贞洁观比较强

“我们当地的贞洁观比较强,男的都希望女朋友是处女!”昨日,小丽的堂哥说,他们是彝族人,住澜沧江边一个寨子里。那里民风淳朴,思想“很传统”,“贞洁观比较强”。他认为医院的行为给小丽造成了不能挽回的损失和无法抚平的伤害。

小丽的朋友小罗则说:“她(小丽)很保守,都没找过男朋友,就想找个真心对她好的人……医生破坏了她最宝贵的东西。”

苗女士很气愤,他说医生出了错,态度还很恶劣,她说当时她要求医生把弄破小丽处女膜的事写在病历本上,遭到拒绝,医生还没好气地说:“这没什么嘛!现在做处女膜缝补的女孩多得很。”小丽的家属赶到医院,医生才把弄破处女膜的事写在病历本上。当天下午,医院为小丽做了处女膜缝补手术,手术一做完就叫小丽离开,苗女士坚决不同意之后,医院才让小丽住院5天打消炎针。

律师:医生侵犯了受害人的身体权

事后,小丽及家属多次找医院讨说法,协商不成后,她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

小丽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忠认为,医院的行为侵犯了小丽的身体权,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但在赔偿时,他认为应该按照四个因素来考虑:小丽的受伤害程度,医院的过错程度,医院事后的主观态度,当地的发展水平。按这些来考虑,“赔五万是理所应当的。”

昨日上午,在西山法院的组织下,小丽与该医院进行调解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该医院医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代表该院,当着法官的面,对小丽进行了道歉。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承认小丽被医生误伤处女膜的事实,“医生有不谨慎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压力和心灵伤害,我们为此表示真诚的道歉,请给予谅解。”

  道歉后,他表示5万太多了,愿意赔偿2万。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小丽精神损失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