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特多怎样管理?:群众工作的潜台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26:02

群众工作的潜台词

人为制造的干群鸿沟只能靠法治途径解决

编者按

群众,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词汇,通常与干部相对出现以示身份有别。这个群体曾经是延安时期的依靠对象,运动年代的力量源泉,如今却成了维稳工作最大的隐患。信访制度因为群众的不配合而不断发展。近日,海南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委群众工作部,与省信访局合署办公。此举提高了信访局行政级别,扩大了信访局权力。某处长表示与其他部门打交道时,别人的态度好多了,“因为我们升格了。”

群众:有中国特色的阶层

制度决定阶层

名词解释

 

人民人民与公民、国民是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反映了一定社会关系和人们在国家中的地位,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阶级内容和历史内容,是相对敌人而言的,它反映了一定社会的政治关系。

干部干部一词被许多国家采用,其涵义是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

群众群众”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即与“人民”一词同义;另外则是指“未加入党团的人”,表示党员”与“群众”的区别,“干部”与“群众”的区别。

提干谓由一般群众提拔为干部。

离休具体地说,离休就是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国发[1982]62号)所谓“离休”就是人退下来后,依然享受和原职位相同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样。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群众是一群什么人?

没有任何法律定义“群众”到底是些什么人,因此这些人也就没有任何受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他们和“围观”,“不明真相”等形容词一起使用,表现为一群知识贫乏,觉悟不高,瞎起哄的群氓之族,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此需要接受教育,需要聆听宣传,需要服从指挥,偶尔做件好事,也一定是在“党员干部”的带领下。

脱离群众:最有吸引力的罪名

过去一些生活腐化堕落,官僚主义严重的干部常常被冠以脱离群众的罪名,其实这只是站在干部的角度看问题。大多数群众还是梦想着“脱离群众”,90年来脱离群众大概有如下几种方法

参加红军或者八路军:建国以前参加革命的人,不管是小兵还是元老,将来都可以获得离休的待遇,这可就彻底摆脱了群众们关于生老病死的一切烦恼。

上大学:无论是文革前的大学生还是刚刚恢复高考的大学生,都是国家的宝贝,这些人很容易进入干部序列,一定程度上也算是普世价值了。

考公务员:近几年公务员成为最热门的职业,并不是因为他们收入高,而是公务员是国家的主人,各种资源和福利非一般群众可比。

搞定一个干部:郭美美为什么火?因为她通过搞定一些官员成功脱离了群众。这个搞定不一定非要当小三,看各人的本事了。

“群众工作”做得再好也是在加剧不平等

“群众工作”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信访:新时期的拦轿喊冤:在古代,一旦正常司法程序因为地方官员腐败走不通时,各种民女拦宰相轿子喊冤的故事就会上演。当然古代的地方官员们维稳经费不多,很难阻止这些刁民破坏大局,但是现在不同,即便信访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国家也一再强调要善待访民,截访的时间还是一再发生,甚至出现深圳市政府要求大运会期间禁止农民工群体上访,群众与非群众的鸿沟,越来越深。

群众工作部是个纠结的部门:“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思路,正在全国推广。因群众工作与维稳关系密切,不少地方还出现了群工部长由政法干部兼任的现象。按照海南的经验,群众工作部属于党委,信访部门属于政府,群众工作部统领信访,明显和党政分开的口号不符。

“群众工作”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发展不均衡,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合理是我国目前众多社会问题得根源,如果一味归结与政府与群众的对立,希望通过群众工作化解矛盾,只能使矛盾越来越尖锐,何况地方上的群众工作本身就伴随着违法和暴力。不从制度层面考虑,不真正弥合官民之间的鸿沟,各种群众工作不过是镜花水月,一个不好反而加剧矛盾。

 

人民日报发评论质疑深圳禁止民工群体上访做法

<="" span="">v:shapes="_x0000_i1025">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05月09日07:04

我来说两句 (814)

  通过举办盛会让世界看到一座城市的开放、包容、欢乐,既需要城市管理智慧,更需要常态治理机制

  距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还有90多天,眼下,深圳正进行细致而严格的准备,希望为大运会顺利举行提供良好环境。继清理治安高危人员、禁烟、限行、禁排放污染物、禁租房客打110等措施后,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作出一系列维稳部署。

  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最新维稳部署,还是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焦点。他们颁布的《通知》称:在大运会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凡是因此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禁止在深圳承接工程;同时,也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要工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说,公共场所禁烟、禁止企业乱排放等,是有利城市管理、造福民生之举,但“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和手段讨薪”、“禁租房客打110”一类禁令,则很值得推敲。无论管理初衷多么合情合理,也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义。讨薪上访只要不逾越法律底线,恐怕不能被“严肃处理”,相反还应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薪维权。否则,人们将无法区分政府的“职责”与“权限”,毕竟,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没有权利越法律之俎,代行“追究刑责”之庖。

  为筹办大运会,深圳曾提过一个口号:“办赛事、办城市”。前不久,深圳市领导也说,要通过大运会,让世界看到深圳不一样的精彩。这话很精辟,但如何将之化为具体的城市管理智慧、形成常态的治理机制,却不是一些简单化的禁令能一蹴而就的。

  举办大型国际性赛事,确实必须保障治安稳定、交通流畅、环境整洁、社会和谐,但和谐与稳定的氛围要靠什么来打造?实践证明,“疏”的效果往往好于“堵”的措施。比如,如果能对建筑企业欠薪依法严惩,责罚落到实处,自然不必担心引发相关群体性事件。制定并执行这样的举措,才是以人为本的德治善政,才是维护稳定的根本之举,也才是城市精彩的点睛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深圳通过各个领域的创新与突破,深切地激活了人的创造潜能,城市管理也走在了中国内地城市前列。而深圳大运会之所以把会徽定为“欢乐的U”,正是想突出这个“U”所诠释的意义:欢乐的、开放的、包容的、青春的、世界的、未来的。我们期待这个“U”,不只是出现在大运会的赛场上,更能成为这座城市的精神气质,在细节中呈现深圳风采。

 

法治阳光要照进“群众工作”死角

用法治精神代替群众工作

请叫我公民,别叫我群众:社会管理当然必要,在特殊时期加强安保措施也无可厚非,但不能任性而为,更不能没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同等的保护和尊重。如果公权力人为地把公民分为三六九等,强行将一部分人的权利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之上,甚至只是为了一部分人创造更好的环境而无情地伤害另一部分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那么这样的社会管理就是在制造歧视和对立,是强权者对弱势者的欺凌。

用法治精神代替群众工作如果整个社会的公权力得不到有效的遏止,它必然会时不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公民的合法权益。当一个公民的私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他的房屋可能一夜间被城管强拆时;当一个勤劳而聪明的企业主合法经营还不如去巴结官员更容易致富时;当公开批评地方政府官员的公民很可能被跨省追捕时,有多少人会有安全感呢?法律不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时,又有多少人能有一种尊严感?如此,即便衣食无忧甚至是身价不菲,又能有什么幸福感呢?

 

法治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

<="" span="">v:shapes="_x0000_i1027">来源:中国网 作者:十年砍柴

2011年01月17日08:23

我来说两句(2)

  “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之说,是真正找到了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广东的许多问题,在全国都具有前瞻性,但愿法治增进公民幸福感在广东成为现实,如此,必将如广东在经济上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那样,足资全国借鉴。

  幸福是什么?幸福又在哪里?这是一个宏大的哲学命题,但同时,它又是和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俗问题和小问题,一千个人可能有一千个答案。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首很流行的歌唱道:“他不在柳荫下,也不在温室里,他在辛勤的工作中,他在艰苦的劳动里。”词作者用诗化的语言来诠释“劳动最幸福”这类官方意识形态,当然有一些道理。但诗歌是重想象而轻逻辑的,假若有人追问一句:一个人辛勤的劳动,雇主却只给他微薄的薪水,甚至年终连这份薪水也不能足额得到;他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寻求救济,不但成本高昂而且可能讨不到公道,不得已以声言跳楼希望引起关注却被人斥之为“跳楼秀”……这个人还会觉得幸福么?那么,一个人有钱就是有幸福感的吗?也未必。

  这不是假设,而是今天中国社会中活生生的现实。央视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栏目主办的“CCTV2010经济生活大调查”的主办方透露,在八万余份有效问卷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及很幸福,而感到自己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达到11.1%。在2009年幸福感调查中,经济欠发达的西藏排在第一。

  或许有人会质疑央视该项目组调查取样方法是否科学、调查结果是否公允,但西藏居民的幸福感居前并不值得惊讶。内地一些游客去西藏等地旅游,会有这样一种观感:一些生活水平看起来远不如内地发达都市居民的藏族同胞,笑得是那样的灿烂,生活的态度是那样的闲适,看起来比为名利奔忙的大都市居民幸福得多。而幸福感最强的不丹——这个紧邻中国西藏的小国,经济也并不发达。因此可说,一个人的幸福感或者一个人群的幸福指数,是由经济的、社会环境的乃至文化宗教等诸多因素综合决定的。而在当下中国,法治状况如何,我以为是诸多因素中最应值得执政者重视的核心指标。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参加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小组讨论时说:人们的幸福感之所以没有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升,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法治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广东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对整个社会的管理必然要超过“饥者易为食”的低层次水平。如果在改革开放之初,有一些当政者理解不了公众“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情有可原,那么到今天,就应该理解公众的需求决不仅仅满足于“吃肉”,而是要获得安全感,要感觉到活着的尊严。要使大多数人这些更高的需求得到满足,那么整个社会必须实现真正的法治化。

  如果整个社会的公权力得不到有效的遏止,它必然会时不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公民的合法权益。当一个公民的私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他的房屋可能一夜间被城管强拆时;当一个勤劳而聪明的企业主合法经营还不如去巴结官员更容易致富时;当公开批评地方政府官员的公民很可能被跨省追捕时,有多少人会有安全感呢?法律不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公民时,又有多少人能有一种尊严感?如此,即便衣食无忧甚至是身价不菲,又能有什么幸福感呢?去年年底的一则新闻报道显示,五成以上的党政干部、公司白领和知识分子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这种“弱势”感显然不是主要由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准决定的,而是安全感的缺失和受尊重感的不足决定的。假若由权力说了算而不是由法律说了算,处在权力链条中的人可以对其下属不讲理,反过来他的上司可以随意对他不讲理。要靠丧失尊严获得利益的人,即使利益到手也难说他得到了幸福——这世上喜欢跪着讨饭吃的人毕竟是少数。

  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三十多年来,在广东这块土地上中国人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同时也由于利益的多元化、社会急剧转型以及一些制度层面改革的滞后,也积累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穷人心存愤懑,富人患得患失,并非个别现象。解决这一关键问题,法治几乎是必选项和首选项,否则,通过某些公权力更加强势而漠视个人权利的运动式手段,得到的“幸福感”只可能是虚幻的麻醉剂。“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之说,是真正找到了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广东的许多问题,在全国都具有前瞻性,但愿法治增进公民幸福感在广东成为现实,如此,必将如广东在经济上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那样,足资全国借鉴。

编后语

中国正在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型。所谓身份是指生而有之的、可以成为获得地位和财富的依据,身份社会中身份是对个人拥有地位和财富合法性的确认。身份社会的典型政治特性是人治。相对于身份,契约则是指根据各方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订立的规范个人和社会行为的协议。契约体现的是一种平等、自由和法治的精神。契约社会的典型政治特征是法治。所谓群众工作,正是身份社会的流毒,只有群众回归公民,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在订立和履行契约的过程中实现自由流动,最终实现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