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核桃第二部使命召唤: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退準備金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16:56
目前位置:首頁 >適用對象 Q5.誰是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適用對象? 依新制第7條規定,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係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指定之行業。(新制第7條、勞基法第3條)
[TOP] Q6.定期契約人員、臨時人員及工讀生是否須依新制規定提撥退休金?勞工於試用期間是否仍要提撥?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均適用新制,並無排除定期契約工、臨時人員及工讀生,勞工於試用期間仍必須要提撥。(新制第7條)
[TOP] Q7.公務機關是否應為其約聘僱人員提撥退休金? 依行政院94年5月20日院勞字第0940085232號函,公務機構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應由用人機關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之精神,自95年1月1日起為其提繳退休金。
有關「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係指除公務人員(即依各種公務員人事法令進用及管理人員)、聘僱人員(即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 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及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年9月1日公告指定自87年7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技工、駕駛人、工友外,與公務機構有僱傭 關係之臨時人員,即為上開規定之適用對象。
[TOP] Q8.勞工同時任職於不同事業單位(如:兼職)的話,其雇主應如何提撥退休金? 各雇主均應分別依規定辦理提撥。
[TOP] Q9.女性勞工產假期間,雇主是否仍繼續為其提繳退休金? 女性勞工在產假期間應依勞基法第50條規定發給工資,並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
[TOP] Q10.外籍新娘或大陸新娘是否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 依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的 本國籍勞工才強制適用新制,也就是說,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有義務幫選擇新制的本國籍勞工提繳退休金。
而外籍新娘或大陸新娘即使有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的事實,仍然必須在其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後,雇主才有為其提繳退休金的法定義務。
[TOP] Q11.外國籍勞工是否適用新制?若在台灣取得國籍轉換身份時,以往年資是否承認?是否就可以參加新制提撥退休金? 外國籍勞工並不適用新制,僅適用舊制勞基法之退休規定。若身份改變為本國籍後,自然有權可以選擇適用新制,舊制年資即屬於保留年資,並無承認之疑慮。(新制第7條)
[TOP] Q12.若勞工調派至國外工作時,是否仍必須辦理提撥退休金?若在國外亦領有津貼時,是否需併入提撥? 需先行判斷其調派之法律效果,是否已變更其僱傭關係,來決定是否必須辦理提撥。其次再依勞基法第2條規定,判斷該筆國外津貼是否屬於工資範疇,若是,即需併入提撥。(新制第7條、勞基法第2條)
[TOP] Q13.事業單位聘請顧問,且為其投保勞健保者,是否須依新制規定提撥退休金? 應先行判斷該顧問與事業單位之間關係為何?若屬勞基法上所稱之勞工(具僱傭關係),而非與事業單位具有委任關係或承攬關係,雇主自應辦理提撥。(勞委會88年11月18日(8)台勞資二字第0049975號函、新制第7條)
[TOP] Q14.雇主及委任經理人之定義為何? 1. 董事長是事業之負責人,為勞基法所稱之雇主,對外代表公司,其與公司之間為委任關係,非勞動基準法所稱受僱從事工作之勞工。
2. 事業單位之經理人依公司法所委任者,與事業單位之間為委任關係,其受任經營事業,擁有較大自主權,與一般受僱用勞工不同,故依公司法所委任負責經營事業之 經理人等,非屬勞動基準法上之勞工。(勞基法第2條及公司法第8、29、192、208條)
[TOP] Q15.家庭代工是否需要依新制規定提撥退休金? 家庭代工與業主之間大多屬於承攬之關係,而非僱傭關係,應無庸提撥。
反之,若屬勞動基準法中受僱用從事工作之勞工,其雇主即必須依法提撥之,可參照勞委會88年11月18日(88)台勞資二字第0049975號函據以判斷。(新制第7條、勞基法第2條)
[TOP] Q16.短期失業者,是否可繼續自願提撥退休金?自願提撥與雇主提撥是否均存放於同一帳戶? 依新制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之勞工,雇主應填具申報表通知勞保局,基此,失業之勞工無法辦理自願提繳。
雇主與勞工所提撥之款項是否提存於同一帳戶,尚無相關辦法依循,但基於行政作業便捷之立場,應該會以同一帳戶存儲。(新制第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1條)
[TOP] Q17.參加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可否自願提撥退休金? 參加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如計程車駕駛,並無受雇主僱用或另行僱用勞工之事實者,非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所稱「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之範圍,故不得自願提繳退休金至個人新制退休金專戶。(勞委會94年3月17日勞動4字第0940012882號函)
[TOP] Q18.雇主僱用勞保已退保之勞工是否仍要提撥退休金? 凡受雇主僱用之勞工,無論是否領取勞工保險之老年給付,雇主仍應為其按月提撥退休金。(新制第7條)
[TOP] Q19.事業單位未替勞工投保勞保(或是勞工自願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是否仍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勞工未於事業單位投勞保,如確與該事業單位具有僱傭關係,仍有選擇勞退新制之權利,雇主亦須每月提撥工資6%至該勞工新制帳戶,與勞工保險投保單位或有無投保勞保無關。(新制第7條)
[TOP] Q20.勞工已領取退休金,再度受僱是否仍需提撥退休金? 勞工一旦有提供勞務即有貢獻,所以勞工已領取退休金後再度受僱,雇主仍應提撥足額退休金。(新制第7條)
[TOP] Q21.新制年滿60歲即可申請退休金,惟若仍在原單位繼續在職(未退職)是否也可申請新制退休金嗎? 選擇新制之勞工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皆可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