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哪里挖:村书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3:14:29
各级党委、各级记者:
开发商 刘源 身为泗县 黄圩 镇三关村,,竟不择手段在黄圩村原五组购置基本农田 进行房产开发谋取暴利。
开发商刘源在土地交易中,与退休工人黄志友 商谈时,黄志友不同意卖农田给他搞开发,刘源便指使他的一帮人,打、骂强行购买,并把黄志友头打烂流血,送进住院,目击者为黄金品、黄振学为证,后来又把黄志友儿子——黄海在三关小学任教撵走。
黄志安 向开发商刘源反映问题同样遭他打、骂,并威胁黄志安:你两个儿子不值30万块钱,我不动手,自有人把他杀了!刘源的同伙说威胁百姓:谁告我,让我经济上受损失,我不会叫他安宁,不会有过的,其它敢怒不敢言,所以我们冒着几十口人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来向各级新闻媒体记者求助,望能给予引起上级党委、政府关注,解救被欺压的百姓。
我们举报刘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用地:
(1)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有两个所有权,一国家、二集体,62年四固定时,土地就是我们五组的,1995年全省土地二轮承包,我们五组的(予留地)地29.2亩,被村私自卖给开发商刘源,当时以最低价1.5万元一亩卖给刘源。
(2)予留地卖的款,被村截留,至今我们群众未分一分钱,现群众一致要求把予留地款如数退给我们五组群众。
(3)村无权卖掉我们五组予留地,更无权截留我们的卖地款。
(4)开发商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没有公开进行招、投标进行拍卖,我们群众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
(5)原五组(12小组)7.5亩基本农田,开发商私自购买,以9.2万元每亩购买,于私人签约转让合同,土地法规定转让后,要保持原状,不能取土、不能挖塘、不能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群众一致要求拆除扒掉,保持我们基本农田不减少。
(6)群众一致要求我们五组土地25.1亩,价1.5万元,每亩计算,12小组7.5亩,价每亩9.2万元一亩,相差价7.7万元每亩,应按照12小组土地补偿给我们五组。不然的话,就拆除扒掉,归还我们五组的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受灾面积
五组土地通过实地丈量,一块74亩、二块86亩、三块48亩,四组30亩;三组50亩;六组一块40亩、六亩二块15亩,合计土地343亩,我们有地形图有录相光盘为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水无法排除,南北(黄西沟)沟7米宽,长900多米,东西沟四条全被开发商,商品房埋死,受灾面积343亩,谁来负这个责,谁来赔偿群众这个损失,请领导明查。
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原五组南北公路西边口、树南北二行,700多米,东西府前路向西测416米,合计1116米,计2000余棵,被开发商强行砍伐,求赔偿群众一分钱,现群众要求,每棵树赔偿200元,计40万元,请领导明查。
四、泗徐路修补问题
国家准备铺6米宽水泥路,1000多米长,按60元每平方计算,约36万元,这个路原开发商和村签约合同铺上水泥路20米宽(包括绿化带),现这条路国家铺设路的款,应该由开发商刘源补偿给我们五组,请领导查实。
五、为了确保农田不受损失:
(1)群众要求南北沟(黄西沟)开2.5米宽,1.5米深,明沟,上加平板盖桥。
(2)东西四条沟,全部挖通,确保农田不受水灾。
综上所述,身为村支部书记,共产党员,市刘源,不以群众利益为基础,违法低价买地、非法砍伐树木,恶意侵占群众利益,故意殴打无辜群众,其行为恶劣,道德败坏,在地方造成恶劣影响,为了维护我们五组群众集体利益,严明法纪,现向你们举报,敬请上组领导严明查处,并返回群众应得利益,叩头上书。
泗县黄圩镇 黄圩村五组群众代表:
黄志安(13955775089) 黄振学 黄金敏 黄培良 黄培明 黄振岩 黄立 远 黄玉权 黄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