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预约挂号:八年级下册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00:40

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共编《维权手册》保护合法权益
目的:
(1)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
(2)增强学生的初中能力;
(3)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一件维权“工具”。
操作要求:
(1)学生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围绕生活、学习等方面搜集侵权的表现;
(2)结合法律条款和维权帮助的范例,整理出有效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3)查询能够给予维权帮助的机关、部门的地址和电话(如消协等的地址、网址、投诉电话),为维护权益提供信息资料;
(4)按照事先拟订的提纲,以“当XX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为题撰文;
(5)将上述成果装订成册。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学生面临的问题
当今社会正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型社会。人人都要受教育,人要终身受教育。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的形势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很难找到好的工作岗位,甚至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本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受教育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
一方面,现在在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侵犯初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如有的家长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的学校随意开除学生,有的校舍危险不能上课,有的教育场地被非法占用,有的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学生学习,等等。学生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另一方面,国家、社会、和家庭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创造了条件,学生则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而现在在初中学生中存在一些不完全履行受教育义务的现象,如有的初中生动辄迟到早退,甚至逃避作业,逃学……,因此应该帮助学生明确受教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对于正在接受高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来说,要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接受教育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
1、知识目标
⑴知道教育的含义和重要作用。
⑵明确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⑶明确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⑷明确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三项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
⑴了解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⑵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懂得教育既赋予人类智慧与美德,又赋予社会进步的力量,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还是国家的繁荣昌盛,都离不开教育。
⑵懂得教育对下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课时:2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知识助我成长
创设情境:
例子——在西北昏黄的天幕下,有这样一段学者和放羊娃的对话:
“你放羊做什么?”
“挣钱”
“挣钱做什么?”
“娶媳妇”
“娶媳妇做什么?”
“生娃”
“生娃做什么?”
“放羊”
短短的一段对话,述说了放羊娃的一生,从放羊到放羊的轮回中间只有简单的挣钱、娶媳妇、生娃三个环节。我们不去考究这个轮回在此之前已经轮回了多少个轮回,以后还要轮回多少个轮回,单纯从生存的意义上来讲,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
刚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悲哀,一种对生存的厌倦。难道我们的生活就那么简单?我们不甘心那么简单的轮回,却又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更好的轮回。这种轮回对于正处于对人生与未来充满渴望和憧憬的热血沸腾的少年来说,是一种生存的悲哀。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为自己创造一种幸福的生活呢?课本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思路。
引导学生讨论得出以下结论。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进一步让学生了解:(1)教育的含义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重要作用意义。
①P59对个人来讲,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②P60对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
创设情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几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往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引出: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出示多媒体音像资料,为学生创设情境]
但是,每位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了吗?请看以下事例——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是外来打工人员的聚居地,来自河南农村12岁的孙小燕和8岁的弟弟孙向阳随着父母两年前来到了北京。小燕的父母在工厂里打工,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小燕的奶奶就带着姐弟俩挤在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早上6:00点钟,姐弟俩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小燕便不停的向外张望。过了一会,一个女孩子匆匆来到小燕家中。来找小燕的女孩叫小娟,是小燕的同学。小燕把自己头天晚上写好的作业交给了小娟,拖她带到学校让老师批改。
看着好朋友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小燕心里很难受。今年2月16号,也就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小燕就读的打工子弟学校槐房实验小学被丰台区教委查封了,而小娟随着实验小学搬迁到了十几里外的大兴县。因为路途远,学生们每天都要乘坐班车去上学。小燕姐弟俩因为交不起每学期增加的200元车费失学在家。姐姐小燕正在读四年级,弟弟向阳今年读二年级。失学以后,姐弟俩每天在家坚持自学,按照课文的要求写作业。虽然他们对课文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他们仍然读的非常认真。
(师过渡):小燕和弟弟虽然失学在家,但仍坚持自学,她的经历令人心痛。但是,是谁剥夺了小燕上学的权利,谁又应该在失学少年的遭遇中承担责任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今天的热点辩论。
热点辩论 :
1、辩题:少年失学谁之过?
[教师事先把学生分为五组,分别代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
(师):请同学们结合录像提供的信息,利用手中的材料、教材,对其进行加工重组,
要求:1、寻找对方的责任 2、尽力为自己开脱
记住:你给对方找的过失越多,你的责任越小,为自己开脱的越好。同学们,展示自己的时候到了,让我们赶紧行动吧。
[第一阶段:学生看书、资料,自由讨论,
第二阶段:自由辩论,教师应随时调控、并适时转移矛盾,挑起战争。
此环节是本节课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学生的看书、交流、整合知识、自由辩论,使学生对本节课的知识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并能从中找到对方的责任,从而为己开脱。本环节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为本节课掀起了第一个高潮。]
(师小结):同学们的辩论很激烈,也很会为自己开脱。但我们知道,在失学儿童问题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是责任大小而已。
为了保护我们的受教育权,下面我们来学习——
(1)P60受教育权的含义:
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面对向小燕一样的失学儿童,我们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复学之路呢?
2复学之路共探讨 :
[学生讨论、交流,陈述各自的职责、措施]
国家:加大教育投入,兴办学校,培养师资,提高教师待遇
社会:捐资助学,尊师重教,拒招童工,维护教学秩序和场地设施
学校:按时接纳学生入学,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保质保量,按时进行教学活动
家庭:家长应及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你们各方的措施都很好,关键是付诸行动,挽救失学儿童。
(师小结):从大家的发言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要实施,不仅涉及到儿童少年,还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予以保障,请同学们根据刚才的辩论总结义务教育的含义:
(2)P61义务教育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含义)
从义务教育的含义中可看出义务教育包含两方面: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等都有责任,而《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保障作用也正体现在这两方面。由此可见,在义务教育上,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有法律义务。
(师过渡)另人欣慰的是,失学儿童的遭遇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国家的加大教育投入,增加教育经费,到全社会的捐资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无不象一股股暖人的春风,点燃了失学儿童心中的希望。但有些人想得更远,提出了修改《义务教育法》,让我们关注来自两会的最新报道:
时事追踪: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卷烟厂厂长程佳华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修改义务教育法,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的议案。他指出:对贫困地区的学生来说,即使是象征性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也可能成为他们读书的障碍,因此实行义务教育全免费是他们受教育机会的根本保障。
请回答:程佳华代表为什么要提出这一议案?
[学生充分讨论、交流,后教师分析、总结]
师分析:1、提出全免费,说明目前的义务教育不是全免费,而仅仅是免除学费,这是义务教育的一个特征。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全免费,真正体现义务教育的免费性。
2、 如果议案能够实施的话,所有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普遍性。
3、他提出修改法律,想依靠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而法律又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普遍约束力,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多媒体出示义务教育的特征)
(3)P61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
①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②普遍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③免费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费。
以上就是义务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征。
我们希望: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共同迎接祖国美好的未来。我们期待着义务教育全免费这一天早日到来。
知识小结:
同学们这节课表现的很积极,很活跃,老师非常感动,实际上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掌握了知识,请同学们结合前三个版块的内容,归纳本节课所学的知识:
[学生归纳,教师板书]

第六课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和特征;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学生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
(3)过程与方法目标:能够从具体的情景和事例提升观点,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能用基本的观点和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从而实现由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过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这也是来自生活又服务生活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4)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认同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既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既是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教学重点:如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教学难点:在实践中落实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教学方法:多媒体辅助教学  小品表演
新课导入:知识改变命运,我们要珍惜学习的机会
新授: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板书)
一、维护受教育权利
(一)“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案例分析
1、设置情境:假设你是八年级学生小梅,你遇到了材料中所说的情况,你会怎么办?
2、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在小组内集思广益,尽可能多地寻找维权方式和途径。
3、比一比:各个小组陈述本组找到的方法,可行方法最多的为优胜组
4、教师引导学生对各组提出的方法进行可行性分析,指出可以选择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给予维护,并作适当的补充。
结论:中学生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
(二)“假如你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应该怎么办”案例分析
1、学生阅读材料,思考问题:该校学生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了吗?为什么?
2、学生在班上对上述问题交流看法
3、学生思考材料提出的两个问题
4、学生交流
5、拓展活动:说一说在我们身边还存在哪些类似的侵犯我们受教育权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6、教师做适当引导和总结
注意事项:学生对该种侵权行为可能认识不足,在活动中会出现思路较狭窄的情况,教师可多做引导,让学生思考该种情况下学习的质量和对今后学生命运的影响,将危害结果和原因进行联系。
二、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一)“你从国家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家长创收供材料中感悟到了什么”案例分析
1、学生阅读材料
2、学生围绕设问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
3、各小组代表发言讲述自己小组的感悟
4、教师进行总结和提升
注意事项:1、对于材料一、二可多作一些提示来帮助学生理解
2、对于材料三的利用可联系学生自己的生活实际;为了保证自己的受教育权得以实现,自己的父母付出了什么?心血、精力、金钱……
3、可作一个小的延伸:引导学生对自己所得到的国家和家庭努力予以保障的受教育权报有感恩之心。
(二)“小刚拒绝辍学,对自己、家庭、社会有什么好处……”案例分析
1、学生阅读材料
2、教师提出两种观点:小刚不服从家长的安排,在家庭贫困的情况下还坚持学习,不为家里挣钱是不对的;小刚坚持完成学业,是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的表现,是正确的。
3、学生选择自己支持的观点,分成2大组进行辩论,教师作引导。
4、在辩论的基础上学生思考、回答材料后面提出的问题
注意事项:1、引导学生着重分析小刚的维权行为及与此相对应的结果:小刚重返校园。因为他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所以能享受自己的受教育权。再次强化学生的维权意识。
2、在分析小刚拒绝辍学的好处时,可引导学生从接受义务教育对个人和家庭以及社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两个方面去看,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全面地看待和分析问题。
(三)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简答)
1、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2、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3、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四)“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什么”?活动
1、学生阅读材料,进行思考
2、完成材料上的填空内容。回答问题:假如遇到下列问题,你打算怎么办?
3、学生交流,教师作总结
注意事项:1、提示学生从自己的实际学习生活出发,实事求是的写出自己应该做到的事情,使活动更有实效。
2、指导学生细化对自己的要求,如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至少接受完九年的学校教育。引导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
(五)引导学生认识作为学生应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要终身学习。帮助学生将初中学习的意义上升到为了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和为了祖国的繁荣的高度。
小结: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们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呢?(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
1、知识目标
⑴了解社会财产的分类和个人财产的内容及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⑵明确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和保护。
⑶明确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继承权的含义及实现方式。
⑷明确智力成果的含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2、能力目标
⑴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⑵保护智力成果权,要树立维权意识。
课时:3课时。第一框为1 课时,第二框为1 课时,第三框为1 课时。
教学内容提要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财产的含义(归属):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物质财富。公民的财产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准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2)公民的合法财产的含义:公民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获得的财产。
教育学生能辨别哪些是合法财产?哪些是非法财产?结合教材P68——70页来学习。
(3)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教材P70
分别解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1)为什么要保护?P71
(2)怎样保护?
①宪法保护
②民法保护
③刑法保护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1)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产属于谁

一、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我们看看这张图片。
就在我们感叹好人有好报的时候,我在某一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内容: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
(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
(支持)
好,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板书:财产属于谁
一、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
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
(学生回答)
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
(学生回答)
教师提问:好。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学生回答)
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
(学生回答存银行)老师说,看来同学们年纪虽小但却十分具有理财思想。近期央行根据国内经济形势调高了存贷款利率,相信你这时存钱会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
(学生回答)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
(学生回答)
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
(学生回答)
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
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
(学生回答)
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
(学生回答)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二)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
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过渡:请同学们看家庭盗窃现场的图片)
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看到了图片中的情形,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
教师: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教师: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应该说依靠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三)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具体手段有那些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农民甲于1991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一只毛驴。1991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1991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请左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我们请右边三组同学注意,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以上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最普遍的做法。
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下面的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播放FLASH──抢劫
教师提问:画面中的开车人遇到了什么事情?(学生回答抢劫)
教师提问:抢劫行为使你的什么权利遭到了损害?(学生回答财产所有权和人身安全)
教师提问:如果该抢劫犯在对你进行抢劫时,恰好被公安机关抓获,你认为应怎样处理他?并说明你的理由。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相信大家对他的处理意见是一致的,即交由公、检、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刑法这一最为严厉的法律武器对犯罪人进行最有力、最有效的打击,从而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因为这些进行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行为的犯罪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会给公民财产带来一定的损害,而且还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不仅如此,这类实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犯罪人,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如果仅用民事手段来解决,根本无法起到威慑、保护作用。因此,国家在规定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同时,还规定了公民可以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

对应的课标内容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让他们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并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优良的传统美德。
过程和方法目标:以晓军一家的遗产继承故事为线索,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法,让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教学过程,从而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知识能力目标:了解有关遗产继承的几个概念、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难点:我国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培养学生优良的传统美德和道德是非判断。提高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的能力。
教学准备:多媒体制作、节目编排等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的同龄人晓军因为家庭财产问题非常困惑,现在他一家人来到了我们这儿,请看
活动一:角色扮演
学生分角色扮演晓军一家人(材料:中学生晓军,全家共六口人,属于其父所有的个人财产有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其家产还有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因晓军父亲病情恶化,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在在谈论财产继承问题,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晓军父亲的财产和所有的家产。晓军也觉得似乎有理。)
师:看了晓军家的情况,请你谈谈一家人谁说的有道理?
生1:晓军的父亲尚未辞世,其财产不能继承。
生2:即使晓军父亲死亡,也不是所有的财产和家产都能继承。
生3、假如晓军父亲的财产中有来源不明的,晓军的家人就不能继承。
生4:父亲死亡后,他的所有个人财产如稿酬存款、图书字画、宝石古玩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生5:还有家产五间私房、彩电、冰箱等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可以作为财产继承。
师:同学们分析的非常好。谁来归纳作为遗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学生归纳得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的个人财产。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多媒体显示)
活动二:人生AB剧(学生扮演)
不久,晓军的父亲因病去世,晓军的家人召开了家庭会议,准备继承遗产,可是在谁能继承,继承多少这些问题上争执不下。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由五人平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姑姑不能继承。
师:你赞同谁的观点??请说出依据。
赞同爷爷、奶奶的说法的坐在右边,赞同母亲的说法的坐在左边。
生1:因为爷爷奶奶是长辈,应该由他们说了算。
生2:姑姑与父亲是亲兄妹,财产分给妹妹也是理所当然。
生3:姑姑总是要出嫁的,不能把家里的财产带给外人。
师:同学们似乎说得都有点道理,请同学们阅读教材77页,然后请你再次作出选择,赞同爷爷奶奶的坐右边,赞同母亲的坐左边。
生4: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第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以我赞同爷爷奶奶的说法。
生5:我赞同母亲的说法,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姑姑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而不能继承。
师:同学们通过争论、阅读教材已经对上述问题形成了共识,姑姑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父亲的遗产。
师:晓军家的这种继承方式属于哪种继承方式?它应该按哪些原则对遗产进行分配?
学生阅读教材78页,理解上述案例属于法定继承以及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活动三:律师到我家
学生角色扮演晓军一家和律师:正当晓军的家人准备分割遗产的时候,晓军父亲的律师来到晓军家,拿出了晓军父亲生前的遗嘱,遗嘱中提到:晓军是未成年人,要把遗产的二分之一留给晓军,父母年老体弱,四分之一留给父母,另外四分只一给晓军的母亲。晓军继承的份额由暂时爷爷奶奶和母亲共同管理。
师问:你认为晓军父亲的遗嘱有效吗?
生答:有效,因为父亲的遗嘱具备了以下条件:父亲有遗嘱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内容和形式都合法,继承人都在法定继承的范围。
师:父亲立遗嘱确定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有什么区别?
生:这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达到财产。
师:晓军家到底该采取哪种继承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呢?
生: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而晓军一家应该根据父亲的遗嘱继承遗产比较合理合法。
活动四:家庭纷争
媒体展示:三个月后,晓军的母亲另嫁他人,对晓军不闻不问,对爷爷奶奶更是置之不理,姑姑也远嫁他乡,从此音讯全无。为此,年迈的爷爷奶奶和邻居家签定了协议:爷爷奶奶由邻居一家照顾,死后房产送给照顾他们的邻居。临死前,爷爷奶奶立下遗嘱并办理了公证:两人死后,存款由晓军继承,房产送给照顾他们的邻居。晓军的姑姑知道父母去世,回家要求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要求晓军交出爷爷奶奶的存款,,并要把邻居的房产收回。晓军的母亲也以晓军是未成年人为由,霸占了晓军应继承的遗产。
师:晓军爷爷奶奶的遗嘱有效吗?
生:有效,因为这份遗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必须的条件。
师:姑姑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生:不正确,因为爷爷奶奶的遗嘱是有效遗嘱,而且邻居受赠房产属于遗赠,受我国法律保护。
师: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的两种继承实现形式。而邻居接受遗赠取得遗产不属于遗嘱继承,但是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师:面对姑姑和母亲,假如你是晓军,你会怎么做?
生1:与姑姑协商,拿出爷爷奶奶的部分存款给姑姑。我们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之间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稳定幸福,有利于充分发挥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效益。
生2:通过老师,做姑姑和母亲的工作,向她们宣传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协商取得自己应该继承的遗产。
生3:起诉姑姑和母亲,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师:看来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你最赞同哪种做法?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学生畅所欲言。
媒体展示:(一)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师小结:通过同学们的讨论,我们明白了当继承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五:模拟法庭
媒体展示:金、吴夫妇生育了四个儿女。甲男、丙女在家务农,乙女、丁男在城里工作,四人都已成家,共同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两老口相继病故后留有房产三间。丙女、丁男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丙女提出丁男收入丰厚就别继承房产了,三间房由其他三兄妹个继承一间,而丁男却不同意。最后四兄妹弄上了法庭。
以大组为单位,模拟法庭进行法庭辩论与庭审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书记员、四兄妹等角色,然后全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