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西医治疗狐臭:八年级下册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6:45:08

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2

第七课第三框《无形的财产》教案

教学目标
1.态度、情感、价值观: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2.能力: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3.知识:了解有关智力成果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基本作用和意义。
教学重点
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等态度、情感、价值观。
教学难点
培养在智力成果权的问题上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地做出选择。

教师提问:平时生活中,你们最喜欢吃什么?喝什么?或者你最喜欢什么品牌?
看看你喜欢的品牌是否在下列排行榜里。

我想同学们看到自己喜欢的品牌在这些排行榜里,一定很高兴。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喜欢的有些品牌,特别是我们国家有些著名品牌的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
材料分析: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材料一)
目前中国内地已有15%的企业商标在海外申请注册时遭抢注,最近内地企业的商标在港澳台地区也开始频遭抢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工作人员提醒企业,强化商标先行意识、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以及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可以有效规避遭抢注的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今年6月份,拉芳、舒蕾、雕牌等13个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遭抢注;3月份,泉州8个知名鞋业商标被台湾商人抢注;2月份,泉州有17个知名商标在澳门遭抢注,其中大部分为服装品牌商标。
比如,五粮液集团正是因为错过“异议期限”,只好耗时长达15个月,花费数万元,终于夺回被一韩国人抢注的品牌价值达269亿元的“五粮液”商标权利。
五粮液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陈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商标,我们又将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的命运。”他还表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应该成为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准备拓展国际市场的企业更需对这些炒家们的恶意行为提前防范。”
目前内地已有多家企业开始“反抢注”行动,除了五粮液成功在韩国夺回商标外,在香港遭抢注的“满婷”品牌拥有者九鑫集团已经请了律师并定好基本方案,日前向香港商标总局递交了异议申请。
而柒牌服饰集团办公室主任叶林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次抢注事件使我们意识到在商标保护上的缺陷,我们在国际上的商标注册已经付诸行动。”
教师提问:看了这份材料,你有什么感想?
学生思考并回答。
让我们再看两个案例。
材料分析: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
日前,记者从“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处了解到,“小小诉耐克‘火柴人’侵权”案将于今天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目前,“小小”方面已向法院申请增加为耐克公司进行广告创意的一家国外代理公司“Wieden+Kennedy”为另一被告。
去年10月,耐克公司在电视媒体上相继推出一则“Stickman”(又名“创意小子”)的广告。但闪客“小小”(朱志强)认为,这则广告中的主角“Stickman”的形象是抄袭自己“火柴人”的创作,因而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
此前,双方对各自形象的创作都有自己的解释。“小小”认为,“火柴人”的形象源于其早年创作,早已深入人心并已完成商标注册,这一创作的运用可带来可观的效益。耐克一方则表明其所涉及的广告形象“Stickman”由耐克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原创,类似的形象在日常生活中早已多见,例如人行道指示灯里表示“停”和“行”的小人等。
昨天,“小小”的代理律师王惠红表示:“‘火柴人’形象是一种动态的立体的创作,已被多数网友认可,而耐克‘Stickman’在广告中的形象存在雷同,已构成对‘小小’创作的侵权。”
材料分析:《细节决定成功》一书发现盗版。
2004年6月11日,《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地坛书市发现盗版,当日下午一时左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进行了查收。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该书第二版2004年2月出版,为16开本,红色特种纸内衬,定价24.80元。在书市查收的盗版书为32开本,定价18元,无内衬,印制粗糙,封面颜色黯淡,插图模糊不清。据新华出版社有关人员说,该书在广东还有一种盗版,其版式、开本均与原书相同,定价为2980元,封面无覆膜,全书纸张较薄,印制装帧质量较差。
教师提问:这两个案例反映了我国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怎样严重的问题?
学生回答:侵权。老师说,这就涉及我们今天要讲的内容:保护无形财产,保护智力成果权。
板书:无形的财产
一、关于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结合刚才讨论的几个案例,试着说说什么是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看书P82,书上列举了六项智力成果。
教师提问:请你说说这六项智力成果对人们的生活分别有什么影响?你还知道哪些智力成果?它们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智力成果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好,我们需要更多的智力成果出现,我们也就需要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让更多的人有积极性创造智力成果。
看图片。
教师提问:请你猜猜图片里的人物是谁?
他就是著名的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
他曾经给我国有关领导写过三封信。
材料(二)分析: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
皮尔•卡丹是著名的服装大师,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皮尔•卡丹”是一个闻名全球的品牌;皮尔•卡丹先生还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1978年以来先后28次访问我国。然而“皮尔•卡丹”品牌在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同时,也成为“傍名牌”者“最喜爱”的目标。2001年6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南京一个国际服装节时,展厅里一个高达两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皮尔•卡丹先生对此大惑不解:我没有这个公司!真假皮尔•卡丹竟在展厅见面了。
面对众多的“傍名牌”现象,皮尔•卡丹先生坐不住了。2003年9月10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给他非常敬重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投诉信。在信中,皮尔•卡丹先生写道:“作为对中国情有独钟的一个法国人,我迈入中国市场已有20多年了,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您的关照,才得以有今天的发展。但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我有幸被贵国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一直遵纪守法,苦心经营,与中国各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合作始终十分愉快。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违法行为,我的声誉及我在中国合作伙伴们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侵害。”皮尔•卡丹先生提出:“我在这里,恳请您的帮助。烦请中国工商部门助我公司一臂之力,清除中国市场上的‘皮尔•卡丹’侵权现象。”
国务院领导把投诉信批转给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接到投诉信后立即行动,公平交易局、商标局、企业注册局共同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迅速发出《关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诉的违法行为认真调查核实;对构成商标侵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依法坚决纠正;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理。2004年4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部署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专项会议,对涉及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部署全国统一查处。会上,与会者形成共识,做好法国皮尔•卡丹公司等8起案件的查处工作,是保护知名企业合法权益、知名商品市场信誉、为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保护消费者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以查处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整合工商系统内外的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和案件督办力度。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度,保证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解决问题要坚决彻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不留死角。随后,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的统一行动全面展开。
工商系统的全国统一查处行动取得的成效,使远在法国的皮尔•卡丹先生十分满意。2004年4月19日,皮尔•卡丹先生在巴黎又给这位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我在中国的代表处向我汇报了您对我公司对目前中国市场上的侵权现象的投诉予以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配合。我的首席代表宋怀桂女士也高度赞扬了您多年来对‘皮尔•卡丹’品牌的一贯支持。我想在此为您对维护‘皮尔•卡丹’品牌所做的一切表示我衷心的谢意。”
同日,皮尔•卡丹还给负责部署查处行动的国家工商总局写了一封感谢信:“我在中国的代表处向我汇报了贵局对我公司的投诉予以了高度重视和大力的配合,为维护‘皮尔•卡丹’这一品牌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在此对贵局为维护‘皮尔•卡丹’品牌所做的一切表示衷心的谢意。”
教师提问:快速看上述材料中楷体字部分的内容,用一句话概括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分别是什么样的信?
学生回答:这三封信有一封是投诉信,有两封是感谢信。
教师提问:皮尔•卡丹先生写投诉信的原因是什么?
学生回答:一个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一次国际服装节,在展览厅出现了假的皮尔•卡丹公司。相关的原因是近几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假冒‘皮尔•卡丹’,或采用与‘皮尔•卡丹’极其相似的名称、包装及标牌在各大商场公开销售。更有甚者,在中国许多城市用‘皮尔•卡丹’(中文)注册公司。
教师提问:通过这个事情,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有什么新的认识?
学生回答:保护智力成果不仅仅是涉及个人利益,还会影响到国家的形象,以至于影响到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智力成果权
智力成果权也叫知识产权。
回想一下刚才讲过的几个案例。
教师提问:说说这几个分别涉及哪一方面的智力成果权?
学生回答抢注事件和皮尔•卡丹先生的三封信涉及的主要是商标权。
耐克广告涉及的主要是创作方面的权利。
《细节决定成功》涉及的主要是著作权。
教师提问:请你说出还有哪些权利也属于智力成果权?
学生回答,智力成果权还包括:专利权和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教师提问:从查处侵犯法国皮尔•卡丹公司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行动中可以看出,维护学生回答,知识产权,最强有力的手段是什么?
学生回答,维护知识产权,最强有力的手段是法律。
三、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材料分析:16岁中学生三项发明引资200万,换得10%股份当老板(材料三)
武汉一16岁的在校高中生胡登煌凭借3项发明专利,成为一家注册资本200万元的企业的股东。他是武汉地区“学生股东”第一人。他发明的“无压痕眼镜架”在宁波市投产。他的另两项专利“世界筷子”“自洁水龙头”也进入生产进程。前者在一双筷子上加三个套环,以固定筷子,让外国人也能熟练地使用;后者在传统水龙头把柄上钻4个孔,一开水龙头,把柄便溢水自洁。
3项发明吸引了浙江知名企业宁波天安集团,该集团3个月前投资200万元成立“天之煌公司”予以开发,胡登煌凭专利技术拥有公司股份10%。
胡登煌的家人说,胡登煌自幼爱好发明,去年3月至今已申请10项专利。
教师提问:这个16岁中学生当老板的事情,给你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未成年人也能够享有智力成果权。
看书P83,案例。
教师提问: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可依,说说你所知道的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重要法律的名称。
学生回答,维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重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现在我们已经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享有智力成果权,而且为了保护我们的智力成果权,我们要紧紧地依靠法律。不过,还需要明确的就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

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首次采用了先进的纸雕防伪技术,纸雕防伪兼有水印防伪的视觉效果和雕刻防伪的触觉效果,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同时对奥运商品的价位不会造成影响。所有经北京奥组委同意使用的会徽商品都将使用此种防伪技术。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袁斌介绍说,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防伪标志由目前我国在防伪技术领域最好的企业制作。截止到8月12日,北京市的朝阳、西城、丰台、延庆等区县工商分局已经分别检查了动物园、秀水街等服装市场,依法查扣擅自使用会徽标志的服装134件。
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官员手拿印有“中国印”的真假T恤衫做了展示。真品的标签运用了纸雕防伪技术,与假冒品有着显著区别。此外,假冒品在水洗后胸前的标志很容易掉色,而真品则不会。发布会上,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天起,将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保护奥运会会徽专项执法检查。
奥运会会徽“中国印”公布还不到一周,朝阳工商部门就在秀水街市场查获了28件仿冒奥运会会徽“中国印”的T恤。而在万通,记者也发现有人在偷卖“中国印”。奥运一向为社会所关心,因此,“中国印”一公布,新一轮的奥运标志保卫战就此开始。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以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等都受到此条例保护,其中就包括2008年奥运会会徽“中国印”。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中包括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用于服务项目中,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同时,也不得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等。
因此,在没有经过北京市奥组委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任何以商业为目的使用“中国印”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工商部门可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提问:从奥运会会徽采用防伪技术这件事,你对如何保护智力成果权又有什么想法?
学生思考并回答。
教师提问:据你所知,我们国家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学生思考并回答。
展示我国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的工作。
教师提问:根据今天所学,以及你对保护智力成果权的理解,在保护智力成果权方面,你可以做哪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学生思考并回答。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知识要点与学习要求
1、知识目标
⑴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项作用。
⑵明确法律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2、能力目标
⑴学会运用智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
⑵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⑴培养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⑵学会理性消费,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
教学时数:3课时,其中第一框2课时,第二框1课时。

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学习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诚信的道德观,提高对自觉履行义务的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做一个文明的消费者。
2.能力目标:学会自主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运用关于消费者的九个基本权利的知识来指导实际消费。
3.知识目标:知道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理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重点难点】
4.重点: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5.难点:增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设计理念】
在教学设计过程中,我认为课堂教学不仅要突破知识点,更要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在学习过程中,创设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情景,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强化情感体验。在经济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享有消费者的权利,中学生也不例外。因此,在进行本节课教学时,设计“小鬼当家”的活动,虚拟了一个八年级学生李华,以他的消费经历为主线,借助他的消费体验,通过学生的主体参与、自主探究认识到“上帝”即消费者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理解保护“上帝”权利的必要性,认识“上帝”享有的权利,并明确应该怎样做一个文明的“上帝”。
【教学程序设计】

教学程序

教学活动设计

主要说明

导入

大家都看过《小鬼当家》吧?一定还对小主人公麦考利机智勇敢的表现记忆犹新。今天这节课我们将欣赏《小鬼当家法律篇》。我们要随着身边的“小鬼”——李华一起来学习公民在经济生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消费者权益,即“上帝”的权利。

设计意图:设计情景,引发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学习新课的兴趣。

教师需充满激情,以感染学生的情绪,精神饱满地进入新课学习。

 

情景一:快乐的“上帝”续表

 

重要的“上帝”

设置情景:李华在超市买东西,明确李华在超市里的身份是消费者,即“上帝”。
  活动一:分析讨论
  消费者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什么地位?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设计意图:通过列举生活事例,引导学生认识到: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消费,因此“上帝”的权利与我们息息相关。)

分析时教师的语言尽可能通俗易懂,不要太书面化。

“上帝”的权利

情景二:倒霉的“上帝”
  请学生欣赏小品《倒霉的上帝》,并对照课本分小组讨论:小品中的老板侵犯了李华的哪些权利?
  (设计意图: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根据小品中的情景,结合问题,进行讨论、交流。通过讨论掌握“上帝”的九大基本权利。)
  活动二:你说我说
  引导学生根据现实生活中看到、听到或亲身经历的事情,举例说明消费者权利的存在。
  (设计意图:通过探究,并联系学生生活实际,体验到“上帝”权利的存在。)
  情景三:歌曲《天亮了》
  欣赏歌曲《天亮了》,介绍这首歌的创作背景。引导学生认识到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益的一致性。
  (设计意图:从反面提醒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激发对经营者不诚信行为的强烈谴责与愤慨,更好的落实情感觉悟目标,充分体现思想品德课的德育功能。)

在学生小组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从正面说明消费者权利的存在,而不是仅仅看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

文明的“上帝”

情景四:我是“上帝”我怕谁
  请学生欣赏小品《我是“上帝”我怕谁》,思考:“上帝”是这样的吗?(你怎样看待这样的“上帝”?)
  活动三:自由论坛
  消费者都有哪些不文明行为?作为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假如你是经营者,你希望消费者怎么做?
  活动四:即兴表演
  请学生即兴表演一段微型小品,展现经营者和消费者良好的关系。
  表演结束,教师展示一幅对联:“经营者诚信为本规范经营  消费者依法维权文明消费”,横批为“携手共进”。
  (设计意图:认识到法律保障“上帝”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帝”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做文明的“上帝”。)

换位思考,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结束语

(播放轻音乐《致爱丽丝》。)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希望在今后的经济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能积极学法、用法,不仅做一名维护自身权益的“上帝”,而且做一个现代社会中文明的“上帝”。
  (设计意图:提出希望,将法律和道德教育延伸到未来生活,有助于思想品德课终极目标的实现。)

 

附录一:
倒霉的“上帝”
表演者:四学生分别扮演李华、老板、李华的妈妈和96315热线工作人员。
道具:牛肉干三包、电话机。
情景:从超市出来,李华来到新市街夜市。听见一摊主高声吆喝:“走一走,看一看,美味食品大减价。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快来买啦。”
李华:肚子好饿呀!买点东西吃吧!
老板:小同学,你想买点什么?
李华:我先看看。
老板:我们这里的牛肉干很棒,新鲜可口、物美价廉!同学,买点吧!
李华:便宜吗?
老板:便宜!为了配合市政府三项整治工作,现在门面拆迁,我们所有商品一律进价出售,绝对低哦!你去看看如果有比我们卖得更便宜的,你拿多少来,我们收多少!
李华:这牛肉干好吃吗?(故作迟疑状)
老板:绝对好吃,不信你尝尝!
李华:你不会骗我吧?
老板:为这几块钱骗人,这种事我们可不会干!
李华:算了,你给我来一袋吧!
老板:这么便宜的价格,我们都是两袋一起卖的!
李华:我吃不了那么多!能不能只买一袋呀?
老板:吃不了可以带回去给你的家里人呀!
李华(无可奈何地):好吧,我要两袋。
老板:2.95一袋,一共5.9元。
(老板趁李华低头在书包里掏钱时,偷偷换了一包过期的牛肉干。窃喜:“终于把这包过期的牛肉干卖掉了。)
李华:喏,给你6块。
老板:没有零钱找,这一毛钱你就不要了吧!
李华:你们是怎么回事?多称斤两,又少找钱,真缺德!
老板:你这人这么罗嗦,我们商店一直都是这么卖的!穷鬼,买不起东西还逞什么强?!真是个小气鬼,现在一毛钱丢在地上都没人捡,居然还要我们找钱?!
李华:算了,我不跟你们计较!
(李华只好忍气吞声走了,一边走一边吃牛肉干。)
李华垂头丧气回到家。李华的妈妈上场。
妈妈(杭州话):哎,宝贝儿子回来了。
李华:啊。
妈妈:咦,儿子,你在吃什么东西?
李华:牛肉干。我刚刚在夜市买的,很便宜的……哎呀,我的肚子好疼呀!
妈妈:怎么啦?是不是这牛肉干有问题?
(李华妈妈仔细查看牛肉干的外包装。)
妈妈:哇,这牛肉干是过期的!我找他们算账去!
李华:哎哟!我的肚子越来越疼!
妈妈:我们先上医院去!
(到了医院,经过医生的及时诊治,李华的病情稳住了。)
妈妈:这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
李华:不行,我要投诉。(拿起电话)喂,你好,是96315吗?
工作人员:是的,请问我可以帮你什么?
……
旁白:两天后,在杭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李华讨回了公道,不仅赔了医药费,水果店老板还向他赔礼道歉。这件事圆满解决了。
附录二:
歌曲《天亮了》创作背景
1999年秋天,在风景入画的贵州麻岭风景区,阳光明媚,游人如织。然而,却发生了一起与这里的景色极不和谐的悲剧。由一架卷扬机改制的缆车未经安全部门的许可被私自投入运营,原本只能容纳9人,最终却挤进了27人。严重超载仅仅是滑向深渊的第一步。驾驶者是一名刚来两天,仅仅学会起步和刹车的年轻人。由于严重超载,缆车一开动便迅速下滑,司机猛踩刹车板,钢绳崩断。随着一声巨响,缆车在数秒内从相当于20层楼的高处跌入山谷。在转瞬即至的生死关头,一对年轻的夫妇用他们的双手将自己两岁半的儿子高高举起。结果,大部分游客遇难,两位年轻的父母也都失去了生命,而这个小孩,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著名歌手韩红根据这个故事创作了一首歌——《天亮了》。
附录三:
我是“上帝”我怕谁
一个月后,李华又一次经过新市街夜市。听见有个摊主在高声吆喝:“走一走,看一看,时鲜水果大甩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快来买啦。”
李华:咦,这不是上次那个老板吗?怎么改卖水果啦?!
于是上前:“老板,这苹果多少钱一斤?”
摊主:3块,你要的话,便宜点,2块5拿去。
李华拿过一个苹果,咬了一口,“怎么是酸的?”扔掉了。又拿过一个橘子,拨开,吃了一瓣,“太甜了!”就将剩下的扔了。
摊主:小鬼,你干什么?
李华:你不认得我啦?一个月前,我在你这里买过美味食品牛肉干。
摊主(满脸堆笑):哦,是你,小朋友,你想买什么?
李华:我看看这西瓜怎么样?(假装不小心将西瓜碰到地上,西瓜摔碎了。)
摊主大怒,欲打李华。
李华:你来呀!来呀!顾客就是“上帝”,我是“上帝”我怕谁!
附录四:
消费者不文明行为当戒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市场的日益繁荣,消费者的地位和自身素质逐步提高。但也有一些消费者不珍惜自己的形象。做出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举动。
(1)损坏购物环境。商场为消费者营造了较高水准的购物环境,商场甚至成为人们休闲的好去处,但有的消费者在商场内乱扔废物,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有的消费者甚至在商场为顾客准备的休息椅、凳上睡大觉。
(2)顺手牵羊。在超市和开架售货的商场,有的消费者钻商家管理的空子,顺手牵羊,造成经营者货物损失。
(3)索赔漫天要价。一位消费者因购买的饮料中有一小块发酵物,竟狮子大开口,索赔10万元。这种已超出正常范畴的索赔,属于敲诈。
(4)钻“承诺”空子。某消费者在一家大商场买了一架高级摄像机,用于结婚摄像。婚礼完毕,他根据商场“不满意就退货”的承诺,将用过的摄像机又退回去。
(5)秽语中伤服务员。商场购物时,对服务员故意刁难,稍有不顺,就口出秽语,甚至骂人,损害服务员的人格,有的甚至动手打人。

 

第八课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教案

 

消费者权益

[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情境体验,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及其保护的必要性,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2、过程与方法目标:在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中培养学生科学探究的方法,展示并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并勇于同经济领域内的违法活动做斗争。
[教学重点、难点]学生对消费者权利的认识;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学思想]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以学生的认知水平为出发点,构建“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模式。
[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师:(多媒体播放巩汉林、赵丽蓉主演的小品《打工奇遇》片段)同学们,看了这则小品,你想到了什么?
生:(略)
师:为了打击这种现象,我国专门制定了一部法律,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部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内容。
二、新课教学
1、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多媒体展示)案例:《如此麻花谁敢吃》(略,摘自《桐庐报》)
提问:你怎样看待案例中“加工点老板”的所作所为?
生:(略)
    在学生回答的过程中,引导学生逐渐认识“消费者权益”的概念,并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从那些方面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师:(过渡)既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么重要,那么消费者应该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某商场发生的一件事,从中获得一些启示。
(情境模拟)小品表演:4名学生分别扮演顾客、商场营业员、商场经理和商场保安。顾客到商场购买“CD随身听”,营业员竭力向他推荐某牌子的随身听如何质优价廉。顾客当场试用,发现该“CD随身听”质量极差,而且耳塞冒出的一个细小铁钩挂伤了顾客的耳朵。因此,顾客决定不买该“CD随身听”。但营业员声称只要试听了就必须买,还叫来了商场保安对顾客推推搡搡。顾客一气之下找商场经理反映情况,结果反遭经理辱骂。
    问题导向:请同学们观察、思考那位“顾客”的遭遇反映了市场交易活动中哪些不正常的现象?并根据模拟表演中的具体情节,分析该商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利?
(学生以4人组成学习小组,根据模拟表演中的具体情节,结合问题,共同学习教材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形成小组的学习成果。在小组学习的过程中,老师加强学法的指导,收集反馈信息。然后,4名学生扮演记者,分别采访各学习小组的学习结果。老师和学生共同评议学生的发言,最终达成共识,弄清消费者在商品服务市场中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并用多媒体把它们显示出来。)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权利名称

              主要内容

生活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表现

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产品或服务缺陷伤人损物,如伪劣药品害人、食物中毒等

知情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知悉其相关情况的权利

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

强制购买、搭配销售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缺斤少两、坑蒙拐骗、强制交易

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商家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赔偿要求或互相推委

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商家对消费者随便搜身、歧视、辱骂

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置之不理或打击报复

获得消费知识

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成立社团权

消费者享有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继续多媒体展示)案例:(略,摘自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
 提问:(1)酒吧的行为是否侵害了高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2)你认为侵害了什么权利?理由是什么?
    学生思考讨论完毕后,请学生代表发言,最后教师归纳总结,并告诉学生案例的判决结果。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师:(过渡)那么,我们该如何帮助刚才模拟表演中的那位合法权益受损害的顾客解决烦恼呢?
(学生群策群力,为那位顾客的维权行动出谋划策,最后请一位学生做总结。)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适当的提示和补充,并介绍有关消费者协会的内容。
(多媒体展示)      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 不成 ,请求消协调解 不成 ,向行政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关仲

 

 

 不成 ,向人民法院诉讼

 
4、全面认识消费者
    师:(过渡)通过刚才的“维权行动”,我们懂得了应该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这里还有一则材料,其主人公周某也经历了一次维权过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周某的维权行动,
(多媒体展示)案例:(略,摘自《广西政法报》)
提问:周某的维权行动能否成功?为什么?
(组织学生自主判断分析,交流讨论,然后在班上自由表达对周某“维权”行动的看法,教师在师生合作评议的基础上做小结说明。)
师:周某的维权行动不会成功,该餐厅没有侵害他的权利。周某作为消费者当然有自主选择权,但同样企业作为经营者也享有在合法基础上自主选择有利于其经营的方式方法,对此,消费者应尊重。所以在任何时候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在行使权利的同时,都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小结巩固
    让学生对今天所学的内容进行小结。
(多媒体展示提纲)消费者权益
                1、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2、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4、全面认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