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那家装修公司好:刘洪波:法律不能成为权力者手中的消音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4:20:43
广西阳朔发生疑似县委书记制造冤案陷害威胁其仕途者的事件,但看完报道,所谓“威胁其仕途者”多是些毫无瓜葛的局外人。
根据报道,我们可以将此事线索整理如下:阳朔县公安、检察机关查办了一起受龙胜县委书记唐某指使、杀害阳朔县委书记谭某的案件,逮捕涉案人员4名。
在谭某任职公示期满5天后,4名涉案人员均被释放,办案机关不仅答应给予国家赔偿,还表示国家赔偿数额较少,可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补贴。
在4名被捕人员中,只有1名女子姚某与谭某似有过节,曾在县人大会场大叫“谭某,你出来,你不是人”,并被拘留10天。另3人认识姚,但与谭和唐均无直接关系。现在,姚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并“相信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姚某为何要高叫谭某“不是人”,我们当然希望能够得到调查,这应该是真相的一部分。另外三人都给过姚一些帮助,为何就涉嫌“故意杀人”了,也必须调查清楚。阳朔是否真的有过一次杀害县委书记的案件,杀人者为何指向4名被捕的人,杀人者为何被认为受到龙胜县委书记收买和指使?人们猜测龙胜县委书记唐某,以及曾经大叫“谭某不是人”的姚某因可能不利谭某仕途而牵涉入案,另三名完全蒙在鼓里的被捕者,是为了将故意杀人“做实”而罗织牵连,并不违背情理。
我当然不希望这样的猜测成立。想想看,因为县委书记仕途要继续,于是司法机关就可以兴大狱,将被视为麻烦的人制造成杀人犯,而且还要抓捕多人,多方罗织使案件成立,这样的权力岂止是傲慢,简直可以说是丧心病狂。
我们已经见过,仕途之争导致官官相杀,那确是真实的命案;我们也已见过,“跨省抓捕”、“短信诽谤”等案件,都是公民得罪了官长使然。这就是说,权力的争夺,确已可使官员杀机升腾,为了固权固位,民众也确可以被白白牺牲。阳朔事件是一个新的发展吗?毕竟将杀人行为引入权争,有过实例,而将平民锻炼进杀人冤狱,比起“跨省抓捕”、“短信诽谤”一类案件,只是程度加重一些而已。
已有的“跨省抓捕”、“短信诽谤”等案例,所起的作用是钳口,如果以锻炼杀人案件来避免仕途上的麻烦,则是灭口。钳口只能一时,而且多有不得奏效者,灭口可是彻底,虽然我们想起来会更加胆寒。
阳朔的“杀害县委书记”一案,到底是没有成立,包括曾经大叫“谭某不是人”的姚某,也在谭某公示完成后被释放了。这可以说,一个可能的灭口行为变成了事实上的钳口行为。但这未必是阳朔的本愿,而是案件被桂林市公安局介入的结果。阳朔所做的是将释放完成于谭某公示结束之后。
在这个案件里,司法机关执行法律还是使法律机器成为权力控制下的消音器呢?为什么一个不能回答基本疑问的杀人案件能够正正经经地办下去呢?问题至为沉重,而如果“陷害威胁仕途者”真已发展到制造杀人冤狱的程度,权力和法律机器又疯狂何极?
所幸,冤案没有完成,灭口未成事实,但是,欣慰并不能取消如上的问题。(刘洪波)
刘洪波:法律不能成为权力者手中的消音器
中国的法律和权力成为寻租工具?
理解权力还是约束权力? - 刘洪波的日志 - 网易博客
刘洪波:让李刚事件成为制度改进的良机
刘洪波:让李刚事件成为制度改进的良机
知识与权力不能成为信仰的负面典范
刘洪波:醉驾入刑,法律岂是橡皮筋
带消音器的驳壳枪
消音器的拐弯枪
消音器
[个论]刘洪波专栏:贵卖螺帽的权力有何价值可言
民众对法律正义有评价权 - 刘洪波的日志 - 网易博客
如何监督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中国共产党新闻
“国家利益”岂是权力手中的橡皮泥-晏扬
权力者的权力
刘洪波:公车改革不能是私用合法化
刘洪波:公车改革不能是私用合法化
江涌:“经济自由化”政要成为美国手中的玩偶
好想成为你手中的那支烟
刘洪波
刘洪波:盯牢权力而不是富人(南方都市报 2007-11-26)
李庄案:法律和权力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系列谈之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主导权不能落在外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