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牙根管治疗收费标准: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8:23:21

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2004〕281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要求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04〕4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除土改时分配给农民和在1962年实施《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时确定为集体所有之外,海涂、滩涂应当确定为国家所有;开发国有海涂、滩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依法收回农民使用的国有海涂、滩涂时,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适当补偿。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确认海涂、滩涂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关于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关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带地入社土地确权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破坏性采矿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如何确认具有采矿权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作价出资(人股)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农牧渔业部 土地管理局 关于国家单位用全民土地调换集体土地和征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种子销售范围问题的复函 关于司机工伤认定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缴与处理赃物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缴与处理赃物问题的复函11 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关于计算连续矿工时间问题的复函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政策问题的复函 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的复函 关于探矿权分立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水利设施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供销合作社能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