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骚女人喜欢什么男人:老年人维权新焦点 赡养纠纷降房产侵权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4:52:47
家住上海静安区的八旬老人唐碧君老人怎么也没想到,南下探亲回来,自己居住了将近40余年的房子突然换了屋主,自己倒成了无家之人,四处流浪。原来女婿和外孙乘他外出,将房屋租给别人。
日前,在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的义务“坐堂”律师前,老人“倒出”苦水:1986年老伴去世后,她一人居住。5年前,女儿不幸病故。女婿以照顾老太为名,把自己与儿子的户
口迁进,并搬来同住。此后,女婿将自己70平方米的住房以每月1200元出租,而自己住在老人家却分文不出,却由老人支付每月100多元的房租。不仅如此,还整天对老人恶言中伤。现在,又私自将房屋出租,将老人赶出家门。老人哭着说:“这么一把年纪到处流浪,三天三夜没合眼了。我伤心啊!”
一位居住在黄浦区的老人也饱尝辛酸。老夫妻俩曾收养了一个儿子,养子成家后,却与老人不睦,老人便提出与养子分开居住,并答应拿出4万元钱给他买房子。可养子怎么也不肯搬走,屡次与老人发生冲突。患有心脏病的老人经不起打击,最终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养子搬离,并支持老人跟其子断绝关系。可养子不服判决,法院强制执行后,媳妇居然找人到老人家捣乱,敲掉老人房子的阁楼,并毁坏家具。老人痛心地说:“我怎么收养了这个‘中山狼’。”
不少房产纠纷还引发了赡养纠纷。虹口区一幢大楼里,78岁的王阿婆一人独居。王阿婆没有工作,身体不好,除了每月420元的国家补贴,4个子女每人每月给她100元的赡养费。几年前,小女儿离婚后,把户口迁进了老人的家,由此引发了家庭矛盾。3年里,大儿子连续6次上门闹事,要老人把房子卖掉、租掉或让他搬来住。“你一个人又住不了那么多,干什么浪费!”大儿子自己住两室一厅,月收入2800元,可如今只肯付70元的赡养费,认为妹妹的户口迁进来,影响了自己继承母亲的房产。老人欲哭无泪。
据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吴幼敏介绍,老年人房产纠纷主要有4种:子女出资购买同住老人使用权房后,侵害了老人居住权;子女私自将户口迁入老人居住地,私自更改户主及产权(租赁)人,侵占老年人房产,影响老年人住房置换、买卖;共同居住的子女分配、购买住房后,仍占据老人住房,影响老年人的生活;同住人以赡养、照料老年人生活为名,经老年人同意后,购买产权、迁入户口、更改户主其目的达到后,遗弃、虐待老年人。还有的子女害怕老人再婚,影响自己继承房产,故百般阻挠老人再婚。
为何房产侵权频频发生?上海市现代律师事务所郑昌伟律师分析,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孝晚辈想方设法成为老人房屋的产权人,给老人生理和心理虐待;另外,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面对子女,老人缺乏防范意识,容易“受骗上当”。法律专家还认为,有关部门没有确实履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也使产权纠纷多发。本市房地、公安部门明确规定,对涉及老年人住房、户口的变迁,必须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但不少经办部门、人员忽视这些规定,使晚辈“入侵”老人住宅有了可乘之机。
调查显示:老年人维权出现了新焦点,“赡养权”已被“房产权”替代,老人住房权被侵犯的纠纷大幅上升。据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统计,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例中,房产类占51.5%,赡养类降至7.6%,后者又往往与住房问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