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岩棉板生产厂家:★★★ 郎咸平文字全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3:41:06
郎咸平简介
原籍山东潍坊,生于台湾桃源人,少时学业欠佳,勉强考入台湾东海大学,之后奇迹般进入名校台大经济研究所,然后是当记者,服兵役。
1983年进入美国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
1986-1987.8,获沃顿商学院财务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讲师执教一年
1987.9-1994年,密西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和纽约大学任教,“1989年开始对公司财务的研究比较进入状态”。
1994年至2003年初,历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正教授,讲座教授。
从1997年以后,开始将研究重心转移至亚洲公司财务金融课题。现任太平洋财务期刊(Pacific Basin Finance Journal), 国际财务评论(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 的副总编辑。也和计量经济学大师邹至庄教授一起担任总编辑合编过太平洋经济评论(Pacific Economic Review) 。
1998-1999担任芝加哥大学客座教授以及世界银行公司治理顾问。
2003年初至今,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合聘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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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不养高科技
2003年09月10日       郎咸平
“科教兴国”和“高科技导向”等等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号,但是我国发展高科技是不成功的。根据《国际竞争力报告》分析,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五个方面,研究与开发财力不足、科技人力资源效率低下、科技管理水平低下、科技基础设施水平低下、人力和财力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这就是我国研发的状况。
这种状况让人非常担心,不能不给我们以警惕。
高科技发展不成功
根据2000年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表的2000年度《国际竞争力分析报告》,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排世界前列。我们可以来看这么一组数据:1998年以来,我国研究与开发人员数量连续两年居世界第一位,而同期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研究与开发人员数量分别是中国的58%、57%、28%、19%;在年龄结构上,我国专业技术队伍趋于年轻化。根据1997年统计,3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占50.5%,50岁以下的占86.7%;在教育程度上,我国1998年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受教育的程度大幅度提高,基本与发达国家接近。
这些都是可喜的现象,说明我国的科研人员数目与年轻化趋势显著提高。在《国际竞争力分析报告》中,科技竞争力是其八项指标中的第七项。而根据这份报告,我国科技竞争力排名继1999年大幅度下降12位之后,在2000年度报告中的排名又下滑了3位,位列第28位;我国2000年国际竞争力总体排名也比1999年下降2位,位列第31位。
根据瑞士管理学院的统计,我国科技研究开发效率低下。按每万人产出专利(包括国际专利与国内专利)的件数,我们作个比较:中国每万人产出专利为10.8件,而美国为1714.4件,日本为1737件,德国为1534件,法国为1504.9件,都超过中国150倍以上;英国为984.8件,韩国为554件,是中国的50倍以上;就拿印度来比,人家为446件,也超过中国40倍。
我们的研究人员数量是世界之冠,但我们的产出、我们的科技竞争力,却排在世界第28位。这第28位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是基本没有创造力的国家。
科研思维:“中餐馆”敌不过“麦当劳”
我国高科技企业有下列五大特点:首先是研发人员工资最高,流动性最大。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状况与研发管理调查报告》的结果,52.6%的企业人才流失率在3%以下,而37.7%企业人才流失率在3至10%之间。表面上看我国高新科技人才流失率是远低于西方国家(西方大约是10%左右)。但这个现象完全不值得乐观,因为低人才流失率说明了现有人才的二级市场是几乎不存在的。而其不存在的原因为高新产品不是市场主流产品,而是属于配套或边缘产品,因此二级市场小。另外,人员流失大部分属于拔尖的科研人员的系统工程师。如此一来,反而造成各企业严重人才荒。
其次,研发人员层次很高,但研发效率很低,科研产品很少。调研结果显示,被调研的企业在技术发展方面,以博士为专业技术带头人有30%,硕士为专业技术带头人有45%,以本科生为专业技术带头人有24%。由此可见,我国企业高新技术专业带头人的学历结构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当。而70%公司的研发队伍九成以上的科研人员都是本科以上学历。但是每万人的专利产出却居于世界末位。
另外,科研产品问题很多,维护服务压力很大。这与我国高新科技企业重创新、不重测试有关。我国64.9%的企业注重技术创新,高科技企业中,64%对于测试的投入都维持在5%至30%的水平,21.9%的企业在5%以下,只有14%的企业在30%以上,这与西方40%的水平相比是显然不足的。而且我国企业的测试质量还是比较差的。在国内所谓的测试大部分是由研发人员进行测试,而国外所谓的测试是由独立专业的测试人员进行测试。这是东西方基本上的不同。
同时,企业在研发方面投资大收益小。大部分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总体上是比较大的,有52.2%的被调查单位的研发投入占到了主营收入的3至10%,达到世界先进国家标准。有近30%的企业研发投入更高。但问题是高投入并未能带来高科研产品。
最后造成的是“老板给员工打工”,高新科技企业过分依赖研发人员,总是担心他们跑掉,想方设法笼络,没有认识到决策和管理的关键作用。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只有23.1%的企业有认识。这个比例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新成立的高科技企业和倒闭的企业都很多,一批批“先烈”倒下去了,一批批后来者站起来。在国内,这是高新科技企业的一个普遍现象。如果这种现象不断重复的话,可能3年后现在的企业又要倒下去一大批。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现象,我们需要的是持续的竞争力。
但是我们的高新企业最缺少的就是持续竞争力。调研结果显示,64.9%的企业重视技术创新,而只有35.1%重视技术积累。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另外,只有15%的企业了解到管理控制才是企业保持持续竞争的关键。其他所谓技术人才(27.1%)和市场需求(43.2%)竟然占了绝大多数。人才和技术只能替产品创造竞争力,但竞争力不是高新科技成功的关键。只有持续竞争力才是关键。
我们不妨提一个形象一点的问题:为什么美国有“麦当劳”,而中国只能有中国餐馆?“麦当劳”的味道并不如中国餐馆的好,但它各分店的味道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它成功的地方。而你到中国餐馆,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大厨的手艺不错,炒的菜就是和别人的不一样。因为这个大厨的手艺是无法复制的。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西方的高新科技企业是利用“麦当劳”这样的工序研发,而国内公司的研发却类似中国餐馆的经营模式。这样,中国餐馆(高新企业)永远达不到如同“麦当劳”(微软)的全球性企业规模。
制度建设是关键
那我们应如何将中餐馆一样的研发理念转换成西方麦当劳式的研发理念呢?
首先要改变的就是企业纪律化的思维。我去过许多企业,发现许多企业的员工无论是听讲座,还是座谈,都会有人出出进进,上厕所,打手机,大口喝水,这种情况在西方企业很难看到。有些企业的老总,在开会时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打扰,签个字,接个电话。这种见惯不怪的现象,实际上都是企业无秩序的一种表现。
虽然说老总在开会时签个字不致使企业受到什么影响,但我认为如果企业规定好了开会不许做其它的事,那么老总就应该做到,因为这已不再是简单的纪律问题,而是思维的问题。一旦出现破例,企业老总的思维就陷入了不讲程序、不规则的传统思维中。所以,要想使高新技术企业做到讲方法、讲程序、讲纪律,企业老总最需要培训。遗憾的是,许多老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而且根据观察,在深圳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虽然也有文档记录,但是文档的操作性都很差。这是为什么?还是个纪律问题,大家都在随心所欲,认为少一点、漏一点没关系。我想强调,一个没有纪律的团队根本是无法发展成微软的。
此外我们应将纪律的思维转换成工序。我们还是以中国餐馆为例。它可以借鉴"麦当劳"的工序。比如,我们可以把大厨经典炒菜过程分解,设计成20道工序:第一道工序(A)切葱花,按规定好的标准切;第二道工序切肉丝(B),也老老实实按要求切……下一道工序(C)倒酱油,别凭感觉,须用设计好的勺子倒满一勺;再下一道工序(D)调好一定的温度炒菜,规定炒6下就6下,不要多也不要少……每道工序严格按规定做,千万不要创新。这样炒出的菜肯定难吃。可能是大厨1/10的水平。但为什么要这样呢?这有什么好处?——这样可以积累手艺!比如,炒出的菜端上桌,客人吃了说太咸,回头你可以告诉C,你可以把勺子换个小一点的,如此反复,不断累积、不断改进,甚至可以输入电脑,形成电脑程式。这样到最后,你可能达到大厨80%的手艺。但这就够了。做到这一点,你还怕跑了大厨吗?你甚至可以像“麦当劳”在世界各地开分店。
“麦当劳”就是这样累积手艺的,它的分店开到世界各地,谁都可以去做它的薯条。“微软”也一样,从WINDOWS95到2000,其产品也就相当于“麦当劳”的汉堡。然而,正是这一简单的思路,创造出西方辉煌的科技文明。
但在中国呢,企业流动最大的往往就是“大拿级”的关键人物,一个人走了就带走了一切。这就是标准的中餐馆式的经营思维。我所谓的工序思维就是用制度取代大拿,也就是前例所谓20道工序炒菜取代大厨。
传统文化不养高科技
我们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思维也对高科技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我将东西方的文化思维与其对高科技的影响做一解说:
“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在西方理念中,就不这么看,失败必然是决策或管理失误,是要负责任的。我们由于受到这种东方文化的影响,在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中,有32.6%的企业管理者认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成功与失败是可以理解的。而企业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失败是自然规律。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研发活动中,企业管理者放弃或淡化了对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目标的控制与管理,因此只有23.1%的企业认为控制与管理是重要的。企业研发人员追求自身能力的体现,谁都不关心和对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成功与失败负责,甚至认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成功是建立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
我们崇尚“杀鸡不用牛刀”、“以少胜多”、“四两拔千斤”。为什么呢?我认为我国传统文化最重视“悲剧英雄”。我们的文学戏剧里所歌颂的往往是以少胜多的事例,例如赤壁之战、淝水之战、杨家将、文天祥、史可法、岳飞等等。但我们历史上绝对不缺乏以多胜少、以众胜寡的事例。例如汉武帝时的卫青、霍去病,当这些大将军出征匈奴时,他们必定采用以众胜寡的策略,经常以20万大军吃掉匈奴2万之众。而且武器也是最先进的。当时的汉军使用的弓叫“钢弓”,这种弓涂上了一层黑漆后,变得更加坚硬,且能比一般弓多射出100公尺,成了当时塞外之战的决胜利器。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知道这个事例呢?知道的人不多。
也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不重视“以多胜少”、“千斤拔四两”。在研发中,则形成了喜欢少花钱多办事的思维,多花钱就代表没水平,这是我们的思维。但西方理念崇尚遵守规律,如活动遵守规律,过程受控制。由于受到这种东方文化的影响,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产品研发中,追求最少付出,寄希望于小概率事件。例如许多企业宣传和奖励有那些条件不具备(如资金、设备或环境),储备不充分(如备有技术积累和经验),过程超常规(不按程序和规范进行),但获得成功的项目和个人。这些项目风险很大,成功率很低。这种宣传和奖励的导向,将引导企业进入风险领域。这些小概率的项目的成功是建立在大概率的项目失败的基础上。这也正是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短命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有17.4%的企业研发投入仅占主营收入3%以下,这基本上就是属于小概率的项目。
在我们的潜意识里,什么叫水平呢?就是做出来的事没有错误,对工作的要求也是这样的。我们为什么有这种追求完美的思维呢?我想可能与我们从小到大一到考试就追求100分的绝对完美心态有着直接关系。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加强错误的测试与验证过程就被视为一种资源浪费;而在西方理念中,完成的工作必定有错误,而且,高科技含量越大,错误也就越多,这不是无水平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加强错误的测试与验证是成功的必然保证。他们为什么有这种接受错误的思维呢?我想很可能与西方考试制度不同所致,基本上西方是以曲线打分,只要你在全班前30%,我就是A,虽然你考试犯了很多错误,但你仍然相对上是最好的。因此西方人勇于接受错误的思维远远的高于东方人。但表现在科研上就形成了西方重测试改正错误而东方人不重视测试。这个心态能在此次调研中被充分体现。有85.9%的企业测试支出占研发总费用比率是远远低于西方的40%水平。
我们的工作一般要求“内行领导内行”,高新科技企业尤其如此。我们的研发人员多透着这么一股味道:说我不行,怀疑我,你自己来,老子不干了。所以,我们的研发机构一般提拔什么样的领导呢?就是要提拔研发组中最好的研发人员当组长,否则,镇不住下属。根据调研结果显示,76%的公司是从技术部门的技术尖子中提拔,而只有24%的公司从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中提拔。但在美国,科研人员拿不了MBA的话就别想当“组长”。西方研发机构中,往往是学管理的“外行领导内行”。“内行领导内行”有什么错呢?比如评价研发人员工作,我没水平,怎么评价人家呢?所以要找一个最有水平的人来当“组长”,他才可以给下属“打分”,这里便有我们文化中的“精英”主义。但这一观念不利于企业研发的发展。再看西方的“外行领导内行”。当研发人员发明出一种产品的时侯,他自己须证明自己的产品是好的,而不是由领导来评估。因此,他就写很好的报告,做出很好的模型,他还要对产品进行一遍一遍的测试,拿出数据,来告诉这位“外行”领导我的产品有多好。这位“外行”领导用什么眼光来评价你的产品呢——他是个普通消费者,这个“普通消费者”说好了,你的产品才OK。
由于受到东方文化的影响,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产品研发管理中,追求个人的能力和作用。例如我们经常听到政府和企业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专家”,但很少听到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团队”。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必然导致“宁当鸡头、不当凤尾”,更不要说当“鸡身和鸡尾”。这也正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长不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我们的心底,我们是相信奇迹,崇拜奇迹的。根据调研结果国内有54.6%的企业倾向于期望某个研发人员突然间能创造出一个非常好的产品,然后能赚大钱。可在西方却不然,他们只相信规律,不相信奇迹。他们不会倚重于个人的创造能力,而更多的依靠制度的运作。
东方文化崇尚精神目标。如“追求第一”、“不鸣则以,一鸣惊人”、“愚公移山”,“铁棒磨成针”。而西方文化崇尚现实目标。如“相对优势”、“阶段目标”、“综合指标”。由于受到这种东方文化的影响,我国许多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开发过程中,追求技术是否先进,水平是否领先,没有进度和时间观念,甚至把追求“国内首创”、“填补国内空白”、甚至“填补世界空白”作为产品的研发目标,把 “愚公移山”和“铁棒磨成针”作为新产品的研发的座右铭。因此,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研发进度不断延期,经费不断追加,状态不断更改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已成为我国企业技术产品研发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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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28 14:28 只看该作者
强力支持港交所进一步规管保荐人
2003年12月21日   作者:郎咸平
欧亚农业的问题浮现了以后, 保荐人到底应该负上什么责任一直是目前媒体最关切的问题。 举例而言, 欧亚浮报了20亿元的销货收入,但实际上其税务资料只显示了1亿元的收入。 如果保荐人或核数师能针对销货收入和报税记录仔细对比查核, 此种浮报收入现象应可被防止。但很不幸目前香港对于惩罚保荐人或核数师所订定的办法不太具体而且几乎没有什么监管。如果不能有效的监管保荐人和核数师, 欧亚农业的问题将会相继出现。
香港监管当局也是在此背景下才提出了这个新的方案。但是十一月三日以高盛为首的十四大投行就港交所加强规管保荐人的咨询文件联署发表意见----“反对”保荐人承担招股书责任。也就是说这十四大投行认为现行条例挺好,港交所不需要进一步规管他们。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现行条例是怎么回事。在现行条例之下,保荐人几乎全无责任,只要上市公司和有关的保荐人按照上市条例的规定完成所有港交所要求的文件后,基本上就算完成了任务。而且港交所并不是法定的监管机关因此不能有效的监管保荐人,而最多只能给予警告。这十四大投行的反对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因为全世界大概也只有香港才有这么可笑的制度了,对他们而言这么有利的可笑制度怎么能够不要呢?
我本人对于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的无法保护中小股民可以说是习以为常。类似的事件在2001年修订证券与期货条例时已经发生过一次。当时还义愤填膺,血气方刚的维护中小股民权益,但没想到香港利益集团竟然能够轻松的影响到该条例的修订而朝向有利于利益团体的方向变动。
我认为当时的情况和这一次规管保荐人的案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值得读者关切,因为我很担心类似事件会重演。2000年11月财经事务局修订证券与期货条例明定了6种市场失当行为,包括了“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披露关于受禁交易的数据”,“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进行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其中有关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进行交易的举证责任在辩方,也就是辩方举证。这个辩方举证是个我心仪已久的美式监管思维。
外资行的这种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进行交易的例子在香港相当多。我以当时操纵中国移动为例来做说明, 中移动在2000年十一月八日前逾一星期出现大量卖空盘, 每天卖空值曾高达交易量的一成五, 一周卖空值高达每天交易量的七成。 在十一月八日,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分析员突然改变该行过去对中国移动的股价预测, 由十月份的目标价七十六元, 一下子调低至四十九元。 其后, 该行在十一月二十一日继续调低中国移动目标价至三十九元。
十一月二十四日开市前, 瑞银华宝主管张化桥举行电话会议, 会上介绍信息产业部高级研究员钱进潮接受访问, 钱进潮证实了市场传言, 指从2001年一月份开始, 中国便实施手机单向收费政策。 结果中国移动股价一周内跌至三十九元六角。 中国移动股价变动及跌幅, 基本上与一波前两周的预计吻合。 但该行在随即已否认钱进潮的意见代表信息产业部, 只说钱进潮的意见只代表个人意见。 这是个标准的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股民进行交易的证明。
为何第一波士顿和瑞银华宝在美国证监会强而有力的打击下不敢如此操纵市场, 但到了香港以后, 却敢如此肆无忌惮? 这完全是由香港证监会监管不力所致。
针对这种情况, 香港当局2001年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时, 将类似中国移动操纵股价现象提出辩方举证。 原文披露如下:“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以诱使进行交易的举证责任, 控方须证明数据可影响证券价格或诱使交易, 辩方可引用一般性免责辩护条款, 证明其真诚行事及不知道数据失实性等(这也就是辩方举证的意思)”。
当时的香港政府也像这次一样将草案发放给社会各界寻求意见, 这一点是我最反对的。 这就如同拟定刑法草案, 而要求监狱服刑人提供意见一样的不智, 他们肯定认为刑法太严。 同样的, 10大投资银行包括贝尔斯登, 第一波士顿, 帝杰, 高盛, 怡富, JP摩根, 佳活宾信, 美林, 摩根士丹利和所罗门美邦联合写了一封意见书, 表示反对辩方举证条款。 香港财经事务局发言人指出, 在港府就条例进行信息时, 在举证责任方面, 港府只收到一份由10大外资投资银行所提之反对意见, 除此之外并无收到其它意见。
但很不幸的是, 港府屈于外资行压力而将举证责任转为控方。 虽经我数度着文疾呼, 可惜势孤力单难以回天。 如此一来, 港府再也无法就中国移动案例进行调查。 若无辩方举证, 香港证监会如何能够查到十一月初的交易是由第一波士顿和瑞银华宝所为? 而且当时外资行还透过境外交易炒作中移动股票。
事实上, 辩方举证是证交法成败的关键。 就算证交法写的再漂亮, 再动人也毫无意义。 因为你没有执行, 而执行成功与否之关键即在于辩方举证。最后这十大投行联名写了一封信,部分内容如下We welcome the fact ……that the burden of providing negligence has been shifted to the prosecution. ”(我们很欢迎港府将草案的举证责任转回控方) 。他们当然要高兴啦﹗因为从此以后﹐港府再也不能将之定罪了。他以后的市场操控行为将得到“法律” 的保障。我的观点在香港受到了冷落,但没有想到一年之后我在内地提出的辩方举证思维竟然能够受到国内有关当局的注意,今年一月九号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就将我的辩方举证观念带入了这个法案。这也算是我个人在香港的失败和在内地的成功。
我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希望利用历史的错误来提醒港交所能够坚持原草案精神,不要像两年前一样轻轻松松的就输掉了原则和中小股民的福祉。只要港交所和证监会能够为中小股民的利益和这十四大投行周旋,我相信舆论会支持你们的。
2001年我曾在香港激励呼吁要以美国的监管思维为本,当时财经事务局的发言人针对我的呼吁提出了如下的可笑答辩。“…有关市场失当行为条文的草拟工作,首先参考了英国和澳洲,经考虑后,决定以澳洲的公司法为蓝本,因澳洲的公司法例行之以久,草拟方式已与香港法例相似…”。 往者已矣,不去谈了。两年之后的上个月,香港监管当局才姗姗来迟的宣布要以美式的监管为主,这与我当时的呼吁已落差了两年。这两年国内的监管力度已大幅超过了香港,我认为我们香港监管当局现在应该邀请国内证监会来当顾问了。为了强化香港的监管, 我想谈谈国内如何监管保荐人。
香港有关当局对于保荐人的监管主要是受上市条例的管辖,而港交所负责上市条例的执行。只要上市公司和有关的保荐人按照上市条例的规定完成所有港交所要求的文档后,基本上港交所就算完成了任务。遗憾的是港交所并不是法定的监管机关因此不能有效的监管保荐人,而最多只能给予警告。除非保荐人有犯罪意图,否则绝对没有可能对保荐人提起诉讼。
但国内却是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荐人。国内有关办法实行保荐人污点记录。这个办法规定的非常清楚。每一家保荐人按其大小给予几个通道或叫做名额。最大的保荐人给予8个通道, 其中包括四个新上市和四个发股。该《办法》规定
1.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文件刊登后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重大误导或重大遗漏的, 保荐人将被处扣5分的处罚。这也就是说如果保荐人所推荐的公司发生类似于欧亚农业的造假行为, 不论责任归属, 保荐人将被扣除5分。
2. 保荐人所推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50%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保荐人6分;
3. 保荐人所推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出现亏损的,每发生一次扣保荐人12分。
保荐人在一年之内不良表现记分累积达12分的,将被暂停一个通道半年。但暂停以后是否重新再给予通道就必须有监管当局再次审核, 相当的麻烦。如果所有通道都被暂停的话, 那么这个保荐人就算玩完了。
国内监管当局认为, 污点记录的长期积累将对保荐人的行为形成约束。这个监管的思维是可取的, 但也不是全无问题的。 我想谈几个比较重大的问题供香港有关当局参考。
1. 造假行为发生后, 保荐人将被扣除5分。 而保荐人所推荐的公司当年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滑50%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6分;出现亏损的,每发生一次扣12分。也就是对保荐人造假的惩罚比对上市公司出现亏损的惩罚更轻,这实属不合理, 我认为应该加重对保荐人的处分。类似的问题似乎在该办法中相继出现, 我想这主要根源于国内监管当局对于造假所带给股民伤害的警觉性不够 。 举例而言, 该《办法》规定,没有通过证监会的上市或发股的审核 (香港的上市和发股是由港交所审核, 而国内是由证监会所审核),比违法违规的后果更加严重。如果因为造假违法或违纪而没有通过审核的案件, 保荐人将被扣一份。 但是保荐人所推荐的公司被终止审核或不予核准的,每发生一次却将被记2分。这种规定显然不合理。
2. 一直以来,国内上市公司的质量一直不是很理想。极端的情况是,新上市公司上市当天就出现各种问题。这说明,保荐人没有尽到义务,似乎成了一个集体“犯规”。一个证据就是日前有多达几十家的券商“暂停一个通道1-3个月”的处理事件。目前的一个担心是,券商的集体问题可能再度重演。一旦如此,会不会出现“宽大处理”的案例?我认为有关当局应该订定规则完全排除宽大处理的可能。
3. 有的舆论认为如果保荐人普遍出现违规情况,如果按照规则办事的话,保荐人可用的新股上市通道势必将大量减少,通道的大量减少会制约保荐人的承销能力,而承销能力受到制约,可能使证券市场的基本融资功能被窒息,乃至影响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我认为正确的观念是我们情愿减少保荐人的承销而不能因曀废食允许一个不健康的股市发展。
4. 有相当多的专家指出其它市场主体对保荐人的执业质量没有判断权。从考核的标准看,所有的标准都没有能够表达投资者的看法,也就是说投资者对于保荐人执业质量的看法,无法得到应有的体现。《办法》新特点是从反方向明确保荐人“不应该做什么”,显然并没有包括市场对于保荐人的看法。我想这个最大的问题在于上市公司上市后虽未出现亏损但股价却大跌应如何处理?当然我必须指出这在国际上也是属于比较难处理的问题, 因此不应对此法案过于苛责。
我认为国内目前推出的保荐人管理办法的最大优点是惩罚条件非常的明确, 这一点应是香港监管当局学习的重点。当然我必须说, 国内所推出的监管保荐人的办法当然有其问题, 例如对于造假的处分太轻, 但是香港监管当局连这样的办法都还在酝酿之中实在令人不胜唏嘘。而且目前还遭到了利益团体十四大投行莫名其妙的反对。我希望港交所不但应该坚持原则与这十四家投行周旋到底,而且还应该与国内监管当局进一步沟通加强监管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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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主题演讲:企业做大还是做强
2004.7.16             郎咸平
感谢各位的到来。今天我们是做一个现场实况的转播,这也是第一次在现场实况转播中讲案例。这个案例也是我书中的案例。我准备把这几个案例和目前最热门的一个话题扯在一起,而这个最热门的话题跟我们夏主任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今天也请夏主任过来给一个指导。我的题目是政府应该严加监管国内逐渐成型的类金融控股公司。这个表格是从夏所长的文章中摘录出来的。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在目前的中国是不存在的,可是根据夏所长所编辑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工商企业在信息法定之下是可以拥有不同形态的金融公司,比如信托公司、集团财务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等,这是现行法律允许的。这个三角形的是法律允许,但并不常见的。虽然我们对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没有一个现行法律,但是类似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在我国已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我给其取名叫类金融控股公司。目前我国所谓类金融控股公司有几大类,第一个是德隆、新希望、海尔等集团,是企业控股金融机构。第二种类型的类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比如香港的几家银行。这类控股公司主要的问题来自于第一项,即今天媒体谈论的热点——企业资金与金融资金结合。德隆引发的问题是金融与企业的结合是危险的。我甚至认为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一个先瞻性,由小见大。我是建议在这方面我们更应该严加监管,我们不能让所谓的金融和企业结合体影响到我国未来金融环境的稳定。
为表明我这些想法,我准备利用书上讲的案例来谈这些问题。这是德隆“老三股”股份走势。我们看到了媒体对所谓股价下跌的看法,包括资金链断裂,恐慌性的抛盘,券商强制平仓等等,事实上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没有谈到的最本质的问题是在于通过类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进而进行私募的多元化财务策略才是根本,而类金融控股公司是最类似金融化经营的催化剂,我国目前的企业不需要这种催化剂。
总之很多企业认为今天做产业,我收购几家银行,证券公司可以提供资金的收入,资金进来可以更壮大发展,而且有类似思维的企业有相当多。但是当你在金融和产业方面搭配不好,你所得到的结果就是一个突然的崩溃。就像是我们所见到的德隆一样。可是如何做把握呢?如何把产业跟金融做一个良好的把握呢?这有需要政府的参与。我一直是主张大政府主义的人,在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没有政府的参与。为保证国家经济稳定发展,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对类似的类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这是德隆的多元化策略,可是类似的策略几乎被全国所有的集团公司采用,一方面发展实业,一方面在金融业。注意观察的话,会发现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大股东很可能是当地的政府,可是二、三股东在很多曾面上都是私营企业或者国营企业,这个现象是危险的。我个人表示反对,反对的原因我慢慢会谈到。可是当你真的走入绝境的时候,企业盲目做大做强的结果必然是变卖财产,放弃偏离主业投资,减少投资规模,注重企业的信息流。这四类条款周而复始出现,我们的企业是不断走回老路。那么为什么企业会如此想做大做强呢?一个产业金融体会让类思维更恶化。怎么样才是一个成功的多元化经营呢?企业多元化经营的目的一定要有业务的互补,通过业务的互补,创造了稳定的现金流。我们看几个案例,一个成功的企业应该如何创造互补,而且创造互补的思维在我们的大集团企业里是不存在的。我今天拿唐万里的一句话来做一个前沿,德隆出的问题是长中短搭配组合不好,德隆只注重横向内容方面的互补性,他们认为自己做得可能是比较到位的,国外提出的案例这些都是不到位的。第一个,当你从事多元化投资的时候,你如何通过长中短投资来减低风险呢?目前包括德隆在内很多企业都是做得不好的,现在我们提出两个企业来说明如何创造长中短期的搭配。
第一个是美国GE,大家看这个图形,黄色的线是GE的利润,但是我们细细将其分割的时候,你发现红色是长周期的业务,蓝色的是短周期的业务,这两个业务加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红色的线条。光看红色的线条很清楚,就是稳定上升。那么短期在这两年是下跌的,长期的在94、95年也是下跌的。可是由于长短期搭配良好的结果,两者互相抵销了,继而创造出一个平稳上升的曲线。而这个抵销就是我所谓的互补,这就是长周期业务和短周期业务的互补。这个互补听起来很简单,但要做好需要两把刷子,不是想做就可以做到的,没有水平的企业要这样做是缘木求鱼。
另外一个例子是中信泰富,乍看它的业务重点不断转变,似乎没有重点。我继续花了二、三个月做深入研究,这样一个业务模式是先下跌,再上升。我们发现其内部有一个调整机制,当跌到某一个水平的时候又上来了。那么这步是怎么做到的?这步是透过一个良好长短期搭配多元化经营而做到的。我提出两个简单的思维即投资有序,生生不息,稳定中不忘进取,进取中寻求稳定。它的意思就是利用回流资金整体业务搭配措施,减低过分扩张的危机。对中信泰富而言,红色线条是房地产,蓝色线条是基础建设,绿色线条是通讯业。中信泰富94年的时候先做房地产,然后利润上去了,再做基础建设,这两个都下跌又做通讯行业。如果某一个行业在一、两年内迅速投资几个大型业务,往往造成周转不灵。而这个中信泰富是投资后二、三年回笼再投一个,在这三年中投资一些短期回收的项目。只有如此长短期搭配,才能减少周转不灵的风险。因此我们拿GE和中信泰富的投资做比较,这两点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一个企业在不断成长中可以进取,同时不要忘记稳定。一定要拉长投资曲线,比如三年。如果你水平更高的话,像GE,你长短期可以搭配得很好的话也可以。否则那就要像中信泰富来拉长投资曲线,如果你都做不到就会周转不良。
我们把中信泰富数据划出来,黄色是投资总额,蓝色是净利。我们注意到其展开大投资的时候,一定是在盈利稳定上升两年以后才会做,即有充足的现金流以后才开始做大投资,这就是稳健。所以经营一个企业成功的条件绝对不是抓好项目,不是找一个最好的项目赚最多的钱,稳健、保守才是企业有序生存之道。
德隆另外一个问题是只注重了横向互补。其实横向互补是非常艰难的,不透过学习你是不会的。所以我把项兵院长讲的一句话跟各位做一个解说。一个企业家做成功很多时候靠悟性和机遇,但是仅靠这些复制大企业经验是不成的,复制是做不成一个大企业的。如何能做横向互补?我以李嘉诚先生的和记黄埔来看,我们看蓝色的线条,73年的时候在香港投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向国外扩展,所以是由香港本地的小公司由三十年间变成跨国公司。而且业务从原来仅仅从事房地产到现在什么都做。李嘉诚先生的企业现在是一个到处都有,什么都做的行业。那么我想请问在座的企业家,这是每一个企业家的梦想,那么我很不客气地反问你一句话,如果把李先生的企业交到你手上你玩得转吗?有人可能说我可以呀。那我们出一个考题。我就挑和记黄埔,这家企业有港口及相关业务、电讯、基础建设、零售、能源、财务、物业,从98年到现在每个行业我算出一个行业成长率,画了七条线,如果跌到-50%或涨到200%都是很危险,那么把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企业交给你,你怎么做?我们的企业家每天忙到12点,累得要死。我们李先生每天五点就下班了。当然今天不是上课,我没办法请观众起来回答问题,真正上我的课的话我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一个个折磨你,没有人可以答得出来。那个时候大家会觉得自己的悟性不够了,需要学习。为了节省时间,我就直接讲答案。我这个人的智慧不怎么高,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拿出IBM笔记本计算机,我有把这七大行业每一个行业的增长率取一个平均率,我发现其取完平均数的资产组合是成长率由-5%到20%就是80%的机会和记黄埔是正成长,但再成长不会超过20%,所以不会膨胀。有20%的机会是负成长,但也不会超过-5%。我如果今天不问你问题,职业把答案讲给你听,说把一个成长率由-5%到20%的企业交给你做的话,你就太高兴了,可以睡觉了。但是从左面这步到做到右面这步就需要水平,需要学习。不是靠悟性可以学出来的。这就是内容的横向互补,中国哪个企业可以做到这步?当然我相信是有的,我也希望是有的。你只有做到这一步才能为股东创造最大的财富。和记黄埔股东利润是正上升,这才是给股东创造价值。如果你是这样一个企业,你能够如此地替股东创造价值你又何必需要做庄?你就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做事就可以替所有的股东做事,这才是我心目中的行业,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产业,你做得到吗?因此对国内有太多产业我们需要鞭策它。
类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
由这次德隆事件以后我开始做了很多深刻的思考,我在想类似的金融跟产业的结合体对我国的经济到底是有促进的作用还是有伤害的作用?按照我前面讲的案例如果你做不到GE的水平、中信泰富的水平、和记黄埔的水平,我把金融资源放在你手里,就是浪费。因为你不配。要做一个大型企业绝不是凭几个人小小的悟性和过去的小小成功经验即可做到的。当然,我并不否认我们企业家可以出很多天才,可是要跟各位讲天才是不可依赖的,天才是需要浪费99%的资源才能创造出1%的天才。我如何防止99%的浪费呢?就是要对类金融控股公司由政府进行严格的监管,讲得更具体一点,根本就不应该允许企业集团从事金融业务,企业就好好搞生产,两者要绝对分开,这样反而有利于中国未来的经济成长。
最后我想花几分钟的时间跟各位谈一下类金融控股公司所产生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公司,金融控股母公司控制ABC,它又控制一家金融子公司E,子公司C下面控制一个上市子公司D,大家回头看一下,中国很多企业已这样复杂了,至少可以找出十家是如此复杂,你根本不知道谁是最终控股人,这是非常危险的。
类金融控股公司第一个问题是资本充足率的问题。公司E跟C之间相互持股。因此增加了资本重复计算之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第二财务杠杆风险问题,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利用相互担保方式由金融子公司E套取贷款,而只要有一间子公司经营稍有不慎,其风险即刻传播到母公司或其它子公司。第三个问题我想用1997年泰国的一个类似案例做一个解说。这个案例是金融母公司把不值钱的荒地卖给属下上市D公司,这家公司拿这块荒地去自己的金融公司抵押借外币。比如一家外商银行做担保,要给自己的上市公司见面金,这个钱就被母公司圈去了。由于产权结构过于复杂,你根本看不出来。我当时在世界银行的时候是在发生金融危机的时候才发现的,否则你永远都不会发现。这就是我国对金融产业结合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我们必须事先防止,不能亡羊补牢。泰国借的是美金,这也是为什么发生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泰铢贬值一半根本还不起。到最后要由政府通过税收来还这笔债,税收是谁给的?在座各位和我,所以这一点我们要防止。这里所谓的金融风险也是金融风险转嫁到金融子公司的问题。由于股权结构过于复杂,资金缺乏监管。这么多的箭头都是子公司与金融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借钱,但是钱最后都会回到控股股东的手上,因此这重复1997年的悲剧,银行倒闭了,上市公司倒闭了,但是最终控股人满口袋的钱。这是类金融控股公司一定会发生的现象,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
目前国内的金融控股木公司主要负责人多为金融业务门外汉,但他们往往又是下属金融公司E的实际决策人,掌握了资金的调度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但监管部门对其缺乏任职资格的监管。因此由于金融知识的缺乏,故意违规操作,往往会产生重大的金融风险。
最后我的结论是中国企业走到今天这一步,存在着太多的未知性,即我们的企业在逐渐做大的过程中通过多元化产生的问题是层出不穷的。我们基本上很难通过长短期的配合以及内容与内容的横向互补减低企业的风险。因此今天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会加速企业的败亡。所以为维持金融的稳定,我们应该禁止产业和金融结合。讲得更具体一点,我们应该对所谓的类金融控股公司由政府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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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若要做大做强只能造成悲剧
2004.1.8        郎咸平
中国企业不是不能做大做强,而是中国企业只要做大做强,成本就很可能失控,而造成企业后续经营困境。企业做大的原则是在做大的过程中必须“精益求精,控制成本”否则很难做强。
我最近在广东省各地包括广州,深圳,中山等地巡回演讲,每次几乎都有一两千位民营企业家急切地想聆听我最新的观点。我本人理解民营企业家的惶恐与紧张,想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心理;但是我认为“中国企业如要做大做强,只会造成悲剧!”
为了强调我的观点,我准备向读者提出几个相关案例。这几个案例分别为北京控股,华润,上海实业控股和青岛啤酒。以青岛啤酒为例,由1993年到2001年在当时总经理彭作义做大做强的思维下展开了一连串的收购,因此带给青啤的结局是股价和盈利不断的下跌。净资产收益率由1993年的12%跌到2001年的3%,而H股的股价也由93年刚上市的8元跌到2001年的1元左右。
但是类似于青啤的做大做强思维也存在于北京控股和华润。北控由1998年开始到2002年大事扩张的结果,其总资产由120亿元提升到了180亿元左右,但总资产回报率却由4%跌到2.3%。
另外以华润而言,该公司最近三年三家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由340亿元暴涨至400亿元左右, 但是总资产收益率也由7%不到跌倒了5%左右。
我认为企业做大做强的理念所带来的虽然是表面资产的增加 ,但代价却是资产素质和股价的不断下跌。我不认同这种经营手法。我在北控和华润的案例中将详细地介绍这两家公司做大做强的经营理念与实际操作手法。我认为这两家公司的最大问题是在大幅扩张的同时,成本控制失控。举例而言,我把北控和华润的啤酒和零售行业的会计数据图列出来,我发现两者的营业总收入直线上升,而净利润却是非常平稳的下滑。那么,营业额的上升和净利润的下滑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就是成本的提高。
到底什么经营策略是我心目中所认同的策略呢?我想以青岛啤酒2001年到2003年的重组为例做说明。彭作义在2001年过世以后,由金志国接任。金志国立刻改变了青啤的经营策略而由“做大做强”改为“做强做大”。我认为它的成功在于他的“精益求精”的思维,而由最简单的减低成本开始做起。我在该案例中仔细地提出了他的重组手法包括引入ERP系统,缩减营运,仓储和运输成本等等。股市对于青啤的做法给于了高度的肯定,因此青啤H股的股价由最低的一元左右上升到了十元而首次超过了国内A股股价。当然我不排除青啤目前的股价可能过于高估。
最后我想向读者介绍上海实业控股。这家公司虽然也是国营企业,但是他的营运思维就是我所赞同的“精益求精”的思维。上实控股仔细的挑选投资项目。对于股民所不认同的项目上实控股立刻放弃例如南洋酒店的收购案。因此非常难得的是每当该公司公告投资计划时,股价立刻上扬。这种现象在香港是相当难见到的。以我所研究的案例来看,香港上市公司宣布投资计划时70%以上的机会股价会下跌, 而上实控股却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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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28 15:59 只看该作者
北京控股的困境来自于其做大做强的理念
2004.1
本文由郎咸平指导,由葛磊,林芳婷,陈秀珍,周佩珊,陈丝婷完成。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北控”)是北京市政府的窗口企业。一九九七年五月二九日,在香港正式挂牌上市,并成为当时一大热门红筹公司。北京控股的业务分成:零售业、奶制品、啤酒、基建、旅游、高科技及地产。
北控的前任主席是曾经任职北京市副市长的胡昭广。胡昭广有一套经营理念,就是要将北控“做大做强”。他更提倡北控在所涉足的业务领域达到和始终保持“领先地位”。这一理念在北控经营的各个行业中可以见到。
北控通过令人不解的进一步投资方式应付其盈利下降的压力
在1997年至1999年间,北控进行了一系列的投资活动来拓展原有的业务,使得总资产由120亿元提升至接近180亿元。但是,这些收购来的项目似乎并没能提高北控的业绩,这可以从北控1997年至1999年的资产回报率(由6%跌至4%左右)以及经营边际利润率(由32%跌至17%左右)中看出。随着北控不断的做大,但是在赢利方面却反映出资产素质不断的下滑的事实,也就是做大而不强。但在盈利下降的情况下,北控要实现“做大做强”的口号,它采取怎样的策略呢?于是,北控走了资产重组这一条路。但是这个所谓的重组却是资产规模进一步的扩充。这种单纯扩充而不针对问题的简单思维实在令人不解。
北控的策略是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来实现自己“做大做强”的口号的。它的资产重组方式可以分为三种:(一)加速投资活动,这表现在从2000年开始,北控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活动。这些投资主要是啤酒等方面的投资。例如5年内北控共收购了16家啤酒厂. 收购总额高达14,7亿港元,而且大部分收购活动是从2000年开始的。(二)子公司与其它集团合作, “强强联合”,这具体表现在北控的零售行业上,及王府井百货。以及(三)将行业分拆上市,北控的三元食品以及旗下的旅游业务正是靠这一方法进行重组的。
第一,加速投资活动:从2000年开始,北控大量的收购了非上市公司。我们将这些收购活动(重组后,即2000年至2002年)与重组前(1997年至1999年)的收购活动做了一下对比并发现:1997年至1999年北控投资项目共9项,投资金额共达20.95亿港元;2000年至2002年投资项目共36项,投资金额共达30.1亿万港元。这也就意味着,从数目上看出,重组虽然加快了北控投资的数目;但是,从投资金额上看出,后期投资的项目平均金额要小于前期。
第二,子公司与其它集团合作, “强强联合”:北控的另一个重组方式是将旗下子公司与相同行业中实力相当的企业进行联合,并成立一家新公司。其中,北控旗下的王府井百货集团与新鸿基旗下的东安集团在2000年9月19日的结合就是一个例子。在2001年1月3日,即重组后的三个月,王府井集团和东安集团进行了资产重组。王府井或有限公司以55%南通王府井权益与东安集团50%双安商场的权益进行了交换。值得注意的是,南通王府井是王府井集团旗下一项亏损的项目;相反,东安集团旗下的双安商场却是运营不错的好资产。这次资产置换的收益者很明显是王府井集团。王府井方面虽解释这样的安排是利于优化新集团(即王府井东安集团)资源分配,但东安集团会接受这样分配的原因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然而,在了解了背后的人事调动之后,这一切可能就比较就清楚了。王府井集团的总经理郑万河在重组后升任为新集团的董事长,有权利管理王府井集团以及东安集团。自然,王府井集团在这次资产置换中占尽利益。
第三,将行业分拆上市:北控已经将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分拆上市;并准备将旗下的旅游业务同样分拆上市。北控前任主席胡昭广表示在2000年三元食品正进入高速增长期,预计未来三年它的业务将以倍数增长,为了募集足够资金去扩充业务,故决定将其分拆上市。三元食品的税后经营溢利在1998年至2002年间不断上升。其实,三元食品税后经营溢利于2001年至2002年的增长完全是依靠收购卡夫食品公司带来的特殊收益取得的。如果除去这块收益,三元食品的经营利率只是持平。但市场对三元分拆上市的反映还是非常正面的。对于旗下的旅游业务,北控先是把北京建国饭店、八达岭旅游及北京龙庆峡旅游注入了与和记黄埔及首都旅游集团共同组成的北京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然后再将该公司分拆上市。当北控宣布北京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市这一计划的时候,翌日北京控股的股价立即大幅下跌。这说明投资者对于北控分拆北京旅游上市并不看好,同时亦不甚支持。
北控的重组令人失望
由于北控2000年后在奶类制品、零售、啤酒和旅游等行业进行重组,因此我们将该行业重组前后业绩与同行进行比较。
第一,三元食品在2001年与2002年的边际利润率的账面价值分别为9.36%和12.48%,如此高的边际利润率完全是因为三元食品将卡夫食品的一笔特殊收益计入在内(高达5千万港币),减去这笔利润,实际上只有4.08%和7.71%,因此三元食品本身的营利能力并没有提高。虽然三元食品的边际利润率以及资产回报率在2000年至2001年比同行为低,但在2002年它的边际利润率以及资产回报率上升。同时,三元食品的借债比率一直比同业低。
第二,燕京啤酒在重组后并未能改变它的边际利润率和资产回报率下滑的趋势。在重组前,其边际利润率与资产回报率要高出市场水平很多,但是到了2002年竟下降到和市场差不多的水平。在2000年重组后北控啤酒业务的资产负债比率开始比同业的中位数高,整体而言,啤酒业务重组并不能改善它的营运表现,反而使它的业务有下跌的趋势。
第三,重组令王府井2001年边际利润率与资产回报率有所提高。 但是在重组后的2002年,王府井的边际利润率却又出现下降趋势,边际利润率和资产回报率亦一直比同业低。北控的零售业务的资产负债比率比同业低,但重组不能令它的获利能力増加。
第四,北控酒店旅游业务的边际利润率在2000年和2001年前低于同业,这主要是因为之前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以及没有消化投资所带来的一系列的问题。2002年的业绩有上升,边际利润率和资产回报率亦比同业为佳。这是因为2002年并没有撇账问题.但是对于重组是否能够提升旅游业务的经营效益,这一点暂时还不能看出。
可是北控还有三个未重组的行业,基建,物业以及高科技。北控基建业务的边际利润率几乎与市场水平吻合,但基建的回报率高过市场,整体而言,盈利表现不错。北控的基建业务的资产负债比率比同业低。北控物业发展的边际利润一直下降,比同业差。北控物业发展的资产回报一直下降,面临亏损情况。北控物业发展的负债为同业高,总而言之,北控的物业在各方面的表现都比同业差。北控高科技发展的边际利润一直上升,资产回报比同行好。其负债率为同业低,资金周转能力比同业强,整体而言,北控高科技的表现良好。
北京控股在2000年一系列的重组活动后,其整体利润率并没有提升,反而呈下跌之势,甚至比市场还要差。重组对集团运用资产的能力并没有改善,其资产回报率仍然低于市场水平。在股东回报方面,重组也不能为北控的股东增值,股东权益回报率亦长期比市场低。在重组后,北控的负债状况没有改善,反而还比原来高出一些,资产负债比率和负债股东权益比率一直比市场高。
北控重组失败的原因在于成本的失控
结合以上的行业比较,可以发现,在2002年,比市场(以香港行业水平为准)好的行业有奶类制品、基建、酒店旅游、高科技(以边际利润率和资产回报率作为标准)。比市场差的行业有啤酒、零售业、物业发展。但是以2002年行业占总营业额的百分比来看,北控啤酒业务占总营业额的34.5%,零售业占27.5%,物业发展只占1.39%。这个数据说明比市场差的三个行业中有两个行业,即啤酒和零售业务,占北控总营业额超过六成比例,这对北控的整体表现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这两个行业是北控的主要业务,这是影响北控重组成功与否的关键。但是这两个行业重组后并未能改善自身经营效益,所以北控整体也受这两个行业拖累。相比之下,物业发展只占北控总营业额的一小部份,对北控的影响不大。
事实上股市对于北控的重组是不满意的。从1998年开始随着北控逐渐的做大,其总资产由120亿元上升到接近180亿元,但是北控市盈率却呈现下滑趋势, 由20左右跌到10左右,跌幅可说相当的大,这也充分反映市场对北控重组的失望。虽然2002年北控市盈率有止跌回升的现象,但我们无法肯定这是不是一个长期的趋势。
虽然北控进行内部重组,但是影响北控最大的两个行业,啤酒与零售却未得到改善。我们以该两行业的营业额和税后经营溢利的比较中可以看出,虽然啤酒与王府井的营业额在不断上升,但是它们的税后经营溢利却一直很低,而这两者的差额就是成本。也就是说在啤酒和零售业不断作大的过程中,成本失控了。
我们首先谈一下燕京啤酒。北京控股旗下的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在1999年以前,其厂房仍然只限于北京市范围以内。至2003年,燕京啤酒的厂房已遍及江西、湖南、湖北、蒙古、山东、桂林及福建等地。燕京啤酒能够在这短短的5年内将其生产线扩展至全国,全因公司于这时期内进行了大量的收购并合活动,把当地一些中小型的啤酒厂房并入,使之成为燕京的控股子公司。
总结燕京于这5年间的收购成绩,一共16家大中小型的啤酒厂被收购,而收购总额则高达14.7亿元港币。燕京这样的收购规模及投资可说是国内啤酒业并购活动最活跃的公司之一。北控在1997至2002年用于扩张项目的投资总额达到50亿764万港币,而当中14亿5800万乃燕京啤酒的并购活动使费,这占了北控29%的总投资额。由此看来,北控对于啤酒业务的发展十分重视。
除了以收购来扩张市场外,燕京最主要的收购目的是希望透过这些酒厂来达到每年啤酒生产量增长10万吨的愿望。可是,这些收购得来的酒厂并非可以直接使用,而是需要经过改造才能符合燕京的期望。由其中10家的酒厂改造价来看,总额已达5亿3千多万,当中燕京已经需要投资比之前收购价格更多的资金于5家酒厂中,以改建酒厂的生产量。燕京啤酒收购这些16家厂家的价格不过14.6亿港元,但是其中的技术改造总费高达5.3亿港元。换句话说,改造资金占了啤酒总投资额36%之多﹗
1997 – 1998年度,燕京尚未展开任何的收购活动,可见燕京的净利润是正在稳步的上升的;1999年,燕京开始进行扩张,但只是小规模地收购了一家酒厂,其净利润比上一年度亦轻微增长;可惜到了收购中期时间 (2000 – 01年度),燕京的净利润开始变得不稳定,惟仍能维持在2亿5千万之水平上;到了02年的年度,燕京经过了大量的收购及改造酒厂后,被收购及被改造的酒厂却没有为燕京提供可观的利润,反而使其净利润急遽下跌至2亿左右。
为了衡量燕京啤酒经过了这样大规模的收购及重整后有否提高自身业绩,我们将燕京啤酒与中国啤酒同业进行比较。2000年燕京啤酒加速收购使得其各项营运表现指针下降。虽然在2001年,燕京啤酒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即开始好过同业,但是2002年后,燕京的净资产收益率又降到同业水平,总资产收益率低于同业水平。大体来说,这次重组效果不大, 燕京啤酒的大量收购活动并不能提高它的获利能力。
我们接着谈零售的问题。王府井集团自1997开始不断迅速扩张分店数目,以下是王府井集团在1997至2002年期间的分店数目。我们可以看出王府井的经营在2000年左右出现问题后,北控并没有停下脚步做改组,反而根进一步的扩充,这种简单的经营思维实在难以让人理解。
年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分店数目
11
18
24
28
33
39
虽然重组前王府井集团的规模很大,而且业务也相当广,但是和同业相比,其业绩却不是很理想。我们将王府井百货和与其类同的上海第一百货进行比较,发现王府井百货的边际利润在1998至2000年间均低于上海第一百货。主要原因仍然是成本的失控。举例而言,王府井百货在1997至2001年间有共五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而上海第一百货同期只有两亿八千万元人民币的投资。而且王府井集团虽进行了一连串的投资活动,但是其中大部分是工程建造和燕京啤酒厂的改造方式类同。这意味着王府井的工程费用占据了总投资的大部分金额, 这又造成了成本的上升。相比之下,上海第一百货的投资就比较多样化一些, 而不仅仅只是工程费用。
2000年,王府井百货与东安集团联合建立王府井东安集团;次年的1月,王府井百货又将东安集团门下的好资产纳入自己旗下,并将自己原油的亏损企业南通王府井丢给东安集团。这一资产置换是王府井的业绩有了明显的改善。王府井的税后经营溢利在2001年出现短暂的升幅后,很快又跌了下去。而王府井的净资产收益率重组前后并没有甚么显著变化。这表明王府井虽然纳入了好资产,但这次重组只是短暂地改善了王府井业绩,并没有为王府井进行长期增值。王府井的营业额为60%超过双安商场的40%,但是真正提供利润的却是双安商场,高达64%。虽然整体上王府井业绩改善了,但是就王府井本身而言,其盈利能力并没有提高。王府井的营运的方式也没有明显改变,依然是以加开分店、争取巿场占有率。虽然双安商场给王府井百货盈利带来一线生机,但是由于王府井自身运营模式并没有改变,所以在2002年,王府井的税后经营溢利又出现下降趋势。
重组战略使北控的巿场占有率得到扩张。而且,在一些行业中,重组的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在对北控起决定因素的行业,好象燕京啤酒与王府井百货,重组战略反而没有提高他们的营业水平。因此,北控的竞争力并没有提升。
市场欢迎北控做大做强策略的转变
2003年5月29日,北控的主席由胡昭广换成衣锡群。当提及北控未来的发展方向时,衣锡群指出北控日后会更注重三个元素及发展趋势:(一) 提升北控的内在价值,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二) 重视市场规则变化,进一步完善发展策略;(三) 更重视商业道德及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衣锡群似乎没有再谈道做大做强的理念,而市场对于北控未来的发展方向似乎比较正面。当衣锡群接任北控主席时,股价立刻大幅度上升大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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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28 16:02 只看该作者
华润:从做大做强到分拆上市再到专业化
2004.1
本文由郎咸平指导,由覃敏慧,梁建飞,朱泉星,陈乐欣,李小婷和徐蓓蓓完成。
华润近几年来业绩下滑,因此华润于1999年年尾宣布重组。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为宗旨,将业务重新整合为分销、地产、科技以及策略性投资四个主要业务方向,通过旗下的上市公司经营以上主要业务。内地经济在快速发展,使华润看到只有开拓内地市场,才能使华润传统业务获得新的增长动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华润制定了再造新华润的目标。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内地再造一个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盈利规模和目前华润大致相仿的一个新华润。
华润本身拥有庞大的资金储备,每年香港华润就可产生30亿的净利润,自有现金储备达170亿,资金是十分丰裕的。加之华润本身是做贸易起家的,在产业方面没有自己的专长,因此进行跨行业的战略投资,用金融资本控制产业资本。通过一系列资本扩张,华润集团已经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国企性质,变成国有控股投资股份公司。通过对多个行业的战略布局,图谋业界老大地位成为华润内地资本扩张的最大特点。
做大做强指导了华润的战略思维
但是我们认为华润的这种扩张思维就是一种做大做强的思维,也就是因为这种思维而造成华润近年来的业绩下滑。如果华润不能就此痛定思痛改变公司经营策略,未来的经营仍然不容乐观。
目前华润集团旗下有四间上市公司,分别为华润创业,华润北京置地,华润励致及华润水泥。2000年6月30日,华润增持当时内地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万科集团10.8%股份,进军内地房地产市场,正式拉开了《做大做强》大规模并购的序幕。其后三年间,华润的并购步伐不断加快,所涉及的领域也由开始时的房地产,啤酒等等发展到微电子,电力,水泥,石化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华润在短短三年间所投资或并购的企业达45个,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港币。
但华润在做大的同时,其总资产由340亿提升至390亿,但市盈率(由14跌至12)和总资产回报率(7%跌至5%)却不断下跌。可见整个华润集团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是每况愈下。
并购重组的直接结果也导致了集团及各个上市子公司销售额的直线上升,可是各个子公司的边际利润率却都有明显下滑。 新上市的华润水泥一样表现平平,自上市以来纯利率由10.37%跌至5.64%.
针对市值以及利润率下滑的困境,华润集团总经理宁高宁今年九月份在河北熊县所召开的内部会议上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思维——分拆上市和专业化经营。当然分拆上市的另一个好处是避开了国营企业的体制问题。
一般而言,华润的分拆上市的专业化经营可以说是比较成功的。以华润三家专业化的上市公司华润北京置地,华润励致及华润水泥的表现看来,三家公司的经营业务溢利均优于市场专业化公司的平均水平。上述三家公司的经营业务溢利均较行业平均为佳。这良性现象可能是专业化经营所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要同时留意的是另一个趋势:经营业务溢利却连年持续下降,这一现象并未因专业化经营而得到改善。
宁高宁认为以华润创业为例,目前华润创业旗下的子公司行业主要分布于五大行业包括石化,饮料,食品,零售和纺织。宁高宁认为将华创所属的五个行业进一步的分拆成为五个上市公司就可以提高整体市盈率,而专业化的经营也可能可以全面提高华润的盈利能力。
2001年11月,甲骨文公司的行政总裁指出,公司的价值并不在于公司实质的资产,而是取决于市场对公司的价值。公司的销售和盈利都很好,但股价却下跌了,是因为资本市的估值方改变了以市场看法来决定公司的价值,而不是以公司的盈利来取决公司价值。华润集团也藉此理念将属下的子公司按行业分拆上市,在2003年3月,华润宁高宁指出:「每一类利润中心在它所属的行业内受到专业的评价和比较,也希望得到一个专业发展的长远动力…」。因此,多元化经营的华润开展了专业化经营的理念模式。这个模式的内容是将处于不同行业的子公司群组由一间公司带领,然后各自按行业分拆上市。由于每一个分拆上市的子公司都能得到行业内专业的评价和比较,无论母公司是否上市,各行业子公司的市盈率都会较母公司的市盈率有所提升,因而使母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这就是专业化经营所带来的好处。
分拆华创可否提高市盈率和盈利
针对宁高宁分拆华创子行业以提高市盈率的思维,我们做了详细分析。华创目前的市盈率波幅较大,基本上维持在12到18之间。为了做清楚的对比,我们取市场与华创同行业专业化公司的市盈率作比较。也就是说我们想了解一下华润本身和市场的平均数差多少。我们可以看出市场平均数稳定的维持在18左右的水平。也就是说由2001年至2003年看,市场专业化公司的平均市盈率高于本来华创的市盈率,三年平均高出22%。我相信这也是为何宁高宁认为华创的分拆可以提高市盈率了。
另外比较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华创的专业化经营仍有可能提高华创的整体盈利水平。华创这三年的盈利水平大概维持在3%到5%的水平。为了做清楚的对比,我们取市场与华创同行业专业化公司的经营溢利作比较。也就是说我们想了解一下华润本身和市场的平均数差多少。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市场平均数显着的高于华创的经营溢利。也就是说由2001年至2003年看,市场的经营溢利两年高于华创的经营溢利,而三年平均高出12.93%。我当然也相信这也是为何宁高宁认为华创的分拆可以提高经营绩效了。
前述的分析清楚地指出市场同行业专业化公司的市盈率和经营溢利都显着的高于华创,因此华创的分拆上市可能有助于该公司市盈率和经营溢利的提高。但目前华润创业旗下的子公司行业主要分布于五大行业包括石化,饮料,食品,零售和纺织。其中石化,饮料和零售这三个行业的经营业务溢利远较同行为差,可是单是这三个行业已占了华润创业75%的销售额,然而却只贡献出28%的股东应占溢利。因此这三个行业才是华润问题的真正来源。我们将分析一下这三个产业所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宁高宁分拆上市与专业化思维的可行性。
零售业专业经营能提高其绩效吗?
我们首先谈一下零售业。深圳市万佳百货成立于1991年,万科为主要股东,控有72%的万佳股权。截至1993年, 由于经营欠佳,深圳市万佳百货亏损达三千多万元。1994年可谓万佳百货之转折点,徐刚受命为万佳百货董事长,开办了首间万佳超市并推行了一系列的新策略,到1996年,万佳百货已发展出”超市中有百货,百货中有超市” 的独特经营模式,故面对国内零售业激烈竞争如沃尔玛,仍可保持良好的业迹;2000年时,万佳百货销售额已居于广东省零售业之首位,而另一方面,于2000年八月,中国华润总公司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持股占集团总股本的15.08%。
2001年八月,华润总公司以4.57 亿人民幤买下子公司万科持有万佳的72%股权,并提出四五零售战略(5年投资50亿,到2006年每年销售额500亿,年利润5亿,投资回报率10%的目标)。这种四五零售战略的思维就是一个标准的做大做强的思维。我们探讨一下市场如何看待这种做大做强的思维。2002年六月华润创业宣布以3.72亿元人民币向母公司收购万佳65%股权。收购价相当于万佳2001年市盈率12.36倍。
然而,被华创收购后的万佳百货经营每况愈下,业绩令人失望。在2003年1月,华润万佳百货在全国的经营中共亏损了1500万元,而2月份亏损接近2000万,除了堔圳万佳外,其它国内地区的万佳超市百货都出现亏损情况,其中以在广州和中山两地的万佳亏损尤为严重,共亏损1000多万元,扩张和巨亏使华润万佳2003年初的贷款达5亿元。
据我们的分析,被收购后的华润万佳主要出现了两大问题,分别是盲目扩张及管理层的不稳。被收购前,万佳百货在六年间仅在堔圳开了六间分店(1994-2000年),但被收购后,在华润做大做强的思维下,华润万佳旗下在全国的总店数已接近400间。扩张期间管理系统、物流系统和采购系统不完善以致成本增加。举例而言,万佳百货的人工成本占营业额比例是6.39%,比全国百货行业的4%至5%水平为高。另一方面,在华润超市及万佳百货整合的过程中,有不少数原来华润超市的”老巨子”被降职,并由新上任为华润万佳总经理的徐刚管治,在快速整合扩张的过程中,管理层没有足够时间去解决双方的矛盾,人心不服亦在所难免。
此外物流系统亦发生问题。因为中国的货品供应链是地区性而不是全国性的,每件货品在每个地区都有特定的代理,换言之,一个全国性的企业要面对的并不是一个供货商,而是不同地方里的不同的代理;在采购成本上,并没有买得愈多,采购价愈低的优势。
徐刚是前万佳百货的董事,在万佳百货被收购的前后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被华润收购前,在徐刚的带领下万佳百货于1993至2002年十年间的业绩转亏为盈。为了解决万佳百货缺乏资金的问题,徐刚于2001年接受华润总公司提出的收购议案,意图以华润雄厚的资金背景去支持万佳百货的日后发展。2003年1 月14 日,华润万佳总经理徐刚提出请辞,消息震动业界。然而
徐刚的请辞并非没有先兆,因为并购后,徐刚与华润管理层在华润万佳的发展观点上存有严重的分歧。华润创业便选择了以收购合并的方式去扩大它在零售业中的业务。2002年华润创业收购万佳百货后,继续履行其四五零售战略,不断将前万佳百货的经营模式复制。然而,这种快速超常规的发展是”重量不重质”的,在不断扩张华润万佳业务的同时,华润创业并没有解决到管理系统、物流系统以及采购系统的问题。
然而在这观点上,徐刚认为华润万佳的扩展速度太快,忽略了中国消费者对商场的三个核心需求,包括邻近、价格和产品选择,华润万佳在扩张期间,并没有就这三个核心详细考虑组合商品、选择业态及找好店址。特别在选择店址方面,徐刚表示华润的管理层只着重数量,却未有选择重点市场进入。在短短几个月间,便将前万佳原本只在堔圳的业务扩展到华东、华南、华北、香港、广州、中山 等地区,这种盲目的扩张使华润万佳大而不强,对整个华润万佳的业务是有害的;有鉴于此,徐刚建议华润万佳的扩展速度应减慢,并在扩张的同时包含一个优化的过程,使华润万佳能成为一间有质量的民营企业。简而言之,徐刚的理念就是个“精益求精”的理念。结果,徐刚的观点并未被原华润管理层的接纳,双方的分歧有增无减,加上与原来华润管理层的文化背景不合,徐刚毅然于2003年初决定辞职。继徐刚辞职后,华润万佳的管理阶层亦接连发生大规模的人事变动。值得注意的是股市对于徐刚“精益求精”的理念比较支持, 因此徐刚等人的辞职带动了华创股价的连续下跌。因此我们可以说华润零售做大做强的理念并不为市场所接受。
啤酒业转与经营能提高绩效吗?
整个华润集团的啤酒业务通过华润啤酒公司经营及发展. 我们发现两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第一,华润啤酒业务的经营业务利润率由2001至2003年皆比中国啤酒同行为差.第二, 整个啤酒行业溢利呈下降的趋势。
华润啤酒由2001年至2003年间, 华润啤酒的销售量持续上升由2001年的11亿3千万元提高到2002年的18亿5千万元和2003年的19亿元, 其净利润却越低,由2001年的5千万元降低到2002年的4前4百万元和2003年的2千六百万元, 这清楚地显示华润啤酒在控制营运成本方面做得不好, 导致营运成本持续增加并高企.
为的是要做大做强. 凭借资金和技术管理的双重优势,华润啤酒由雄厚的资本注入、专业化的技术支持,使华润啤酒集团规模迅速壮大。目前啤酒生产能力达到305 万吨. 但尽管产量怎样提高, 利润却没有根上. 这引证了产量高并不等于利润高.
这从2000年各啤酒品牌的总产量及每吨税前溢利总额的资料可得知。在2000年, 总产量最高的啤酒品牌为青岛啤酒, 达一百八十六万吨,但其每吨税前溢利总额却不是最高. 而每吨税前溢利总额最高的品牌是惠泉啤酒, 高达五百多元. 而华润的蓝剑,雪花的啤酒总产量处于中游,大约为八十九万吨, 其每吨税前溢利总额亦处于中游, 每吨三百多元。
石化业专业化经营能提高绩效吗?
华润石化业的处境也相当艰难。我们认为,华润错误选择石化行业所造成的效率低下和竞争力不足并不是通过其专业化经营就能解决的。华润石化业只从事下游零售业。而石化零售业务的主要衡量指针是拥有加油站的多少,通过与中国石化的加油站数量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华润石化由于受到资金限制,只能拥有很少量的加油站和极低的市场占有率。
截止到2002年
加油站数量(座)
平均每座收购价
主要时常零售占有率
中国石化
28127
1500~2000万元
68%
中国石油
13160
1500~2000万元
N/A
华润石化
40
1000万元
N/A
而且华润零售业务的盈利能力有限。我们以中国石化为例,下面是中石化EBIT(息税前净利)分布图:
2002年
EBIT
所占百分比
勘探及生产
14787
52.29%
炼油
5922
20.94%
营销及分销
8401
29.71%
化工
72
0.25%
企业及其它
-905
-3.20%
经营收益总额
28277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中石化在销售网络方面有垄断地位,其零售及分销所占比例仍然仅有29.71%,与勘探和生产的EBIT贡献率52。29%相去甚远。
考虑到华润与中石化在资产规模和业务种类上相去甚远,我们下面选取与华润石化同属于一类的上海石化进行研究。上海石化与华润同样经营销售业务,而同样没有勘探开发业务。下表是上海石化的EBIT分布:我们可以看到零售及其它业务EBIT贡献率为17.3%,大大落后于最高贡献率的化工产品,同时也低于中间石化产品和炼油产品。
EBIT 分布
2002
所占百分比
合成纤维
35,384
7.9%
树脂和塑料
134,694
30%
中间石化产品
99,369
22.2%
石油产品
100,710
22.4%
零售及其它
77,480
17.3%
合计
447,637
通过对中国石化和上海石化这两种类型的石化企业的EBIT分布的观察,我们发现零售业务对他们的EBIT贡献率并不高,因此我们就要对华润石化的赢利能力打个问号了。就算华润在石化业从事专业化的生产恐怕也无法改变其劣势。
因此本文的结论很清楚,华润做大做强的理念并不为市场所接受,因此在其总资产不断上升的过程中,其市盈率和总资产回报率却不断下跌。为了因应这个局面,宁高宁提出分拆上市和专业化经营的理念。根据我们的分析显示,市场同类型专业化公司的市盈率和经营溢利均显着的高于华创,因此华创似乎有机会透过分拆和专业化达到市场平均水平。但华创的五大行业中真正有问题的是零售,石化和啤酒。而根据我们的分析显示零售和啤酒业受困于其做大做强的思维而积弱不振,目前急需重组。另外,石化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问题,绝对不是简单的分拆和专业化就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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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28 16:04 只看该作者
上海实业:由“做大做强”走向“精益求精”
2004.1
本文在郎咸平教授的指导下,由黄玲玲,张宏辉,林慧中,范德伟,黄伟峰,和纪颂文完成。
上海实业是上海市政府于1981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商营企业,扮演窗口公司的角色,同时也是上海市在海外建立的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上实于1993年组建为集团公司;1996年组建上实控股,同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上实控股的第一阶段——做大做强的阶段
上实控股于上市前仍未开始发展做大做强的多元化业务。其后上实控股于96年上市后随即进行多项大型收购,包括五项母公司的资产。自此以后,上实控股正式确定了“做大做强的多元化经营策略”。
首先上实控股开始向母公司收购资产,其中包括上海交通电器、内环延安东西高架公路、光明乳业、汇众汽车及东方商厦等,涉及资金33亿港元。其资金来源有两个,首先其母公司上实集团向街外人配股11亿元,所获得资金全数给予上实控股以示支持其未来发展。及后上实控股再向其母公司发行19亿元股份,此举使上实控股再获得庞大资金以进行大型收购项目。
和香港大部分上市公司收购的情况不同,外界对这些收购普遍看好,认为对上实控股盈利有正面影响。当上实控股正式落实收购母公司资产时,其股价实时由$20升至大约$60,升幅大约三倍。该星期平均成交量更达11,484,200股,比全年平均多出三倍。
为配合其多元化及“做大做强”的业务策略,上实控股于97年再购入内环线及南北高架路[的专营权,以加强基础建设的业务发展。消息公布后一个月,上实控股股价由HKD$34.7 跳升至HKD$44,升幅达27%。
上实控股在96年上市后的各项收购都被看好,其多元化的业务发展迅速,这使上实控股的股价不断上升,在15个月内由上市之初$9.15,劲升6倍多至97年8月的$57.5。股价上升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收购提升了上实控股97年盈利(高达四成半),而上实控股的每股基本盈利/(亏损),亦由96年6月的大约0.6,升至97年12月接近1的水平,增长六成。
另外一点我认为值得肯定的是上实控股较一般的国企更加地注重市场的反应。1998年中港物业价格处于低位,上实控股相信酒店业会于金融风暴后首先复苏,而且那时价格是比较低的,所以想藉参与酒店业来提高公司整体的非人民币外汇收入,并为公司提供更多现金。因此,上实控股拟打入酒店业,收购香港南洋酒店。上实控股宣布以$15亿向大股东上实集团购入湾仔南洋酒店,及上海南洋酒店,有关收购价并无折让。由于当时酒店业市场正处于低谷,上市公司可以取得较好的价钱及上升空间。以香港南洋酒店的估值为例,较97年中高峰时打了七折,即该酒店有30%的增值空间。
可是,外界普遍认为收购酒店会令到上实控股于1998年的每股盈利有所摊薄,而且上实控股两所收购目标的酒店,在短期内对其盈利贡献有限,收购只会令上实控股手头现金减少五成至二亿美元。由于收购中港南洋酒店一事争议不休,上实控股在征集投资者,包括政府、社会贤达、专业人士多方面的意见,经多方面分析及考虑后,上实控股果断决定撤回收购香港南洋酒店的建议。这种尊重市场的做法在我看来我认为是非常难得的,而不尊重市场反应是我国国营企业最大的问题。
虽然上实控股于1998年不能成功打入酒店业,但上实控股于1999年发展新业务,押重注于医药业。其实,上实控股早在1996年未上市前,已收购了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48%股权,更于1998年,收购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55%股权和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9。8%股权,为其未来医药业铺路。上述三间公司,为上实控股医药业建立了一个稳健的基础,更进一步订定了其医药业务的发展路向。
1999年,上实控股加码投资于医药业务,分拆了上海实业医药科技(称为“上实医药”)在香港的创业版上市,占有股份为64.3%。上实控股宣布将上实医药分拆上市后,上实控股的股价随即下跌。因投资者普遍看好医药业整体的发展,认为此业务往后的盈利表现甚佳。所以,大部份的医药股也被追捧。可是,上实控股却将其医药业务分折上市,令其股份占有率降至60%,摊分了医药业务的盈利。投资者担心此分折会对上实控股的盈利有大的影响。所以,在上实控股宣布分折上医当日,其股价立即下跌。上实医药公开招股期间掀起了热潮,被谕为创业板中第一大蓝筹的新成员﹐其上市已经掀起了颇为瞩目的场面,国际配售及公开招股共计冻结资金额达261亿元,超额认购更达495倍。在首个交易日,上实医药的总成交量为1亿365万股,总成交额为$2亿6536万元,而该日最高股价($2.57)更较招股价($1.63)高60%。
我们应该关注为何市场对于上实控股做大做强的做法给于极高的评价,我认为主因是在上实控股不断从上海市收购项目的过程中市场清楚地感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而给于上实控股相当好的项目,而市场并不是简单的对其做大做强的思维给于肯定。
上实控股的第二阶段——精益求精的阶段
上实控股于1996年上市后,一直以收购型式扩展业务,进行业务多元化,并取得不俗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环境的转型,上实控股明白到其多元化的方针,以及不断做大做强和收购其它公司,不是可依靠的长远策略,只会令其业务的发展方向变得模糊。举例而言,上实控股股价于2000-2002年间与恒指走势大致相同,可见上实控股的发展紧随大市,并没有重大的变故或突破。因此,上实控股开始研究比「多元化、不断做大做强和收购其它公司」为好的其它策略。
上实控股明白到公司多元化的经营,仅仅只有“多元”,但是“广而不专”。虽然多元化可以分散业务从而得出最稳定回报,但发展不同的行业,将会涉及不同的风险及问题。若过份分散公司的集中力,不但对公司运动没有帮助,甚至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因此,上实控股认为专业化是必须的,好使公司目标更明确,资源得以有效利用。为求达到其业务不断进步的理念,上实控股于2002年开始实行『精益求精』的新业务方针,希望能突破现有业务的层面,全力改善现有的状况。
上实控股上市后发展的多元化业务,主力发展基建、医药、消费品零售及科技四方面。可是,由2002年开始,上实控股开始转变业务策略,对以往“全力多元化”的业务策略作出修正,以“集中产业,有限多元化”为目标,将公司的资源集中,只选择极具增长力的行业或业务发展,减少盈利能力较低的业务占上实控股的业务比重。所以,上实控股开始收窄其零售业务,而加快对医药业务之发展。消费品零售业务占上实控股业务之比重由2000年的32.96%降至2002年的30.33%,而医药业务则由2000年的7.45%升至2002年的9.35%。
要维持“业务多元化”的盈利,以及表现得较市场更好,上实控股必须做到“多元化中专业化”。上实控股明显已做到了多元化,但它在专业化策略底下仍是刚起步。究竟,上实控股在2000年至现今的专业化发展是怎样呢?为此我们做了一个研究,尝试分析上实控股是否做到“多元化中专业化”。我们从市场挑选了医药、零售、基建及科技四个行业的一些专业公司和上实控股作出“资产回报率”(税前溢利/总资产值)的比较。在以下图表中,我们将比较上实控股与专业公司之税前盈利/总资产值的表现。
总括来说,基建及医药在这三年间资产回报率的平均表现比市场专业公司为佳。上实控股在基建和医药已有稳健发展,比市场上的专业公司有更好的业绩。其消费品零售业本来未达到专业水平,但近年发展良好,开始挑战甚至超越专业公司。在科技业务上,上实控股虽发展不久,仍处于投资阶段,但已被业界看好,相信很快会达到专业,甚至世界级水平。由此可见上实控股不单只做了业务多元化,而且大部份业务已达到专业化,总括来说“多元化中专业化”的目标都达到了。上实控股的科技业务一直比市场为差,但原本上实控股旗下的中芯国际仍处于持续投资阶段,而且设备以行业标准折旧,是以一直处于亏损。至2003年6月为止共亏损7539万。但中芯国际亦已增至接近获利水平,在未计息税、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亦达致正数。而中芯国际的厂房被《半导体国际》评为“2003年度最佳半导体厂”,证明中芯国际已挤身世界一流的专业行列。上述的分析已证明了上实控股的业绩比市场上专业公司更好。
但若比较上实控股与市场的市盈率,不难发现上实控股的市盈率比市场为差。很明显的市场对于上实控股精益求精的做法还未达到如同专业化公司一样的水平,我认为上实控股应该继续强化其专业性。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三年平均
上实控股市盈率
11.68
10
11.5
10.98
市场市盈率
11.37
11.82
14.94
13.08
作为一间有多项业务的公司,上实控股在医药业务的盈利却比市场上专业的公司表现为好,所以上实控股有意调整医药业务的架构,整合过去分散的投资。
为了医药业未来的发展着想,上实控股计划了一项重大的策略性重组。上实控股在2003年5月22日宣布将上实医药私有化,同时又宣布收购一间名为“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海A股公司。架构重组的消息一经公报,上实控股及上实医药的股价都有正面的反应。上实控股的股价于消息公报后一日内升了4%,5月23收市价为$10.7,可见市场普遍认为是次重组对上实控股的发展有利。而上实医药的股价于消息公报后一日内也上升了10%,5月23收市价为$2.08。另外又以$8.17亿向母公司收购上实联合,买入56.63%股权,成为大股东。上实联合的纯利为9,417万元,资产净值为14.35亿元。是次收购价为每股4.99元,较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上实联合收市价10.16元,折让50.85%,较去年底每股资产净值4.68元,则有6.57%溢价。
花了$13亿(包括:私有化上实医药$5.18亿及收购上实联合$8.17亿),究竟为上实控股带来甚么好处呢?最基本的是上实控股把旗下的医药业务都统一到同一个投资平台上,母公司上实集团的医药业务架构更为清晰,现在医药业务都收归到上实控股的旗下,减少了集团内的同业竞争及外界对集团结构的混淆,以便日后大展拳脚。上实控股在收购上实联合及私有化上实医药后,按去年的基准计算,前者每股盈利可增加3.6仙,后者则增0.3仙;相当于公司02年每股盈利增加3.2%。医药收益可达22 亿元,利润则约1.5亿元。
上实控股除了专注医药业务之外,也为其基建业务的发展重新定位。上实控股于2003年放弃了被动的保证回报项目,改为主动地争取高增值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估计这会使上实控股的基建业务有更好的成绩,继续提供稳定的资金流予上实控股发展其它的业务。
上实控股于2003年8月宣布放弃了两条有保证回报的公路,并以57.6亿元出售予上海市政府。上实控股其实一直十分依赖这些有保证回报的项目作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但这两条公路的回报其实每年下降,况且上海市政府己宣布要收回保证回报,令这两条公路变得不宜投资。
放弃了这两条公路,上实控股立即购入了上海至南京的高速公路段及一些水厂项目。新购入的公路之回报与车辆通行使用率挂钩,由于上海市的交通量日增(02年有17%增长),未来回报应很可观。加上水厂项目是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一环,而且竞争轻微,实是一门独市生意。不过是次基建业务的重新定位会为上实带来短期的波动,以下是上实控股的盈利预测: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纯利
(百万计)
1202.5
 
1126.2
 
890.90
 
1042.78
 
1161.35
 
从以上预测可见,上实控股的纯利将会“先跌后升”。“先跌”是因为上实控股突然失去了最稳定的保证回报基建利润,“后升”是则是来自新购入的基建项目开始作出盈利贡献。可以说,上实控股现时将回报正在下降的投资转移去高增值的项目,长远而言对上实控股的发展有正面的作用。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上实控股的“集中资产,有限多元化”的方向是正确的。可是上实控股的市盈率仍然低于市场专业化公司的市盈率现实市场对于其专业化的程度还是有疑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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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30 10:38 只看该作者
朗教授不愧是中国经济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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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30 11:15 只看该作者
郎咸平透露退出华晨案独立第三方内幕
2003.12      郎咸平
有很多朋友劝告我为了自身的安全不要介入仰融一案。我想告诉读者,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仰融个人,而是为了我们的国家。我没有任何的私心,因此我无所畏惧。我不同意仰融状告辽宁省的唯一原因是维护国家形象,因为我太清楚美国的法制系统了,我也太清楚的知道诉讼的后果对国家形象的打击将是多么的严重。但目前我已经无法停止这一部启动美国司法史上最受关注的控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大案件,一切都太迟了。在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亲自要求下,我已于日前和仰融签订解除独立第三方的书面协议书,而该协议书已正式递给了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正式控诉即将开始。除非奇迹出现,否则目前是没有任何人包括仰融本人,也没有任何政府包括美国政府可以停止这个已经开始启动而将大损我国国家颜面的控诉案了。我很痛心的告诉读者,我无奈的退出将同时带走了国家的颜面和东北的福祉,但至少我曾经努力过。
十月长假前辽宁省(在9月29日)表示仰融是华晨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不是民营企业家。对于薄熙来的说法,仰融提出他有证据证明他才是真正的出资者。当时我认为双方只是各说各话,因而做出以下两点的结论。第一,薄熙来的证据肯定是存在的,而且仰融在当时也的确签下了“代理声明”, 仰融对此从未否认过。第二,仰融的出资证明也肯定是存在的,否则美国法院没有可能接受他的诉讼,而且薄熙来对此也从未否认过。
我曾经认为双方都不否定对方的证据,因此我提议双方不应进一步激化矛盾而逼迫中央出面解决问题, 而是双方应该寻求一个双赢而不是双输的局面。但当我进一步了解案情的经过时,我认为事情已经无可挽回,对于国家或东北老百姓而言,都将是一个沉重的代价。
目前问题并不是到底华晨控股的委托书是否对华晨中国汽车有效。假如有效, 那么我们还可以说, 辽宁省的做法是澄清事实。但假设两个公司之间没有关系, 那么辽宁省似乎心意已决的走向双方决裂的地步而对簿公堂。在此,我明确地告诉读者,我本人从来没有和辽宁省接触过,而辽宁省也没有和我做过任何的接触,我曾经去过大连两次都是为了演讲而去,我没有与辽宁省政府或其代表有过任何的接触。
我在国内曾经不断透过媒体告诫辽宁省赴美应诉后果的严重性,但辽宁省和国内大部分国际法权威对我的告诫嗤之以鼻。
在我深感遗憾和孤独之时,突然读到了美国华裔律师协会会长王晓麟的观点。他本人经常受中国驻美使馆的邀请帮助提供一些法律咨询,曾多次受到钱其琛等前中央领导的接见。由于我的观点在媒体上已经讲得太多了,因此以他国际法“独立第三方”权威的观点再来阐释我曾经一再讲过的观点将更能说明问题。我认为王律师对美国法制的理解是全面的,而且从我接任独立第三方以来我听到太多因为不理解美国法制系统而发出似是而非的言论。这也是我第一次读到如此理解美国法制而积极维护国家形象专业人士的观点。我认为它的观点对于国内司法界而言是很有教育价值的。他的观点可以浓缩成下列几项。为了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也将我的观点融入。
第一,国内一些专家曾提出辽宁省一定要应诉,或者采取先刑后民处理此案,而且很多网民也有类似的说法。国内所谓先刑后民的前提是民事和刑事案件是因同一事件所引起,而同一事件既有刑事又有民事,就必须先对其进行刑事处理后再处理民事。但在中国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我国国际司法界部分学者的观念还停留在锁国的阶段实在让人不解,甚至还是以中国的思维方式看待国际官司。简单的讲,这种思维在国际法理上绝对不会被认同。而且即便是国际法公认的一些准则,也必须经过美国国内法律认可后才有执行的可能。即便是有先刑后民,中美之间也没有引渡条约,而且就算是有引渡条约,中国认定的刑事一定要在美国得到认同。但是辽宁省竟然能根据“经济嫌疑“的罪嫌而发布拘捕令,这在美国法院看来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经济嫌疑并不是一个罪名,这种罪名只存在于中国。而且美国刑法采用的是控方举证也就是无罪推定的意思,证据才是是否有罪关键,因此美国根本不可能引用国内法学权威的先刑后民的观念。而且如果仰融因受到“刑事调查”而被剥夺权利,这也完全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
第二,我在国内也听过很多专家大谈主权豁免的问题,听起来言之凿凿,事实上是不理解美国法律有关主权豁免的基本精神。主权国家的政府可享有豁免权,政府不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但前提是在行使政府职能时可使用。若参与的是直接经济行为,则不享受豁免权。我曾经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此案中判断是否是经济行为根据的是美国法律,而不是中国法律,可是许多人似乎总不明白这个道理。我提出三点不需要国内专家再花时间讨论的既成事实。第一,辽宁省参与的华晨产权纠纷是一个简单而清楚地直接经济行为,因此美国法院对此当然有管辖权。而且根据香港媒体广泛报道华晨大股东最近出手频繁搞了相当多的小动作套现。如果香港媒体报道属实,就凭这一个小动作美国法院就有可能颁布禁止令,禁止大股东转让股权。辽宁省应该警惕仰融的大律师们随时在收集不利于辽宁省的证据。第二,仰融的太太是美国公民,加州法律规定家庭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美国法院认定辽宁省接管仰融的产权就是侵占了美国公民的财产。这对美国法律而言也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因为美国法院需要保护美国公民的产权。第三,华晨是一家在纽约的上市公司,这就是一个与美国经济直接相关的实体,美国法院肯定有管辖权。这三个既成事实是不需要劳驾中国的法学权威再花时间做讨论的。
第三,辽宁省出示仰融为代理人的文件并不重要。正如同王律师所言,从美国实体法角度看就更简单,谁投资,谁就受益。谁能拿出华晨最初的投资证明,公司产权就属于谁。因此我可以很肯定地说,辽宁省和仰融的官司还没打胜败就已见分晓。目前辽宁省提出的文件并不是产权纠纷的主体华晨乘汽车的代理人文件,如果拿这个文件作为承堂证物,美国法院可能会将之列为两间独立公司,因此可能连呈堂的机会都没有。可是按照美国的实体法角度来看,就算辽宁省拿出华晨中国汽车的代理人文件也无法改变仰融出资的事实。除非辽宁省能拿出投资证明,否则没有胜诉的可能。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应诉。而不应诉,美国法院也可作出缺席审判,辽宁省必败无疑。但至少不应诉媒体是炒做不起来的。
第四,据我的了解辽宁省积极的希望透过外交途径解决。有的专家援引了中国清朝政府发行铁路债券的案例作为作证。我只能说这又是法学专家对国际法的不理解。王律师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铁路债券的案例是国际法中的继承问题,新旧政府之间权利和义务继承属于国际法,这是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华晨案件是美国国内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对司法的影响相当有限,行政干扰司法就违背了美国的宪法和立国精神。再说此案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案件,根本就没有可能透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五,辽宁省完全不理解在美国打官司的律师才是胜败的基础。我举个例子,在1980年代末期,加州洛杉矶四名白人警察因交通违规事件痛殴一位黑人当事人,他的名字叫金恩。整个殴打过程都被路人用摄像机拍了下来,因此对于我国司法体系而言这就是一个黑人必胜的官司因为证据太明显了。但是白人警察合资请了最好的律师打官司,而金恩请不起律师只能用庭派律师。虽然当时殴打地点是在市中心,可是警察的律师要求在郊区高级住宅区开庭。法官在对方律师无异意下同意。这就是高水平律师的高招,因为美国学校和警察的经费来源于当地的地产税;越富裕的地区,地产税就越多,学校就越好,警察就越多。因此郊区的老百姓和警察关系极为良好。由于郊区警民关系良好,因此当地的陪审团竟然宣判警察无罪开释。由此而造成了洛杉矶的黑人大暴动。同样的,此次帮助仰融打官司的都是顶级的律师,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国会议员,民主党和共和党重量级人物。这些议员都是对中国政府非常友好的,有些甚至在台湾问题、中国最惠国待遇问题全力帮助过中国政府。从某种程度看他们都是中国的朋友。我的理解和王律师完全相同,仰融在此案过程中是精心策划,凡对中国政府有敌意的议员都没有让其插足。整个过程仰融极力避免使其成为政治事件。辽宁省绝对无法再找到能与之抗衡的律师。而且这些重量级的大律师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他们事前都对此案作过详细的分析,如果没有胜算的可能他们根本就不会出面接,因为此案的国际影响是很大的,一旦败诉,他们是输不起面子的。王律师认为未来20多天就是辽宁最后的机会,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正如同王律师所言美国律师也有自己的利益,就算是目前仰融想停下来也不可能了,因为这些大律师们不会同意的。事实上我已经接到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通知要求我退出独立第三方的调解,我认为这有可能是这些大律师运作的结果。
我以往不断地提醒辽宁省要正视应诉的后果的严重性,但是并没有受到重视。由于仰融律师团已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就算现在想透过我作为独立第三方私了,我也无能为力了。因此我想将王律师曾经谈过的应诉后果透过本文作为我无奈的结语。王律师的观点和我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第一,一旦此案判决,在与美国有司法协议的100多个国家中,美国法院均可凭一纸判决书冻结、扣押然后拍卖辽宁省在当地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还不够的话,辽宁省在对外贸易中的所有美元结算也可能遭到扣押,直到达到案件赔偿完成为止。
第二,现在美国媒体关注的并不是6.9亿美元的赔款,美国媒体认为这是必须还给仰融的。关键是法院会如何判决惩罚性赔偿。一旦取了上限,就意味着辽宁省将面临高达27.6亿美元的巨额赔偿。王律师说得很清楚了,国内很多人并没有真正了解此案的后果。此案的判决对正在与华晨合资的宝马集团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惩罚性赔偿一旦判决生效,沈阳生产的宝马轿车只能在中国销售,一旦出口,也会面临款项被扣的结局。辽宁省今后极有可能会失去所有的国际贸易,这对辽宁省经济的打击是不可想象的严重。
第三,美国是一个判例法的国家,如果联邦法院一旦判决就变成了法律,今后凡是类似的投资纠纷、产权纠纷案件都可以沿用判决的结果。该案件产生的骨牌效应是难以估计的,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也将是长期的。中央政府应该对此问题的严重性深谋远虑并主动出面协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种结局之下,王律师才提出此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我所提出的独立第三方。他认为如果辽宁省冷静考虑一下这其实是上策。客观上看,此案一旦开庭辽宁省就输掉一半,再加上海外媒体的炒作,结果公布则全输,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开庭前低调处理,这或许对双方都是一个有利的结果。我感谢王律师赞同我的观点,但我遗憾的告诉王律师 “这一切都太迟了”。我已经无法停止这一部启动美国司法史上最受关注的控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大案件了。
为了国家的颜面,为了东北的建设,我曾经同意出任仰融的独立第三方希望能替双方取得双赢的局面,但是我的努力没有得到辽宁省的及早认同,目前一切都太迟了。在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亲自要求下,我已于日前和仰融签订解除独立第三方的书面协议,而该协议书已正式递给了美国华盛顿联邦法院,正式控诉即将开始。除非奇迹出现,否则目前是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政府可以停止这个已经开始启动而将大损我国国家颜面的控诉案了。我很痛心的告诉读者,我无奈的退出将同时带走了国家的颜面和东北的福祉。而如果一切诉讼的后果正如同我和王律师所言,将来必须要有人为此事件负责。辽宁省是否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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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10-30 11:18 只看该作者
郎咸平华晨产权纠纷 我为何出任独立第三方
2003.12    郎咸平
八月十五日凤凰卫视新闻今日谈节目指出我已决定正式接受仰融委托为独立第三方处理他和辽宁省之间的产权纠纷, 因此我希望透过本专栏回答各界对此问题的关切。
华晨汽车前主席仰融日前把辽宁省政府告上了美国法庭, 指控辽宁省以非正当行为侵占美国公民及居民财产, 而该案件已获美国联邦法院受理。这个事件在国际上和国内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 我作为仰融委托的独立第三方处理他和辽宁省之间的产权归属问题自然也受到了媒体和各界人士极度的关切。我在香港和国内经常被问起为何仰融会委托我为独立第三方,而且大众也极为关切我的处理原则。首先我先回答仰融为何会请我出任他的独立第三方。
我曾在今年六月初国内经济观察报发表了一篇长达万字的有关如何解决民营企业家原罪问题的文章。而这也是仰融邀请我出任他的独立第三方的主要原因。我的观点很清楚,我认为民营企业利用国家资源迅速进行财富积累的行为就可被称为民企的 “原罪',由于现在民企逐步壮大,很多利益的分配和争夺问题已经逐步暴露出来,对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带来不稳定因素。
原罪的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很多民营企业家畏惧于秋后算帐, 因此我们看到一个几乎无例外的事实。当民企坐大以后他们就想在国外搞个身分将老婆孩子尽早送出国。据说排名前十名的民企中已有三位民企创办人在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而大部分民营企业家透过合法与非法管道将资金转到国外投资以免将来东窗事发家人还可有个依靠。但是这个做法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家在国内的积累与发展, 而且也影响了国家经济成长和税收, 这个对国家经济影响之大恐怕是政府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我认为对于民企的态度应该是“既约束但又要保护”。 但政府在处理民企问题时要慎重,如若处理不好,不但政府的威信将受到损害, 而且也将影响民企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经济成长和税收。我想谈一下我们如何约束民企。中国是个大陆法系的国家与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判案标准不同。以对民企的约束而言,大陆法系不可能详细罗列所有民营企业家不该做的事(这也就是所谓的刚性条款)。但并不表示民营企业家就可以随意的不顾公序良俗(就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图利自己。他仍然会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的约束。何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呢。该名词来自日本人所翻译的商事法,因此非常的绕口。这个柔性概念特别难掌握。所谓"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是指管理人员在执行决策时,必须注意不能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这又是一个绕口的翻译,也就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例如公司股东要求某经理人替他们用心经营,但是这个经理人却无心工作,最后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这样情况下,某人当然没有犯法,但某人却违反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
以大陆法系法条而言, 刚性的条款不可能详细罗列所有不该做的事。但不并不表示就可以随意的不顾公序良俗图利自己。他仍然会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的约束。内地目前对此种柔性条款的理解和把握都很差。例如科龙在被格林柯尔顾雏军收购以前, 该公司高层除了有一位年薪750万元(人民币)的管理人之外,还有一位超过600万元,一位超过500万元,两位超过300万元。如此的高薪不但远远超过了国内上市公司高层平均12万元年薪,而且其最为人所诟病的是,该公司前一年竟亏损了15亿元。在如此巨大亏损下,科龙高层仍大大方方的给予自己远远超过同业薪酬的天文数字,难免激起了股民的愤怒。这就是科龙钱管理人员没有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
因此虽然有些民企的资产来源和权益始终说不清,但说不清并不表示没有责任, 因此我认为代表大多数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仍然可以追究民企的责任。因此在刚性和柔性双重机制下形成对民企的约束。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营造一个宽松的营商环境保护民企发展。最好的方式莫过于秉持十六大所揭诸的法制化精神形成一个规范的体系让民企可以在法治的框架下营商并得到法律的保护。但目前显然还无法达到这个目标。在法制化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旦出现类似华晨这样的情况,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政府也要兼顾本身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而应以保护公众利益为前提处理仰融的案件。也就是说"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也应及于政府而不仅是企业。政府不能简单的利用行政命令就将企业收归国有, 而完全忽略了企业家本身的创造力和贡献, 这对于社会大众而言都是个极大的损失。举例而言, 我研究华晨案例发现仰融离开后,华晨业绩下降,这对于股东来说都是损失。
仰融在媒体上读到我前述的观点以后就通过其它朋友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开门见山地希望委托我为独立第三方解决他和辽宁省的产权问题。事前仰融和我没有任何渊源。而仰融表示委托我来出任这个角色是因为他对我维护公众利益的做法非常认同,也绝对信任我的学术水平以及专业知识,也完全尊重我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意见。
我出任第三方的独立立场很清楚, 我不会替任何一方争取利益, 因为我所代表的是全体民众的利益。因此我是完全义务不向任何一方收取报酬的。我认为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法制化以前,利用案例判案应该是个比较可行的方法。我所以愿意接受仰融的委托因为我希望透过仰融的案子建立全中国第一个案例而为以后的类似案件提供解决的方法。更准确的说, 我希望透过此案例清晰地界定产权建立一套有利于政府和民企双方的沟通机制,在约束民企和保护民企之间取得一个平衡,鼓励民企发展, 提高经营效率,这是对公众利益和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一步。
我认为中央政府在这个案子上既不能支持辽宁省政府,又不能不支持辽宁省政府。依理而言, 中央政府应该支持地方政府, 但中央如果支持辽宁省则将进一步打击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如果中央不支持辽宁省政府, 则无法理顺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因此我认为中央政府最好不出面。
辽宁省目前是处在尴尬的局面。如果辽宁省应诉,那就开启了在美国法院控告中国地方政府的先例。如果辽宁省不应诉, 美国法院将会缺席审判。对于辽宁省而言, 应诉比不应诉要好, 缺席审判一定对缺席者不利, 而且美国可以强制执行辽宁在海外的资产。
但如果辽宁省应讯, 则辽宁省是既不能胜诉又不能败诉。如果辽宁省胜诉, 则会进一步打击民企的信心。但辽宁省又不能败诉, 如果败诉,则随后类似的案件将接踵而来在美国寻求法律解决。中国人的家务事竟然要劳驾美国司法系统帮忙解决,这简直是个遗笑国际的大笑话。这不但进一步的打击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 也使得国际上对我国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因此对辽宁省而言, 其上上之策就是避免在美国上法庭打官司。
我认为辽宁省目前虽然是处在一个因应诉而尴尬的局面,但是辽宁省却也有着千载难逢的机会能成为全中国第一个透过独立第三方解决民企原罪问题的模范省。如果辽宁省仍然抱持着侥幸的心态认为拖一拖就没事了, 那么不但错失成为民企模范省的良机, 也将因国际官司而造成下列四种结果。
1. 透过国外媒体的不断报导而将进一步损害中央政府这十余年来所建立的良好国家形象,
2. 将使得千千万万的民营企业家寒心而拖慢了辽宁省的经济发展,
3. 将无可避免的引起国际纠纷与国际干涉, 例如美国参众议员将寄信给胡锦涛总书记表达对仰融事件的关注,
4. 将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家的投资意愿而打击了我国十六大所揭诸的国退民进的经济发展策略。
我认为辽宁省政府应首先透过公共权力与民企谈判,当然在这个阶段就必须引入有权威的独立第三方作为仲裁人。我曾经指出独立第三方绝对不能由律师,证券公司和顾问公司等类型的单位参与而最好是具有专业公信力而又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学者,义务律师和义务会计师共同参与。因此仰融才希望由我出任他的独立第三方代表他和辽宁省政府谈判产权归属问题。
我相信辽宁省和仰融个人对于我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处理原则肯定是相当的关切。我希望透过本文清楚的表达我的处理原则-----首先我申明我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因此我完全义务的担任独立第三方而不向任何一方收取报酬。由于我在国内被媒体错爱谬称为---郎监管, 因此我做为独立第三方所代表的仍然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因此代表大多数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处事的公平性是我关切的焦点。
中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刚性的条款不可能详细罗列所有不该做的事。但是社会转型期间很多时候的经济问题是法规上没有明确记录的,但并不表示企业就可以随意的不顾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图利自己。而政府随意的通过简单化的行政处理也是不合适的。政府与企业两者仍然会受到柔性"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责任"的约束, 也就是管理人员在执行决策时,必须注意不能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一旦出现类似华晨这样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家就企业的权益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就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命令来处理,而忽略了企业家本身的创造力和贡献。也就是说政府也要兼顾政府本身的责任而应最大限度的保护公众利益。提早的让企业家出局对于公众是不利的,因为企业家比国家或一般民众更能创造财富。因此如何维护公众的利益,但又要兼顾企业家的积极性是目前我做为独立第三者的处理原则。我认为辽宁省的做法可能是过度保护了公众利益,而较少肯定仰融本身的贡献。因此很容易授人以柄被避免被外国看作是强抢豪夺。这也是为何仰融不服在美国提请诉讼的主因。
我希望透过我的协调达到三个目的。第一, 我希望维护国家的国际形象, 因此我将要求仰融先撤销他在百墓达的控诉。一旦辽宁省有良好响应时,我将要求仰融撤销华盛顿的控诉。第二, 我虽然不同意仰融在美国提起诉讼。但实事求是的说,仰融在美国提起诉讼的做法是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因为我国司法和行政是挂钩的,因此辽宁省的意见基本上就是法院的意见。而且仰融透过华博财务要求北京高院确认其股权的诉讼也竟然可以依辽宁省的要求而终止受理, 实在令人费解。根据十六大提出的建设法制化的观念,我希望透过仰融案而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体系,由独立公正的专业人士共同参与我国法制化的建设并透过这种民事协商的努力,协助国家完成法制化的转型。而我认为第一步可以做的就是透过由专家组成的独立第三方提出专业意见以供司法当局参考协助提高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与独立性。第三, 我希望透过此案建立民营企业家对政府的信心而使他们愿意在中国进行投资以完成十六大所揭诸的国退民进促进经济发展的精神。
我的处理方式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专业的独立第三方经过深入的计算,提出一个客观公正的方案。而独立第三方应该由各类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用科学的金融财务分析方法进行评估,例如经营了多少年、投入了多少钱、有那些国家隐性的资源投入、商誉是多少等等都进行量化分析计算。这样构成的三方谈判机制将更有效率,更公平,更能平衡公众利益而且也兼顾了企业家本身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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