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动车站到兴坪古镇:山西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13:17
前言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紧紧抓住信息技术革命和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机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我国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整个信息化工作的核心,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国家统计信息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基础信息资源之一,建设、开发和应用好国家统计信息资源是各级政府,尤其是我省统计系统责无旁贷的责任。
“十一五”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九五”和“十五”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继续和延伸,是统计部门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基础。为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建设现代化的统计信息系统,根据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           现状分析
“九五”、“十五”期间,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顺利实施,初步建成了以国家统计局为枢纽,以省统计局为中心,连接全省各市、县区统计局的统计信息系统四级主干网络,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网络化。接入四级主干网的统计部门已经采用网络传输方式代替磁介质进行数据报送,网络化数据处理、办公事务管理、统计直报等正在全省推广应用,内部统计信息网已逐渐成为统计部门间信息交换的主渠道;网络化服务正在成为统计部门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方式;统计信息系统正在成为支撑政府统计工作运行的基础和技术保障系统。
“九五” 、“十五”统计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问题包括:①应用开发滞后,特别是基于网络的应用开发严重滞后,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不足,尚未建设统一、规范的支撑统计信息运行全过程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工作平台;②现有主干网络的结构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统计工作网络化的要求,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还不完善,缺少可靠的备份系统;③各地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开发建设和应用水平差异较大,影响了统计信息系统整体效益的发挥;④统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适应统计工作网络化的要求,不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公共需要,制约了统计信息资源的发掘和数据库的开发建设;⑤全省统计信息系统技术骨干人才不足,不能满足系统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总的来说,我省的统计信息化建设尚属于初级阶段,无论是设备的配备还是网络的应用,都是简单地围绕统计报表的处理和报送,没有产生整体效益。因此,要推动统计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需求。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推进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统计信息化带动统计改革和发展,以统计改革和发展促进统计信息化,实现统计信息化与统计改革同步发展。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政府、社会和调查对象为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强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化人才培养与集聚,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以及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统计信息化建设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统计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多方筹资,注重效益的原则。多方筹资和注重效益是我省信息化建设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也是已经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原则。“十一五”期间,按照财政“分灶吃饭”的原则,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努力,多方筹资,注重效益,从资金、质量和效益上保证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发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强化区域合作,促进统计信息化协调发展;
(四)应用先导、强化创新的原则。以统计业务的应用需求和全社会的信息需求为原动力和出发点,增强创新能力,抓应用、促发展,提高统计服务的整体能力;
(五)务实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应用,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统计信息资源的安全。
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统计改革的发展战略和“十一五”山西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统计信息标准为基础,以覆盖全省乡镇以上统计部门的宽带网络为纽带,以内容丰富、结构合理、高效安全、充分共享为特征的统计信息资源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规范标准,深化应用,注重效益,建立一个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山西省统计信息系统。
总体目标具体表述为: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成一个统一规范的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在充分协调和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数据库即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的项目建议和立项工作;在“九五”、“十五”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两套系统、三个中心:两套系统是统计基础网络系统和统计视频办公自动化系统;三个中心为统计数据中心、报送中心和网上服务中心,以适应和谐社会统计工作透明化、公开化和网络化的要求。
“十一五”山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概括为:山西统计信息化“1123”工程。
三、           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在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完成国家投资建设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同时,紧紧围绕山西统计信息化“1123”工程,实现统计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发布、开发应用全过程的信息化这一战略规划。
(一)统计信息化建设
1、            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完成国家投资建设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由国家投资和部署建设的如国家-省的主干网提速工程、国家直属三支调查队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安全保密二期工程、大型普查、调查数据处理、全国统一的网上调查和信息服务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等项目,我省将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完成各项工程的建设任务。
2、   建成山西省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
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是指以统计数据为核心,将统计部门的各个应用系统集成起来,形成涵盖统计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等统计业务全流程的协同的工作平台。该平台基于统计业务流程规范,以科学、规范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体系为基础和前提,整合各专业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综合的、只有一个窗口对外的、支持统计生产全过程的信息化平台。“十一五”期间,省统计局要在制定统计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化相关标准的同时,加紧制定数据处理流程标准、数据接口标准和数据存储标准等标准、规范,开展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的调研、选型和研发,力争建设完成以元数据库为基础,自动生成/发布统计报表、支持网上/手工采集数据、支持常规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发布、支持统计人员协同工作并能生成符合标准专业统计数据库的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
3、   完成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国家提出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四个基础性、战略性数据库建设中,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授权国家统计局为业主单位牵头建设国家宏观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涵盖九十年代以来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金融保险、投资消费、政策法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等多方面内容,是整合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消除重复采集、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建立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我省也应参照国家模式,充分调研,加大协调力度,动员各方面积极因素,完成《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项目建议书》及宏观经济数据库技术工程建设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完成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项目的立项工作。
4、    统计基础网络系统建设
基础网络系统是统计信息化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实现统计信息化的前提条件。建设快速、高效、安全、稳定的网络化环境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化应用的需求,在“九五”、“十五”已建设完成的省-市-县级广域网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采取灵活多样的连接方式向乡镇一级统计机构延伸,力争建设完成覆盖全省乡镇以上统计部门的广域网络。
加快与省级部门的联网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本着互惠互利、信息共享的原则,把网络逐渐延伸到系统外,尽快实现省级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和利用政务信息网和互联网连接方便、辐射面广的优势,探索、研究统计起报单位与统计基础网络系统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方法,并在有条件的省直、市直、县直和规模以上企业中进行试验、试点,进一步延伸统计信息网的连接范围,为统计报送中心的建设提供网络基础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网络管理和网络监控,加大对网络管理系统、监控设备和网络安全系统的投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全省及全国统计信息网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制定统计信息网络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快建设以网络核心备份设备、备份线路为主体的网络备份系统,完善拨号服务系统,努力实现统计信息网7X24小时不间断地稳定运行。
5、   统计视频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建设统计视频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推进统计电子政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该系统的建成能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网功效、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经费,实现统计系统会议、办公、办文和办事的信息化。
“十一五”期间,省统计局要建设覆盖市级统计部门的点对点视频会议系统,方便工作部署、问题讨论、工作汇报、面对面交谈,以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基于山西统计内部信息网平台的视频点播(VOD)系统,实现各类统计教育、培训及其他多媒体信息的网上存储与按需查询播放,实现统计继续教育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十一五”期间,省、市统计部门和有条件的县级统计部门要按照政务管理的需要,构筑以文档管理、事务管理为核心,与网站和业务应用系统有机联系的政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协同办公。按照模块化原则规划设计软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文档管理、统计资料管理、教育培训、会议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外事管理、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管理等子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改造现有IP电话系统和OPENMAIL电子邮件系统,建立功能完善、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通信系统和电子邮件系统。加速移动办公平台、短信统计信息发布平台的实验,力争建成山西移动办公系统和短信统计信息发布系统。
6、   统计数据中心建设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以统计数据库体系为核心的、能够支持统计设计和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分析、发布和管理的省级统计数据中心,实现对统计数据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集中管理。2006年要做好数据中心的规划、设计和设备选型、购置工作,为省级数据中心的建立奠定基础。
统计数据中心须构建以服务器和网络为主体的硬件平台,建立网管、安全、传输、存储等体系,业务数据以连接国家、省、市统计部门的分布式三层结构数据库系统为核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统计业务系统的软件平台。
为适应统计业务的需求,数据中心将配备新的主机系统和采用双校验技术的磁盘阵列及大容量的网络备份系统,并与原有的SGI小型机和HP小型机组成冗余热备高可用系统。所有群集系统与存储系统全部与光纤交换机相连,提供一个高速、稳定的系统环境。
为防御自然灾害及日常运行的意外事故,保证山西宏观信息的战略安全与日常业务的安全运行,数据中心必须配套建设山西统计信息灾难备份系统。该系统提供动力、通信、温湿度控制和抗灾难的安全环境保障能力,提供完善、可靠的系统备份、应用备份、数据备份等系统恢复能力,保证统计工作的不中断运行。
以统计业务流程为框架,以专业统计为基础,以用户为中心,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方式,进一步加快山西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步伐。在继续开发、完善、推广、应用《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综合数据库》基础上,重点建设两类数据库:一类是标准类数据库,该数据库系统是山西省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基石和支柱,支持统计专业人员在线进行统计设计以及统计调查项目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提高省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水平;另一类是专业统计数据库,它下联山西省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上联综合统计数据库,支持专业统计数据的进一步开发和应用。
7、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以及电子政务相关安全策略及技术规程的不断完善,利用先进的网络平台采集、处理、传输统计报表,实现统计报表的无纸化报送已成为可能,建设山西统计数据报送中心,为统计调查对象和起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已成为我省“十一五”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包括安全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回执系统、为起报单位提供的定制服务系统和基于网络平台的统计报表上网填报、审核、网上直报等综合处理应用系统。数据报送中心依托统计数据中心进行统计报表的发布和统计数据的存储,使用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进行数据的管理、发布和应用。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的建设依赖于网上报送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则的建立,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以及法人单位诚信意识的提高。
统计数据报送中心的建成,不仅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减少了统计数据的中间转报环节,增强了统计数据的抗干扰能力,从源头上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8、   网上服务中心建设
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建设是“十一五”统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中心工程,由统计信息内部网、统计信息外部网和政务信息网三网构成。
统计系统内部网服务于统计工作者,是统计系统内部信息的总汇,是各级统计部门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统计系统工作交流的平台。各级统计部门必须进一步建设好内部网站,畅通内部信息交流渠道。
统计信息外部网服务于全社会,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和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建设电子政府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省统计局和各市统计部门必须建设各自的外部网站,有条件的县级统计部门也需拥有外部网站。各级统计部门要整合、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统计部门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逐步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 “一站式”电子化、个性化服务。要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申报、办证、年审、信息查询等网上服务。
统计政务信息网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是政府间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的电子通道,是统计部门服务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工具。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借助政务信息网开设领导决策支持系统、主要统计指标快速查询系统、相关政策专题分析系统等服务系统,以高效、快捷、全面的统计服务为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十一五”期间,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借助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互联网络环境,建设管理好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将管理、服务和办公通过网络来进行,向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和全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的、规范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9、   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和调查队的信息系统建设。
市、县级统计信息系统要在“十五”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网络应用的水平,在进一步完善内部局域网和市-县级广域网基础上,逐步向乡镇一级统计部门延伸、向市直、县直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延伸。市、县级统计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包括网络建设、机房的改扩建、人员培训、计算机和外设配备等,实现每个工作人员有一台符合主流配置和能上网的计算机。
把调查队的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到全省的总体规划中,并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实施。
(二)统计业务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统计改革的深化,新的统计手段、统计方法不断地被使用,统计工作的管理范围和方式也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因此,加强统计业务建设,优化工作模式,理顺机构管理职能是实现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目标的保证。
1、加强统计制度方法的设计和管理,提高标准化水平。
根据统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统计制度方法,推进统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逐步达到统计指标、统计分类及其编码的科学性、统一性,为统计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
2、加强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和管理。
大力推进工程技术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的建设和管理,以适应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要求。
3、整合统计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各级统计部门应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遵循市场规律,对现有统计资源进行整理、组合,使有限的资源投入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加强统计职能的调整和机构建设。
要适应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相应调整统计机构的设置、统计业务职能和管理职能,努力提高统计系统的效能和效率。
四、预算及工程管理
“十一五”期间,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仍为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统计部门自筹等途径。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统计局与省、重点城市64个节点网络提速的接口设备,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到省、市、县调查队的专网建设、设备配备,由中央投资建设。与中央投资项目相配套的、主要以满足地方需要的延伸部分,由地方投资建设。
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经费预算内容包括:
(一)              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系统软件、开发工具等相关配套系统的购置以及系统的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升级维护费等费用。
(二)     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
山西宏观经济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系统的调研费、研究费、规划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三)              两套系统建设。
网络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省统计局与市地统计局11个节点的网络带宽提速、网络监控系统、网络监控设备、网络安全系统和相关的网络备份设备等。
视频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主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相关设备、系统的购置及系统的定制开发、管理维护等费用。
(四)              三个中心建设。
统计数据中心建设的任务共有三项内容:一是数据中心的硬件系统建设,包括机房改建与扩建,光纤网络交换设备、主机及群集设备和外围设备的购置等;二是数据中心的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包括现场数据备份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产品购置等;三是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包括系统软件、网管软件、核心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购置,系统集成费、项目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费用,系统开发建设经费还应包括: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数据整理加载费等。
数据报送中心建设包括安全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回执系统、数据采集系统等相关系统的选型、购置及系统的开发费、试点费、培训费、调研费等费用。
网上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内、外网及政务信息网站服务器、相关设备和软件的购置以及软件开发、信息加载、系统维护等费用。
(四)地方调查队系统信息化建设。地方调查队系统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费用。
为保证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还必须投入配套的经常性费用,包括软件开发费、培训费、系统运行维护费、网络通讯费、硬件更新费、软件升级更新费、数据库维护费等。
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工程管理,以规范的工作程序组织建设方案的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省统计信息化“1123”建设目标的实现,需建立以下保障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把统计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重点规划之中,并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保证统计信息化建设所必需的资金。
省统计局将根据山西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指标和进度的要求,对各级统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以保证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完成。
(二)强化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管理。为成功地进行统计信息化建设,需要健全其决策管理与运行保障机制。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统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战略规划、发展方向、重大项目的决策,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综合协调与实施管理机构。
(三)加强统计工作者的知识更新教育。通过全员继续教育工程,逐步实现人才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造就一支既熟悉统计业务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基本应用技能的现代统计队伍。具体要求是:统计业务骨干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二周的脱产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开发和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三周的脱产技术培训,并都要进行考核。积极推广网上教育,逐步实现知识更新网络化。
(四)制度规章建设。为保证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和统计信息系统健康、协调、积极、有序的推进、运行,在省统计局统一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部门规章和制度标准的基础上,各级统计部门还可以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补充出台必要的政策、制度和标准。
(五)加强宣传和技术交流工作。宣传有关政策、建议,介绍、推广有关技术和成功经验;积极组织信息技术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以多种形式大力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力度,统一认识,交流心得,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五”山西统计信息化“1123”工程的实施,将使统计部门充分发挥其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信息收集、处理、管理、发布的职能,特别是统计协同工作信息化平台、统计网上服务中心和以统计数据中心为标志的统计信息资源开发建设,是对政府行为转型过程中公共信息服务与信息共享的一种重要的功能性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全面实现统计工作的网络化,将缩短政府统计部门与起报单位的距离、与决策管理机构的距离、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加快与国际标准、通行规则的接轨,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透明度、社会公信度,适应全球化及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投入使用,将使统计信息提供、发布和服务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等方面产生质的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