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黑水县天气:吴大江哲学讲座:意识与存在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2:07:38
   吴大江哲学讲座:意识与存在的关系
  
  大家好。
  
  我今天给各位讲讲意识与存在的关系。
  
  意识与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一个基础问题。说到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大家往往会联想并认为这是个唯物唯心的问题。其实,唯物唯心都有错误的一面,都不能正确解答意识与存在的关系。
  
  哲学上的分歧往往是概念不清晰造成的,所以我们讨论意识与存在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意识这个概念。
  
  意识是什么呢?
  
  我对意识的定义与目前国内官方哲学即主流哲学的定义不同。我对意识的定义:是人类生命的象征,是人的需要反应机能,是人类的中枢神经反应机能中信息系统司令部的司令“我”,具有基于人类生活的需要而对外界事物进行认识、记忆、归纳、演绎、推理和指挥身体对外界事物进行主动性、选择性、能动性的反应的内容。官哲对意识的定义是:人脑的机能,客观存在在人脑机能中的反映。反映是反照、反射的意思。难道意识仅仅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吗?不,不是!想想看吧,客观存在中并没有好坏、美丑、香臭、快乐与痛苦、进步与落后、正义与邪恶等等,但意识中却有,如果意识仅仅是客观存在在人脑机能中反映,那么就无法解释意识中的这些来源。可见,意识不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而是人脑信息反应系统对客观存在的反应。两种定义相比较,我想不必多说,主流哲学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主流哲学的定义抹煞了意识的根基即需要性,抹煞了意识中的本质性内容即主动性、加工性、选择性和能动性。主流哲学抹煞意识中的本质性内容其实是有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为颠倒因果关系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以及“物质决定意识”进行圆谎埋下伏笔。
  
  意识既然是人类生命的象征,是人的需要反应机能,是人类的中枢神经反应机能中信息系统司令部的司令“我”,那么意识就不能与人类的生命分离,因此我们就必须把意识与人类的生命看成同一体。这就是说,必须把意识与存在的关系看成是人类与存在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必须把意识与存在的关系看成是人类的我与我之外事物之间的关系。
  
  用哲学的术语讲,主观与客观相对,是认识的主体,客观是被认识的对象;人类生命中的我就是主观意识,主观意识之外的就是客观存在;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关系。
  
  事实告诉我们,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具体关系是:客观存在中的一部分即自然存在是先于、决定、制约人类主观意识的存在,客观存在中的另一部分即社会存在是被人类主观意识决定的存在。
  
  自然存在是指自然界所有事物和现象的存在。自然存在决定制约主观存在的原因是:意识是人类生命的反应机能,人类是生物界的一员,因此人类生命反应机能意识是被自然存在中生物趋利避害的本性所决定;自然存在中自然环境及其规律制约着人类的意识,如人们无法制造出“永动机”,无法实现“天上掉馅饼”、“亩产水稻十万斤”就是被规律所制约,如人们无法在东北种香蕉、菠萝就是被自然环境所制约。
  
  社会存在是指人类社会特有的事物和现象的存在的总和。社会存在虽然来自自然存在,但这种“来自”离不开人类的活动即意识的能动(人类的活动是在意识的支配主导下进行的,因此是意识的能动)。社会意识(注意:社会意识不是指群体意识或个体意识,是指一个社会中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人们意识的总和)决定社会存在的原因是: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社会意识能动的形态和产物。如学习、劳动等是社会意识能动的形态,学校、工厂、企业、国家、议会、军队等是社会意识能动形态的产物,公路、机床、电脑、房屋、武器等是社会社会意识能动的产物。
  
  如果我们把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和现象看成一个整体,即从一元论的角度看世界,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世界存在。世界存在是指包括精神意识在内的世界上所有一切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世界存在内部主要分为两种存在,即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主观存在是指存在于人脑信息系统中的事物和现象,如人类回忆、构思想象中的事物就是主观存在;客观存在是指主观存在之外的事物和现象。这就是说,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实质上是人类生命反应机能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不能简单的说是客观存在决定意识或意识决定客观存在,因为这种关系的事实是客观存在中的自然存在决定意识,人类的意识决定人类的社会存在。
  
  我的观点粗略的讲可以概括如下。
  
  大约在130亿年前由质量无比大的一个奇点爆炸产生了无数的星系星球即宇宙。宇宙目前在膨胀,但终究会有一天收缩回到原来奇点。这就是说世界存在的变化过程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循环的过程是没有本原的,因此世界是没有本原的。
  
  大约在45年前,宇宙中的一个大爆炸产生了太阳系从而产生了地球。大约在35年前地球上产生了最原始的生物,原始的生物经过35亿年的进化,演化出了当今五彩缤纷的生物世界。人,是生物进化中的一员,是生物进化的最高产物。
  
  说到进化论,现在很多人持反对的观点。关于进化论,我认为它从总体上讲是正确的。生物的变异和自然选择是有目共睹的不容置疑的事实。人类如果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充其量不超过七千年。通过考古学家们的努力,我们得知最早的生物出现在35亿年前。如果把35亿年缩短成一天,那么人类文明史即七千年在其中所占的位置不会超过1秒钟。想想看,人类在不足1秒钟时间内利用生物变异通过人工选择已创造出了不同的物种如金鱼、猪、牛、马、鸡、鸭等等,那么在自然选择的情况下,通过24小时的时间,完全可以造就今天的不同门类,五彩缤纷的生物世界。离开了进化论,你就无法接近事实的解答“人从哪里来”。
  
  生物,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繁殖、自我发展的自组织本质特性。这种自组织本质特性在与外界的关系中就形成了趋利避害的需要反应。根据生物进化的不同层次,生命的趋利避害需要可以分为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和意识需要。
  
  生理需要亦称无条作反应或无条作反射,是指低等生物如菌类、植物和无中枢神经系统的动物的需要。生理需要是由生物体内细胞的化学反应或神经元的功能所导致出来的,是一种通过先天的遗传而来的,生来就具备的本能。生理需要的层次是表浅的,范围是狭窄的,只能对直接接触自己躯体并且直接影响自生命的事物产生需要。生理需要是以自己的体形变化和体内组织的结构变化显示出来的,如绿色植物的枝节避开阴暗趋向阳光,单细胞动物变形虫碰到异物伸出假足将其“抓住”等就是生理需要的表现。
  
  心理需要亦称条件反应或条件反射。心理需要只有高等动物即具有中枢神经系统的脊椎动物才具有。心理需要是由动物体内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导致出来的,是在生理需要的基础上,在后天生活活动的经验知识基础上形成的。心理需要的内容要比生理需要的内容广泛和丰富,其不仅能对直接接触自己躯体并直接影响自己生命的事物产生需要。而且还能对并非直接接触自己躯体和并非直接影响自己生命的事物产生需要。例如,狼会依据兔子的气味抓住不在身边的兔子,在这里,狼就对并非直接接触自己躯体的事物兔子和并非直接影响自己生命的事物兔子的气味产生了需要。心理需要是动物通过后天的“学习”而产生的需要,是在后天的生活过程中所获得的经验知识基础上形成的需要。虽然动物的个体在生活的过程中能学习到一些长辈们和其它个体的经验知识,但是由于动物没有语言和文字,无法记载和深层次地交流各自的经验和知识,因此动物个体从长辈和其它个体那里所获得的经验和知识是极为有限的。从主体上讲,动物的经验知识是建立在个体活动的基础上的。由于动物个体的生命是短暂的,活动的空间是有限的,生活的经历是有限的,因此这就决定了动物的经验知识水平是低下的。由于动物的经验知识水平是低下的,因此也就决定了动物的心理需要在内容方面是极为有限的,在范围方面是狭窄的,其只能为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产生制造工具的需要,却不能为了制造工具而产生制造工具的需要。
  
  人的意识需要是在动物的心理需要基础上通过语言和文字的作用形成的。从本质上讲,人的意识需要与动物的心理需要并没有区别,都是在后天生活的经验知识基础上形成的。人的意识需要与动物心理需要的区别是层次上的。在语言和文字的作用下,人类的个体相互之间能够广泛、深层次地交流各自的经验和知识,并把这些经验和知识储存起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一方面使个体的经验知识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即在群体中,社会中、类中)得到了归集和积累,另一方面又使个体的经验知识能够建立在先辈们的经验知识基础上,使个体对外界事物的反应建立在类的经验知识基础上。相对个体而言,由于类的生活空间是广泛的,所经历的事件是繁多的;由于类的生命是连续不断的,因而能够对事物的认识持续不断的深入下去,从而能使自己的经验知识不断的丰富起来,因此在类的基础上形成的经验知识比在个体基础上形成的经验知识在内容方面要丰富的多,在层次方面要深化的多。如人的意识需要可以为了制造工具而产生制造工具的需要,而动物的心理需要则不行。意识需要是以爱憎、喜怒等等的情感表现出来的。
  
  可以说,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知识(严谨的说是真知,即对事物及其规律的真相的认识所获得的知识)不断丰富积累的的历史。人类的发展史是人类基于自己的需要不断认识客观世界,不断利用获得的真知改造自然界的历史。人类的需要决定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人类的真知是推动人类进步的直接动力。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人类的需要是无限的,但不能随心所欲,是受自然界环境条件和自然界事物、现象规律的制约的,人类只有在获得真知的前提下才能改造自然界和社会,从而使自己得到发展进步。人类的社会存在,是在人类需要的主导下,在真知的指引下生产和发展起来的,所以,不是人类的社会存在决定人类的意识,而是人类的意识决定人类的社会存在。
  
  判别一个理论观点是否正确的标准只有两点:一是看它是否符合事实,二是看它是否经得起逻辑的推敲。我的观点可以说是遵循事实,逻辑清晰,是正确的,是无懈可击的。相对我的观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谬误不能成立的。
  
  这里先说说唯物主义的谬误。
  
  说明一下,我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是指今天作为中学、大学教材的马哲唯物主义。
  
  马哲唯物主义可以说是谬误重重,如“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决定之后又来一个反作用”、“物质第一性,精神意识第二性”、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等可以说都是谬误。把马哲作为中学和大学的哲学教材,实在是一种背离科学,损国损民误人子弟的行为。
  
  我今天在这里只着重的讲唯物主义的三个谬误。
  
  唯物主义的第一个谬误是:“物质”概念的模糊导致“意识是不是物质”成为两难。
  
  唯物主义基于一元论,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世界统一于物质。相对我的观点,这里的物质实际上就是我说的世界存在。
  
  唯物主义又认为,物质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相对我的观点,这里的物质实际上就是我说的客观存在。
  
  这里要说明一下,所谓的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其实是一个意思,指的是意识之外的事物和现象。主观,是指的意识和意识中的事物、现象的总和。客观存在,与主观意识相对,是指意识之外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唯物主义者们制造客观存在与客观实在的区别,理由是,客观存在包含客观的精神意识,客观实在不包含客观的精神意识。这里,我要问一下:在人类的主观意识之外,客观存在中有精神意识吗?答案只能是“没有”。所谓的客观精神意识不过是人主观的臆造,只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中,在真实的客观世界中是没有、不存在的,既然客观世界不存在精神意识,那么制造客观存在与客观实在的区别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是一种玩弄概念的小把戏。或许有人会说,“客观的精神意识是存在的,如相对我的主观意识而言,你(他人)的精神意识就是客观存在”。这显然是曲解主观意识这个概念的内涵的一种诡辩!应当清楚: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关系是从整体上把握的,是指人类的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关系;主观意识是指人类的意识,主观意识不是指某个人的意识与其之外的他人和事物的关系。
  
  应当清楚,相对意识而言,世界存在与客观实在是不同的,世界存在包含意识,而客观实在不包含意识。可是唯物主义者们的物质这个概念游离在世界存在和客观存在之间,它既是世界存在又是客观存在。这种对概念的混淆导致了他们在“意识是不是物质”这个问题上处于了两难。如果回答“不是物质”,那么就否定了“世界统一于物质”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如果回答“是物质”,那么就否定了自己的“物质决定意识”这个命题,因为意识是物质的话,那么“物质决定意识”就等于物质决定物质了。
  
  想想看,唯物主义者们连自己唯的“物质”是什么都说不清楚,这个主义还能成立吗?
  
  唯物主义的第二个谬误是:物质决定意识。
  
  “物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但认真分析起来,它是个伪命题,根本不能成立。唯物主义的物质有两个涵义,即世界存在和客观存在。如果物质是指世界存在,那么这个物质不能决定意识,因为世界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如同动物这个概念包含牛、羊、猪、狗,你能说“动物决定牛、羊、猪、狗吗?如果物质是指客观存在,那么同样不能成立,因为客观存在中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人类意识能动的形态和产物,是被人类意识决定的。
  
  唯物主义的第三个谬误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人类的发展历史如同人类在自然界爬一座山。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为了自己的需要通过一个个人、一代代人站在前辈人和他人挖的阶梯上不断的继续挖阶梯。在这里,山就是自然存在,阶梯就是社会存在。从整体上看,这个阶梯(社会存在)归根到底都是人类的活动即人的意识能动挖出来的,是由人类的意识(社会意识)决定的。这里如果从某个人或某些人所处阶梯的某一个台阶上看即从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角度看,似乎是人们所处的台阶(社会存在)决定着人们意识中的知识水平。这是否能得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呢?不能!首先,是因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从整体把握的,是指一个社会中包括以往历史过程在内的所有人们精神意识思维的总和,而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则不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不是从整体上把握的,应当看到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所处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由社会意识中的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及其它人的意识决定的;其次,社会存在只能决定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知识水平和影响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的一些知识、观念,根本不能决定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主体性质即在需要、欲望的基础上对外界事物进行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和加工性;总之,在讨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时,应把握住社会意识这个概念是作为人类社会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的总和整体而言的,否则是推不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正确关系的。
  
  官方哲学理论界在阐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时,常常以马克思“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志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段话为依据。事实上,这个依据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这里“人们的意志”是个体意识或群体意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
  
  好了,我们再来谈谈唯心主义的谬误。
  
  当今中国哲学界把唯心主义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两类。
  
  客观唯心主义虚构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任何个人的“客观精神”,并把它当成万物的创造者。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客观的精神实体(指不依赖人的生命体而存在的精神世界、神灵世界或宇宙精神等),客观世界的一切都是精神灵魂世界中的造物主或上帝神仙创造安排的。
  
  客观唯心主义的观念是完全错误不能成立的。这种观念的错误在于其所认为的世界本原“客观精神”是一种虚拟的客观存在,事实上的客观存在中根本没有这种东西,它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是人的一种猜测臆造,离开了人脑就不存在了。这种观点的出现是由于人们对现实的许多自然现象无法理解无法解释时,对自然现象拟人化的一种主观臆断,是人们的科学知识低下时的产物。这种观点的领地是科学知识还没有到达的盲区,随着人们对自然界的不断认识探索,随着人们科学知识领地的不断增长扩大,这种观点的领地就越来越小。例如,早先大多数的人认为刮风、打雷、下雨,海啸、地震、瘟疫等等现象都是由客观的精神实体上帝神仙安排的,而随着科学知识的发展和普及,现在这样认为的人是越来越稀少了。
  
  主观唯心主义虚构出某种脱离物质、脱离人的肉体的“自我”,并把它当成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主观唯心主义比较有代表的观点是“心外无物;存在即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
  
  这种观念如果站在人的角度,有其合理的一面。人是认识世界的主体,对于人来说,离开了我,世界就是不存在。但是从事物存在及其规律的真相角度讲是错误不能成立的,因为不管人们的主观意识是否对世界存在的事物和现象进行认识,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都是存在的。
  
  哲学的目的是求真。“心外无物;存在即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显然不能为真。“心外无物;存在即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如同井底之蛙说的“天只有井那么大”一样,是违背事实真相不可取的。
  
  好了。我今天就讲到这里。真理越辩越明。欢迎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特别是欢迎那些有不同看法的网友能提出反驳。
  
  谢谢。
  
  2011-2-25日 马哲唯物主义可以说是谬误重重,如“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决定之后又来一个反作用”、“物质第一性,精神意识第二性”、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等可以说都是谬误。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2/25 16:19:47    第 3 楼把马哲作为中学和大学的哲学教材,实在是一种背离科学,损国损民误人子弟的行为。
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2/25 16:37:47    第 4 楼?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2 21:57:52    第 5 楼!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头孢2号    影响力指数:1头孢2号 已收获 38065 次点击,14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2 21:58:46    跟帖回复: 第 6 楼借夫人一用。。。
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头孢2号    影响力指数:1头孢2号 已收获 38065 次点击,14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2 21:59:37    跟帖回复: 第 7 楼经验决定文化和制度——当前中国的经验论对策



没听说经验决定论?
那么你们可以看“自由宪章”前几章,或者看我下面简单讲讲思路。



一个民族的经验的积累,抽象形成社会规则、技术、审美等等文化诸元素。抽象积累过程也是经验的一个方面。。社会规则是经验的抽象积累。这个社会规则维持的秩序称为自生自发的轶序。自生自发的轶序约束和支持我们的社会行为。自生自发的轶序并不能完全被表述。文化则是经验积累在人们意识(包括潜意识)中的抽象复本的总称。文化同样不可能完全被表述。。。



但每个人都沉浸在文化之中,不可能脱离。文化也是人群认同的标志,是自我意识的不可分割组件。。每个人继承到的文化都不完整且不完全相同,但又具有很高的重叠性。我们可以轻易识别对方与对方产生相同感受。。每个人也都在发展改变文化,这是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新的经验,每个人在与他人的互动中都在传播分享着自己那部分文化。。



社会规则是文化的一部分,制度则是社会规则中明文那部分。所以说谁决定谁,很没意思,很不靠谱。我推测你们的问题应该是通过改变制度能更可靠达到改变文化的目的,还是直接改变文化更可靠。那么就让我们分析一下。



因为制度是社会规则中明文那部分。我将文化比喻成人体,更换制度,类似换心手术一一换成其他心脏。这就有排斥反应问题。如果心脏本来就坏掉了,排斥反应可能让人多活三个月,还是得死。所以需要打针进行免疫抑制。最终能否存活,要看移植的心脏基因与这个人体基因相似度。相似度越高,打针就越少,成活率越高。所以制度决定论者你们有两个必须的前期准备:1、足够的外界干涉(打针);2、论证国人有民主基因且此基因占优势。希望越少干涉,你们找到的民主基因就要越强。可是又不能太强,或者说太容易癌变,因为民主超过代议民主界线就走向专制。当你们见到引进的东西得到多数人热烈响应,你们就要采取措施防止癌变或者你要保证之后你能对付癌症。而且你们别打错针,别把人弄死弄残疾。



文化决定论者们,我把你们比喻成采用修改基因方法让人自动康复。或者你们只修改产生排斥反应那部分基因,然后安全换心。你们修改基因本身就会招致排斥,你们也要准备压制力量。当然你们需要准备的力量小得多,可能利用自身机制就解决了,无须如制度论者借助外界强力。可是你们知道哪些基因需要更换吗?因为文化不可能完全被表述,所以你们不可能准确知道。所以你们必然动作过大或过小,甚至不对症。总之你们会改变我们的自我认同,当然你们不在乎这个。你们最低限度要注意别没有准备好换心条件就把其他器官变质了弄死了。80年代以来,你们不就把师生的关系成功变质为买卖,把社会关系成功变质为冷漠了吗?



制度决定论、文化决定论中,文化决定论最接近经验决定论。但二者都犯了试图代替国人思考选择的错误,都犯了以经验的结果代替经验过程的错误。总的来说,换制度是速成的办法,也是冒险的办法,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办法;修改文化慢而稳一些。但我个人认为文化决定论者对中华的危险会更大。因为换制度,我们还能回头,换文化就回不了头了,或者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回头。实践的时候,留下退路非常重要。特别是你们在干着替代国人思考、选择勾当的时候。


如果认识到文化、制度是经验的抽象积累,如果认识到积累过程的不可替代性,那么事情就会变得简单。我们只要让国人获得同样的经验就可以了。不用代替国人思考和选择,不用想当然地移植或修改基因。经验的获取有两种途径,一是从别人的经验里获取,一是自已实践。从别人的经验里获取,最后还是要通过自己的实践内化。如果我们深信外部经验是好的优势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选取其中最占优势的部分制度先进行实践呢?因为占优势,我们在实践中必然获得鼓励性经验,导致整个文化的自我调适。自我调适远优于文化论者的外科手术。所以经验决定论者要找到的是一个无需外部强制的优势的实践点,然后等待文化的自我调适过程——让子弹飞一会,然后再看情况是否启动下一个优势实践点。外部强制会扭曲实践,得出错误经验,必须排除。市场是我们最早选取的实践点,效果一目了然,而且导致的自我文化调适也相当明显。现在仍然在促使我们的制度和文化继续调适。目前的矛盾并不是坏事,而是当初我们准确选择市场作为实践点,所导致的下一步调适要求。市场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选取下一个实践点的条件!


选取下一个实践点,选择民法自治就比市镇直选或者议会要好得多。后两者都需要外部强制,而且人家制度核心基因就是自治!英美最初步骤也是民法自治。由市场和民法自治入手构筑保卫自由的制度体系,是哈耶克提出的路径,非我独创。最基本的构建需要:1、民法部分先实行真正的案例制、陪审制。将民法立法权部分返还给地方民众。2、基层法官民选。但要给法官豁免权,使其不受通常的受贿之类法律管制。一旦当选终身任职,每六年一次民众的诚信否决投票才能决定将其淘汰。人大也可以提出诚信否决投票。3、公民也有侦查权。4、公民有公共诉讼权,但提起诉讼者除非也是直接受害者不能通过公共诉讼获得赔偿之类个人利益。


可能的危险在于民主人士(包括各类偏好民主的人士)对陪审制和基层法官直选的曲解。这个危险可以通过没有遭受破坏的政府干涉抵消,这也是经验论指导实践的优势:不破坏社会制约机制。至于为什么选取这四点,可以参考《美国的司法制度》一书。实现这四点,中国民众就可以说几乎有了真正的民法自治。就开始了正确的经验积累。后面是水到渠成,还是伟大创造,还是需要下一个实践点,看国人自己的了。




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4 17:43:17    第 8 楼什么经验,是文化方面还是制度方面的经验?回复 | 引用 回帖人:沙跃伍    影响力指数:20沙跃伍 已收获 1870940 次点击,14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4 17:46:50    第 9 楼意识定义为人的生命象征也许为方便讨论;


  动物有自已语言,及情感;因此,也有意识;。。。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3/8 19:56:09    第 10 楼动物只有心理,没有意识。意识是建立在类的经验知识基础上的。回复 | 引用 回帖人:吴大江    影响力指数:6吴大江 已收获 534601 次点击,7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1 17:40:28    跟帖回复: 第 11 楼动物只有心理与人的意识区别不是本质上的,是层次上的。回复 | 引用 回帖人:y0731    影响力指数:0y0731 已收获 7316 次点击,0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1 18:09:30    第 12

文章提交者:吴大江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动物只有心理与人的意识区别不是本质上的,是层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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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信进化论,那本质上的区别是啥时有的?

如果你不信进化论,那你如何证明意识一定是依赖生命而存在的?回复 | 引用 回帖人:y0731    影响力指数:0y0731 已收获 7316 次点击,0 个追随者')" onmouseout="UnTip()" href="javascript:;"> | | 发短消息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1/8/11 18:09:45    第 13
如果你信进化论,那本质上的区别是啥时有的?

如果你不信进化论,那你如何证明意识一定是依赖生命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