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特种兵选拔条件:昌平历史简介 北京地理历史 北京地理历史 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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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历史简介

分类:北京地理历史         昌平区是历代王朝的畿辅重镇,被称为“股肱重地”,素有“京师之枕”的美称。昌平的历史从南口雪山村出土的文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黄帝时属冀州。有考证的可上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尧、舜时期,舜时属幽州,禹时属冀州。据文字记载,商、周时属幽州,春秋战国时属燕国,秦王朝属上谷郡。
    昌平区建制始于西汉,汉武帝元封元年,在今昌平区境内置昌平、军都二县,属上谷郡,王莽时改昌平为长安,东汉复称昌平,建武十三年改属广阳郡。三国时期魏国及西晋、东晋时属幽州燕国。十六国时初属幽州燕郡,后属幽州燕郡。南北朝时属幽州燕郡。北齐时今境内设昌平、万年二县,属东燕州昌平郡。隋朝时初属幽州,后属涿郡。唐朝武德元年属幽州,天宝元年属广阳郡,乾元元年属幽州,五代后唐同光二年改称昌平,后晋天福元年,复称昌平。辽代属析津府。宋朝时属燕山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朝时属大都路。明朝初属北平府,后属顺天府,景泰三年(1425年)迁县治于永安城(现昌平镇)。正德元年,升县为州,辖密云、顺义、怀柔三县,正德三年降州为县,辖县依旧。清初为霸昌道治所,属顺天府。民国二年(1913年)改称昌平县,先后属顺天府、京兆地方、河北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先后属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河北省冀东道、燕京道及直属河北省,局部地区称为昌宛、昌延、昌顺等联合县。
    1948年12月1日解放,称昌顺县,属察哈尔省南口专区。1949年4月称昌平县,同年7月属河北省通县专区。
    1956年3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归北京市,改称昌平县。
    1960年初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复称昌平县。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复称昌平区。
    1984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昌平县卫星城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昌平县成为北京市近期重点建设的卫星城之一,其城市规划与建设突出以旅游服务和高教科研的城镇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