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主播朴妮唛28: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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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突破口 2011年09月08日09: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政务公开是政府改革突破口--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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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长 韩正

  □推进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工作方式的改变,更是推动政府制度创新的抓手

  □政务公开是对政府管理的考验,躲不开、绕不过,必须主动创造条件,积极推进

  □政务公开就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政民互动、政府与社会共治的制度性安排

  □从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入手,推进信息公开

  □关键是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注重“四个透明”

  

  编者按: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98个中央部门都必须公开部门决算。时至今日,中央部委的“公开”已近尾声,省级政府的“公开”正拉开大幕。“政务公开”成为今年政府改革的一个重头戏,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大焦点。

  与此同时,8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继2008年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再次表明中央对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改革坚定不移的决心。

  本版从8月11日起,结合中央精神和当前政务公开过程中的难点、热点,在“人民观点”栏目推出了“如何推进政务公开”系列评论,分别以《用公开透明推动改革大业》、《公开透明重在对接社会需求》、《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 《以“制度供给”呼应参与热情》为题,进行评述阐释。

  为进一步落实从“怎么看”到“怎么办”,更好地促进政务公开,我们推出“省市领导纵论政务公开”特别策划,约请在政务公开方面走在前列的一些省部级地区主要领导,谈思路、说思考、议走向。今天,我们邀请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一起探讨上海市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探索与经验。

  

  本报评论部:从200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正逢“七年之痒”的敏感阶段。政务公开也在全国逐渐推开,今年更成为政府改革的最强音。作为政务公开先行一步的地区,您有“七年之痒”的担忧吗?

  韩正:7年实践,我们不仅没有产生“公开的疲劳”,恰恰相反,我们体会到,政务公开是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突破口,推进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工作方式的改变,更是推动政府制度创新的抓手,并为上海带来了四个重要变化:

  ——促进了政府服务群众。7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多万条,大部分是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卫生、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内容。比如,群众查询就业、社保、工资等信息,可致电“12333”,也可登录人保局网站,获得24小时、365天的全天候答复。

  ——强化了政府履行职责。政府办事结果和过程的逐步公开,推动了各部门职、权、责的透明化,使政府责任具体化为对市民、企业和社会的公开承诺,易落实、可检验。比如,对企业设立登记审批,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公开承诺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八成以上。

  ——推进了依法行政和管理。比如,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不但分配使用情况公开,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分配因素也要公开。

  ——有助于抑制权力消极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本身就是监督。我们从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入手,以点带面,推进了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让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

  本报评论部:今年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大规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议论。有人认为,大范围推进政务公开“条件不成熟”,担心过于公开“负面效应不可控”;也有人认为,再不公开“就晚了”,“公开要与危机赛跑”;还有人认为,“不公开的没人理,公开了反而招人骂”,因此没有公开的动力。您怎么看?政务公开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韩正:政务公开是对政府管理的考验,躲不开、绕不过,必须主动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上海要建设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就意味着必须率先建设更加公开透明和法制化的政府。

  改革难免会有阻力。政务公开肯定会给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造成影响,也会挑战一些领导干部的行政习惯。推进公开,就要在实践中克服部门及个人利益的阻碍,破除传统行政体系长期怠于公开的惯性。这对完善政府制度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全方位检验着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

  政务公开是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一要积极主动,凡具备公开条件的,就率先公开、全部公开,特别是老百姓关心的信息;二要创造条件,政务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配套措施跟进,为深化政务公开创造有利条件;三要依法推进,凡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要求公开的,都要坚决公开,这既是对依法行政的践行,也是保持中央政令畅通的需要。

  本报评论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已形成共识。但公开的边界和标准等还很模糊,您认为什么是“公开”的关键?

  韩正:关键是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注重“四个透明”。就是要把与人民群众利益最密切、政府权力最重要、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政府运作领域,率先实行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透明,让人民更好地监督政府。

  一是公共资金透明运行。重点推进政府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彩票公益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审计公开。

  二是公共权力透明行使。重点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为此,我们还出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行政相对人权益告知手册》,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是公共资源透明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居住证转户籍等重大决策的草案,应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是公共服务透明供给。积极推进教育、卫生、供水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公开服务信息,围绕价格、服务、质量等要素,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

  本报评论部:政务公开要有公众参与,并获公众认同。我们此前曾强调这样的观点:“公开透明重在对接社会需求”、“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以‘制度供给’呼应参与热情”。韩市长对此有何看法?

  韩正:的确,政务公开说到底,就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政民互动、政府与社会共治的制度性安排。上述观点我很欣赏,包括呼吁多一些“参与型公民”。当然,对政府来说,我们更应重视如何建立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渠道,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对接”、“制度供给”。

  本报评论部:上海在保证公众参与渠道通畅、推动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

  韩正:我们积极健全重大公共政策的公众参与机制。所有政府规章草案和市政府实事项目、旧区改造政策、“十二五”规划草案等重大事项,均通过网络、报纸、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比如,对经济适用房政策征求意见时,我们收到市民意见建议3461件,政策公布后,又向市民反馈了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今年在评估住房限购政策时,不少居民反映限购范围界定不够合理清晰,我们及时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范围,完善了相关操作口径,并公开回应说明。

  我们着力畅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渠道。比如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设立互动平台,接受群众投诉建议并跟踪反馈。通过“市长信箱”,我可以直接看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个信箱从开通以来共接到市民来信29万多件,每件都给予了答复和办理。

  更重要的是,我们把政务公开的评价权交给公众。每年都向社会发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把公众在政府网站上的评议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诚如前面提到,政务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也在公开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进一步公开,并进而推动政府转型、行政改革。应该说,面对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面对群众对公开的期待与要求,我们还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但对政务公开的方向,必须始终坚定不移;政务公开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

  

  上海“公开”路线图(观点背景)

  ●2004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增加了信息公开板块。

  ●2004年8月,上海市民董铭首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5年,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了2005年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网站的评议活动。

  ●2006年6月,上海市《解放日报》记者马骋起诉上海市规划局,成为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2007年8月16日,上海市各级政府的信访、投诉、咨询等政务公开电话全部纳入“114”查询系统。

  ●2008年4月28日,上海市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践得失和工作实际,修订发布了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8年12月9日,上海闵行区推行预算公开改革,并举行全国首家财政预算听证会。

  ●2011年8月31日起,上海市政府部门陆续公开“三公”预算。

  特别统筹:李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