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扬州禅智寺 暮霭:与城市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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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市赛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6日14:20  三联生活周刊 石化基地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
污染导致有毒物质在鱼体内传播
3月1日,浙江桐乡举行危化品泄漏模拟演练

  20年前,王如君要去北京通州的东方化工厂,从市里出发坐车要两个多小时。可现在,只需要40分钟。

  城市如此快速膨胀,也是让王如君们头疼的一大挑战。他现在的职务是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化工厂的选址,远远跟不上城市的变化,所谓的安全标准就会形同虚设。”王如君告诉本刊记者,某种程度上讲,最近20年的化工厂,就是在与城市扩张的博弈中不断壮大的,“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王如君倾向于从规划的三个层面来解释今天的这种局面。从宏观层面上,国家已经开始对化工产业的布局有了大致规划。“沿江、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和资源条件,发展不同方向的化工业。比如,沿海地区发展大炼油等项目,内陆地区可以发展煤化工。”王如君告诉本刊记者,“但是,没有一个地方不需要化工厂,所以,国家只能做个大致的引导。”

  可是,到了中观层面上,即化工园区如何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却是个刚刚起步的领域。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经常要承担一些城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任务,中心副主任魏后凯告诉本刊记者,高产值、高税收的化工业通常会成为每个城市努力争取的产业。

  “当年的大跃进时期,国家要求每个地方都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小钢厂、小化肥厂等等,遍地开花的局面由此奠定。”魏后凯说,“改革开放后,招商引资和GDP排名压力,又让当年这种遍地开花上项目的势头重新燃起,工厂成了一个城市的中心,甚至围绕工厂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小城镇,有居民区,有学校,有医院,有电影院,一应俱全。但是,现在发现,要想搬走这些工厂,困难就太大了。”按照魏后凯的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中期,武汉、北京、大连等城市,最早提出了将化工企业迁出市区的方案,但实施起来却并不顺利,“除了像北京这样有奥运会的特殊情况,其他城市都在反复博弈之中”。

  城市需要化工厂,却又不想在身边放颗定时炸弹。清华城市规划院公共安全研究所的顾林生所长近年来被很多城市邀请去做安全评估和应急管理,不合时宜的化工厂就成为很多城市的安全隐患。

  “有的是被快速扩张的城市所包围,工厂进了市区,有的则与周围环境不适宜,比如附近新建了小区或者学校。”顾林生告诉本刊记者,搬迁往往是地方政府所期待的措施,不仅转移了安全隐患,还可以腾出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可是,市长们会向他倒苦水。“有化工厂的老板跟市长说,你这里的投资环境不太好,要搬的话就干脆换个环境了,市长一听,谁想在自己任期内赶走一个纳税大户呢,也就再不提搬迁的事儿。”在权力面前,资本的力量还是不容小视。

  老的化工厂搬不走,新的化工厂又要建,新旧问题交织在一起,困扰着城市发展。顾林生说,他和他的团队承接了天津南港化工园区的安全评估项目,这是一片总面积200平方公里的区域,大部分由填海造地而成,相当于在一张白纸上画画。顾林生结合日本的千叶岛化工园、新加坡的裕廊化工岛等发达国家的化工园区规划,从园区选址、安全生产与应急体系三方面着手进行了评估。

  顾林生从以下这些方面来判断化工园区的安全要素。首先要考虑周围的敏感目标,如人口密度、居民区、危险源、水源地、基本农田等;其次还要考虑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等,比如区域内的基础载荷、地基强度、防护堤等级、排涝防护等;然后还要考虑极端气象条件,如台风、雷暴、空气湿度、积雪冰冻、风暴潮等;再其次要考虑交通运输条件,水电煤气及通讯条件,园区周边的应急救援资源,甚至距离最近的医院有多少张病床,最近的消防队有多少米的消防车,都要考虑在内。

  当然,最后一项,不可或缺却也容易被忽视的是,园区周边企业和居民的认知程度。“人们知道多少,就决定了将来发生事故后,人们的安全系数有多高。”即将起程去日本考察的顾林生向本刊记者强调,“以前日本的化工安全事故也很多,但后来政府出台法规,规定企业与周边的居民必须签订协议,告知他们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配合社区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日本国土资源紧张,化工厂附近也有居民区,可即便是普通老百姓也都知道,如果工厂冒黄烟怎么办,如果冒黑烟怎么办,如果闻到什么气味怎么办,这才是我们的差距。”

  按照王如君的介绍,将化工园区的规划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中,只是最近一两年才被提上日程,“以前一个地方要建化工园,划出块地建厂就是了,基本没有限制”。直到2008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08)第26号文的规定,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化工园区的选址规划要与城市整体规划结合起来。

  但是,即便有了这条规定,决定把化工园区建在哪里,专业性规划部门的发言权仍然分量有限。类似南港化工园这样的新区建设,也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确定了选址后,再由顾林生他们来做安全评估,“只负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顾林生在做安全评估的过程中发现,国家在化工业的规划上并没有成熟的标准可依。纵然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过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标准、卫生防护距离,但是,在顾林生看来,这些标准不仅安全门槛很低,也没有做严格的区分和细化。“比如说卫生防护距离规定是1000米,可是不同的化学物质毒性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当然,最棘手的问题还有,这些标准都是针对单个企业而设立的,却没有专门针对园区的标准,“在一个园区内,有的企业之间不必离那么远,有的企业之间却不能离那么近,所以,标准实施起来也就大打折扣了”。

  王如君所说的第三个层面,微观层面,也就是一个化工园区的内部结构和规划,这是直接决定其安全系数的关键因素。“硬件条件已经具备了,特别是大型化工企业,其安全措施和防范水平都已经很高,科技进步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多重保障。但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就有差距了。”王如君告诉本刊记者。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顾林生和他的同事们围绕一个光气项目的安全评估做了很多努力,最终,园区放弃了这个安全风险过大的项目,这在所有人看来已经是奇迹般的结局了。王如君坦言,现有的化工园区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牵头的四个前置条件中,有发改委的经济可行性评估,有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有国土部门的土地规划,有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但并没有安监部门的安全评估。

  “企业要立项,评估都是自己聘请相关机构,吃人家的嘴短,有时候就会打折扣。我们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制约还是太弱。现在安监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规范这项工作。”顾林生说。

  企业信得过吗?

  总部在德国的化工巨头巴斯夫曾经是张凯调查的对象。2008年绿色和平接到了一个来自上海浦东的举报。举报人称村内癌症患病率很高,怀疑是附近的化工厂——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排放超标污染了水源。

  张凯和他的同事们前往上海调查排污情况,并找到了排污口采集了样品。他们希望巴斯夫能够对这个排污口进行确认,并提供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等关键信息。但巴斯夫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这个请求。张凯转而向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的申请。

  “官方说他们要征求企业的意见,才能决定是否披露这些信息。”张凯向本刊记者回忆说。但在一段时间后,浦东新区环保部门回复张凯,称巴斯夫依旧以“商业机密”为理由拒绝环保部门提供与排放有关的信息。

  绿色和平后续调查发现:巴斯夫在德国、美国和加拿大都自愿、主动地通过官方网站,直接向公众公开其详细的污染物排放信息,而它在中国的所有15个独资和合资的生产型企业都没有公开。“为什么在其他国家的公开信息在中国就成为‘商业机密’?”张凯说,“这是跨国公司在环保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

  赖芸进行了10年的环保调查,发现企业的“偷排”行为十分普遍。“排污口设计得非常隐蔽,伸到河流的中间或者海洋的深处。白天合规排放,晚上则倾泻没有处理的污水。”赖芸说。污水处理的设备都有,但未必会用。污水处理的成本每吨约1元,但企业缺乏动力让这些设备运转起来。

  2008年5月,《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颁布。其中规定,被环保部门公开的超标超总量污染严重企业,必须在30天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企业污染排放的信息。在这一“办法”实施一年后,绿色和平组织进行了一次调查。他们选取了25家工厂,这些工厂隶属于世界500强与中国100强,因为向水体中排放污染物超标而被环保部门在网上公开。他们发现,这25家工厂没有一家在规定的30天内公布污染排放信息。在调查截止前,只有4家工厂公布了污染信息,最多公布了6种污染物质,最少的只公布了2种。

  “而这4家工厂还是因为我们打电话过去,才进行了回应。”张凯说。

  关于绿色和平与巴斯夫的故事并没有结束。2009年1月,环保部公示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包括巴斯夫选址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计划建立全球最大的MDI化工生产基地。由于项目紧邻长江,其安全性引起了绿色和平的忧虑。

  据绿色和平科学总部实验室解释:尽管MDI对环境和人体的毒性并不剧烈,但其生产过程中可能用到的原料和中间产物却十分危险。在MDI的一般生产工序中,需要先通过苯和硝酸的反应制造硝基苯。硝基苯的毒性极强,并非常容易通过皮肤接触吸收,长期接触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中,主要超标污染物就是硝基苯。

  硝基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和氢发生反应,制造出苯胺,苯胺同样是可以通过皮肤和呼吸系统摄入的高度有毒化学品。硝基苯和甲醛反应后形成重要的中间产物MDA,MDA再与光气反应生成MDI。

  “也许巴斯夫有足够的信心保证工厂安全,但问题在于,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与影响是否是可控的?”张凯说。

  同时,这一大工程环评公示也引起了绿色和平的不满。“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直接由国家环保部负责,公示却只由该项目的环评方重庆化工设计院刊登在‘重庆环保在线’网站上,并且公众仅能在公示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简本。这显然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重要性不对等。”张凯说。当他们查阅这份报告的时候,发现只有300多的点击量。

  平衡的博弈

  马军在2007年开始做一件事情,就是根据国家与地方的环保公报、环境年鉴建立起一个网络数据库。他将2003年至今所有的7万多件环境事件进行登记,并且记录了造成这些环境事故的5万多家企业,绘制了中国水污染地图。他希望逐步建立起更完善的排污数据。

  在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中国化工业的增长存在规划失控的问题。“2007年中科院的报告显示,我国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可容纳量是1300多万吨。去年第一次环境普查显示,实际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已经达到了3000万吨。”马军告诉本刊记者。

  他认为,国际化工业的快速转移与中国环评质量不高有密切的关系。“国外的环评第一步就要进行‘SCOPING’,在工程影响的范围内进行广泛的告知,由社区居民进行广泛的讨论。然后召开听证会,公布环评报告,回答疑问,解释说明。公众得到了最充分的参与,甚至举行地区的全民公决。”马军说,“我国2003年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也提出了公众参与的要求。但这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规定,最后就演变成了发放问卷,从几十份到几百份不等,提出一些更加笼统的话题。”在环评公示上,也只是要求公布环评报告的“简本”,最后就是“简而又简的一个结果”。

  马军的疑问在于,没有公众对于“环评”的反复质疑和挑剔,那么该如何“环评报告”的质量?该如何相信它是经得起推敲和考验的?如果公众将利益委托给专家,这些受雇于企业和政府的技术派们是值得信任的吗?

  赖芸在调查中发现,地区居民对于污染企业的抗议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福建曾有一个村子通过10年诉讼获得了胜利,企业赔偿了村民60万元的污染损失,但最后每个人只分到了50元。而企业依旧排污不达标,生产模式并没有改变。“即使最终促成了企业的搬迁,也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就像这次南盘江铬渣污染,肇事企业就是由沿海的浙江迁移到内地的云南。”赖芸说。

  《仇岗卫士》获得今年奥斯卡最佳纪录短片提名。这部39分钟的纪录片讲述了一个相似的故事:3家化工厂落户安徽省蚌埠市仇岗村,其中最大的一家化学有限公司,排放的工业污水浸漫张功利的自留地,导致后者颗粒无收。从诉讼索赔受挫,到自学法律继续上诉而无果,张功利开始了一段他自己也始料不及的历程。最终在环保组织帮助下,他与村民们获得了胜利,工厂最终停产并搬出了村庄。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在中国的地图上搬走全部的化工厂并不现实。制片人列农认为,影片是一个喜忧参半的结局,“对仇岗的村民们来说,事情并没有完全结束,还有一个善后问题——谁来为此买单,如何让事情圆满结束”。我们必须和这些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共存,那么该如何共存?

  马军希望通过一个信息平台,加强公众对于问题企业的监管,民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询身边企业的状况。他还联合了另外30多家环保组织发起了一项“绿色选择倡议”,希望在华采购的国际公司不要选择这些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做供应商。目前包括耐克、GE、沃尔玛等企业已经开始使用这个信息平台,来构建他们的绿色采购链。

  “现在已经有450家企业找到我们,希望从这个名单上撤下。”马军说,“他们需要向我们提供第三方报告,证明已经采取措施,停止排放污染物。并且在接下来的两年,向我们提供详细的排放信息。这些都是在网上可以随时查询的。”

  企业、政府与公众构成了三方博弈体系,而其中公众力量过于弱小,又使这场博弈处于失衡的状态。资本没有了对手,化工业就会失去制约。

  “改变这一局面的前提就是尽可能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马军说。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一家美国公司的印度公司所设杀虫剂厂发生有毒化学物品泄漏后,1986年美国颁布了应急计划与社区知情权法案(EPCRA),旨在保障公众对社区内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知情权。这个法案建立了一个面向公众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清单(TRI),涉及666种各类污染物,规定企业每年必须公开排放信息。美国公众可以很方便的在网上进行查询,实时了解企业排污详细数据。继美国之后,欧盟与日本也建立了相似的公众监控系统——“E-PRTR”与“PRTR”。

  几年来绿色和平组织一直呼吁国内也能建立这样的监控体系,将工厂始终置于公众的视线下。“每个人都能够知道隔壁的工厂在生产什么,用到哪些原料,排放了什么污染物,浓度会有多大,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以及发生事故的危险程度。企业受到约束,公众也不会盲目恐慌。”赖芸说。

  “改变这一局面的前提,就是尽可能地实现环境信息公开。”马军告诉本刊记者,“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最大障碍,既不是技术也不是资金,而是缺乏联动机制。宽松的执法及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令许多污染企业无视自己对环境的影响,宁愿缴纳罚款也不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要打破这一怪圈,积极的公众参与必不可少。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做出必要的环保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