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屋环游记 国语:新自由主义 Neoliberalism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4:45:53

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是一种经济自由主义的复苏形式,自从1970年代以来在国际的经济政策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国际的用词上,新自由主义指的是一种政治—经济哲学,反对国家对于国内经济的干预。新自由主义强调自由市场的机制,主张减少对于商业行为和财产权的管制。在国外政策上,新自由主义支持以政治手段—利用经济、外交压力或是军事介入来打通外国市场。打通市场意味着自由贸易和国际性的劳动分工。新自由主义支持透过国际组织和条约(如WTO和世界银行)对他国施加多边的政治压力。新自由主义支持私有化,反对由国家主导的直接干预和生产(如凯恩斯主义)。为了增进公司的效率,新自由主义强烈反对最低工资等劳工政策、以及劳工集体谈判的权利。新自由主义反对社会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以及公平贸易—认为这会妨碍民主的制度。

在美国,新自由主义一词通常也与自由贸易和社会福利改革等立场相连结,但并没有反对凯恩斯主义或环境保护主义。举例而言,经济学家布拉德福德·德隆(J. Bradford DeLong)便是知名的新自由主义辩护者,但他也是一个凯恩斯主义者,也支持收入的重新分配,同时他也大力批评布什政府的执政。在国际的用词上,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和共和党,以及英国首相柴契尔和保守党常被视为是新自由主义的主要拥护者。

在中文译名里,Neoliberalism和New Liberalism(亦即社会自由主义)都被翻译为“新自由主义”,尽管在美国这两个用词也常被混淆,然而两者并非相同的意识形态。社会自由主义通常是与社会民主主义等构成第三种道路的相关。这两词的重叠无论在美国或中文世界里都造成极大的混淆。
 背景

“新自由主义”一词原本是用以形容一些强调远离国家控制或保护的经济运动—尤其是从19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一词并非这些运动的单一称呼,许多支持者只简单地自称为“自由主义”,而批评者(以及一些支持者)则将其贴上柴契尔主义(英国)、里根经济学(美国)、经济理性主义(澳大利亚)、罗杰经济(新西兰)、中曾根主义(日本)或曼莫经济(印度)。由于新自由主义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紧密关系,再加上常引发混淆的“自由主义”一词,一些人主张应该将新自由主义改称为“新古典主义哲学”。

在最极端的形式上,新自由主义是一种根基于未经管制的贸易和市场的经济意识形态,以及在冷战结束后、或全球化所提供的商业扩展上,主张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不受限制的资本流动,认为这样将能创造出最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利益。这种形式的新自由主义主张将政府的开支、税赋最小化,同时也将政府的管制最小化,并将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最小化。他们主张自由市场的力量将能自然地在许多领域创造出最高的价值。在西方国家,新自由主义主张福利国家制度应该被撤销或民营化。这种形式的新自由主义以全球化来运用全世界的资源:廉价的劳工、原料、市场—尽可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运作,并且要让更多的市场开放让发达国家参与。

不过,新自由主义能被套用至相当广泛的层面,这些层面并非都与保守政党相连结。这些层面包括了撤销政府管制、从企业福利制度转向私营的福利制度、从布雷顿森林协定的低贸易量转移至高贸易量的货币流通环境,利用相对优势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和工资中位数(median wages)。新自由主义还主张,开发中国家之所以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正是因为国家对于市场机制的干涉和管制。例如补助价格、设定工资等等。

新自由主义在国际政策上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人民、国家、以及公司的本质是良善的。相反的新现实主义认为人民和国家都只是依照其自身的利益行动,并且认为一国只有在对其自身有利的情况下才会与他国合作。新自由主义坚持绝对增益(absolute gain)的理念也显示他们比新现实主义者更加乐观。相较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比较能接受国与国之间收益不均的合作行为。

一些人批评新自由主义只是由上层阶级所施加的自由市场,宣称新自由主义借由大型的国际金融组织如IMF、WTO、世界银行以及一些强大的国家如欧盟和美国政府,最终将提升跨国公司的利益。由于这些政府的赞成新自由主义,许多批评者认为这些政策是发达国家和商业公司对于其他国家的剥削。批评者认为这些制度并没有促长当地的发展,而只是确保了发达国家对他们的支配地位优势罢了(参见华盛顿共识、社团主义),批评者也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给予跨国公司超越当地民选政府的权力,因为公司能够运用他们撤离资本的能力(也因此影响工作机会和经济)来作为影响政治的手段。

新自由主义的支持者则会反驳道:资本流动的自由是高效率的市场所不可或缺的。他们指出许多针对1970年代经济动乱和冲击的研究,并主张自由市场能更为稳定地应付这种冲击、产生更高的经济成长、更多的资本回报,也因此会有更多投资和发展。他们主张将其他国家的经济与发达国家相连结将能促成全球的稳定,也因此能创造出更多民主的政府。

与名称相反的是,许多自称为“自由派”的个人(尤其是在美国)往往反对新自由主义,因为其实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新自由主义在十九世纪欧州已显露许多缺失,许多欧洲穷人受限于没钱受教育和没人脉资源难以在祖国竞争生存,只得移民海外殖民地与原住民抢资源,并没有能在祖国自由发展,欧洲外移人口多过移入人口的现象直到二十世纪中期才结束[来源请求]。新自由主义与约翰·杜威、伍德罗·威尔逊、凯恩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等人所创造出的社会自由主义并不相同。凯恩斯认为若让市场自己调整脱离经济萧条,那可能要花很久的时间,所以长期来看,今日因经济萧条受苦受难的大众早就死了,等不到经济好转的好处。

“新自由主义”经常被反全球化人士和左翼人士作为一种贬抑词,所指的并非一种经济理论,而是对于全球资本主义的实行、和跨国公司的权力,以及自由贸易对于工资和社会结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历史

历史上的“第一波全球化”指的是20世纪初期前贸易自由化和自由放任的经济趋势,但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金本位的终结、与经济大萧条而告终。而新自由主义在当代则与“第二波全球化”相连结,第二波全球化的种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种下的。在1915年至1960年代之间,各种中央集权形式的自由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主导了许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使得国际货币渐趋稳定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根基开始重新建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运动,新自由主义根基于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和阿瑟·弗莱明(Arthur Flemming)的著作上,逐渐普及发展。在同时期的1960年代和1970年代,一些理论家如弗里德里克·哈耶克、米尔顿·佛利民创建了一个鼓吹自由市场的智库—培勒林山学会(Mont Pelerin Society)。他们将理论根基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和货币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贸易保护主义和政府主导的计划在经济上是毫无效率的,开发中国家应该开放他们的市场让其他国家参与,并专注于出口上。新自由主义也强调要终结国营的公司,并且减少对于商业行为的阻挠。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在一连串的贸易谈判后得已实现,构成了对于关税和贸易的一般共识,以及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议如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一直相当缓慢,直到1970年代才开始更快速的增长,不过新自由主义也非都是透过和平的方式。一个经常被举出新自由主义的成功例子是奥古斯托·皮诺切特统治下的智利,皮诺切特是透过暴力推翻了民选的萨尔瓦多·阿连德才掌权的。阿连德政府采用激进的左翼政策,被人称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在皮诺切特上台后,他起用了一批受到米尔顿·佛利民影响的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迅速转向自由市场的政策,大量民营化国有的资产。这些政策后来被布雷顿森林协定所模仿,在许多贫穷国家运行,尤其是在拉丁美洲国家。

这一波新自由主义的崛起在美国的里根和英国的撒切尔时期达到最高潮,里根和撒切尔政府不只将他们国家的政策转向自由放任的一边,同时也运用布雷顿森林的协定向全世界其他国家施加他们的政策。也因此,一些人视新自由主义为“华盛顿共识”的同义词,华盛顿共识本身便是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主要政治观点。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一句格言是(如同撒切尔所说的):除了通往全球化资本主义外“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存在。

在1980年代晚期和1990年代初期,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也被传统上位居中间偏右的政党所采纳,美国的民主党在1990年代大幅采用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总统比尔·克林顿也支持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并将自由贸易作为他的经济政策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倡科技知识产权以作为美国减少贸易逆差的方式。一些中间偏左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贸易保护主义与左翼右翼无关,而是和“不对称”的问题有关。许多第三种道路的政党—包括英国的工党和德国的社会民主党都采纳了新自由主义的政策。这些延续了1980年代政策的政府主张他们可以运用这样的方式来达成更大的社会利益,并且利用经济捆绑的方式来使那些刚脱离共产制度的欧洲国家能更快融入世界经济的行列。

对于新自由主义—无论是其理论或实践的批评者为数众多。尤其是在那些资产被外国人大量收购、同时国内政治和经济制度又被贸易和资本快速流动所侵蚀的开发中国家。即使是在新自由主义内部也存在争议,一些人批评许多发达国家在要求其他国家开放市场的同时,却依然对其国内的农业市场实行保护政策。

反全球化运动是新自由主义最明显的对手,尤其是批评其“资本自由流动”但却不允许劳工自由流动的制度上。他们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怂恿一种“越竞争越恶劣”的情况,因为资本的流动造成环境和劳工水平的大幅降低,而且只不过是现代版的“向邻居乞讨”的帝国主义。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新自由主义政策可能造成“道德危害”:政府和国际的金融组织必须协助拯救开发中国家和其债权人,因为他们已经大到无法倒闭的地步了。而这又进一步鼓励了投机行为和伴随而来的风险。他们指出一连串国家如墨西哥、俄罗斯、东欧、东亚和阿根廷的货币价值侵蚀,显示出政府允许投机行为而却没有足够的惩罚或管制机制将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理论

如同柏克莱加州大学的经济历史学教授、同时也是新自由主义支持者的布拉德福德·德隆所描述的,新自由主义有两个主要的原则:

“第一,在产业核心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之间的紧密联系,而这种发展模型是那些贫穷国家在快速迈向繁荣的途中所不可或缺的(因此所有国际贸易的障碍应该尽可能的彻底移除)。第二,政府缺乏运作大型产业和商业公司的能力。因此,除了收入的重新分配、公共建设、司法的执行、和一些其他领域之外,政府规模应该被减缩并民营化。”

新自由主义的批评者认为,这两个原则代表了“涓滴效应”的一部分,在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下,经济的成长和科技的进步也造福了贫穷国家和其人民,即使这种过程是由跨国公司、富裕国家的精英、和富裕国家控制的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所主导亦然。批评者也宣称这些理论与实际的情况互相矛盾。而新自由主义的辩护者则主张“发展即为自由”,更多的经济成长、专业化、和机会的产生使得个人能够达成更多在僵硬的贸易保护制度里所无法达成的目标。

新自由主义的概念在经济学界逐渐普及,不只是因为政治权力平衡的改变(如同以上述及的),也是因为许多经济学家发现到在二战后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策略并没有发挥其原先假定的效用。尤其是那些为了实行大量公共计划而债台高筑的左翼贫穷国家。新自由主义也是因为民粹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败而崛起。

新自由主义认为,许多东亚国家或地区(如台湾、韩国、新加坡)以出口为主、由国家主导的经济政策的失败,以及计划经济或“共产主义”的失败,都说明了新自由主义改革的需求。唯一的例外是中国,中国是对经济实行中央计划最为密集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经济和政治在1980年代晚期和1990年代初期都经历剧烈变动。近年来,一些人批评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为裙带资本主义—封闭的市场、由国家操控货币和股票的价格,并对进口施加大量限制,这些也影响了中国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

如同以上述及的,新自由主义的原则也被称为“华盛顿共识”— 一套替拉丁美洲国家量身打造的政策。如同布拉德福德·德隆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定义,华盛顿共识也规定国家必须保持稳定的外汇率和政府的预算平衡。

一些人主张新自由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及古典自由主义是相同的,但事实上两种哲学却存在一些差异。虽然在经济理论上两者都提倡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但新自由主义也有其在国际关系上的理论(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支持以国际性的制度和一定程度的全球政府来作为国际谈判和管理国际协议的手段。新自由主义认为更多的经济和政治独立能使国家更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减低国际间的紧绷、或至少能减低国家利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的情况。相较之下,自由意志主义则反对全球政府的主张,也反对由国家捆绑个人的外交谈判协议。

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也接受充分就业和理性预期等宏观经济学理论,亦即现代的新古典主义和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其他人则依靠于国际货币基金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的机制来解决世界性的经济问题。
 实践

新自由主义在实践上的变化相当广泛。一些人认为管制的透明度、发展、和统一是最重要的目标,一些人则认为解除国家管制才是主要目标。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也批评这些理论被实践时采取的方式。一些人则指责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介入。其他一些人则归罪1980年代开始的“震撼疗法”造成大量的经济破坏,认为瞬间的市场化—例如俄国在苏联瓦解后所采取的政策,导致了中央化而腐败的经济寡头政治,而这些正是新自由主义所反对的(不过辩护者也指出爱沙尼亚和波兰的快速改革的成功,以及改革较慢的国家如摩尔达维亚和苏联的逐渐改善)。

新自由主义的实践也有失败的例子,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宣称国际货币基金迫使许多并不适当的国家接受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的政策,造成许多悲剧性结果(例如亚洲金融危机)。新自由主义也被民粹主义者、社会民主主义者和反资本主义者批评,他们认为无限制的市场力量最终将无可避免地扩大财富的不平等,也因此会导致权力的不平等。
 谁是新自由主义?

如同许多政治用词,新自由主义一词被以各种不同的方法用以称呼不同的团体、不同的个人,因此这一词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加以分类。最为局限的定义是“自由放任、由资本主义主导、私营化和贸易机制”,在这种特定的形式下,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商业保守主义政策,要求发达国家和开发中国家执行严厉的预算纪律、预算的平衡、和贸易的流动。在这种定义下,突出的新自由主义者包括了罗纳德·里根、玛格利特·撒切尔、和阿伦·格林斯潘[1]。

在更广泛的定义上,新自由主义指的是那些会赞同布拉德福德·德隆所提出的理论的人,亦即任何主张限制政府提供公共利益的人、主张全球化自由贸易的人都是新自由主义者。在这样的定义下,约瑟夫·史迪格里兹和阿马蒂亚·库马尔·森也是“新自由主义者”—尽管他们都被那些在更局限定义里的新自由主义者所高度批评。

这两者的差异可以从史迪格里兹对于华盛顿共识的批评里看出:亦即,虽然全球化和全球贸易是好的,但它们在实践上已被引导至会造成贫穷国家更为贫穷的方法上。他也指出农业的补贴和贸易壁垒,以糖为例,他举出糖在发达国家和开发中国家之间进出口的价格差异,以及以“热钱”(hot money)作为外国投资工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自由放任的新自由主义者而言,未经许可就对农业进行补贴是错误的,这些都与自由放任的政策相违背。

最显著的新自由主义者之一是记者汤马斯·佛里曼,他在纽约时报的专栏长期以来一直提倡自由的全球贸易,同时也批评对于农业的补贴以及反全球化的运动。这些观点也呈现在他所著的《世界是平的》一书里。

对新自由主义的不同定义
  • 结合国内自由市场、并以政治手段强迫打通国外市场的政府政策
  • 一种将市场视为是人类道德、而与生产效率无关的哲学
  • 完全由个体经济学来支配经济,排斥宏观经济学及其附属概念—如国家和社会的益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