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琪照艳:《中国税务》:推行纳税提醒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1:51:05
作者:税政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    更新时间:2010-11-19                【字体:小大】
开展风险提醒,既是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创新举措。今年以来,仪征市局根据省、市局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在大力推行风险预警提醒,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方面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
(一)抓好推行准备。
1、加强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召开专题培训会、评估人员座谈会、评估案例点评会,强化对评估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对纳税提醒服务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同时,通过税收宣传解读日、行业政策辅导会、办税厅公告、媒体宣传、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税机关多一份提醒、纳税人少一点损失”的服务宗旨。
2、精心制定推行方案。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深化纳税提醒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案头分析的专业人员、案头分析的内容和指标运用、《纳税提醒函》发放的程序、方式和要求,等。
(二)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提醒服务。
1、全面运用各类征管系统风险预警信息开展适时提醒。当前,监控决策、风险预警、税务资料、普通发票等管理系统为我们日常分析提供了很好的支撑工具,明确分局专职或兼职分析人员,必须适时查看系统提示的纳税人风险特征和涉税指标、财务指标方面的疑点信息,并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多角度开展比对分析,发现纳税人在税收遵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由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后,及时发出《纳税提醒函》。
2、广泛采集第三方信息开展有针对性地提醒。设计了长毛绒玩具、混凝土等行业的生产参数附报表,重点采集纳税人生产设备、能耗、物耗、工耗及原料价格、销售渠道等方面信息,要求企业按月或按季申报附报资料,由主管分局登记日常管理台帐,并及时开展风险分析、识别、排序工作,确定主要风险提醒对象。同时,保持对供电、药监等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实现第三方情报信息的更新,为案头分析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来源。
3、试点运用税收风险案例开展“点穴”式提醒。坚持把纳税评估案例点评作为提升基层案头分析和风险应对能力的重要抓手,力求通过对优秀评估案例的点评,拓展基层的案头分析思路和方法。按季召开全系统案例点评会,采取“讲、评、选”形式,通过典型评估案例的剖析、评点,集思广益,归纳经验,找准问题,共同促进案头分析能力的提高。
(三)不断拓展提醒范围。
1、日常调查、巡查提醒。税收管理员在日常调查、巡查中,如发现纳税人生产经营、纳税申报的异常动态,可以及时发放《纳税提醒函》,督促纳税人适时修正。
2、中小企业税收规范管理提醒。由于中小工、商企业面广量大,而且行业共性问题突出,如:滞后申报、收到货款挂往来、账面存货与实际库存不符、非应税项目抵扣、视同销售不计等情况,在中小工、商企业规范管理中,采取集中发放、集中宣传、集中约谈的形式,营造舆论氛围,提高震慑效果。
3、行业专项评估提醒。在行业专项评估中,为提升行业评估质量和效率,在行业典型企业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共性风险特征和典型问题,对行业内其它企业进行《纳税提醒函》发放。
4、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提醒。考虑到重点税源规模大、税收总量高、政策性风险较大,但同时重点税源企业也存在牵涉面广、影响大、企业信用等级税收遵从度较高的特点,如果多次评估势必引起纳税人的反感,而采取纳税提醒服务的形式,企业则较易接受。今年仅对沿江一户造船企业,通过风险提醒,企业自查就补报,调减留抵税金1386万元,有效控制和化解了重大风险,实现了税企双赢。
二、存在不足
(一)有价值的信息数据采集较难,纳税提醒服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案分析,其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CTAIS2.0、监控决策等系统中存储的企业申报、征收数据,而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内控核算制度以及能耗、物耗、人员、设备状况无法获取,不能满足税务干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分析的需求,加之这些数据信息基本是企业的自行申报数据,其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值得推敲、斟酌。
(二)《纳税提醒函》的法律地位不够明确,纳税提醒服务的效用有待提高。《纳税提醒函》是近年国税系统新使用的一种对外文书,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征管工作规程中,目前仍未明确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纳税人对此也心存疑虑。
此外,部分干部案头分析能力不强,影响纳税提醒服务工作质量。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依据扬州市局《关于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的实施意见》(扬国税发[2010]140号)的精神,继续加强风险分析团队建设,将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人员充实到风险分析团队,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专长体现团队分析效能,提升案头分析能力和质量,保证提醒服务应对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指南和评估模型的运用。去年,扬州市局制定了14个行业的评估指南,省局近年也陆续下发了多个行业指南和行业管理办法,由于行业评估指南直接指向行业核心特征指标,具在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评估人员在分析中可以较多地借鉴行业核心参数,再结合第三方情报信息的交换,使案头分析既有的放矢又可相互验证,保证纳税提醒服务指向的准确、有效。
(三)尽快明确纳税提醒服务相关文书的法律效率,切实规范移送稽查标准。纳税提醒服务是一种新的服务方式,主要实现纳税人涉税风险的事前防范,但如果过分强调纳税提醒的人性化服务,则可能纵容纳税人违法行业的发生,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因此,在规范纳税提醒服务内容和程序的基础上,必须严格执行向稽查移送的规定,对发现有虚开或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抵扣凭证、退税凭证的纳税人、多次出现同样类型不遵从行为的纳税人,以及风险评价等级较高又拒绝自我修正的纳税人,必须移送稽查部门。
作者:吴元明    来源:2010.11.17第10期《中国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