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从《读者》中汲取营养!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2 19:21:15
从《读者》中汲取营养! 

负薪酬背后的秘密 《读者》2009第3期


                                       
李丹崖

        詹姆斯·麦克格里威先生是超市里刚刚招聘来的服务生,他已经50多岁了,超市的装卸与摆放工作已远远超出了他的体力负荷,在紧张而繁忙的工作节奏下,他甚至略显笨拙,但是,超市老板还是把他留了下来,因为,他的佣金最低,低到每天只需10美元。

      第一天上班,詹姆斯先生就非常努力,他负责把一整车袋装的麦片扛到超市的仓库里,然后码好,做好登记。但是,第二天一早,上班不到两个小时,超市老板就把他叫到了办公室,老板要解聘他,因为他在超市的商品后面贴上了一些不相干的小广告,这一举动引起了许多顾客的不满。要把这些小广告从商品的背后撕下来,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詹姆斯先生总是把这些广告粘得很牢。

    看到老板要炒了自己,詹姆斯先生万分紧张,他再三央求老板,再给他一次机会,哪怕自己可以不要工钱!老板是个吝啬鬼,一听说不需要工钱,就再没有说什么,连忙吩咐詹姆斯先生干活去了。

    一切如旧,詹姆斯先生隔三差五地被老板叫到办公室,每一次,老板都要炒他鱿鱼,但是,每一次又都没有炒成,因为,詹姆斯先生留在超市的薪酬已由不需要一分钱,变成了每个月支付超市100美元。

    詹姆斯先生在商品上粘贴小广告是有选择性的,他只选择在麦片、薯条和巧克力的后面粘贴,小广告的尺寸也在不断变化,广告语也层出不穷。这些广告,让许多顾客都耳熟能详。

    许多人都讥笑詹姆斯先生是个十足的傻瓜,竟然倒贴钱在超市打工,超市老板也异常纳闷,老板心想,詹姆斯这个老家伙竟然愿意倒贴钱也要待在我的店里,不会是想传播什么不良信息吧?于是,超市老板连忙叫人把詹姆斯先生粘贴在商品后面的小广告拿下来看,这一看,竟然把铁石心肠的超市老板感动得泪如雨下:

    尊敬的顾客:
        您好!
    实在是冒犯了,我有一个18岁的女儿,到新泽西州来旅游,三月未归,她走丢了。她喜欢吃麦片、薯条和巧克力,如果您也想让她像您一样享受这些美味,那么,请您一定要帮助我(另附爱女露丝的照片)。
        詹姆斯·麦克格里威



    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后来,詹姆斯·麦克格里威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女儿,就在那家超市。在解除雇佣关系那天,老板以多出一般员工10倍的钱付给了詹姆斯先生薪酬,但是,却被詹姆斯先生回绝了,因为,他不需要这些钱,他是一位身家1000多万美元的企业家!  

用爱疗伤 《读者》2009第3期


作者:羽毛




  我曾在一部电视纪录片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

  在山东枣庄市某个村落,24岁的农民冯相刚牵出几只羊,匆匆忙忙去市里赶集。路上,他碰见一个40多岁的流浪汉,正蹲在垃圾堆旁啃西瓜皮。他停下脚步搭讪,对方说自己叫王明臣,但住在哪里、为何流浪,则语焉不详。

  “你不怕吃了肚子疼?”

  “我饿。”

  “那你找饭店讨一口啊。”

  “人家不给。”冯相刚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最能体会被人家撵出来的恓惶——心一软,他竟带流浪汉回了家。

  年轻的妻子看到这满脸脏污的汉子,平静地拿来水盆、毛巾帮着梳洗,竟无半句责问。

  不久,冯相刚就打听清楚了,老王有三个弟弟,住在10多里外的村子。老王的父母过世后,弟弟们为了争夺遗产,竟把傻哥哥赶出了家门。

  冯相刚只好彻底留下老王。但他神志不清,出门就和小孩子吵嘴打架,糟蹋人家的农田,闹得鸡犬不宁、怨声载道。

  你批评老王,他只会一脸无辜地傻笑。不如找点事情拴住他——让他放羊!妻子听到冯相刚的提议,说:他不清不楚的,莫把羊都放丢了哟。

  冯相刚坚持手把手地教会了老王放羊。正式上岗后,老王俨然一个天生的羊倌,每天扛着羊鞭早出晚归,去找青草最茂盛的地方放养,半年来不仅一只羊没丢,还多了一群小羊,每一只都圆滚滚的,围着他咩咩叫。

  老王眼里只有羊,根本没空惹事,从此心情舒畅,连神志也日益清楚。

  村里人却开始说闲话了:“冯相刚剥削傻子的劳动力,白白替他放羊,一分钱都不给!”“他养个傻子不就是炫耀自己吗?坚持不了多久!”

  冯妻听了,胸口堵得慌。冯相刚却拉着老王的手,笑眯眯地说:“今后你帮我放羊,我一个月给你30元。”妻子说:“村里老师的工资一个月才20元。”老王却已经在欢呼雀跃了:“好好,发了钱我买更多的羊!”

  这样,老王每个月都用工资去买羊,过了几年,几只羊已经发展到了近百只。羊倌老王幸福得像一个国王。10年过去,卖羊挣了9700元,老王成了当时村里少有的万元户,各家媒体也纷至沓来,报道“傻子竟成万元户”的奇迹。

  老王对着电视镜头一脸自豪地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此语一出,众人倾倒,谁还敢说他傻?

  没过几天,竟有三个男人找上门来,拉着老王就抹泪,要接他回家享福:“哥哥受罪了,回家让您每天吃肉喝汤!”

  来认亲的正是老王的弟弟。是幡然醒悟,还是另有所图?老王单纯如孩子,搂着弟弟哭了,同意回家。

  冯相刚不能挽留,但只给老王3700元现金,另外6000元打了张欠条,说:“今后每年我还你1000元,你就当做生活费!”

  老王走了,有乡亲就把自己智障的亲人送到冯相刚家里。有时外出办事,冯相刚看到可怜的智障者,也会带回家来。

  就这样过了23年,冯相刚收养过16个智障者,最小的才12岁。老王后来被弟弟们再度赶出家门,四处流浪,冯相刚掉着眼泪马上接他回来,发誓再不让他离开这个家。

  冯相刚教会了他们扫地、养羊。后来自己饲养奶牛,就教他们养牛、清理牛场、给牛打针、挤牛奶。每个人都有分工,做事情也都有板有眼。

  在冯相刚眼里,他们根本不傻,而且重情重义。有的能一眼看出牛生病了,有的几天不见冯相刚,一见他回来就欢天喜地。还有一个叫王彬的,跟着他养牛6年,后来被一家养牛场高薪聘走。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王彬买了件白衬衫,送给冯相刚。那件衬衫冯相刚可舍不得穿,常常拿出来晒晒,见人就夸耀一番。他总是跟记者强调:“他们不是傻子,只是缺乏关爱!我们多一点关爱,他们就会慢慢恢复正常。”

  时下,16个人里有几个找了工作,有几个娶了媳妇,奔向各自的幸福生活。年近70的老王曾消失一天,回来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郑重地告诉冯相刚:“我找三个弟弟拿回了6000元的欠条。你帮我管着,任由你处置。”

  冯相刚有些惊异地笑了,老王则很得意——他早已不是那个被遗弃的傻子,而是被爱治愈的正常人。

  有位台湾客商得知冯相刚与智障者的大爱故事,非常感动,为他的奶牛场捐赠了价值500余万元的崭新的生产设备。

  纪录片片尾,天气晴好,冯相刚带着一群老小,坐在院子里的大圆桌旁吃饭,给这个夹菜,为那个盛饭。远处是欣欣向荣的奶牛场,近处是和和睦睦的一大家子——他们笑得那样单纯幸福,仿佛生活不曾经历阴霾。

  爱,能治愈灵魂最深处的伤口,缔造人间最大的传奇。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读者》2009年04期


作者:朱晖


     20世纪30年代,毛彦文以其才貌双全、善于交际,曾使不少文人雅客倾慕,这其中就包括风流才子吴宓。吴宓时任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教授,已经结婚生子,遇到毛彦文后,立刻坠入万劫不复的情网。“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

  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吴宓公开发表情诗,为了追求毛彦文,他真的与发妻离婚,抛弃了3个幼小的女儿。吴宓的石破天惊之举,遭到了大多数同人的谴责,父亲更是公开指斥他“无情无礼无法无天”。但吴宓依然我行我素,对毛彦文痴心不改。

  然而,毛彦文并不爱吴宓。他们一个是新潮女性,热衷于政治、公益事业,一个是旧派文人,只会写旧体诗,真可谓两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她对他只有敬重。面对吴宓锲而不舍、愈演愈烈的追求,毛彦文不知如何是好,只得与他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吴宓认为这是她的矜持,或是在考验自己,于是爱得越发热烈。就这样,7年过去了,吴宓深陷情网不能自拔,毛彦文却果断地嫁给了北洋政府前总理熊希龄。失恋后,吴宓痛苦不堪,大写“忏情诗”,一连38首,诗句凄苦悲凉,皆是自怨自艾之作。诗句四处发表后,吴宓并没有博得别人的同情,反而被很多人嘲笑为自作自受。吴宓仍不醒悟,又把这些诗拿到课堂上去讲,成为学生们的笑料。吴宓最得意的门生钱钟书深感痛心,他怒其不争地写了首诗送给老师:“有尽浮生犹自苦,无穷酸泪倩谁偿。”因为在对待毛彦文的问题上与老师的观点大相径庭,还导致了钱钟书与吴宓之间几十年的误解。

  熊希龄去世后,吴宓又燃起追求毛彦文的希望。他写了很多感人肺腑的长信表达自己的情思,结果一点回音也没得到,有的信甚至被原封不动地退回。吴宓仍不死心,痴痴等待那永远也不会回来的佳音。后来,毛彦文漂洋过海到美国,吴宓得知消息后,又千方百计向海外归国的人打听她的消息。吴宓的后半生,抑郁凄苦,因思念太深,经常会在梦中与毛彦文相会,一觉醒来,泪湿枕巾。

  “文革”期间,饱受折磨的吴宓终于在对毛彦文无尽的思念中永远地闭上了双眼。1999年的一天,研究吴宓的专家沈卫威教授在台北拜访毛彦文。此时,毛彦文年逾百岁,眼花耳背。沈教授大声地对她说:“大陆出版了《吴宓日记》,里面有很多关于您的内容,表达了吴宓先生对您的爱慕之情。您有什么话要说吗?”毛彦文面无表情,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这是吴宓痴情苦恋一生得到的最终回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情感的世界里,这是一句害人不浅的“至理名言”。能够释读天书、洞察世事的吴宓教授,一生也没有参透这个简单的道理。鲁迅先生曾说:“强不爱以为爱是人生最大的痛苦。”

  爱情这东西,不属于你的,切不可强求,更不可一意孤求,否则只会带来尘世间最大的痛苦。属于你的,它一定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等你。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读者》2009第3期


作者:罗宇



  上初中以后,我的变化对妈妈而言似乎是个困惑。她说: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你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你真让我伤心。她说这话的时候皱着眉,手里拿着鸡毛掸子,脸上是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怒。那几年,每次她生气,就总是这句话和这个表情,和小说、电视里的后妈一样。

  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打我的时候,她是下得了狠心的。左手心和屁股,都是下手的好地方,既疼又不至于被人发现。边打还边骂:死丫头,我让你逃课,我让你不学好!鸡毛掸子又细又硬,抽在身上生疼,但我还是倔强地不哭也不闹。青春期的我,以为这就是勇敢。

  那个周末,不想上课了,我就和几个男孩子溜出去,跑到网吧里打游戏。他们装出很成熟的样子,掏出几支烟,问我抽不抽,然后就开始吞云吐雾,却被呛得满脸通红。我当然知道抽烟不好,可是又要面子,怕被他们看不起,就收下来揣在衣兜里。年轻的我们,都想快快长大。在我们看来,成熟的标志,似乎就是会抽烟会喝酒能脱离父母老师的管束。

  晚上妈妈洗衣服时,发现了我衣兜里的烟,脸被气成了酱紫色。

  照例是打,下手亦是从未有过的狠,她用颤抖的声音说:死丫头,长能耐了,都会抽烟了。掸子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我想跑,却被她抓住头发拖回去。我心里是止不住的委屈:我没有抽烟!我咬住嘴唇,眼泪扑簌簌地掉,心里是悲伤和绝望。我说:你打死我算了。

  她反而住了手,也许是打累了。她陷在沙发里,用手抚着起伏的胸口气喘吁吁地说:你不是我女儿该多好!

  希望有恩熙那样的妈妈

  妈妈在闹哄哄的批发市场经营着一家不足十平方米的服装店,专门卖年轻女孩子穿的衣服。每天她都扯着嗓门和顾客谈价钱,从喊价时的三四百,到成交时的三四十。同学们一提到那个市场,总会露出鄙夷的神情。她们穿的,都是从大商场里精挑细选出来的“艾格”、“淑女屋”、“依恋”等品牌,而我的身上穿的永远是妈妈从店里拿回来的翻版货。

  16岁之前,我还对自己的身世抱有幻想:我希望自己不是她亲生的。那时候电视里正在热播韩剧《蓝色生死恋》,我便幻想自己能像恩熙一样,有个高雅又温柔的妈妈。她叫我羽儿,而不是死丫头;睡觉前她给我讲故事,而不是粗暴地说滚回去睡觉;她会优雅地弹钢琴,而不是头发蓬乱地做饭;她的出现会让同学们惊艳羡慕,而不是在背后指指点点。

  我想,如果我有那样的妈妈,我也会像恩熙一样,依偎在妈妈身边撒娇,做个乖巧的好女儿。

  于是,我一并幻想着,有一天我的亲生父母会来找我,他们该是有着显赫身份和地位、衣着考究举止高雅的人,年轻的时候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将我寄养在妈妈家,然后在我成年前找到我,让灰姑娘变成公主。

  一直到16岁,看到镜子里自己和她越来越像的面容,我才对那些不切实际的身世幻想彻底死心,且深深地遗憾。

  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高一时,我和朋友去打了耳洞,是当时很流行的一只耳3个洞。虽然抹了很多酒精,耳朵还是很疼,吃饭时不停地倒抽冷气。妈妈看见了,就用筷子叮叮当当地敲着碗说:你看你还像个高中生吗?跟大街上的小混混有什么区别?

  我头也不抬:我觉得好看。她哼哼几声,轻蔑地笑:人长得丑,耳朵上带几个圈就能美了?

  有这样说自己女儿的吗?我气得啪地摔了筷子说:不吃了,饿死也不吃了。然后冲进卧室,还不忘狠狠地摔上门。

  晚上我饿得眼花,碍于面子只好忍着。她哼着小调从我门前过了好几次,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委屈又绝望,不敢相信她会忍心让我挨饿。快11点了,我实在饿得受不了,只好溜出房间找吃的。在餐桌最显眼的位置,有一碗我最爱吃的肉丸子。没等端起碗,我的眼泪已经簌簌地掉下来。

  我去与她和好,她冷冷地不看我:再大的事,又何必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你再犟,还不是需要我!

  我再次愤怒地摔门而去,半小时后又敲响了她的门,我哭着说:妈,我耳朵发炎了,肿得好大,你快帮我弄弄。

  她叹口气,急急地跑去寻酒精,还不忘唠叨一句:有脾气,不要来找我啊!

  一场难堪的暗恋

  高三时,我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会站在中线上投超远距离的三分球,他会在辩论赛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他会在路过我们班时,对坐在窗户边的我笑。看见他我就会想起一个句子:春风再美,也比不过你的微笑。于是,我的心事就像杯里的水,一点一点地要溢出来。

  收到那个男生的信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在信的末尾说:晚自习,操场见。我的心怦怦地跳,晚上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妈妈敲着碗问我是不是病了,或者有什么事就说。我嗯嗯地敷衍着,心里却鄙夷地想:除了会卖衣服,你懂什么是青春期女孩子的心事吗?

  晚自习的时候,我去赴约了,却没有看到那个男生。回到教室时,看到很多同学都在捂着嘴笑。原来,那不过是那个男生测试自己魅力的一场游戏,他的笑,也只是展示自己魅力的招牌动作。他的玩世不恭,却让我不顾女孩子的羞涩和尊严,把心事掏出来,给所有人品头论足。

  我在难堪中冲出教室,围着操场一圈一圈地跑,伤心又绝望。我简直不敢想象,自己该用怎样的眼泪和勇气来面对随之而来的嘲笑。


  豌豆要回到温暖的豆荚

  妈妈闻讯而来,什么也没说,昂着头把哭泣的我带出教室。我听见她对脸色阴沉的班主任说:请相信我女儿是个好孩子。同学们都有些发愣,怔怔地看着我们。那一瞬间,我心里充满了感激。妈妈就像圣女贞德,英雄般地守卫着她的家园、保护着她的小兵。她目不斜视、气宇轩昂,和平时的她完全不同。

  回到家,妈妈开始给我做白菜肉片汤,厨房里一片叮叮当当的声响。吃饭的时候,所有的委屈和尴尬一下子袭上心头,我埋着头,一颗一颗地往嘴里送米饭,眼泪扑簌簌地往碗里掉。她见了,用筷子敲着碗说:不就是被同学耍了吗,有什么好伤心的!你对我的那股犟劲儿都到哪儿去了?我终于哭出声来,扔下碗筷跑回房间。

  我昏昏沉沉地睡到第二天中午,起床时,妈妈已经到店里去了。枕头上放着一摞新衣,是一套“依恋”的衬衣和裙子。穿上它们,镜子里就又是一个清新靓丽的女孩子了。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翻看价格牌,竟然要600多块。

  我想起,很多次,妈妈刚进了新货,都会兴高采烈地给我拿回一些她认为好看的衣服,我却总是对她手中的翻版货满脸不屑;很多次,路过大商场时,看着那些精致却又价格不菲的衣服,我艳羡得不想挪步;很多次,面对妈妈,我直接流露出对生活的不满;想起妈妈不知道下了怎样的决心,才舍得把一个月的生活费,拿来给我买这么贵这么漂亮的衣服……

  枕头边还有一张小字条,上面是妈妈不太好看的钢笔字:饭在电饭煲里,热一热再吃。我安静地吃饭,心里有一股暖意在流淌。

  上学的路上,我偷偷地去了妈妈的店铺。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妈妈才开始吃午饭。是批发市场里的盒饭,2块钱一份,只有一点简单的素菜。妈妈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和客人大声地谈价,完全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我。但是晚上她回到家,会看到枕边有我留下的字条,那上面写着我很想说却羞于出口的话:妈妈,我爱你。

  就在那个温暖的下午,我知道,我将彻底告别叛逆期。因为我在妈妈简单而温暖的爱里,突然明白,女儿离不开妈妈,就像豌豆离不开温暖的豆荚。  

笨拙的梦想《读者》2009第1期


文/羽 毛



  前不久,单位举办了一次“迎国庆、展风采”的职工演讲比赛,我也去当听众。

  一共20人参赛,每人演讲不超过5分钟,题目内容自拟。男选手们西装革履,女选手们小立领配A字裙,表情庄肃,严阵以待。上得台来,个个都是口若悬河,手势丰富,不是歌颂改革开放30年的大好业绩,就是畅谈精彩的北京奥运,热情勾画着人生美好蓝图……看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真有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概。

  第16个人上台了。是个肤色白净的女孩,穿着普通的套头毛衣,牛仔裤,还没开口,脸就红透了。她鞠了一躬,说:“各位老师好!同事好!我来自出版社的编辑部,还是小学三年级参加过一次诗歌朗诵,普通话不过关,还请大家多原谅!”

  不少人笑了,报以鼓励的掌声。

  对比其他的演讲者的镇定自若,她有些紧张,表情不太自然,耳朵根都羞红了。整个演讲过程,她的双手都紧紧抓着桌沿,仔细看看,右手还在微微颤抖……他们部门能说会道的大有人在,为什么选送了有点害羞的她?

  她的演讲主题也不是气势恢宏的,讲了自己如何从小镇女孩成长为京城白领,从风和日丽的南方来到风大干燥的北方如何生活。

  她工作两年了,最初的岁月是孤独艰难的。人生地不熟,约稿也很艰难,常常吃闭门羹。头一个月,她毫无业绩。“那天回家时,我十分沮丧,故意仰着头,怕眼泪掉出来。那一仰头,恰好看见铁灰色高楼背后的一角晚霞。多么美丽热烈的光芒啊——从落魄的失意,到浪漫的诗意,有时,只需要仰起头生活”。

  瞧,她仍有初涉人世的浪漫。那种微笑,浅浅拂过我的心房。刚参加工作时,我不是也如此乐观积极吗?

  最后一段,女孩谈到了自己的梦想时,稍微自然了些。

  “我喜欢纪伯伦的一句话:生命的确是黑暗的,除非有了激励;一切的激励都是盲目的,除非有了知识;一切的知识都是徒然的,除非有了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京城一名出色的编辑,和一流作家为友,编辑一流的经典好书。我也相信,只要有梦,就走在通往幸福的路上。最后,谢谢大家!”

  她的手依旧紧抓着桌子,诚恳地再次鞠躬,然后,飞快地跑下了台。我的视线不由跟随着她,她低着头,脸红得像朵玫瑰花,用手捂着仍在怦怦跳的小心脏——多么可爱的玫瑰岁月啊,即使害羞也能无所忌惮地畅谈梦想!

  谁不曾做过梦呢?包括我,然而……最终大多数人只能成为世俗的平庸者。

  比赛完毕,当场宣布结果。一等奖归属于一位声情并茂的男生,不出大家所料。二等奖两名,居然有那名女孩——细想一下,也是众望所归,大家都在热烈鼓掌。

  之后的环节,是大赛评委对获奖选手进行简短点评。其中一位评委,是出版行业威名赫赫的人物,谈到这位女孩时不由笑了:“这位选手一上台就脸红,让人印象深刻。的确,她欠缺一些演讲姿态,在选手中显得有些紧张,甚至笨拙,但是她的眼神和言辞,充满丰沛真实的情感。”

  这就是她的获奖理由?

  评委又补充道:“今天,我们为这位有梦想的女孩颁奖,也是鼓励大家做梦,永远有梦。在无法拥有从容优雅的姿态之前,这样真诚、老实的姿态也能打动你的裁判,甚至,今后能打动你自己的命运之神!”

  这句话,如同一道雷电霹雳,闪过我麻木低沉的心空。

  工作六年,我已经陷入职业低谷:遭遇事业瓶颈,薪水一再降低,激情和精力消退,懈怠和疲倦日甚……在同班同学位居高位、买高档车、出国旅游的时候,我仍然是一名小小的码字工,没有活得优雅的权利。

  我奢谈梦想,徘徊在灰色地带。我也淡忘了真诚、老实的姿态,浮躁度日……

  看一眼那玫瑰花般的女孩,竟有些什么重新在我心中流转鲜活。不应该像她一样吗?执著地向梦想高地出发,将失意变成诗意,哪怕姿态笨拙,也要精神优雅。 

最是沧桑起风情《读者》2009第4期


文/迟子建



  几百年前,葡萄牙殖民者从非洲大批地往巴西贩卖黑奴。由于路途遥远,黑奴在海上漂泊过久,上岸时往往手足僵硬,不能行走,恍若残疾。贩奴者为了让手中的“货”鲜活出手,勒令黑奴在狭小拥挤的船舱中跳舞,活动筋骨。黑奴们便敲打着酒桶和铁锅,跳起了流行于非洲的“森巴”舞。

  森巴舞来到美洲后,很快吸纳了欧洲白人带来的波尔卡舞以及当地印第安人的舞蹈,演变为风靡巴西的“桑巴”。看来艺术的融合,是不分种族和阶层的。艺术的天然性,总是使它比政治要先一步到达“和平”。

  对于一个观光客来说,里约热内卢的夜晚,是不能不看桑巴的。

  我们走进剧院时,桑巴舞的表演已经开始了。流光溢彩的舞台上,几个男演员穿着金色长袍,戴着插有五彩翎毛的高筒帽子,正随着激昂的乐曲,且歌且舞着。他们满怀朝气和力量,无论左右移动还是旋转,双足如同跃动的鼓槌,轻灵激越。接下来上场的,是几个花枝招展的少女。她们穿着红黄蓝绿等色彩艳丽的服饰,袒胸露臂,像一群花蝴蝶,满场飞舞。她们修长的腿。宛如魔术棒,令人眼花缭乱。开始的半小时,我们看得饶有兴味,可是随着节目的深入,在锣鼓和钹一个节奏地敲击声中,我们渐渐有些审美疲劳了,不管舞台上的人怎样变换造型,一行人还是无精打采地垂下头。桑巴其实就是一场狂欢,而狂欢是会把人噎住的。

  有了巴西看桑巴的经历,到了阿根廷,我对闻名遐迩的探戈并没有抱很大的期待。一天晚上,大使馆宴请我们,在一家饭店吃烤肉喝红酒,观赏探戈。那个舞台布景简单,上半部是悬空的乐池,下半部是舞池。几杯红酒落肚,我有微醺的感觉。当抑扬顿挫的舞曲响起来的时候,我却昏昏欲睡。舞池中的演员都很年轻,男士个个西装革履,英气逼人,而女士则是清一色的开衩长裙,亭亭玉立。应该说,探戈比桑巴要适宜观赏,因为管弦乐不像打击乐那样压迫人,它给人舒缓的感觉。虽然如此,连看了三曲后,表情过于庄严的演员还是让我疲乏了。据说,探戈这种双人舞,表现的是身佩短剑的男士,与情人的幽会,因而表演者的举手投足间,都透露着警觉。有一点警觉当然好,可是满场都是警觉了,就让人觉得晃动在眼前的,是一群木偶了。就在我要耷拉下脑袋的时候,舞台忽然为之一亮,一个风度翩翩的老人携着舞伴上场了!

  他看上去有七十岁了,中等个,四方脸,微微发福,满头银发,穿一套深灰色西装。他的舞伴,虽然年轻,却不是那种身形高挑的,她丰胸阔臀,看上去很丰满。他们在一起,相得益彰。音乐起来,他们翩翩起舞了。我坐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能清楚地看到老人的脸。他目光温和,似笑非笑,意味深长。他脸上的重重皱纹,像是鱼儿跃出水面后溅起的波痕,给人柔和、喜悦的感觉。他旋转起来轻灵如燕,气定神凝,完全不像-一个老人。他揽着舞伴,时松时紧,舞伴在他怀中,无疑就是一只放飞着的风筝,收放自如。他划过的舞步宛如一个个绽放的花瓣,舒展,飘洒。当这些花瓣剥落后,我们在花蒂,看到了他的优雅和柔情。这实在是太迷人了!一曲终了,掌声、喝彩声连成一片。坐在我身旁的电影演员潘虹女士,也格外喜欢这个老者,我们俩起劲地拍着巴掌,不停地叫着:“老头太棒了,太棒了!”老者下场后,占据舞台的,又是一对对年轻的舞伴了。他们依然是表情庄严,一丝不苟地跳着,让我觉得好像在看一场拉丁舞大赛,兴致顿减,呵欠连连。潘虹说:“你睡吧,老头出来了我就喊你。”我很没出息地打起了盹。也不知过了多久,潘虹在我肩膀上抓了一把,说;“醒醒,老头出来了!”果然,又是那个须发斑白的老者;携着他那丰腴的舞伴出场了!他的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说不出的韵味。他舞出的,分明是一泓清水,给人带来爽意,而他自己,就是掠过水面的清风。别人是被探戈操纵着而表演,只有他,驾驭着探戈,使这种舞蹈大放异彩!

  演出结束,大使馆的文化参赞向我们介绍说,这个老者,是阿根廷著名的“探戈先生”,他是阿根廷十位杰出的艺术家之一。他的舞伴,是他的孙女。他年轻时,就是赫赫有名的探戈舞者,他跳了大半辈子了。难怪,在满场的俊男靓女中,他还是那么的夺目。

  我们的最后一站是墨西哥城。观看墨西哥民族风情歌舞表演,是在一家有着四百年历史的大剧院。圣诞将至,剧院装饰得很漂亮。这台歌舞像是桑巴的翻版,也是一个节奏的热烈奔放的音乐,以及不断变换的绚丽服饰。演出只到半场,我们访问团的人,大都打起了瞌睡。那一刻我想,为什么风情的表演会使人疲倦呢?也许因为风情没有情节性,不吸引人?也许因为风情不触及人的心灵,没有震撼力?难道风情只能成为轻轻一瞥的招贴画,或是可有可无的旅游纪念章?我想起了那位“探戈先生”,为什么他的表演就能让人身心激荡呢?思来想去,是阅历让他能出神入化地演绎风情啊。风情在他身上,是骨子里生就的,舞步不过是外化形式而已。而没有阅历的风情,如同没有发酵好的酒,会让人觉得寡淡无味的。看来,最是沧桑起风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