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在家里养的植物:上海进一步推进政府透明化建设的突破口和阶段性目标研究
本研究报告有六章,涉及以下主要内容:
一、调研和数据分析
为了寻求上海进一步推进政府透明化建设的突破口和阶段性目标,课题组首先进行了大量的文献研究,了解了国内外其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经验,接着进行了实地调查,设计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调查问卷》,深入到公众中去认真调研,于2010年5月至6月期间,采用网上调研和实地调研两种方式,得到了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的真实评价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公众对于上海政府在信息公开上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尚存在的若干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经过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政府已公开的信息价值不高,在主动公开信息上动力不足;
(2)一些信息虽已公开,但不准确、不透明、不及时;
(3)信息公开内容与企业和居民需求不匹配,公众信息需求满足度低;
(4)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5)政府与公众信息公开互动不够充分;
(6)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网站之间存在信息“孤岛”;
(7)信息公开的救济程序不够完善。
产生问题的原因有:
(1)政府在信息公开上仍然有顾虑、犹豫观望;
(2)缺乏立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不明确,引发了一系列后继问题;
(3)政府信息公开及其监督体制不完善;
(4)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
(5)从事信息公开的专职人才缺乏。
三、政府信息公开突破口的选择和原因
课题组认为,要找出突破口,首先应当分析到底有哪些因素制约政府透明化建设?瓶颈在哪里?由此再分析推进政府透明化建设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在对各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后,突破口往往顺理成章地浮现出来。按照这一思路,经过梳理,课题组最终确定的突破口为:
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入手,先明确规定政府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是哪些?一旦明确后,其余信息则应悉数公布。在此基础上,仔细梳理各类信息,认真分析公众(包括企业和民众)最为迫切的信息需求是什么?先行整理和规范这些信息,然后分阶段、分时点地去公布其余信息。
确定该突破口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对政府透明化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调研中已经指明,当前政府透明化中存在的瓶颈在于“信息公开内容与企业和居民需求不匹配”,经过调研,企业和居民需求是较为明确的,因此,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成为问题之关键。根据上海市政府确立的“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只需要先明确不能公开的信息到底是哪些?如能予以首先确定,那其它信息就能放心大胆地公开。
(2)一个透明政府和法治政府,对公众坦诚布公、信息公开是应有之举,只有信息公开,政府的工作才能在全民的监督之下。否则,透明政府和法治政府就只成了一个政治标签。一个对信息公开顾虑重重、吞吞吐吐、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政府是断然不敢真刀真枪地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的。因此,“信息公开内容”成了公众衡量政府是否真的要构建透明政府的试金石,是否能以此为突破口,是对上海市政府构建透明政府决心的最大考量。
(3)政府透明化的建设,除了外力的推动,很多时候在于上海市政府领导的内部动力,一个突破口的选择,如果不能得到上海市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认同,推进将会极为困难。令人欣慰的是,上海市政府领导人多年来已经力主构建透明政府,对信息公开已有一定深度考虑,如前文已经提到,2009 年4 月,韩正市长主持召开的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构建透明政府,要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作为核心环节”,这不只是韩正市长的个人表态,也代表着上海市政府对该问题的深刻认识。因此,选择信息公开内容为突破口,可以为上海政府领导人所接受,便于从政府内部推进。
(4)比起信息公开内容,其它一些推进政府透明化建设的举措,如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虽很重要,但按急迫度和重要度排列,均排在了“确定信息公开内容”之后。“政府依法公开全部信息”是公众最基本需求,是“雪中送炭”,是衡量政府诚意的试金石,也较好上手推进,而其它推进政府透明化建设的举措,则是“锦上添花”。在“雪中送炭”后,其它一些推进举措便可顺势而为了。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阶段性目标确立
1、近期目标
(1)确定政府依法不公开的信息内容,编制统一的信息公开内容分类细目录
这一目标其实就是解决突破口问题,在这一阶段,政府应聚集有关人员,下大力气首先研究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到底有哪些,明确、具体地规定出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于其余信息内容,则应大胆、全部地公开。然后,根据对公众信息内容需求紧迫度的调研,制定一个信息内容公开的计划,编制统一的公开内容详细分类目录,这一目录不再是现今的粗目录,而是便于公众查询的细目录。
(2)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以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和及时
当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后,紧随其后的就应该是可靠、准确、丰富、及时的信息资源的提供,没有这种信息资源做保证,信息内容的公开其实是一句空话。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有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对公众所需求的各类信息分类登记、筛选、规范、整理,不是简单的信息加减乘除,而是认真的信息获取、切实的调研和审核,去伪存真,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尽量用公众易懂的语言公开信息,防止“公开而不透明”的情况,从而保证信息的随时可得性。改变信息弱势群体在政府信息获取上的不利地位。
2、中期目标
构建完善的体制/机制保证政府透明化,可着重抓紧以下体制机制建设:
(1)推进上海政府透明化新体制组织结构建设;
(2)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监督、医疗卫生改革、环保、社会福利等有关民生信息的发布体制机制;
(3)建立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和管理体制机制;
(4)健全政府财务会计制度;
(5)建立完善的政府透明化评价体制机制。
在这一阶段,争取公众对政府透明化的满意度达到80%。
3、远期目标
建成一个公众满意的真正的透明化政府、服务型政府。在这一阶段,全面落实中期目标所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政府透明化持续不断改进,建设其余的有关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地运用最新信息技术,力争公众对政府透明化的满意度每年递增5%,在充分信息对称的环境下真正树立起政府人本关怀的新理念。做到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根本,建成“民主、开放、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
课题组认为,应该将人大、政协、司法机构、公众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中,充分发挥各界力量,形成政府为主、多方参与、相互配合的新体制,课题组设计了该体制结构和各方的职责。
关于机制方面,课题组认为应该抓住以下五大机制:
·公开内容的确定和保密审查机制
·依公众申请公开机制
·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与考核追究机制
·信息公开的救济机制。
六、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性措施
(1)在法律法规方面,应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这些配套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隐私权法》、《保密法》、《档案法》、《电子政务法》等;
(2)在人才方面,应选择那些办事认真、对公众负责、有信息管理才干的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对那些已在信息公开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加强考核,奖罚分明。
(3)在资金方面,应管理和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拓宽财政资金渠道,并将资金使用落在实处;加大信息公开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缓解资金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的问题;继续设立信息公开建设专项资金;加强信息公开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建立合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
(4)在技术方面,应建立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Data.gov;统一数据整理和发布的地方细则;广泛采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水平,使不同层次的人都能获取到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能理解、共享信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协作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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