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开户多少钱:神的国---圣经神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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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国(2)
第一、神学反思─神的国度〈方法论〉[本人使用了鍾振華的思维架构,内容有所改变再整理]
I. 方法论
1. 神学的定义
我认同Erickson对神学的定义,神学是一门以有条理的陈述基督教信仰教义为宗旨的学科。[1][1]然而,我想进一步的指出,神学更应该是超越学科,是神与人之间关系的习惯性反省、研究及表达。神学是包含对神及其作为─祂的创造和救赎─之研究,叫我们因为对这位创造和救赎主的认识,而能展开对人的意义及价值的探索,而不止于关涉人生问题的处理。
神学的内容意义是包含在圣经、历史、系统和哲学范畴里,互相补足。神学的目的同样是为回答神与人关系的问题,并建立神与人亲密之关系。神学既为之神学,就是以认识神为中心,但最终乃是会回答到人的价值和人与神关系的问题。但在此之前,必须要有两点注意:第一、神学是必须有神的介入。因为人的限制和败坏,若人不先研究神,继而观察自己,即得不着真正的自我认识。[2][2]另一方面,受造物根本回答不到被付予性的价值,唯有那创造者才能够。
第二、神学是需要考虑社会处境。既然神学是关乎人的价值,而人又是具社会性的。故此,神学是不能抽离人在社会之中的处境性理解。若神学脱离了社会,就只会是纯形上学的考虑。故此,做神学乃是顾及人在历史、时代和处境的位置。
2. 贯穿主题 ─ 神的国度
促使我做这个主题的神学,是始于两件事。
第一、是对圣经的一次探索旅情。自年初开始马太福音的研读,开始努力钻研这卷书。当我在研读的途中,发现耶稣基督所传的讯息具有一致性的,祂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这个讯息一直延伸至大使命。主耶稣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廿八18下) 神的国度就是指祂的王权、统治和权柄,并涉及祂的管治的领域。[3][3]这节也就是宣告主的门徒要秉承耶稣基督的使命,继续将天国的讯息传开。我又发现启示录是神在新天新地中全面施行祂的治权,创世记就是神对大地宣告治权之始。在旧约其它书卷中,内容都是神所拣选的以色列国和神对祂的治权,及至新约,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作为,被拣选的民族超越了以色列而扩及至外邦。正如保罗写道:「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基于这次探索之旅,便奠下了我对「神的国度」这主题反思的圣经基础。
第二、是始于近几个月来对教会身份的反思。近几个月来,教会常常参与一次社会行动,如反赌风运动和反23条大游行。积极来说,社会与教会之间增加了对话,并间接开拓福音传播的空间;另外,近来教会又受同志运动的问题冲击,需要有急切的响应。然而,当教会更多企图发挥对其当今问题的切实性时,就会陷入基督信仰身份的失落危机中,或是正如莫特曼所说的「身份 ─ 涉入的两难处境」。[4][4]教会开始对社会价值的认同增加,就如为求吸引未信者,而改变了一些表达的传统,并认同了未信者的一些价值态度,这是否合宜呢?
约17:17--21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耶稣的讲道来分析,可看到两点:一个是信耶稣而认识神的人还要因真理成圣;一个是通过与神合而为一的信徒叫世人知道还要信神差了基督来,并且与神合而为一。
于是,我以「神的国度」为今次神学反思的贯穿主题,希望在这主题下,探索神对国度的旨意,教会身份的独特性,并为神、为人和为社会众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尝试神对基督徒—地上「寄居者」的张力。
3. 神学的进路
神学虽然是神与人关系之认识及建立的习惯性反思,然而,这不代表神与人在本质上和认知上有平等的关系。因为创造人的是神,人是不能靠人自己的能力认识这位创造我们、超越我们的神。另一方面,人被造的时候,神赋予人类自由意志,这个自由意志当然接受神的考验。要么顺从承受预备的祝福;要么不顺从接受不顺从而来的败坏结果,神的试练也有撒旦的诱惑,终于人还是选择了不顺从神而是去随从了撒旦提供的诱惑中,站在撒旦提供的情报来选择了自己的归宿。人与生俱来的自由意志能力用在拒绝创造主 神提供的情报,擅自骄傲最终落入神的审判之下。故此,坠落撒旦之下的人类需要重新认识 神是不可能了,需要有 神的拯救。故此,神学也是始于对神的真知识中确立敬畏,然而需要 神主动地接近人类才行,藉祂的特殊启示─圣经─的自显,作为神学的起始点和最终的权威。
4. 神学的建构步骤
既然是一个始于神的启示的神学反思,圣经研究必然是国度神学的首要步骤。这个步骤主要的目的是要建立国度神学的圣经基础,然后将所收集的数据作整合及进行初步的分析。
其次,是寻找圣经中有关神国度的要义在历史中的演译,从而了解神国度在历史中的处理方式,理解其一贯性和演变性,以辨认教义之精髓。
神学既是具有历史时代性,亦是具有处境性的。因此,我们仍然要参考其它文化的观点,包括哲学和文化特点等,我们才能较客观地将教义的精髓置于处境中对话,并作为神学反思的一种检讨。
另外,还尽可能参考其它圣经以外的文献,尽量使所得到的反思结果普及,又作语意表达的润饰,以现代方式表达教义,以方便神学的陈述,才能与个别处境对话。神学建构的步骤,大体如此。
神要成就的旨意----神的安排
历史的进程---创造神学(神论, 人罪论,救赎论)
这个世界的被造,神的再创造管理
神的大审判----
神的成就旨意宣布出来----
神的舞台的预备:人类的被造----------------顺从的人要参与神的福分,不顺从的人提供一次蒙恩的机会
(罪的出现----神的救赎计划----恢复过来重新进入 神的旨意成就的进程了)
福音是教會功能的重心,探討西方基督教會對傳福音與社會參與的歷史討論及兩者本質上的問題;接著會從聖經了解教會的本質,透析教會存在的意義;對教會與社會間關係的認識,從而為今日教會在傳福音及社會參與的关系上建立基督教会的立场和神学新思。
第二,传福音与社会参与的历史讨论
在教会历史里,传福音与社会参与是密不可分的,基督徒很自然地参与这两方面的工作,而不必为他们所做的下定义─这种想法持续至十九世纪。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社会的参与在福音派的阵营上开始失落。斯托得(John R. W. Stott)对福音派扬弃了社会责任的原因,归结为以下五点:
一、自由派的兴起,使基要派(福音派的前身)要坚固信仰的根基,以至「无暇」处理社会的问题;
二、福音派对饶申布士等自由学派主张的「社会福音」感到反感;
三、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性的邪恶暴露无遗,社会被认为是无可救药;
四、「前千禧年」的学说兴起,这学说认为现今邪恶的世代已无法改进,只有等主的再来;
五、可能是基督教在中上阶层广传,因着这些人把信仰溶入自己文化内,因而将社会关怀的事淡化。
直到1947年,卡爾亨利(Carl F. Henry)在The Uneasy Conscience of Modern Fundamentalism一書中再重新提出基督徒要負起社會責任,教會才漸漸注意到對社會參與的需要。到1966年,美國的世界宣教大會一致接受了「惠敦宣言」(Wheaton Declaration),其中強調「向萬人傳福音的基本任務」、「用言語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和「福音的社會行動」結連為一。[6][12]1967年,安立甘宗在基爾(Keele)舉行第一屆全國福音派安立甘大會(National and Evangelical Anglican Congress),會中宣示傳福音與慈善服務,在神的使命中本為一體。[7][13]
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舉行的世界福音會議(Lausanne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是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討論的轉捩點。那次共有二千七百位代表,來自一百五十個國家。在閉幕會時,大會通過了「洛桑宣言」(The Lausanne Covenant),堅持世界福音運動不可忽略社會責任。[8][14]宣言的前三段分別陳述了神的計劃、聖經的權威與獨特性,第四段名為「傳福音的本質」(The Nature of Evangelism),第五段則名為「基督徒的社會責任」(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lity)。前者是陳述傳福音的本質,及福音的結果;[9][15]後者宣稱傳福音和社會、政治的參與,同為基督徒的社會責任。[10][16]而在宣言的第六段中有一句補充的話:「在教會的使命中,以犧牲的服務來傳福音是最基本的要素」(In the Church's mission of sacrificial service evangelism is primary) [11][17],這裏似乎對教會、福音及社會參與的關係作了初次的隱述。
洛桑會議之後的幾年,福音派當中仍有一些爭議,有一些人強調傳福音,有些人偏重於社會行動,而大家都不太清楚如何依據聖經來澄清這二者的關係。[12][18]因此,1982年6月,洛桑委員會與世界福音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在Grand Rapids聯合舉辦了一次研討會,探討傳福音與社會責任的關係,其報告名為Evangelis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 Evangelical Commitment。此報告指出,社會行動(Social Action)是傳福音的結果,也是其橋樑,而且兩者乃為夥伴關係。[13][19]至此,福音派雖然在神學及政治的觀點上仍有分歧,但對於傳福音和社會關懷應當並重的看法,卻似乎已有一致的共識。
觀乎上述的討論,我們知道傳福音與社會參與原來是並存的,而歷年對它倆之間關係的討論,只不過是再次肯定教會對社會參與的必要性。正如斯托得所說:「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實在不必懷疑自己應否參與社會,傳福音與社會責任之間的關係,也沒有引發爭論的必要。」[14][20]
第三、傳福音與社會參與在救恩中的本質相容性
傳福音與社會參與既然也有必要性,那麼它們在本質上有沒有分別呢?即是說,它們是相容的,還是矛盾的?1993年賽德(Ronald J. Sider)就曾經在他的著作《再思福音真義:傳福音vs.社會行動》中探討過這個問題。[15][21]賽德反對基督的教會或只顧傳福音,或是只專心於社會的參與。他認為兩者是相輔相成,因而提出「國度的福音」。[16][22]他指出國度是耶穌降世的目的,祂的講道和醫病都是國度的徵兆,祂也差遣門徒宣告國度的來臨。[17][23]耶穌基督所展現的國度是既濟未濟的,[18][24]也是全備的:「國度既使人得到神的赦罪,並且藉著聖靈的能力,內在生命成為聖潔。但國度也挑戰、改革社會的結構。[19][25]」而今日教會所傳講的福音,賽德說就是有關這國度的好消息。
由此可見,賽德的神國福音是從救恩觀開始建構。[20][26]賽德的結論是,傳福音與社會參是平衡的,而且它倆是共融於一個救恩之內─有相容性,卻不完全相同─在救恩的本質中是一致的,正如大誡命中「愛神」與「愛人」的地位是「相倣」的(可十二28-34;太廿二34-40)。[21][27]
賽德對傳福音的必要性採取福音派一貫的立場,[22][28]而他對社會參與的認知,是建基於他的「延續」與「間斷」的宇宙性救恩觀。[23][29]他認為主再來時,受造界的每一方面─人、文明、甚至生物─ 都在神的最終救恩中有分。[24][30]而賽德會認為現今社會的邪惡會因為基督徒對社會參與而漸漸改變,[25][31]但到主再來時邪惡才會完全地突然消失,世界會「完全更新」。[26][32]惟獨在邏輯次序上,傳福音乃優於社會參與,因為耶穌基督的國度不但在今世已彰顯,信徒所等候、所盼望的,仍然是那將來要降臨的國度。[27][33]
賽德值得欣賞的地方,是他從救恩的角度,重新整理及分析傳福音及社會參與之間的關係。另外,他更提出神國福音,肯定兩者在救恩中的本質相容性,解決十九世紀以來各宗派對傳福音與社會參與之間一種本質上「非此即彼」的討論。然而,賽德只能處理到傳福音及社會參與在救恩中是具有本質相容性,但卻不能因此證明傳福音和社會參與在實踐的次序上是否平衡無別的。
歷史的辯論清楚地顯示基督徒對社會參與是必須的,而賽德的研究證明了傳福音與社會參與在救恩中有本質相容的關係。然而,他們的見解仍未能回答我們要面對、那最基本的問題,就是傳福音與社會參與,究竟孰先孰後,還是根本無分先後、難以救恩角度將兩者切割處理呢?若不然,我們仍舊會掉進莫特曼所說,那「身分─涉入的兩難處境」中。
第四、從聖經看教會的本質
要解決上述的問題,筆者認為要轉從教會的本質進入,因為「社會參與」其實是一種面對社會的態度及關係的表達,而教會就是最具體地表現信仰,又是最貼身面對社會的存有。在聖經中,我們對有關教會的本質可以有兩個層次的理解,即教會的構成本質─即構成教會的基本完素;和教會的存在本質─即教會存在社會/世界上的目的。
構成教會的基本元素主要有三:基督、約與信徒的组织:
教會是什麼呢?「教會」(Church)這名詞是由希臘文kurisko,j而來,意謂「屬於主的」。[28][34]不過,我們應當從新約的evkklhsi,a這字來理解。[29][35]普遍以為此字是ek及kale,w的複合字,前者的意思是「出來」;而後者是指「呼召」,其意義就是呼召眾人前來。但Ferguson就指出在希羅時代沒有證據顯示有這種解釋的確實存在證據,它的根本意義只是「聚會」(assembly)的意思。[30][36]
在新約,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也可見教會是屬於主耶穌基督的,並且由祂的話所召立的,以祂為教會的根基(弗二19-22)。[31][37]直到五旬節聖靈的降臨,教會就被建立,在地上實踐她的工作(參徒二)。[32][38]由此,我們知道教會在本質上就是「由基督設立的聚會」,她是「屬基督的」,亦因此有「神聖的內涵」,與世界的其他組織有所分別。
在古典希臘文中,evkklhsi,a是指一個城邦(Polis)的公民聚集。[33][39]這種聚會常常召開,像是在雅典,一年就召開四十多次。[34][40]在主後第一世紀通用希臘文中,它可以指任何一種定期性的聚會,所以從世俗的角度看,它只不過是指一群聚集的人;然而,它也可以是指那些由民間自動組成的各種宗教性協會,他們藉共同敬拜一位神祗來表明他們的「合一」,[35][41]譬如以弗所的銀匠底米丟就似乎有一個拜亞底米神的協會(參徒十九24)。[36][42]在新約中,教會也常被形容為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一12-14;弗一23;一18),意思是信徒均以基督為投誠的對象,「聖徒在基督內聯絡一致,所以凡神所賜他們的思惠,他們就當彼此分享。」[37][43]教會是信徒的聚集,建立一個「合一」的社群。
教會是屬基督的,卻又是信徒的聚集,那麼他們怎樣聯絡一致呢?答案就是「約」。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在神人之間成就了和平的約(弗一11-18),基督的血就是這新約的明證(參林前十一23-26)。所以當人藉著「信」來回應基督的「約」時,就會被接納入這個屬於主基督的群體中,也與其他信徒結連,在主的身體內分享祂的恩惠。
4.2 教會的存在本質
教會存在本質主要分為三方面,即:為基督作見證、作為末世的工具及有形無形之存在。
在七十士譯本,我們會發現evkklhsi,a常被用來翻譯lh'q'和hd'[e,它們都可以譯作「全會眾」。後者稱呼被呼召去到會幕的以色列民(申四10,九19,十八16,三十一30;士廿2)。[38][44]hd'[e的另外可解作「見證」的意思,出現在創世記(廿一30,三十一52)和約書亞記(廿四27)。[39][45]當用於複數的狀態時,表示對神性的律法作見證,主要見於詩篇。[40][46] lh'q'的意義是指傳喚人來聚集和聚集的行動。有時,此字有宗教上的含意(如申九10,十4,廿三1-3),但也可以指一個民眾或群體一般的聚集(如王上十二3;耶四十四15)。[41][47]在新約中,教會就是神的國民(彼前二9),而基督對新群體所頒布的使命,就是要我們為基督作見證(徒一8),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由此看來,教會在本質上是為「基督作見證」而存在。
無論是lh'q',還是hd'[e,舊約的「全會眾」不是呆板和靜態的,例如「曠野的會」就是一個充滿活力的,被分別出來,是一群不斷前進的人,一同邁向榮耀的目的地。[42][48]我們發現這種著重「目標」的觀念,也是新約中使徒的理想(參徒一22;啟廿二20)。而耶穌基督在聖餐中,也指示門徒聖餐的記念中要等候主再來(林前十一23-26)。
的確,在「這末後的日子」(徒二17),教會等候主不是白白的呆坐,而是有更具體的目的與實踐,就是藉神的道使信徒在教會中不斷的「改革」,靈命得至成熟。「因為我們沒有方法得著生命,除非是由她懷胎,生產,乳養,受她的看顧管教,直到脫離凡驅,『變成天上的使者一樣』(太廿二30)。因為我們太軟弱,必須終生受她的管教。」[44][50]如此看來,教會在本質上也是為「等候主再來」而存在。
保羅通常用evkklhsi,a來指某一個特定城市的基督徒群體,例如保羅稱呼哥林多信徒為「神的教會」(th/| evkklhsi,a| tou/ qeou/,林前一2),對加拉太信徒就稱呼他們為「加拉太的各教會」(tai/j evkklhsi,aij th/j Galati,aj,加一2) 。保羅所標示的,似乎是指地區性的信徒群體(包括家庭教會,如羅十六5)。其他新約的著作也是如此。[45][51]
教會是可見的,卻又同時是超越我們所看見的範圍,如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的描寫:「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總言之,evkklhsi,a在意義上是特指屬神的團體,它是因神特別的呼召而成的,具宇宙性的本質(參弗一至二)。[46][52]因此教會包括了世上所有被基督拯救而與祂關聯的人,但也包括所有曾經活著而屬這身體的,以及那些將出生而屬這身體的人。[47][53]「所以我們既必須相信那看不見的和只為神所知道的教會,我們也當重視這看得見的教會,並與之聯合。」[48][54]因此,教會在本質上兼具有形(那普世的)與無形(那唯一的)之別,無形的教會是有形教會在成長中的追求。[49][55]
綜合上述對聖經中教會的討論,教會在構成的本質上是屬基督的,藉基督的約,與信徒聯合一起的群體;而這群體(教會)的存在是要為基督作見證,追求成長,並等候主的再來。這裏有兩點值得注意的:第一、教會的本質是屬主的,是明顯與地上的組織有所不同,也不是屬地的,更可以說與世界有別的;第二、教會存在的本質一方面是為信徒的信仰成長而設,另外教會的存在原來是要為基督作見證。
五、饒申布士及麥乾頓的教會觀比較
因此,教會本質上是一個有神國意識的組合體,她的存在是要集合社會的力量,以神的國為理想來攻擊社會中的邪惡,因為基督教的主要目的就是「藉著更新一切人際關係,改善人類社會成為神的國。」[60][66]故此,饒申布士很著重教會在今世的社關工作。
5.2 麥乾頓的教會觀
麥乾頓對教會的認知是強調她的有形和具體性,並強調真理的實踐。教會本質既是一群蒙召的信徒的聚合,那麼教會的角色應該是可知的(tangible)、地方性的(local)和聚合的(gathering)。麥乾頓講對講求教會要具體實踐真理,其中尤以浸禮為例,它被認為是信徒對基督信心的表達,也是最具體的群體意識的彰顯。[70][76]
六、教會:基督的見證
我們一直為傳福音與社會參與的實踐優次作爭拗,但事實上從教會的本質了解,我們會發現教會的首要關注乃是如何為基督作見證。傳福音與社會參與是教會必須的工作,它倆也可以是見證基督的工作,正如彼得在五旬節時公開傳講基督復活的信息(徒二),也曾在殿外奉主的名醫治瘸子(徒三1-11)。若我們不先處理如何為基督作見證,傳福音和社會關懷的優次討論也是缺乏定向的。若不能見證基督,後者的優次關係就沒有討論的必要。
舉一些例子,若地方的教會處身一個福音開放的地區,就可以多作傳福音的工作;若地方教會是處身於護老院林立的地區,福音的對象有額外的生理及心理訴求,而教會若能在關懷或技術上為這群老人家提供支援,使他們能透過這些關懷的工作見證基督,就可以社關作為傳福音的先鋒。相反,若教會以社關作福音的幌子,卻以不合乎聖經取向的方法關懷有需要的人,縱使非常地成功,但也不是討教會的主喜悅的事。筆者不是要將傳福音與社會參與返回工具論的議題上,而是認為見證基督是優於傳福音或社會參與兩者孰先孰後的討論,若不透晰及建構一個從聖經而來的「教會觀」,將無法建立一個健康而平衡的「世界觀」,故唯有看重教會是為基督作見證的目的時,才能訂定傳福音或社會參與的優次。
七、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