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林争霸美国版2016: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精塑创业软环境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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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精塑创业软环境工作的意见 宿发〔2007〕2号 2007年2月6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3-9 11:5:1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创业热情,激发全市人民创业潜能,精塑面向各类投资主体、经营主体、生产主体,兼具包容性、亲和力,创造力强、诚信度高、外引与内培并重的创业软环境,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业突破和全民创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第十一次、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精塑创业软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塑崇尚创业的舆论环境,激发全民创业冲动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营造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浓烈氛围,大力弘扬敢试敢闯、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热潮,积极培育党员干部创业典型,引导全民参与创业,富民兴市,进一步形成理解创业、尊重创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服务创业的生动局面。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弘扬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不尚空谈、埋头苦干的求实精神,重诺践约、尊重规则的诚信精神,在市场中寻找商机,在竞争中增强本领,在创业中积累财富。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全民创业的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传播先进的创业理念、创业路径和创业经验,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   二、精塑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降低全民创业成本   1.拆除和降低创业门槛。坚持“非禁即准”的原则,全面拓宽创业准入领域。放宽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限制,放宽经营场所规定,放宽证照办理限制,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起点式扩张的广阔平台。   2.全面培育创业主体。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创业的扶持政策,扶持农民发家创业,支持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领创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及残疾人员自主创业,动员高校毕业生立志创业,引导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投身创业,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创业,把“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要求落到实处。   3.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定期组织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开展专题项目对接活动,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对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商业性担保公司,鼓励发展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设立扶持全民创业专项基金。对创办工业企业、农业企业、服务型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企业二次创业、发展“三来一加”企业等,实行税费优惠政策。   三、精塑务实高效的管理环境,排除全民创业障碍   1.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的力度。以扶持创业、服务创业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以实制度取代虚制度,以新制度更新旧制度,以小制度落实大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AB岗工作制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推行“契约式服务”,在责任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落实、利于检查上下功夫,确保各项制度行之有效,落实到位。各窗口服务单位要修订完善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滞办反馈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一站式”办公制、项目否决报备制、“两证一文一卡”制、涉企罚款告知制、涉企检查备案制的内容、形式、程序,保证制度科学严谨、环环相扣,简便易行。所有应予坚持、完善和创新的制度,修订后予以汇编,形成一整套规范化制度体系,并认真抓好执行和督查。   2.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继续消除梗阻,打破壁垒,不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市民超市”,真正形成“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办理,为创业者开辟便利快捷的服务通道。探索建立帮办服务体系,重点建好乡(镇)便民服务网络,成立由乡(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帮办中心,建立专门专业免费的帮办代理工作队伍,对前来办事的基层创业者提供全程代理、义务帮办、契约式服务。   3.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增强政策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实政务目录公开,对本县(区)、本部门的所有收费项目、办事项目、办证项目、检查项目、咨询事项等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公开全面公开的要求,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汇编成册,广为宣传。精心编制工作流程图,将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人员、办理地点、办理时限、报备资料逐一列出,形成图表,固化流程。   4.深入开展收费、检查、评比项目清理工作。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格实行滚动管理,动态调减。对可收可不收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有上下限标准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确保我市在淮海经济区长期保持收费项目最少、综合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总额最小的“政策洼地”优势。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不得在行政审批时捆绑经营性服务项目,不得硬性或隐性要求管理对象接受本部门所属单位或指定中介机构的有偿服务。认真清理检查项目。由市法制办、市软建办等单位进行审核,进一步压减涉企检查。目前不能压减的项目,必须按程序、有计划进行;除涉及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及生产、生活、生态紧急事件外,其他各类涉企检查,坚持一律先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和主要领导签字,报市软建办备案后,方可到企业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一律书面告知企业,督促整改,不得当场处罚;凡当次检查未能发现问题并告知企业的,视作检查合格,不得随意处罚;同类涉企检查,除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1年内不得重复进行;对持有“投资乐园卡”的企业实施处罚的,须将处罚依据、违法违规事实报软建办确认备案后实施;市级部门和单位的检查,主要在市区进行,经市软建办备案同意到县(区)检查的,要与当地软建办联系接洽,做好衔接工作。要认真清理涉企评比项目,坚决取消劳民伤财的涉企评比活动,凡依据规定开展的涉企评比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精塑优良便捷的服务环境,突破全民创业制约   1.开展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不断完善创业信息收集、披露制度,通过网络、媒体等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国企改革、投资重点、市场需求和经济运行等方面的信息和预警信号。建立中小企业门户网站,整合各类法规政策及其相关信息资源,方便创业者获取信息。建立创业项目平台,切实做好产业规划,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场需求趋势、行业发展动态等情况,精心策划、科学筛选并定期发布创业指导项目,并帮助其分析、论证和选择,引导创业者选准投资方向。   2.发展诚实守信的中介服务。不断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创业服务。以诚信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加大行业协会的改革和调整力度,规范和发展各类自律性组织,整顿中介服务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3.扩展规范有序的市场服务。培育和发展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依法加强管理与监督,依法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同欺诈、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故意干扰破坏创业者正常生产经营的不法行为,严厉制裁坑害创业者、消费者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行为,遏制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妨害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行为。   五、精塑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减少全民创业风险   1.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宿迁”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执法权正确运用。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服务型执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细化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限制自由裁量幅度,杜绝随意执法。   2.确保公正司法。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平安宿迁”建设,真正使全市上下放手创业、放胆求富、放心经营、放开发展。严厉打击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的区域,每年至少组织2次集中整治活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不断探索服务创业者的新举措,对涉及创业者的各类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公正办理,在审限内快审快结;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交叉、指定、提级等执行方式,及时为创业者兑现合法权益。严禁久拖不办、久拖不审、久拖不执等怠于行使司法职能的行为。严明法纪,预防和惩处损害创业者权益的不当司法行为,严禁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法制教育。区别不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做到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上门”和办班培训等活动,增强创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精塑温馨和谐的人文环境,共建全民创业乐园   引导全市人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注重细节文明的良好习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造就适应创业、创优、创新和产业集聚的高技能劳动者。加大对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培训和辅导力度,实施创业培训工程,加强创业理论、创业技能等培训,促进全民创业能力的提高。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把社区建成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设施完备、方便群众、安居乐业的文明平安社区,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大力发展公益事业,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等公益设施,为创业者的学习需求提供智力支持。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净空”工程,把“生态为归宿,创业求变迁”作为今后的发展战略,为创业者提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永续创业空间。积极开展诚信机关、诚信企(事)业、诚信个人创建活动,以诚信宿迁网站、企事业诚信评价事务所、个人诚信评价事务所三大载体建设为抓手,加快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诚信信息。   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业软环境六项主要工作内容,认真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推进方案,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各级软建办要牢牢把握创业软环境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加强明查暗访的频度与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深入研究解决制约全民创业的深层次软环境制约因素,积极服务全民创业。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力打造民众自主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政府服务创业的优良环境,精塑创业软环境,纵深推进软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宿迁更大突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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