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池公园莲花节:六种腐败丑行,让权力走进迷宫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1:34:25
期权型腐败

  期权型腐败是指腐败分子在时空节律上变换以权谋私的手法,使腐败产生从直接转向间接、从公开转向隐秘、从现货转向期货等隐蔽性效果,以规避法律和逃避打击,从而增加腐败被发现、被查处的难度。

  在多年来党和政府持续严厉惩治和细密防范的高压态势下,腐败现象并没有绝迹,有时甚至没有明显的收敛或根本的改观。而且,腐败分子根据形势,以更为隐蔽、更加狡猾的形式与反腐败的进步潮流抗争,显现出正义与邪恶无穷无尽的心智博弈、魔术与道行之间斗智斗勇的殊死较量。在此境况下,原有的一些腐败方式无处遁形,新的腐败招数纷纷出笼。2007年5月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和《意见》中列举的几种新型受贿行为无一不是新形势下腐败现象的“转型”。

  渎职侵权型腐败

  检察机关负责查处的渎职侵权型职务犯罪案件,近来有上升趋势。这类案件绝大多数与民生民权问题息息相关,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的实现,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保护问题,也事关国家公职人员能否做到恪尽职守、勤政廉政,考验他们的执政素质和执法水平。

  有统计表明,渎职型犯罪给国家、社会造成的损失比贪污贿赂型犯罪要大得多,危害甚至更严重。而侵权型犯罪践踏了权力服务(从)于权利的法治精神,背离了“权为民所用”的信念和“执政为民”的宗旨,反映的不仅仅是权力对权利的侵害,还加剧甚至制造了政府机关、执法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须知,现代社会公民个人权利的最大麻烦制造者,不是个人,而是权力掌控者。重庆市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以文强为首的官方“保护伞”的所作所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陈传东黄金桥/第一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第二作者系湖北省行政学院政法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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